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画水镇化
画溪古建筑:星罗棋布别样美

敦睦堂,又称七份厅,位于画溪村中心,坐北朝南,是由画溪王氏(地房)第十七世孟樊公建造,旁有水阁楼台,即水阁塘。内设一家天一药店,砖木结构,古朴幽雅。店堂的标记,一只昂首挺胸的木雕白雄鸡,现已流落日本。
七份厅的建造,因当时地基紧缺,造型和其他厅堂不同。它是三厅、三堂前后连建一起的,中间无明堂。前三厅建造得较为精细,雕梁画栋,美观大方。相传,七份厅是孟樊公的七个儿媳为了庆贺公公八十寿辰宴请有处,争先恐后拿出各自的私房钱和金银首饰等财物建造而成。
1949年前,七份厅是附近有名的文化娱乐场所,每逢正月半都有张灯结彩的习俗,解放后尚有部分彩灯保存。2001年敦睦堂彩灯曾在省民间工艺展览中代表东阳市彩灯参展并获奖。2004年4头,建于清同治至光绪年间,土木结构,有前厅、后堂、东西厢房,坐北朝南,面临广场。广业堂外墙两侧原有马头墙,正墙上画有工整壁画数幅,门口上方有“禹峰抱秀”四个苍劲有力的石刻大字,左边门题刻“种德”,右边门题刻“锄经”。厅堂后壁挂着两块匾额,一是蓝底金字直匾“广业堂”,两侧雕龙,活灵活现,为清宣统元年题写;一是红底金字的 “广业堂落成颂并序”匾额,由岭下陆瑞图书写。堂内柱子粗大,棚盆采用蓝色花溪石制作,牛腿、斗拱、两厢窗门等雕刻形神兼备,令人赞叹。
该村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其古建筑星罗棋布,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建筑、绘画、雕刻”三位一体的中国古建筑特点。明清建筑(群)主要有森玉堂(俗称楼上厅,明中叶建,近年毁于火)、双重厅、三重厅(明,有戚继光手书)、世德堂(明末,残存后堂,东向门额镌牒体“迎旭”两字)、人和堂(明,尚存照壁)、锄经堂(明末清初、又名八份厅)、怀德堂(清初)、义方堂(清康熙十四年)、敦睦堂(清,又名七份厅、朝德堂(旧厅)、茂槐堂、聿修堂、承启堂(新厅)、广业堂、义和堂、世美堂(花厅)等。
污染事故案例

污染事故案例【篇一:污染事故案例】公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靳守邦,局长。
委托代理人:贾新民,山西省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忠元,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解蒲成,主任。
委托代理人:席公民、陈军,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丁,经理。
委托代理人:牛耕,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健,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质检办公室主任。
被告人:杨军武,男,50岁,山西省运城市人,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负责人。
1997年12月6日被逮捕。
辩护人(兼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王践、张银玉,山西省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向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以下简称引黄管理局)、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水库管委会)和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军武独资开办的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以下简称天马纸厂)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随干渠内的供水流入樊村水库,污染了水体,致使本市北城供水系统被污染,供水中断三天,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请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引黄管理局要求被告人杨军武赔偿该单位41万方水被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246万元;附事民事诉讼原告人水库管委会要求赔偿该单位为清除水体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扣除杨军武已经赔偿的3万元,还应赔偿43495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供水公司要求杨军武赔偿该单位的营业损失及清除污染费等共1096万元。
被告人杨军武承认天马纸厂的污水曾经流入引黄干渠,但是辩称引黄干渠放水时,该污水已经被排除干净。
环境群体性事件

环境群体性事件一、关于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通报在环境形势处于“总体好转,局部恶化”的大背景下,有关环境污染问题和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群体性事件,成为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选择影响较大的1 0个事件和案例予以剖析:(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环境监管失职罪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
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宋世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
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
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
(三)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 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分析近些年来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经济日益繁荣,国力日益强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带来大量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触目惊心,并呈增长之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现对近些年来发生在国内的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梳理,挑选五则,总结如下:一、案例(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
