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海诸岛主权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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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中国国情-中国网 2012-04-11“复杂之海”其实并不复杂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际能源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动作频频,加上一些别有用心大国的搅局,使得南海形势变得更加波谲云诡。

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岛屿礁滩,从历史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先民在南海就已经有了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诸岛在唐代已列入中国版图。

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

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并将其归入广东省管辖。

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表述与行动,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情况,中国对于南海以及所属岛礁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权益。

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出版的近200种地图集和权威百科全书,无不明确标明或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在中国南海的传统海疆之内。

直到现在,很多岛屿的名字都印证了那段历史。

从地理上看,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由马来西亚、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南海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面积约12平方公里。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约1.85平方公里,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也仅0.4平方公里。

中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1992年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外交声明为南海诸岛的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及符合条件的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所谓九段线是我国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未定国界线。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摘要:近年来,国际局势微妙,中国南海渐渐成为焦点。

东南亚部分国家就南海主权问题与中国产⽣了严重分歧。

⽽中国在这⽅⾯⽆法做出任何让步,因为南海⾃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中国不可能有所妥协。

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和历史依据。

法理依据⼀,法理依据⼀,1、领⼟归属认定原则有“有意图的发现”原则.要求“发现”同时“声称”主权便构成领⼟。

光有“发现”,没有“声称”主权,就不能证明该国家对这块⼟地的主权,这是我国对南海主权的依据。

南海在中国发现以前尚属“⽆主地”,中国发现以后,南海诸岛成了中国主权下的有主地,⽽菲律宾认为南沙群岛⼀直是“⽆主地”是有悖事实的。

⾃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了中国的版图 2、领⼟归属认定,除“有意图的发现”原则和“先占为主”的原则外,还有“⾏使⾏政管理”和“通告”原则等。

.3、《联合国公约》第2条第4段规定:通过战争和征服得来的领⼟并不视为合法领⼟。

换⾔之,武⼒征服不产⽣领⼟主权总⽽⾔之,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是得到国际承认的。

越南、菲律宾等国过去已经承认了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这种政府的承认⾏为是具有相应国际法效⼒的,是不能更改的。

现在,越南、菲律宾等国出尔反尔是违背国际法的,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历史依据早在⼆千年前的汉代,中国⼈民在长期的航海和⽣产实践中发现了南沙群岛。

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均有记载。

这些记载是中国⼈民对⾃⼰居住和⽣产经营的⼟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可争辩的领⼟主权。

南沙群岛不是⽆主地,⽽是中国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任何其他国家都⽆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法律地位。

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

南海问题形成的原因

南海问题形成的原因

南海问题形成的原因南海,又称南中国海,遍布大小岛屿,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岛。

目前,南海四大群岛中,西沙、中沙群岛被中国实际控制,东沙群岛由中国台湾控制,而南沙群岛的情况复杂得多:越南非法占据了南沙西部海域,菲律宾非法占据了南沙东北部海域,马来西亚非法占据南沙西南部海域。

南海争端争执的焦点就在南沙群岛!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五点一、复杂的历史变迁◆在汉代中国人便发现了南沙群岛,此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中均有记载。

元代,明代,清代,中国可能对南沙群岛行使了行政管辖,但是缺乏实质性的证据。

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67年《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1817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等许多地图上均显示了可能是南沙群岛的地区.这一系列的历史材料证明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的.◆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将南海归入广东省管辖。

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在南海行使主权的表示,当时南海周边的其他国家并没有提出过异议。

◆1951年,美国在主持草拟、制定、召集《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过程中,都涉及到了西沙和南沙群岛问题,明确规定日本放弃其对西沙和南沙两群岛的“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但却没有明确两者的主权归属,也没有明确中国收回主权。

南沙群岛问题的历史背景简介

南沙群岛问题的历史背景简介

南沙群岛问题的由来南沙群岛地处广阔浩瀚的南海南端。

中国在公元前二世纪,即汉武帝时代,就发现了南沙,从宋朝起,就已宣布对其行使管辖权。

直到本世纪中叶,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主权提出任何质疑。

而70年代后,风云骤起,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诸国对整个南沙或其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了部分岛礁。

