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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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

外包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

外包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篇一:外包工程、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包工程和维护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及电力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规程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生产外包工程和维护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外包工程和维护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生产外包工程和维护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外包工程和维护项目。

检修工程部、实业市场部等涉及外包与维护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进入现场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所有生产外包工程和维护项目在招议标前,由公司商务管理部对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初审,只有初审合格的单位,方有资格进入评标(议标)程序。

公司外包工程责任部门应做好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记录(资质审查记录格式见附件一)。

承包单位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并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供安全监督部存档。

(一)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包单位应保证其营业范围符合工程或维护项目的要求,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年检记录齐全等;(二)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应保证其施工能力符合工程或维护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年检记录齐全等;(三)法人资格证书:承包单位应保证法人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所登记的法人一致,法人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资格与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委托有效期内,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或维护项目相适应;(五)特种作业操作证:承包单位应提交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出具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并提交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供安全监督部存档,做到持证上岗,不得使用无合格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六)施工简历及业绩:承包单位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相同或类似的施工业绩;(七)施工用大型工器具及起重机械:承包单位应提供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和须经有关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才能使用的机具、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的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工器具清单格式见附件四,本条可在中标后提供)(八)人员素质:承包单位应持有有效的项目经理证,施工人数达30人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出具经培训合格的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供安全监督部存档,做到持证上岗。

外包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包工程施工管理1. 发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2.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 发包单位应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资料,并组织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 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5. 发包单位应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安全防护措施1.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稳定、适用、经济的要求。

2. 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3. 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

5. 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应存放整齐,防止坠落、滑落等事故发生。

五、监督检查1. 发包单位应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监理、设计、材料供应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外包工程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包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一)组织制定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二)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三)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外包工程进行责任追究;(四)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奖惩。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内容和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五章材料供应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材料供应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供应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第十八条材料供应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材料供应单位应加强材料运输和储存安全管理,确保材料安全。

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发包单位安全责任(1)发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发包单位应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负总责,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3)发包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2. 承包单位安全责任(1)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3)承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教育培训(1)发包单位应组织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承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警示内容。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安全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

5.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1)发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承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6.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单位应立即向发包单位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发包单位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明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集团公司招标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自主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资质审查要杜绝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有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证的特殊工种;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签订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并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其履行情况。

第五条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或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公司关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术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生产及基建矿井签订井下施工的安全生产协议后____日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解释权属水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在进行外包工程施工时,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和监督,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总则a) 外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安全。

b) 外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安全管理机构a) 明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b)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组织、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3. 安全生产责任制a)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务用工、外包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事此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劳务用工、外包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本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用品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新招聘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应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入职培训告知书要由劳务公司或外包公司共同签订,并进行档案留存。

第九条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补充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本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排专题讲座、现场演练等形式进行,及时了解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指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第章节第二十六条本企业应设立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指导文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应服从安全管理岗位的管理,接受其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外包工程的施工效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外包工程单位的施工项目。

第三条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落实、管理有序、风险控制、教育培训、事故购置、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信息报告的方针。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防范风险评估、落实事故应急响应等工作。

第五条外包工程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主持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各类施工作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助公司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施工阶段的安全目标和措施。

并将安全生产计划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外包工程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危及员工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外包工程单位应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示施工区域的安全要求,引导员工正确操作。

第四章事故应急响应第十三条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做好应急资源准备。

第十四条外包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事故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依法报告有关部门。

外包工程_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为外包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座等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灯等。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 事故预防与处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4. 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3)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和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包工程。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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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发)包工程、劳务用工和特殊用工(指劳务派遣用工、临时用工,下同)管理,防范不必要的责任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分(承)包单位和特殊用工在施工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分(发)包的工程项目,由公司计划合同部负责对分(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签订分(发)包工程合同及相关合同附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各项目部(调试部)负责对分(承)包单位提供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定期复评,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分公司的发包工程,由分公司相关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负责订立发包工程合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监督指导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分(承)包单位负责按照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的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为公司提供劳务用工服务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代表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明确相关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事宜。

第八条分公司负责对为分公司提供劳务用工服务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明确相关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事宜。

第九条劳务用工的日常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十条质量安全部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对上述各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分包单位的审核与录用各项目在工程中使用的分包单位,必须在订立合同之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其安全生产(施工)资质,严禁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第十二条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一)分包单位必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认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并将其复印件留存发包单位安全部门。

