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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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京安发[2007]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安发[200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4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电力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关于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依据本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立即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在今年一季度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统一协调检查督查和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务于8月1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一套完备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按照编写应急预案的步骤,详细介绍如何建立一支高效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并在其指导下完成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响应流程、资源调配计划、沟通和协调机制以及培训和演练计划。

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在开始编写应急预案之前,首先要明确预案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是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伤害。

范围包括预案适用的行业、地区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编写应急预案需要多个部门和专业的配合,因此需要成立一个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该团队应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如公安、消防、环保、安监等。

团队成员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并具备较高的紧急应对能力。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风险评估是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的基础,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类、评估和分析。

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潜在风险、事故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等因素,形成可操作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响应流程是应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操作指南,包括事故报告、预警机制、警示发布、应急处置等环节。

应急响应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建议进行制定,并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和便捷性。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资源调配是应急预案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救援力量、物资设备、通讯网络、运输等各个方面。

编写应急预案时,要明确资源需求、获取途径和调配方式,并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提高应对效率和减少资源浪费。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应急响应中,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至关重要。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沟通渠道、信息发布平台、协调机构以及协同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同时,还要考虑如何与公众、媒体和相关方面进行有效沟通,减少可能的负面影响。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培训和演练是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一、概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存在和可能发展成为事故的迹象、行为或条件。

为了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

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隐患。

2.科学管理原则。

依法科学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加强预防控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综合治理原则。

结合行业特点,综合运用技术、管理、教育等手段,全面防控重大事故隐患。

4.源头防控原则。

从事故隐患产生的源头入手,强化事前预防和监管控制。

5.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三、责任主体1.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员工应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1.制定排查计划。

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2.全面排查。

注重细致实地,系统彻底排查,避免遗漏和疏忽。

3.突出重点。

重点排查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和关键设备,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建立台账。

对排查结果进行登记和整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1.明确整改责任。

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责任明确,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2.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隐患程度和排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3.开展整改工作。

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4.跟踪检查。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六、重大事故隐患监管1.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7•【字号】京政办发[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市安委会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首都的安全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作为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切入点和主要抓手,常抓不懈。

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制、机制建设。

健全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监督管理、属地推动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减少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首都的安全和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积极探索,着力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政府组织领导。

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账督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别纳入市、区县政府挂账督办体系。

重大事故隐患和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和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一)治理的目标治理的目标为“六消灭、三减少、一实现”1、六消灭:消灭爆破事故隐患、消灭火灾事故隐患、消灭水灾事故隐患、消灭边坡事故隐患、消灭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消灭交通主责事故。

2、三减少:减少运输事故隐患、减少扬尘事故隐患、减少人员意外伤害事故隐患。

3、一实现:实现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二)治理的任务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努力杜绝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生。

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率达100%。

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差错和疏漏,保证安全生产受控。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一)采取的方法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采取矿领导跟踪督办的办法,按照“谁督办、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重大事故隐患彻底清除。

(二)采取的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1、治理隐患所需的经费直接从安全费用账户中提取,如经费巨大,由矿长召开会议决定。

2、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采购。

四、负责的机构和人员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成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组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组长:王孝康副组长:郭永乐、丰树中、陈明富、皇储娟、张向峰成员: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事故隐患排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安检部部长任主任,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治理的时限一般为15天到30天,最长不超过二个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下达后,负责整改的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对不按时完成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理由不充分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弄虚作假的验收人严肃查处。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安全措施(1)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潜藏在各类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枢纽等场所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应对这种潜在的风险,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预案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遏制重大事故的扩散和蔓延,并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不受进一步损害。

三、应急响应机制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对应不同的级别,将启动不同层次的应急响应机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2)应急小组:由现场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3)信息报告员: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置进展,并与外界保持联系。

四、预案内容1. 事故情况评估当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急响应中心将派遣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情况评估,包括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可能的危害程度等,以便进一步启动应急预案。

2. 人员疏散和安全(1)组织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和现场条件,制定适当的疏散计划,并安排专人引导人员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

(2)确保人员安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救援和处置(1)事故物质处置:按照事故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2)伤员救治: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及时对伤员进行救治和转运。

4. 公共信息发布应急响应中心将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舆情反馈,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保持对社会公众的高度透明度,并对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谣言进行澄清和辟谣。

五、演练和总结为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应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考核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每次演练之后,还需召开总结会,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改进完善应急预案。

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已经2001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刘淇2001年6月3日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三条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政府)主要领导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重大火灾事故;(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三)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五)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劳动部关于颁发《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322号)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2、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十五个隐患重点规定是这个文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二)瓦斯超限作业;(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七)超层越界开采;(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什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导致不安全的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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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
关于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通知
(1997年4月9日)
各有关区、县劳动局,市有关局、总公司,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有64项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这些事故隐患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对此,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就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
工作作了重要批示。

贾庆林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消除隐患”并要“制定事故应
急预案”的要求。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事故即将发生和事故发生后,能够尽可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经济损失。

为认真贯彻市委
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我市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现将制定重大事故隐
患应急预案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把制定重大事故隐患
应急预案的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在认真研究、布置此项工
作的同时,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动隐患治理工作,防止隐患引发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各隐患所属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隐患情况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规模、事故可能波及范围、次生灾害影响、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预测。

并积极组织技术
人员和专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全面、科学、可靠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隐患单位要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确定应急控制中心和现场事故控制人,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明确应急人员的岗位和职责,以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能够迅速到位,有效地实施应急计划。

三、隐患所属单位要依据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企业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应急演习训练,对应
急预案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

要使现场每位应急人员能够熟悉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一旦发生紧
急情况,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顺利地实施应急计划。

四、各地区、各系统要积极帮助隐患单位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
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快隐患的整改,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五、市劳动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隐患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和审查。

请各隐患单位务必于5
月10日前将各项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报市劳动局安全生产管处。

附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附件: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隐患的基本情况(简述)
二、事故分析预测
包括预测事故的性质、规模,发生事故最严重情况时所波及的范围,次生灾害扩大造成的影响,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

三、采取的各项预防措施
四、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五、应急通讯保障
六、应急人员、物资准备
七、灾害评估准备
八、应急行动方案
即发生事故的各项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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