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
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
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
(三)、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2 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全国十大环境污染事件

全国十大环境污染事件(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环境监管失职罪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
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
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
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
(三)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 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保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
东阳市画水镇莪溪行政村道院自然村危旧房整治规划简要说明.doc

东阳市画水镇莪溪行政村道院自然村危旧房整治规划简要说明莪溪行政村道院自然村隶属于画水镇,地处画水镇东北角。
道院村东侧与朱山村交界,北侧为里山水库,西侧为后宅村。
村内花果争香,古树参天,溪水潺潺,环境清幽,自然景观风貌特色明显。
现状道院村庄建设和村民反映比较普遍的几个问题,主要有市政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村正整体建设风貌不协调,村庄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对脱节等针对以上问题,主要的规划策略:道院危旧房主要集中在村庄北侧,在土地指标日益趋紧的大背景下,通过大规模治危拆违,盘活存量土地的同时,改善危旧区域的人居环境。
加强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停车设施,改善村庄内部交通条件,改变“外顺内堵“的状况。
通过环境、建筑风貌整治,提升整村的形象。
本次拆迁公屋占比大,建议修整大会堂,作为公共活动场所(迎胡公、农村淘宝、红白事),加强村庄凝聚力。
里山脚下,绿水林旁,山、水、农、林,是它的自然基底,要把村庄建设和现代果(农)园的建设结合起来,尤其是道路要联通,改变现状美丽田园“只能远观不能近赏”的状况。
周边田园风光、隔溪、里山,是该村最美自然景观,一定要增加观赏路径。
道院村地处隔溪上游,背靠大山,又近里山水库,水系丰富,水量充沛,水质清澈。
漂亮的水沟大部分被覆盖,十分可惜而且还存在排水隐患。
本规划根据该村特点,借鉴设计一条1.5米宽左右开敞水渠,沿水渠做景观,为村民提供一个交流的公共场所。
沿着这条景观线,既能看得见山,也能近得了水。
产业规划:根据道院自身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以全面建设新农村为目标,鼓励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以枇杷、黄花梨为特色的现代果业。
在现状良好的基础上,提升果园基础设施,将农业生产和农村观光旅游结合起来,发展观光农业,发挥山水自然资源优势,提升景观环境,增加第一产业种植多样性。
引进优良品种,打造品牌,提升知名度。
举行季节性采摘、捕获活动,发挥自身特点,提升村庄影响力。
完善产业链,例如生产枇杷衍生产品—枇杷膏、枇杷花茶等。
全国10大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案例解析

全国10大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案例解析/html/20091030094227.html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密集发生,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居高不下,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在部分省区集中暴发。
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触目惊心,并呈增长之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据此,我们对有关事件进行了全面扫描,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梳理,现汇报解析如下:一、关于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通报在环境形势处于“总体好转,局部恶化”的大背景下,有关环境污染问题和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群体性事件,成为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选择影响较大的1 0个事件和案例予以剖析:(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环境监管失职罪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
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宋世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
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7〕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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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浙政函〔2017〕88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金政〔2017〕20 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东阳市南市街道所辖的环龙村、柳塘村、渼陂下村划归东阳市南马镇管辖。
调整后,南市街道辖 25 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朝龙路 8 号;南马镇辖 33 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泉府村定安路59号。
