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安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方: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甲方)职工方: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会(简称乙方)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公司《集体合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甲、乙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从2011 年3 月2 日至2014 年3 月1 日,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协商续签。
第二条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本公司内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本公司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津贴或补贴,、奖金等,每年协商一次。
第三条工资标准1、公司职工整体工资水平:本县经济开放区内企业中等(或以上)水平;2、工资分配形式: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奖金;一般职工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或工种)级别工资+绩效奖金;3、职工在正常劳动时间内并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应按月足额支付全额工资(含奖金);4、为保障职工月工资的均衡,当月绩效考核奖金收入较高时,可留取部分绩效奖金,作以后月绩效考核奖金较低时的补贴,以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
5、为有利于生产的管理,公司给生产一线管理干部(车间)一定的自主权,允许从绩效考核奖金中留取3%作车间管理费用(主要用于职工福利,加班补助、奖励等),但必须建帐并实行钱、帐双人管理,并接受本部门职工的监督。
本部门管理干部不得占为己有。
6、职工在正常劳动期内最低工资不低于濉溪县上年度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有关文件确定为准)。
7、工资劳动定额标准按《集体合同》第三章劳动报酬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资支付形式与办法1、职工工资以人民币形式直接付给职工本人,不得以实物代替。
特殊情况下,经职工本人委托,工资也可由同事或亲属代领。
2、职工工资每月15 日前足额支付一次(含奖金等),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则应提前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随意降低职工工资。
《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试题

《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试题(满分100分)单位: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依法有序进行。
A、镇级B、县级C、市级D、省级2、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帮助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A、可以B、应该C、不可以D、不应该3、企业方、职工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一方至少()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A、一B、二C、三D、四4、协商双方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作为本方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人数的(),首席代表应当从本企业内产生。
A、六分之一B、五分之一C、四分之一D、三分之一5、县级以上地方、产业工会聘请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
A、可以B、应该C、不可以D、不应该6、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后()个工作日内应当在本企业内公示。
A、一B、二- 1 -C、三D、四7、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确定,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担任,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A、选举B、口头委托C、直接派遣D、书面委托8、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
A、对调B、代替C、交换D、兼任9、企业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工资标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A、不得低于B、可以低于C、应当低于D、相当于10、企业方和职工方均可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或者要约邀请,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提出要约的,应当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协商的具体内容。
另一方应当在接到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后()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A、五B、十C、十五D、二十11、地方工会、产业工会()接受职工方的委托,代其向企业方提出协商要约或者要约邀请。
A、可以B、应该C、不可以D、不应该12、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出现导致协商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形,经协商双方同意,()协商。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上海市总工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提高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总则(一)定义1、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2、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适用范围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2、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的企业分支机构;3、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三)集体协商工作原则、规则1、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2、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3、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协商次数;4、协商一致,可以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并经本企业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获通过;5、集体合同(专项协议)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6、企业如遇到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企业工会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企业工会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开展集体协商;7、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企业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集体协商代表(四)代表的构成1、企业与职工双方依法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
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多于职工方协商代表;2、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合理,有基层一线协商代表;女职工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有女性协商代表;3、集体协商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独立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年月日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名称:经营性质:职工人数:其中女职工:企业地址:上级单位: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企业工会主席(委托人):企业协商代表人数:职工协商代表人数:首席代表: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双方开始协商日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第一条依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对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及预测,结合本市、本行业其他相关因素,参照本年市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企业全体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每月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高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或元,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每年进行调整。
第三条根据对本年度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较上年度增长 %或元。
第四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职工月加班工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工会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
第五条企业制定劳动定额标准,应与工会进行协商,确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同等劳动条件下的同岗位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为岗位劳动定额标准。
第六条其他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病休期间,当月实发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不含劳模津贴),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七条待岗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在企业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按照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第八条试用期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1.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1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1)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____%。
(2)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3)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元。
(4)工资支付时间:每月____日发放。
(5)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带薪年休假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
第三条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____元,增长幅度为____%;今年预计利润总额____元,增幅为____%;上年度企业职工劳动生产率为,增长幅度为____%,今年预计为,增幅为____%;上年度政府公布工资增长指导线,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工资总额____元,平均工资为____元,比前年增长____%。
第四条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不少于二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
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修改合同,但每年只能一次。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工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上海市总工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总则(一)性质1、区域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街道(乡镇)、各类园区、商业街区(楼宇)、社区小区等区域内,依托相应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联合性的民主协商制度;2、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是指本市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依托相应的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行业性民主协商制度。
(二)任务1、畅通劳资沟通渠道,健全劳资协商机制,促进区域、行业及所属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2、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监督企业落实法律、法规、政策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3、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利益;4、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区域、行业和谐劳动关系。
(三)工作规则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规则(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协商次数;(2)协商一致,可以形成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
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审议通过;(3)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4)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区域、行业所属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5)区域、行业内企业可以在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企业内部“二次协商”,签订更为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集体合同。
2、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1)确定建制的区域、行业由各地区总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代表协商确定,本地区所辖范围内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
甲方:(雇主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乙方:(员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拟定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
一、各方身份甲方为雇主单位,乙方为甲方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合法的工作岗位,并向乙方支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维护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履行方式及期限1.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2.乙方必须按照要求上下班,按时、认真地完成个人岗位
的工作任务。
三、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工作要求到岗工作,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不支付工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劳动期间发现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中有关待遇、福利、保险等方面约定的,他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解除合同。
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国家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不合法,则该条款将在没有改变该合同其他条款意图及根据下仍然有效的前提下被视为无效。
工资集体协商基础知识问答

工资集体协商基础知识问答(三)一、法规政策知识(一)什么叫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二)什么叫工资集体协议?工资集体协议又称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企业与本企业员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工资报酬等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三)工资集体协商适用哪类企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四)工资集体协议的效力如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工资集体协议要哪里审查?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集体协议进行审查。
(六)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资集体协议期限:(三)变更、解除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四)工资集体协议的终止条件;(五)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集体协商代表要多少名?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员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员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员工同意。
员工一方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员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一方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企业协商代表与员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集体协商代表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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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上
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
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
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
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
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为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
工会抓住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抓住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核心,抓住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
另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对于顺利分配关系,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工资分配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均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
解决工资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和无序现象,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外,关键环节就是在企
业层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协商机制。
只有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提升劳动者一时增加职工工资,才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5、效力
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
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下面我们简单说说这些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制度是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总称。
应从企业的生产、工作特点出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
我国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1.等级工资制2、结构工资制3、岗位技能工资制4、岗位薪点制5、绩效工资制6、提成工资制
(二)工资分配形式。
工资分配形式,也叫工资形式,
是对职工市级劳动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
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
从对劳动量的计量方法上区分工资分配形式,可划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
(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调整幅度。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即职工在某一年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
工资水平的确定和定期调整,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是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
工篇二: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
A.6个
月b.1年以内c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
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
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1任务0006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
1.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
建议书合称为()。
A.《国际劳工宪章》
b.《国际劳工标准》
c.《国际劳工条约》
D.《国际劳工章程》满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