最近中菲美济礁之争又将南沙争端推向一个高潮。

南沙争端的关键是主权归属问题。

避而不谈主权,而对某一主权国家(如中国在美济礁上建立设施)的行为进行攻击,往往是不公正的。

为了否定中国对南沙拥有主权,其他争端各方曾提出如下要求:(一)用南沙距离本土的远近以及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如菲律宾和越南)和大陆架(如越南和马来西亚)等现代概念提出主权要求。

(距离远近不能改变主权归属)然而,即使根据1992年制定、1994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包括以往的国际法,岛屿距离某一国土的远近不能用来改变该岛屿的主权属性,就象关岛和夏威夷群岛遥距美国本土,福克兰岛(或称马尔维纳斯岛)也遥距英国,但它们分别属于美国、英国一样。

同样,经济专属区这一现代概念,也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

即如果在某一国家200海里的某一岛屿,其主权已属于另一国,那么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用200海里经济专属区这一概念来改变这一岛屿的主权归属,而应由这两国在这一岛屿与另一国的海基线之间划出边界。

据此,美济礁虽离菲律宾165海里,但并不属于菲律宾。

若在菲律宾和中国在南沙的太平岛(目前由台湾控制)中间划线,美济礁在中方一侧。

同样,根据有关海洋法,越南常常强调的大陆架的概念也是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属性的。

(二)从历史角度看,其它国家远远晚于中国人发现并拥有南沙。

(中国首先发现并拥有南沙)菲律宾只是在1956年才有一个名为托马斯?科罗码的菲律宾人,登上并声称“首次”发现南沙,宣布在该地区建立一个范围约为64.976平方英里包括33个岛礁的新国家,称此为“自由之邦”。

南海问题调查报告

南海问题调查报告

南海问题调查报告南海问题调查报告一、引言南海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资源和战略地位的海域,南海的争端牵动着多个国家的利益。

为了深入了解南海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各方立场和主张,本文将对南海问题进行调查报告。

二、南海地理背景南海位于东南亚地区,被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多个国家所声索。

南海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渔业资源,同时也是重要的航运通道。

这使得南海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三、历史背景南海争端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殖民时期。

当时,西方列强开始在南海地区进行势力范围的划分,并侵占了许多岛屿和海域。

这些行为为后来的争端埋下了伏笔。

四、各方主张1. 中国立场中国主张南海拥有主权,并以历史事实和国际法为依据。

中国声称拥有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并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南海问题。

2. 越南立场越南也声称拥有南海的主权,并以历史事实为依据。

越南认为自己对南海的主张得到了国际法的支持,并强调应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

3. 菲律宾立场菲律宾声称拥有南海的主权,并以国际法为依据。

菲律宾提起了对中国的仲裁案,并在2016年获得了一定胜利。

菲律宾主张通过国际法解决争端。

4. 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立场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对南海问题持中立立场。

他们主张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并呼吁各方保持克制。

五、国际社会关注和介入南海问题不仅仅是争端各方之间的问题,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美国、日本等国家对南海问题持有立场,并通过军事行动和外交斡旋来影响局势。

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对南海问题表达了关切,并呼吁各方保持克制和通过对话解决争端。

六、解决途径南海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妥协。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途径:1. 对话和谈判:各方应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准则。

2. 国际仲裁:有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国际仲裁来解决争端,接受国际法的裁决。

3. 合作共赢:各方可以通过共同开发南海资源、合作打击非法渔业和保护环境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的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历史与现状

中国的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历史与现状

中国的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历史与现状一、历史沿革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分布在辽阔浩瀚的南海海洋上,是我国南海诸岛的主要组成部分,习惯上合并称为西南中沙群岛。

西南中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土。

事实证明,我国人民最早发现这些岛屿礁滩,长期以这些岛屿礁滩为基地进行渔业捕捞生产和居住,世代相继对这些岛屿礁滩进行辛勤的开发和经营,我国政府最早对这些岛屿礁滩实行管辖和行使主权。

西南中沙群岛历来在我国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之下,1988年海南建省,即时,将这些岛礁及其海域划归海南省管辖。

