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五公务员法对聘任制的新规定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新规定(简)

3、裁决具有强制性。
2020/9/25
12
▪ (二)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人事争议仲裁要坚 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
▪ (三)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人事争议仲裁由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 机关代表和聘任制公务员代表组成。
▪ (四)人事争议仲裁的时限和裁决的执行: 聘 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 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 ▪ 2、辅助性职位。 ▪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的其他职位。
▪ 《公务员法》还规定:凡是涉及国家安全、 重要机密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职位,不实 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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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方式和条件 的规定。
▪ (一)聘任方式
▪ 根据本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 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 选聘的方法。
▪ 聘任公务员只能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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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三、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签
订聘任合同的规定 。
▪ 一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 与公务员。
▪ 二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 三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书面形式
▪ 四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 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2
▪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
聘任合同的变更
是指聘任合同内容的变化 ,聘任合 同的主体不变 聘任合同的变更
聘任合同的解除
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的解除
即提前终止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的终止
聘任பைடு நூலகம்同的终止
是指聘任合同期限届满而终 止
公务员聘任制
工资形式
实施协议工资制的背景 协议工资制的依据 协议工资制概述 协议工资制的分配形式
协议工资的分配形式
集体协议
以生产单位为主体
个人协议
以设备科为试 点,采用岗位 工资制
公务员聘任制
人事争议仲裁
含义及特征 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及适用范围
第一百条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 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内因履行聘任合 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发争议发生之日起六 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 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 决之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
一.从权利来源看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职权直接来自选举人的授予,直接体现人民意志
(二)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都是公务员机关任命的,其职权来自于公务 员的机关的授予,间接地反映人民意志
二.从产生方式上看 (一)选任制公务员经选举产生 (二)委任制公务员通过录用、调入、公开选 拔产生 (三)聘任制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 产生
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 公务员聘任制是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
度,是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创新,是一
中国公务员聘任制度剖析

保聘任制度的公正、透明。
加强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聘任制公务员进 行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 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对违
规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和处理。
强化问责机制
对于违反聘任制度的行为,应严 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树立制
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提高聘任制的执行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
01
加大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对聘任制度的理
解和认同感,增强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强化培训指导
02
为聘任制公务员提供系统的培训指导,提高其对制度的执行能
力和工作效率。
严格执法处罚
03
对于违反聘任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坚决维护制
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05
中国公务员聘任制度的发 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发展趋势
聘任制度逐步完善
随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深入发展,聘任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覆 盖更广泛的人群和岗位,为政府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招聘流程规范化
聘任制度下的招聘流程将更加规范,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提高招聘效率和透明度。
考核评价科学化
管理类职位
这类职位主要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 和协调工作,如各级领导岗位、办 公室主任等,对领导能力和管理经 验有较高要求。
聘任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者必须是中国公民。
年龄要求:根据职位不同,年龄要求也不同,一般要求在 18-35岁之间。
学历要求:一般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部分职位还要求具备硕士 或博士学历。
体检及考察
考试和面试合格的应聘者需要 进行体检和考察,以确定是否 符合招聘条件。
县委组织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有关情况调研报告

县委组织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有关情况调研报告自XX年1月1日《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岳普湖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作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公务员队伍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障,紧紧围绕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培训、抓好贯彻落实等环节,严把公务员录用、管理、考核、调任等关口,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公务员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现将我县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首先从加大《公务员法》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入手,按照自治区、地区的有关要求,先后对全县65个单位(含条管单位)1459名符合培训条件的在职人员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脱产培训,培训以《公务员法释义》、《公务员法教程》为主要内容。
为保证培训效果,我县结合实际,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公务员法》培训考核领导小组,严格制定、落实了各项培训措施和办法。
培训中,县委副书记亲自到会作动员,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亲自授课,并采取座谈、讨论、演讲、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效的提高了教育培训效果。
同时,我们还狠抓了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层层选拔,从县行政学校选派了2名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送往自治区党校参加公务员法知识辅导培训。
返回后,又代培了5名教学骨干,担任专职教师,并从县法院抽调了1名熟悉法律、法规的公职人员充实到师资队伍中,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经过培训,全县1495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4个条管单位)公务员按照地区的统一安排,参加了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其中民族干部881名,汉族干部648名,平均得分70分。
