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的固定资产能够安全、有效地利用和维护,提高资产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范。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经过预算审批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学校对新购固定资产应及时做好登记记录,明确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九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签订购置合同,并妥善保管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第十条学校应及时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估价,建立资产的初始价值。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使用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及时进行,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保管、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巡查检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完好。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程序,报废资产应当依法处理,不能私自处置。
第四章盘点与报告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盘点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逐项核对资产清单,确保资产清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情况的统计分析。
学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原则: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浪费。
(四)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固定资产购置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二)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三)购置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二)实行公开招标、询价等采购方式,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三)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人。
(二)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禁止私自转让、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
(四)禁止使用固定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固定资产维护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三)建立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记录维修时间、原因、费用等信息。
第五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提出处置方案。
(二)处置方案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仪器、办公设备、图书、建筑物、土地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购置、处置和维修保养由校园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人员由校园财务部门决定。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原则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学校的采购流程进行,必须经过合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所购资产的品质和性价比。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学校的处置流程进行,必须经过合理的评估和审批,以确保处置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借用和调拨应按照学校的借用和调拨流程进行,必须经过合理的审批和登记,借用和调拨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盘点应按照学校的盘点要求进行,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盘点结果应准确无误。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险应按照学校的保险规定进行,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保险投保,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学校的使用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交换、转让、抵押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学校的报废规定进行,必须经过合理的评估和审批,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园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本规定的修改和补充,应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
以上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二)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高效地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合理配置、安全使用、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产登记与备案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馆藏书等,应当进行资产登记与备案。
第三条学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认资产的数量和状况,并更新资产登记备案信息。
第三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保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四章资产调配与报废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调配应当经过审批和备案,并进行相应的登记。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无法修复时,应当进行报废,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处理。
第五章资产盘点与检查第八条学校每年应进行资产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和状况,并对盘点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进行资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六章资产保险与安全第十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应进行相应的保险,以保障资产的安全和保障。
第十一条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安全防范和保护。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者补充,应按照程序进行相关调整。
第十四条对于本管理制度所未涉及的事项,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和规定。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2)是指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流程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购置管理:明确学校固定资产购置的程序和权限,包括资产采购计划、招标采购、资金支付和验收等环节,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学校的需求和财务状况。
2. 使用管理:规定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使用权责和负责人等,制定资产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学校固定资产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盘点和核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二)责任到人、权责分明: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确保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提高管理效率。
(三)科学合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等流程。
(四)效益优先、勤俭节约: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范围:(一)房屋及构筑物;(二)通用设备;(三)专用设备;(四)图书;(五)其他固定资产。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一)房屋及构筑物;(二)通用设备: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三)专用设备:包括教学科研设备、文体设备、医疗设备等;(四)图书;(五)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六条固定资产采购:(一)采购前,需填写采购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二)采购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质量;(三)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入库:(一)入库时,需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保与采购申请一致;(二)入库物品需填写入库单,由财产管理员签字确认;(三)入库物品需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一)固定资产的使用,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合理、高效;(二)使用过程中,需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使用结束后,需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手续。
第九条固定资产处置:(一)固定资产处置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二)处置过程中,需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三)处置所得款项,按规定上缴学校财务。
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资产财务管理,确保资产安全、高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学校资产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产分类及管理职责1. 资产分类学校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类别。
2. 管理职责(1)固定资产管理: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
(2)流动资产管理:由财务处负责流动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
(3)无形资产管理: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使用、转让、报废等管理工作。
(4)在建工程管理:由基建处负责在建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管理工作。
三、资产采购与验收1. 资产采购(1)学校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采购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预算和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资产验收(1)资产采购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验收过程中,应认真核对资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确保与采购合同相符。
四、资产领用与处置1. 资产领用(1)学校资产领用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领用”的原则。
(2)领用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资产领用申请单》,经批准后领取资产。
2. 资产处置(1)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规定。
(2)资产处置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保处置价格合理。
(3)资产处置所得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五、资产盘点与报告1. 资产盘点(1)学校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盘点过程中,应认真核对资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资产报告(1)学校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资产情况。
