医院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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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样本(2篇)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样本(2篇)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样本一、实验教师,担负着保护国家财产的任务,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

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二、要妥善保管好实验设备,保管好仪器账目、仪器说明书等各类档案。

三、使用交流电源做实验时,要严格按仪器使用注意事项操作,实验完毕立即关闭电源,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电器设备____要符合技术要求,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

四、使用玻璃仪器、电热仪器、化学药品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爆炸、烧伤、腐蚀、中毒等事故。

五、配置的化学试剂,必须标明名称、符号、规格,避免发生错药和失效药事故。

六、实验教师不得私自外借各种仪器、设备,更不准将仪器带回家中。

七、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件,备有消防器材工具(如沙箱、储水桶、泡沫或干粉灭火器)和急救药箱(常用割伤、烧伤等外用药品和纱布)。

灭火器悬挂或放置的位置和高度,应考虑使用时的方便,里面所装的药品应定期检查、更换,以防失效,每次到有资质单位更换后要贴上标签。

八、实验室、仪器库应有防盗措施,门窗要加固,有安全措施。

电源、火源、水源随时检查,下班前要关闭实验室、关闭水源、熄灭火源、锁好门窗。

九、实验室专室专用,不准挪作它用,学校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实验室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但必须保护室内的一切设备。

十、危险药品要存入专柜或专库,存放环境应具备阴凉、通风、防潮、干燥、避光等条件。

互相可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要隔离存放,确保安全储存。

十一、对过期、变质、无用的药品,应及时调出或销毁,消除潜在危险。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样本(2)实验室是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制度对于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的内容。

一、实验室进出管理(1)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服和防护用具,并按照规定进行身体消毒。

(2)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规范进行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实验室防护管理规定(3篇)

实验室防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参观者及实验室内的所有设施、设备。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实验室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制度第七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三)实验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五)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实验室环境监测制度。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验室内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二)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酒、吃食物;(三)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焊、切割等作业;(四)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五)实验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安装电器设备;(六)实验室内禁止操作未经验收的设备、仪器;(七)实验室内禁止在实验室内休息、就餐、会客;(八)实验室内禁止擅自移动、拆除安全设施、设备。

第九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对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二)定期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实验室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三)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四)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修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一、总则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实习学生、临时工作人员以及进入实验室的其他人员。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以预防为主,消除事故隐患。

2. 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 严格执行,加强监督。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四、安全管理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3. 实验室工作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参加安全培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实验室实习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参加安全培训,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5. 临时工作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参加安全培训,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实验操作。

5. 安全记录:建立安全档案,详细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确保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生化、免疫、微生物、病理等实验室。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实验室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医疗机构分管领导;(2)临床实验室负责人;(3)医疗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感染控制、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4)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代表。

第六条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指导、监督实验室安全培训;(3)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4)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2)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3)定期对实验室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对有毒、易燃、易爆试剂进行分类存放,明确存放要求;(5)设置废弃物处理区域,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6)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毒、清洁,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7)加强实验室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8)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四、应急处理第九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条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2)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实验室的安全制度总则(4篇)

实验室的安全制度总则(4篇)

实验室的安全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确保实验室实验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总则。

第二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必须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原则,以实验室设备的有效保护和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卫生为出发点,以科学合理的操作与管理方法为基础。

第三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实验室设施和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以及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方法,并能够组织和指导实验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四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各方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工作的特点和规模,合理设置实验室的布局和通道设计,确保通道、防护设施、紧急出口的通畅性和安全性。

对于特定实验室,如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还应根据实验性质和危险程度,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和消防设备。

第六条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按照实验规程进行实验,严禁进行未经允许的实验、违规操作和非法活动。

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品、试剂、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存放、使用、处置的规定和责任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以保证实验过程中的化学品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和疏散演练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科学地处理和报告。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应的巡视和检查表,明确巡视、检查的时间、频次和责任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实验室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健全实验室与外界的联系与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鉴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明确和专业培训。

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院级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方针,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应强调责任落实,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本实验室的设备、场所、物品和人员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八条实验室应设立安全保障岗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和巡视。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督导。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设备台账,对每台设备进行编号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规范,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使用设备。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实验室场所管理第十五条实验室场所应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堆放和乱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实验室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安全出口和应急通道。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排查火灾隐患,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场所保卫制度,保证实验室场所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制定科学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中毒、爆炸等各种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篇)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篇)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卫生,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人员、研究人员、教师、学生等。

第三条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人员参与,共同维护;3. 法律法规,科学管理;4. 事故追责,责任不逃。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卫生知识,参加安全培训,做好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第二章实验室设施安全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要求,安全设施齐全,符合消防、电气、环保等相关安全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内的设备、仪器等应当经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配备相关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演练。

第八条实验室内禁止乱放乱堆物品,应当保持整洁,通道畅通。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制定并实施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无关人员私自操作设备。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实验室的安全。

第三章实验室物品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物品应当有专门的库房进行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物品常新。