通过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各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为加强公务员队伍素质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商投资区国有企业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其它及答案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商投资区国有企业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其它及答案《说明:全方面的收集整理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参考答案】C2.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A、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B、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招考机关【参考答案】A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4.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将收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论。
A、私分国有资产B、侵占C、贪污D、挪用【参考答案】A5. 下列哪些人员不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对象?()A、某市教育局局长B、某市人大主任C、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D、某市委宣传部宣传处长【参考答案】B6.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适用于()。
A、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外设机构的领导成员B、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D、县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参考答案】B7. 哪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B、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C、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D、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参考答案】D8.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处分的,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相关问题的思考[摘要]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它的制订颁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填补了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对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关键词] 新颖亮点回避制度监督与管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本法较1993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了很大的进步,吸收了十几年的人事改革工作经验,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职位聘任制。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学习,对其中相关问题在此作了简单的探讨和分析,同时阐述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想法。
一、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具有三大新颖亮点1.扩大了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条中则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可见,《暂行条例》中公务员的范围仅限于各级行政机关中担任国家公职的人员,而《国家公务员法》中明显不止局限于此,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可,如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权利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中的民主党派人士等都包括在内。
因而,《国家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调整范围,有利于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2.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国家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法

外部监督---政党、新闻媒体、司法、 公民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对公务员进 行的监督制约。
2013-11-5
24
公务员监督约束制度的内容
强化公务员的 义务与责任
明确公务员 的纪律与处分 建立公务员 财产申报制度 完善对公务员 的考核 对公务员辞职、 退休后的从业限制 对公务员的 兼职作出限制
加强公务员的 伦理制度建设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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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功能
影响着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
直接决定着公务员的工作效率
公务员工 资制度的 功能
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013-11-5 28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特点
公平性
可比性
特点
激励性
2013-11-5
29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亮点
实行统一工资制度
实行工资 调查制度
2013-11-5
12
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四)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五)分类管理原则
2013-11-5
13
公务员制度的四大机制
分类管理机制
更新机制
四大机制
激励保障机制
2013-11-5
监督机制
14
1、依法履行公职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3、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工资福利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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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范围
1、 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 2、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3、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5、 审判机关工作人员 6、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7、 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doc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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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公务员部分职位将实行聘任制。 (2005年,12月) 北京:法院招考176名聘任制公务员 。(2006年 1月) 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2007年11月) 1。实行职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聘 期为1至3年不等 。 2。聘任公务员设年金制度。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参照企业员 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此外, 市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还为聘任制公务员建立职 业年金制度。
2019/3/23 7
2.聘任制相对于政府雇员制的比 较优势。
聘任制公务员与政府雇员制都是依照合同管理, 都是由财政开支工资保险福利,都属于弹性用人 制度,都属于改革探索。 本质区别;聘任制属于公务员的一种任用方式, 而政府雇员制是一种企业化程度更高的用人方式。 聘任制公务员必须在机关编制员额和工资计划内 聘任,必须遵循公务员应该共同遵守的权利与义 务。相对于政府雇员制,更易于规范,在实践中 被扭曲的风险相对小一些。 结论:中国当前存在创设聘任制的强大现实需求, 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对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的 用人需求。
2019/3/23 22
聘任制实施情况:
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察 部分职位聘任制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年 1月实施)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 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 制。但是,对公安执法职位或者涉及国家 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2019/3/23 6
(二)案例分析及推论