(2)报告内容包括资产总额、结构、使用情况、效益等。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学校固定资产,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图书馆藏书和各种文物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以非实物形式的无形资产为主体,实物资产为辅助。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经济、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使用、盘点和报废等事项,应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预算程序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机构进行,确保所购资产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及时进行,确保资产的记录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出授权。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资产的废弃处理合法有效。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落实资产的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性质的资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做好资产的台账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记录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维修与保养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借用与归还制度,规范资产的流转。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折旧与减值制度,确保资产价值的正常变化。
第二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四章保养与维修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大学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体制,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xxx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按照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部资产。
包括高校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国家调拨给高校的固定资产,学校按国家规定在教育、科研、社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学校接受捐赠以及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配置、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规范固定资产的配置、采购、管理、使用、处置行为;监督用于经营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统筹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清查;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固定资产的账务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分析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部、处)两级管理体制。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各二级单位是学校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教务处对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教室等教学设施资产实行委托归口管理;后勤保障处对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资产实行委托归口管理;科研处对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的资产实行委托归口管理等。
第七条资产管理处的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分类帐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四)负责审定固定资产的配备标准与计划,并组织实施招标、采购、验收;(五)负责固定资产调配、调拨、转让的审批及丢失、损坏、报废资产的处置等工作;(六)对各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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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的购买登记、支出报账和实物保管等行为,明确管理责任,根据1997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学院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
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为总帐管理、财务帐管理、明细帐管理和实物帐管理,由财务科、总务处和图书馆分工管理:?
1、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总帐和财务帐的管理,制订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标准、购买报帐程序等有关规定,定期与总务处及图书馆的明细帐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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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的明细帐和实物管理,总务处负责学院图书以外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实物管理,制订固定资产申购、采购和实物管理等有关规定,定期将明细资料报送财务科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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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标准:?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物质形态的,且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的专用设备,以及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一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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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主要配件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仅作为原设备的一部分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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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物质形态的大批同类财产,主要包括课桌椅等家具类和图书类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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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达到以上标准的购进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都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报财务科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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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物质形态的零星设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但必须作为低值耐用品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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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述规定以外的资产按低值易耗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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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高校财务制度要求,学院的固定资产按以下五类进行核算,实物管理也须按此分类进行管
理:?
1、房屋和建筑物:指学校拥有占用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房屋分教学用房、行政用房、业务辅助用房、后勤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教职工住宅和其他;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纪念碑、水塔、围墙等;附属设施指同房屋和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可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包括通气管道、电梯、卫生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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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设备:指各种用于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和体育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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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设备:指学校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4、文物及陈列品:指学校用于教学、科研、展览和陈列的古物、字画和纪念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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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书:指学校用于教学和科研的各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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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的购买报帐:?
固定资产购买报帐程序见到此为下图,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报帐参照固定资产购买报帐程序执行。
具体说明如下:?
1、批量图书采购向图书馆提出采购申请,图书以外的固定资产则向总务处提出采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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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书和图书以外的资产分别由图书馆和总务处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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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书由图书馆负责登记,图书以外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登记。
固定资产登记须由经办人、验收人和领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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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捐赠实物一律交办公室登记并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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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资产的报废:?
报废程序见下图,图书的报废由图书馆组织,其他固定资产报废由总务处组织,大型设备的报废须由专家鉴定,经学院领导审批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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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的核查清点:?
固定资产的核查清点分实物核查和帐物核查两方面工作,由财务科、总务处和图书馆互相配合定期核查,确保学院固定资产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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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物核查由总务处和图书馆负责,定期核查清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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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帐物核查由总务处、图书馆与财务科配合,定期向财务科报送固定资产实物资料进行核对,分析查找差异原因,及时调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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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核对、清查、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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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规定自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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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