第十二条实验室内的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禁止分类不明、乱放化学品。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的危险品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特殊管理,要定期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进行特殊存放,禁止近火源、热源存放。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的放射性物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特殊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操作第十七条实验人员在实验操作前,必须经过充分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安全操作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安全鞋、手套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实验室、病毒实验室、基因工程实验室、生物制品实验室等。

三、生物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分类管理:根据生物危害程度,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分类管理。

3. 安全第一:在实验过程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实验活动安全进行。

4.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 生物安全设施(1)实验室应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器、生物安全柜净化器等生物安全设施。

(2)生物安全柜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实验室应设置生物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生物安全。

2. 生物安全培训(1)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生物安全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生物样本和实验材料管理(1)实验室应建立生物样本和实验材料登记制度,确保样本和材料来源可追溯。

(2)生物样本和实验材料应按照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实验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4. 实验操作规范(1)实验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实验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避免直接接触生物样本和实验材料。

(3)实验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5. 紧急预案(1)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等程序。

(2)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生物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生物安全监督与检查1. 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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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总则
1.目的:根据《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IS015190: 2003,IDT)《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卫生部行业执行标准WS233—2002)、《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和《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办法》,特制订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总则。

该总则的目的是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确保工作人员、实习生(包括见习生)、进修生、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及访客在检验科内的健康及安全。

2.范围:检验科。

3.定义:实验室安全是指在实验室中,经常与毒性很强、有腐蚀性、易燃烧和具有爆炸性的化学药品直接接触,常常使用易碎的玻璃和瓷质器皿,水、电等高温电热设备的环境下进行着的工作,以及在以微生物为对象的实验工作中,预防生物危害,保障操作对象、操作者和环境的安全。

4.权责:检验科主任为实验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检验科实验室安全运行和监督管理。

5.制度内容
5.1实验室安全管理内涵
5.1.1验科工作人员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

5.1.2医学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规定。

5.1.3检验科消毒管理办法。

5.14检验科废弃标本及容器的消毒处理。

5.1.5强传染性标本采集、运输、处理与保存指导原则。

5.1.6疑似SARS病毒、结核杆菌等强致病性病原菌标本检测时消毒灭菌及防护。

5.1.7检验科锐器使用管理办法。

5.1.8菊(毒)种安全管理办法。

5.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5.1.10检验科事故应急处理规程。

5.1.11作人员实验室安全防护培训办法。

5.1.12医疗废物处理规程。

5.2实验室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5.2.1实验室安全管理组成员必须每季度一次巡查各实验室,确保实验室使用者遵守安全守则及保持实验室环境的安全。

5.2.2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组成员必须每季度一次检查有无乱接电线等隐患,配合医院保卫科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专业实验室主任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监督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摆放和期效,保障消防出口的通畅,并做登记备案。

检验科内须配备各类防护设备,并保证能有效使用。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人员准入管理:为确保实验室和个人安全,实验室安装门禁。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允许进入者,需接受检验科工作人员的指引,注意安全、避免生物污染,必要时穿上干净的防护服。

人员
准入作以下规定。

5.2.3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可进入实验室。

5.2.4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5.2.5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禁止实验室污染区内进食、饮水、抽烟、化妆和取放隐形眼镜。

5.2.6科室规定的人员、物流走向应严格遵守。

5.3人员培训管理:实验室安全人员培训计划由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订,并由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5.3.1所有新的实验室使用者和工人须在实验室工作开始之前,参加相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5.3.2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

5.3.3培训内容:临床实验室的安全防护知识、实验室安全手册中操作技术、生物安全柜的正确使用等。

5.3.4培训安排:科室每年至少举办1—2次培训,纳入“科室业务学习安排”,年终要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的考核。

5.3.5培训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新入职员工、进修、实习生、工人等。

5.4意外事故、伤害报告管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黏膜污染、感染性标本污染衣物、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

5.4.1应视事故类型、伤害程度等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5.4.2发生职业暴露时应该按照《职业暴露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4.3意外事故需汇报到科主任,科主任负责调查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同时上报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5.5危险标识使用及管理
5.5.1生物污染区域,在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5.5.2所有盛装传染性物质的容器表面明显位置处必须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5.6菌(毒)种和样本的管理: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及储存的记录。

建立档案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5.7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在实验室内,废弃物最终的处理方式与其污染被清除的情况是紧密相关的,要对感染性物质及其包装物进行鉴别并分别进行处理,相关工作要遵守国家和国家规定。

5.7.1所有危险废弃物(包括不再需要的样本和培养物)应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法规和地方法律,收集、分离、包装、标识(例如,生物危险废弃物)、记录及处理。

5.7.2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5.7.3应当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5.7.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
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制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5.8实验室消毒管理
5.8.1保持室内的清洁度,实验后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或75%乙醇擦拭实验台,每日进行室内清洁,使用紫外线有效消毒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5.8.2清洁区地面:每天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饮,清洁用具使用清洁区专用工具。

5.8.3污染区的地面:每天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消毒液擦拭1次,使用污染区专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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