你市和东阳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东阳市自行调剂解决。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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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5日是东阳市政府市长接待日,当地村民前去反映污染问题时,未被有关 领导接待。3月20日起,村民开始在化工园区邻近各村的出路口搭建了十多个毛竹棚, 并由村中老人驻守,堵塞路口,强烈要求化工厂、农药厂搬迁。村民说:“3月28日, 百多名执法人员和乡镇干部放火烧掉了大棚。而邻村村民募捐给我们的6000多元钱, 也不知是给烧掉了还是给没收了,没有下落。”之后,村民再次搭起毛竹棚。期间, 邻市的一些义乌商人支持村民,免费供应面包、方便面。4月1日,东阳市政府出台 “四条意见”,下发文件,决定对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内的13家工业企业,从2005 年4月2日起实施停产整治。
四、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其他问题
• 突发环境事件往往也会直接导致社会恐慌、失序乃至混乱 等社会损害。 • 社会损害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对社会运行所造 成的种种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一是由突发环境事件所直接引发的社会失序,具体表现为 大众恐慌、群体冲突等; 二是由于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所造成的对社会信任 的损害; 三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过程中对于社会公正的损害; 四是在环境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所呈现的主导价值对于社 会价值的损害。
三、对发生上述环境污染及群体性事件的原因解析
• 第一,污染企业在建厂之初大都没有经过 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相关手续违法。
• 第二,在发现违法排污或造成污染之后, 处罚力度严重不足。
• 第三,在污染造成明显的侵害后果之后, 受害者要求制止污染的诉求得不到支持。。
• 第四,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 复杂性、规模化对抗趋势等特点。在企业 的排污和侵害行为得不到公共权力有效制 止的情况下,受害群众逐渐对正常申诉途 径失望,转而选择“自力性救济”,通过“自 己的方式”去寻求解决的途径。
二、事件焦点
东阳市农民暴力抗议环境污染之事件正 好反映了地方政府、相关企业与农民在价 值与利益的冲突。价值冲突表现为政府的 GDP至上与民众的环境生存权之冲突、企业 利益与民众的环境生存权之冲突。
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还在于利益集团对环境决策与执法的 影响甚至掌控。不少地方政府出于本地经济发展的要求, 环境污染源的地方政府很少会主动要求排污企业整改乃至 关停。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政策未有严格的执行与落实 背后一个可能的原因在于:发展地方经济计,各地方政府 普遍采取以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争 相引进外资或内资,这样一来投资者极有可能会以资本罢 工为筹码来抗拒,致使环境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因为企业外移会引起税源流失与财政危机。
解决社会失序
在早期信息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采用“捂盖子”的做法,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环境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换取 了所谓“社会安定”,但是实际上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 随着信息渠道的不断丰富和公众对于知情权意识的不断提 高,继续采用“捂盖子”的做法,本身已经成为诱发社会 混乱的重要因素。 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发布了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 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相关情况被列为政府主动公开的 环境信息。促进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正视并积极引导多种 主体所公布的信息,加强专家在分析和发布信息方面的重 要作用,特别是要严惩各种瞒报信息以及蓄意制造恐慌的 行为。
补充说明 记者从东阳市环保局的《东阳环保和竹溪工业功能区环保工 作情况》了解到:竹溪工业功能区现有企业13家,均经环保部 门审批。几年来企业共投入环保资金2000多万元,企业废水基 本做到达标排放,化工企业建有尾气吸收或处置设施。 该文件同时指出:在2004年8月到2005年4月,环保局依法对 竹溪工业功能区现有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多种形式 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况进行了依法查处。 这样的报告实际上就是想告诉大家:企业废水排放是达标的。 可是,浙江电视台在去年就曾经报道过,浙江东阳画水镇拥有 13家企业的化工区,只有七家通过了环保验收。更令人惊奇的 是,在化工区内居然有一家企业是无照经营。这本是一家油脂 厂,可是,老板赵伟擅自更改企业经营范围,从事起工业废料 加工。在非法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氟化氢,东阳市环保 局测定正是这种气体导致了农作物和树木的死亡。环保局对这 家企业多次处罚,勒令停产,但是,农民反映,这家企业仍然 在偷偷生产。除了无照经营的这家以外,区内还有五家厂子没 有通过环保验收,其中两家在“试生产”的名义下开工,另外的 三家也在偷偷生产,这些企业都不具备达标排放的条件。