(一)我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这些岛屿礁滩据古藉记载,远在泰汉时代,我国已经有了大规模的远洋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南海已成为当时重要的海上航路。

从此,我国人民频繁航行于南海之上,穿越南海诸岛,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

东汉班固(公元32—92)撰写的《汉书地理志》中已有汉武帝派遣使臣从南海航行海外各国的记载。

书中完整描述了自广东徐闻出发,经南海,历数国,远至今日印度东南部的康那弗伦和斯里兰卡等国的航行路线。

公元226年,三国时的东吴孙权派朱应、康泰出访东南亚各国,船队航经南海到达扶南(今柬埔寨)等国,与这些国家建立了友好、关系。

康泰回国后根据经历所写成的《扶南传》,对南海诸岛的地理情况作了准确的记载。

唐宋时期,社会经济繁荣,对外交往增多,特别是宋初指南针应用于航海以后,在南海的航行和生产更趋频繁。

当时对南海的航路以及岛屿的位置、名称等都已有较详细的考察和记载。

南宋周去非在《岭南代答》(1178年成书)中载:“…东大洋海,有长沙、石塘数万里”,此中的“长沙”、石塘”指的就是南海诸岛。

长沙是以沙岛为主的珊瑚岛,石塘是以环礁为主的珊瑚礁。

赵汝适在多方调查询问并参考《岭南代答》的基础上撰写的《诸蕃志》(1225年成书)中指出:“贞元五年(公元789年)以琼为督府,今因之。

…至吉阳(今三亚市),乃海之极,亡复陆涂。

外有州,曰乌里,曰苏吉浪,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渺茫元际,天水一色”,这里不但指出了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是我国的南海诸岛,而且也说明,早在唐代已经将西南中沙群岛划归海南岛的振州(宋时改为吉阳军)管辖。

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

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

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一、南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南海位于东南亚,是中国和东南亚周边国家交界之地,涉及的主权争议主要集中在南海诸岛及其附属海域。

南海问题历史悠久,一直是东南亚地区的争端热点之一。

1.历史中国是最早在南海进行开发利用的国家之一,早在南海诸岛发现之前,中国就在南海沿岸已经建立了广泛的海上商业网络,并形成了独特的南海文化。

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国家的侵略和殖民扩张,中国的南海领土被不公正地割让给了法国、英国和越南等国。

二战后,中国政府开始重新主张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但这些活动并没有引起其他国家的重视和回应。

1982年,中国与东盟10个成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确规定各国应通过谈判解决南海争端,但争议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国际上也一直存在对中国南海主张的争议。

2.现状目前,南海局势依然复杂,南海主权争议的主要焦点是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对南海诸岛及其附属海域的主权争议,尤其是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争端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

中国主张的“九段线”是南海战略中的核心元素,是1970年代后中国进行南海主权主张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年来,中国在南海和平发展战略的框架下,大力发展南海经济,加强在南海的海洋开发活动。

但在南海主权争议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与有关国家进行双边谈判,主张靠直接当事国的协商和谈判解决争端,并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签署。

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东海是一个半封闭式海域,与日本相邻,距离中国沿海不远,是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主权纠纷区域。

东海问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战期间。

1.历史在二战结束后,日本放弃了其在东海的主权追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正式宣布东海和周边海域为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日本则计划组建自卫队并重新声明所谓的“钓鱼岛主权”。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日之间的争议随着恢复外交关系而逐渐升温。

1985年,双方达成一项共识:中日将通过谈判解决“鲸鱼岛纠纷”。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南海地区,作为重要的地缘政治区域,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战略地位以及领土主权问题而备受关注。

中国作为南海争端的一方,坚决维护自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

本文将就南海争端的背景、中国的领土主权立场以及相关国际法原则展开论述。

一、南海争端的背景南海位于东南亚地区,拥有丰富的渔场、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对于沿海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南海也是一个复杂的地缘政治区域,涉及多个国家间的领土主权争议。

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都在南海地区声索领土主权。

二、中国的领土主权立场中国坚信自己对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具体来说,中国声索南海的核心是“九段线”,该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海和相关权益。