1.政府对高级专门科技人才的需求与现行招录等 制度的矛盾,是催生政府雇员制度的内在动力。 第一、加入WTO 凸现了中国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 求。 第二、信息时代各国建设专业化政府的需要,加剧 了对高级专梦人才的需求。 从常任制公务员选拔人才的时代局限性。 日本、韩国的开放性改革。 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是目的。
一是编制限额; 二是工资经费限制。 机关编制和工资经费的多少,都是通过 法定标准和程序来确定的。
聘任公务员只能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2019/3/23 15
一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 与公务员。 二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三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书面形式 四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 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是明确了聘任合同既可以签订,也可以变 更或解除。本条规定聘任合同经双方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一、聘任制的适用范围包括: 1、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包括领 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 2、辅助性职位。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的其他职位。 《公务员法》还规定:凡是涉及国家安全、 重要机密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职位,不实 行聘任制。
2019/3/23 13
二、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方式和条件 的规定。
专题五
《公务员法》 对聘任制的新规定
主讲人: 纪培荣
2019/3/23
1
《公务员法》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 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 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 不实行聘任制。
2019/3/23 2
第一节 创设与探索聘任制的必要性
2019/3/23 11
基于增强活力与加大监督力度的考虑, 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或者说绝 大部分执法人员)应该是聘任制的, 不应该是常任制的。 因此,在《公务员法》中创设聘任制, 实际上为了执法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改革预设一个制度前提。
2019/3/23
12
第二节 聘任制及聘任制公务员的 管理问题
一、历史上的探索: 从我国乡镇干部选聘制实践看探索和创新聘任制的必 要性; (一)安徽省乡镇干部选聘制实践的案例; 1、20世纪70——80年代:雨后春笋 1984年安徽省对其肯定,并得到很快发展。 1991年中组部肯定,并召开全国会议推广。 2、20世纪90年代初转干:进退维谷 1998年中组部停止转干。 1999年清理。
2019/3/23 21
(二)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人事争议仲裁要坚 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 (三)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人事争议仲裁由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 机关代表和聘任制公务员代表组成。 (四)人事争议仲裁的时限和裁决的执行: 聘 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 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 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3/23 24
2019/3/23
17
聘任合同除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 商约定其他内容。 协商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比如: 约定试用期等有关事项。协商条款也是聘 任合同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2019/3/23
18
五、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规定。
(一)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聘任制是公务员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相对 于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而言。 1、聘任制公务员须依据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聘任制的特点:平等协商、合同管理、任期明 确是聘任制的主要特点。 聘任制公务员只有在受聘任期间才有公务员身 份。
2019/3/23 19
2、聘任制公务员须依据聘任合同 进行管理。
(1)主体资格合法; (2)合同内容合法; (3)签订程序合法。
2019/3/23
20
六、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规定
(一)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特点: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或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 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1、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的客体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一定范围的争 议; 3、裁决具有强制性。
2019/3/23 4
二、我国创新聘任制的现实必要性
(一)吉林省试行政府雇员制的案例 1、雇员范围:政府雇员是政府根据全局性工作 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为政府工作的法 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 门人才。 2、雇员类别:政府雇员分为一般雇员、高级雇 员和资深高级雇员三种。 3、雇用程序:一是拟订计划。 二是提出人选。 三是政府审定。 四是办理手续。
2019/3/23 3
(二)案例分析及其推论
1.解决“农村工作人手不足”,是乡镇干部 选聘制初始发展的首要目的。 2.乡镇干部选聘制是在没有既定制度框架的 前提下发展演进的,是基层自己创造的。 3.乡镇干部选聘制不属于公务员制度中的 “职位聘任”,只是一种传统干部人事制度 下的“身份聘任” 。 4.对聘任制的科学管理是聘任制生死存亡之 关键。
2019/3/23 8
三、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这也是 中西方依法探索聘任制的共同需求。 1、国外扩大聘任制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委 任制活力不足的问题。 2、常任制弊端暴露无疑。
“程序埋没了目标,过程压倒了结果,规则代替 了使命。” 改革动向:OECD大多数国家已经实行公务员聘 任合同制。 在有些国家,私法开始进入公务员管理的领域。
3、我国的公务员用人机制缺乏弹性。
2019/3/23 9
四、创设聘任制有助于推动执法型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
事业单位的类型: 1、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行政支持类) 2、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3、执法型事业单位。 执法型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担行政职能的事 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委托,主 要承担执法任务。如证券、保险监管、资格认 证、环保质量监管、运输管理等。
(一)聘任方式 根据本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采取两种 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 选聘的方法。 1、公开招聘 (1)公开招聘的方法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 程序进行。 (2)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主要做法。 2、直接选聘
2019/3/23 14
(二)聘任条件
聘任公务员需要的前提条件:
2019/3/23 16
三、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签 订聘任合同的规定 。
四、关于聘任合同内容的规定。
(一)聘任合同期限 一是有固定期限。即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二是无固定期限。即合同有效期无明确规定。 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四)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1、工作条件 2、工作纪律 3、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 以上都是必备条款。
2019/3/23 10
应该尽快结束事业单位执法的状态。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是政府职能的 延伸,经费以财政拨款或依法收费为主。 在组织改革方面,执法型事业单位应该走建立行 政执行机构(法定机构)之路;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应参照公务员管理,走聘 任制之路,且属于行政执法类的聘任制。 基于行政执法机构(现在的执法型事业单位)从事 的是执法职能,就必须结束行政职能的体外循环,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来更新执法人员素质, 改善执法人员结构。
2019/3/23 5
4、雇员管理 :
雇用政府雇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政 府与本人签订雇用合同,明确规定雇用期限、 甲乙双方在雇用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 雇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标准比照 机关公务员平均工资的2~15倍设定14个档 次。一般雇员执行l~4档标准,高级雇员执 行5~9档标准,资深高级雇员执行10~14档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