4月5日,画水镇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发出一份倡议书,称要“坚决与少数 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并积极劝说少数盲目跟风的人及时回头。”4月 6日,画水镇委和镇政府“致全镇人民公开信”:严正警告“那些极少数不法分子悬崖 勒马,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否则,对策划、参与、继续制造事端、扰乱社 会秩序者一律从重从快予以严惩。”4月6日,东阳市公安局发出通告:“限令滞留在 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路口的群众尽快撤离现场,所设置的路障(毛竹棚、石头等) 尽快拆除清理,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否则政府公安机关将采取措施予以强行带离 现场、强制拆除清理。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承担一切后果。”4月9日晚间,当地镇政 府派出10多名执法人员来到画溪村出路口,说夜里要刮风下雨,劝村里老人离开毛竹 棚,但老人们没有听从。之后,地方政府采取了清理行动:4点多时,包括警车和公交 公司的大巴车共有100多辆运送执法人员到达。据村民说,当时执法人员封锁了毛竹棚 所在地,一排警察手持盾牌,组成方阵,阻止大量赶来的村民进入拆除现场,执法者 设立了现场指挥部,市主要领导在现场指挥。多名目击村民称:“执法人员包括公安、 城管及保安人员,另有花钱请的附近乡镇机关的人员,约计3500人。”
社会价值损害
社会价值损害主要指一些突发环境事件产生以及应 对这些事件时所遵循的逻辑严重歪曲了社会的价值 导向,矮化甚至漠视了人的尊严和生命。可以看到, 在一些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之前,受害者都曾 多次直接反映或上访,要求企业搬迁或停止排污, 有关新闻媒体也曾予以披露,但是一直得不到彻底 解决从而积累民怨。在一些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受害者的赔偿要求得不到满足,排污单位和有关部 门甚至无视他们的维权意愿和赔偿要求,相关政府 对于排污企业的庇护,排污企业与一些社会主体的 利益结盟。尽管目前国家已经将环境保护置于重要 地位,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着盲目的GDP崇拜 观念,过于看重政府的生财之道,严重偏离科学发 展观,歪曲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 在冲突中,共有30名执法工作人员和3名群众 受伤住院,除4名执法工作人员伤势较重外, 其余均为轻伤,伤员均已得到及时救治。另有 数十辆车辆被困在事发现场画水初中内,一些 车辆被砸,该中学被迫停课。 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立即作出妥 善处置事件的工作部署,要求避免进一步激化 矛盾,组织基层干部与群众进行沟通对话,对 此,群众表示理解。省、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专 家已进驻当地开展环保情况调查和相关论证, 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提出的一些诉求。15日上 午,被围困地车辆已全部撤出,围观群众已经 疏散。从15日下午开始,学校复课。
解决社会公正损害
• 因此,我们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高 度关注社会公正的诉求,避免导致社会不 公、引发社会公正损害的行动与政策,否 则将会对一些社会成员造成绝对的或相对 的社会剥夺,积累更多的不满情绪,使得 社会运行面临危机。尤其需要强调政府行 为的公正适当,强调司法制度和司法过程 的更加完善和公正,强调污染补偿和赔偿 的合理与及时,即要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 足够的关注和保护。
2005年4月15日,一支环境调查小组进驻位于画水河畔的竹溪工业 功能区(下称“功能区”)。该小组成员阵容强大,组长为国家环保局 环境环境监察司司长陈善荣,副组长是浙江环保局副局长秦忠,包括 20名来自国内各个地区的环保专家和浙江省林业、国土、农业部门专 业人员,是国家级、浙江省级、金华地区及东阳市四级环保部门联合 组成的调查组。 环境调查小组进驻后,对功能区内企业及周围空气、土质土壤、 水源环境质量和农作物生长状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组形成的报告, 东阳市政府已经勒令功能区企业全部停产。 2005年5月3日,功能区内最大的两家农药企业,迈克斯东阳化工 有限公司已被勒令关停,而东阳市的老牌国企东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下称“东农”)不得不面临迁址。另外,调研组认为,废塑经营给当 地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让群众放弃该产业显然不现实,关键 是要在引导、整合、治理上下功夫。当前,迫在眉睫的工作有三项: 控制污染物排放,妥善解决废塑放置场所,彻底解决饮用水问题。为 此,调研组建议,以上泉为试点,规划50亩土地,建设一个废塑堆放、 经营的专用场所,把村民的生活区和经营区分开;对村里的池塘进行 清洗,把洋坞里水库的水引进村内池塘,让污水变成活水;建一幢外 来人口公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场,解决 废塑垃圾乱扔乱放问题。
社会公正损害
社会公正损害主要是指突发环境事件损害在社会成 员之间分配不公正,包括遭受生命财产损失的相关人 员不能得到公正的赔偿。理论上讲,环境污染对特定 范围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造成损害,但由于不同社会 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组织程度以及环境知识掌握等 方面的差别,他们遭受损害的程度以及规避损害的能 力往往是有差别的,有时甚至有很大的差别。一般而 言,环境污染对于农村地区以及直接依赖环境资源以 获取生计的农民可能造成更多的损害,而农民规避损 害的知识与能力也是相对不足的。与组织严密并且掌 握更多社会资源的污染企业相比,分散的公众也处于 相对弱势的地位,其在寻求补偿和赔偿的过程中往往 也会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即使是付诸诉讼,受害者也 往往由于面临种种举证困难以及司法偏袒,而难以保 障其正当权益。
解决社会信任损害
在一些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对于有关专家 的意见是否客观中立也产生了疑问。这样一来, 如果公众对于企业、政府和专家的信任程度弱化, 不仅不利于环境危机的解决,也对社会有机体构 成了重大伤害。因此,在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 件过程中,开展各项工作都应努力做到开诚布公、 切实有效,重视取信于民,促进社会信任。对于 蓄意违法违纪的企业和官员,应当加大惩罚力度。 有关专家也应恪守专业道德,客观中立地分析事 态并提供建议,对于蓄意误导者也应坚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