中国通过历史地理研究和实际控制等手段,强调自己在南海地区的领土主权。

根据相关国际法原则,中国主张自己的领土主权是合法的。

中国强调历史事实长期以来形成的南海区域秩序,主张任何国家对南海地区的主权声索都不能侵犯中国的合法权益。

同时,中国强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拥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南海诸岛也应当享有这些权益。

三、相关国际法原则在处理南海争端时,中国始终坚持遵循国际法原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宪章》第2条、国际公平与正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以及尊重国家独立、领土完整等原则。

中国重视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理解和支持,呼吁有关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议。

中国主张通过多边机制,在相关国际法框架下推进解决争端的努力。

同时,中国支持设立“南海行为准则”,以此为基础推动各方建立互信、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积极主张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推动地区国家积极参与合作。

中国倡导常态化外交方式,与有关国家进行沟通,共同推进合作事务。

同时,中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南海地区的海上合作,包括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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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海诸岛主权的历史背景
从东汉杨孚《异物志》和三国时期万震《南州异物志》的记载表明,至少在东汉时期,我国人民不仅发现和命名了南海,而且已经初步掌握到南海的基本特点。

至隋唐两代,“焦石山”、“象石”、“七洲洋”等地名的出现,更加表明中国人民在南海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已经远至西沙群岛。

至宋代,始以石塘、长沙等专用名称明确指称南海诸岛。

宋代将南海诸岛列入“琼管”范围,即“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于当时广南西路琼州的管辖范围,这标志着南海诸岛纳入中国版图已现端倪。

至明清两代,中央政府继续将南海诸岛明确列入中国版图并置于广东省琼州府万州辖下,行使了有效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从宋代起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不仅成为中国人民生产、经营活动的传统区域,而且更成为水师巡防的重要海域。

晚清至近代以来,中国政府继承了历代南海范围的传统疆域观,一方面抵御外来侵扰、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另一方面着力从地名、地图等方面加以规范,从而使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地位更加牢固。

◆南海争端的原由
1. 美日埋下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祸根
日本二战战败后,于1946年底将南沙群岛归还中国。

但1951年,美国把苏联、中国等对日战胜国排除在外,片面地和日本媾和,签订《旧金山和约》,并在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和要求”。

该条约的最大漏洞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将南沙群岛“归还中国”。

这一祸根成为后来一些国家提出无理主权要求、侵占南沙岛礁的借口。

1974年,美国学者又证实该海域可能是个“地下宝库”,于是南沙群岛“主权未定论”有了市场。

2.南沙群岛海域的富饶吸引着贪婪的人们
20世纪70年代以前,南海问题并未突显,但是自从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南海由于蕴藏的丰富油气资源成为世界热点争议地区。

专家保守估计,南沙油气储量超过200亿吨,占整个南海油气资源的一半以上,有“第二个海湾”之称。

南沙石油不仅含硫量低,而且基本位于200—1000米之间的易开采层。

介入南沙争端的几个国家对油气依赖程度都很大:越南强国梦的一大支柱就是南海的石油,菲律宾严重缺油,马来西亚、印尼、文莱都是石油生产和输出国。

因此,几个国家纷纷对南海石油进行掠夺性开发。

南海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争议海域内的开发活动成为引发加剧南沙争端的重要因素。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引发周边国家疯狂蚕食
1973年召开的第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历时九年,于1982年通过了一部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

公约规定,岛屿所属国可以由岛屿外划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区域内可自由开采资源。

这引发部分南海周边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对部分南沙岛礁主权和海域管辖权提出要求。

这些单方面的主张都与中国在南海地区享有的历史性权利产生了冲突和矛盾,导致了南沙争议目前格局的形成。

4、南沙群岛经济地位可观且具有重要军事战略地位
南沙群岛不仅有可观的经济地位,而且还具有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

南海特殊的战略地理位置使区域内外势力争夺南海控制权的竞争逐步加剧。

(1)可观的经济地位
南沙群岛及其周边海域不仅拥有巨大的水产资源、丰富的油气和矿产资源,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贸易通道。

(2)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
南沙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处于越南金兰湾和菲律宾苏比克湾两大海军基地之间,扼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是扼守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巴拉巴克海峡的关键所在,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国际重要航道,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南疆安全的重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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