(二)分包单位的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审查后复印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留存发包单位安全部门。

(三)分包单位的技术素质:领导、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审查后的复印件留存发包单位的安全部门。

(四)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审查后,安全施工组织网络(安全员网)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存项目部。

(五)保证安全施工所需施工机械、机具、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配备,应将装备清单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留存项目部。

特种设备应经项目部及有关单位进行设备认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手续,合法使用。

(六)分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奖惩、中小型机具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复印件报项目部留存。

(七)分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花名册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文化程度、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报项目部留存。

第十三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公司进行发包工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订立发包工程合同。

(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费用的保障和取用,安全措施费用不得少于建安工程量2%。

此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三)与分包单位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并与之订立“发(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

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四条分包工程的管理(一)公司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一定额度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并明确扣款原则。

如果发生死亡事故则扣除100%的保证金;如果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的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次的标准进行扣罚。

(二)项目部应把分包单位视为直属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和专业指导;各项目部必须把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及未满16周岁(审查其居民身份证)的童工。

特种作业人员及接触尘、毒、射线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开工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情况列表,报项目部。

(四)分包单位对所分担的每个施工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有关规定制度要求的专项生产安全事故预案。

因无安全措施、事故预案发生的伤亡事故,合同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五)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其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六)工程项目开工前及每年年初,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一般情况下应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但相关材料应交项目部备案待查);分包单位增补、调换人员、更换工种也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分包单位应将安全教育考试成绩报项目部,试卷自行保存。

(七)分包单位全体人员必须经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新招用的临时工,也必须经过体检和入厂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八)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分包单位根据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健全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十)分包单位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等有关会议。

(十一)进行特殊作业、危险的施工项目时,分包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十二)分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并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对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十四)项目部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

(十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依据事故调查组责任认定的结论,按合同中的条款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对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时,依据事故联合调查组责任认定的结论,由责任单位分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

(十六)分包单位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项目部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意见报公司批准,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准重新录用。

对于被公司辞退的分包单位,即为不合格的分供方,公司内其它项目部的也不得录用。

(十七)在上年度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分包单位,次年度不准使用。

第十五条特殊用工的管理(一)特殊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可佩戴标志上岗。

特殊用工到项目、班组参加施工生产工作时,由所在项目、班组负责管理,并分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二)特殊用工在从事有危险工作时,必须由有经验的员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进入危险场所作业,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危险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含义向特殊用工交代清楚并要求复述,复述正确后方可开工。

禁止特殊用工在无监护下单独从事危险工作。

(三)特殊用工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公司员工同等对待,特殊用工从事施工生产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和公司员工相同。

(四)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项目部、分公司,必须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应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具有一定事故伤害赔偿能力。

(五)被派遣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禁止被派遣劳务者担任分(子)公司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第十六条人员进出场管理(一)项目部完成对外包队伍人员的资质审查后,组织人员参加业主和南京龙源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二)项目部所有进出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根据业主方和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出入许可证。

(三)对所有办理出入许可证的人员建立人员台账,对所有人员的进场、离场进行管理。

(四)每日根据人员台账,对入场人员和离场人员进行确认,是否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变更和离场。

(五)每日对入场人员的作装进行检查,要确施工人员依规定路径,规定作装要求入场和离场。

第四章相关制度第十七条AQGL-00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八条AQGL-006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十九条AQGL-009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五章记录第二十条AQ-005《安全考试及上岗证发放登记台帐》第二十一条AQ-013《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表》第二十二条AQ-02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统计表》第二十三条AQ-02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附件:发(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附件:发(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甲方(全称):XXXX公司乙方(全称):分包项目名称: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责任、权利、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甲方权力与义务1、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

2、监督乙方对其新入厂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卡由甲方备案。

3、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作业者有处罚权,对危险作业有权要求停工进行整顿,整改措施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才能允许开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乙方违反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或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纠正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乙方要按甲方要求采取措施改正。

5、甲方预扣乙方分包合同价款的 %(计_____万元)或_____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重大火灾事故时100%扣除,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时扣除50%,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恶性未遂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影响,扣除200一1000元/人次。

6、甲方对由于乙方采取了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人员应予以奖励。

要做到对乙方人员同正式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同样教育、同样考核、同样学习、同样奖罚、同样活动。

7、乙方将分包的工程项目再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发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或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甲方有权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解除分包合同。

二、乙方权力与义务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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