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办公楼管理规定
2023年林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林场管理制度范本林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林场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林场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平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内的所有经营活动和资源利用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林场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提升。
第四条林场管理应依法执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本地区的环保治理和生态建设。
第五条林场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法规意识,推动全员参与林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林场设立林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林场经营计划、资源配置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林场管理部门分设办公室、经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岗位。
第八条林场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内部监察机构,对林场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林场管理部门应根据林场资源状况和需求情况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林场经营计划包括资源利用规划、产业项目推进、技术创新和生态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林场管理部门应组织实施经营计划,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林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
第四章资源利用第十三条林场资源利用应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合理规划和调配资源,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最大化价值。
第十四条林场资源利用应注重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修复,加强对乡村经济的支持,促进资源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第十五条林场资源利用应遵循现代化管理理念,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五章生态环境保护第十六条林场管理部门应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第十七条林场管理部门应制定生态环境管理方案,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落实相关措施。
第十八条林场管理部门应加强沿河防护林和生态廊道的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保护。
林场用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用房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林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林场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林场用房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高效利用、严格审批、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房屋分配与使用第四条林场房屋分配应按照工作需要、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房屋使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林场工作,且具备相应职务或岗位;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林场规章制度;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第六条房屋使用人需向林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申请书;2. 身份证明;3. 工作证明;4.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林场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房屋使用人需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三章房屋维修与保养第九条林场房屋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由林场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条房屋使用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时,应及时向林场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林场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维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林场房屋的维修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承担:1. 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林场承担;2.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房屋使用人承担;3. 因公共设施损坏导致的房屋损坏,由林场承担。
第四章房屋退出与移交第十三条房屋使用人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需要退出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向林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林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安排房屋使用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使用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时,应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林场用房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林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1. 无故拖延房屋使用申请审批;2.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3. 擅自转租或转让房屋;4. 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2023年林场管理制度模板

2023年林场管理制度模板林场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场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资源,提高经营效益,制定本林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林场,包括国有林场、民营林场、合作林场等。
第三条林场管理要遵循依法、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林场管理应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林木品质,加强科学研究,发展生态旅游。
第五条林场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林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林场管理机构包括林场领导班子和林场管理人员。
第七条林场领导班子由林场主任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林场工作。
第八条林场管理人员包括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第九条组织架构图见附表1。
第三章林木资源保护与管理第十条林场应依法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严禁非法砍伐、盗伐林木。
第十一条林场应加强对林木的巡护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二条林场应积极推进森林抚育与更新工作,提高林木的品质和产量。
第十三条林场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采伐计划,依法采伐林木,保持森林生态平衡。
第十四条林场应建立完善的防火制度,定期开展火灾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章林场经营与开发第十五条林场应合理规划林木种植和林地利用,保证林木的健康生长。
第十六条林场应加强林木品种改良和人工造林技术研究,提高林木的品质和产量。
第十七条林场可以开展经济林种植和林下经济活动,提高经营效益。
第十八条林场应积极开展林业科技创新,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
第十九条林场可以合理利用林木资源开展生态旅游和休闲娱乐活动,增加林场收入。
第五章林场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林场应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林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外部评估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林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林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林场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林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种树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种树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种树办公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种树办公室的工作宗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种树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下设综合部、项目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
第五条主任职责:1. 负责制定办公室整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2. 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3. 对外代表种树办公室,处理与外界的联络事宜;4. 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办公室的各项计划;2. 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3. 参与办公室重要决策的制定;4. 协助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第七条综合部职责:1.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资产管理等;2. 负责办公室的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3. 负责办公室的内部沟通与协调;4. 负责办公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职责:1. 负责植树造林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监督;2. 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3. 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4. 负责项目的验收和总结。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2. 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3.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4.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行政部职责:1. 负责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2. 负责办公室的固定资产管理;3. 负责办公室的车辆管理;4. 负责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与休息:1. 办公室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3. 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员工。
林场机关管理制度

林场机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林场机关管理行为,加强林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林场机关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林场领导、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协调、督导和考核机关工作。
2. 林场机关分设办公室、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信息科技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
3. 机关内设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确保机关管理人员队伍健全完善。
三、管理职责1. 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推动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2. 统筹协调林场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在确保林场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并建立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3. 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四、管理制度1. 机关内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保密制度等,确保机关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2. 确保机关内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一旦发现执行不力或违反制度的情况,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公正透明的内部评价和奖惩体系,激励和保护机关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绩效考核1. 机关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2. 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业绩、团队协作、服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评价机关内部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分明的给分和处罚,奖励表现优异的部门或个人,惩罚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信息公开1. 林场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机关管理决策、工作安排、工作成果等公开透明,接受外部监督。
2. 每年定期公开林场机关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规划等,向社会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机关的工作情况。
公司林场林地管理制度

公司林场林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林场林地管理工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林场林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管理的林地。
第三条公司林场林地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保护资源,提高效益。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应当遵守公司林地管理制度,维护公司林地的合法权益,共同建设优美的林地景观。
第五条公司林地管理工作由公司林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做好林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林地土地管理第六条公司林地土地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林地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
第八条公司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事项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确保合法合规。
第九条公司林地土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当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建设绿色生态型林地。
第十条公司林地土地的林木种植、改良、保护等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确保林地生长得健康、稳定。
第十一条公司林地土地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应当注重景观效果,打造具有公司特色的绿色园林。
第三章林地保护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林地保护工作应当加强对于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林地保护工作应当加强对于非法伐木、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林地资源的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林地要加强巡护工作,做到定期巡护、不定期巡护,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林地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林地要加强对于林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合理分布资源,保障生态平衡。
第四章林地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林地的经营管理工作应当以经济效益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经营管理方案。
第十七条公司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经营许可、合同约定等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林地的资源开采、旅游开发等活动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林地经济效益提升。
林场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所有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临时进入办公室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办公室环境与设施管理第四条办公室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五条办公室设施应爱护使用,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私自带走。
第六条办公室用电、用水应节约,不得浪费。
第七条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章工作秩序与行为规范第八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工作时间应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嬉戏。
第十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文明用语,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一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乱涂乱画、损坏办公室设施。
第十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章文书与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办公室文书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撰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办公室文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第十五条办公室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归档,便于查阅。
第十六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有序。
第五章会议与活动管理第十七条办公室会议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应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办公室活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各类会议与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照林场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林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林场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林场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林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林场的管理,包括国有林场内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国有林场是指由国家所有或经国家授权管理的林地。
第三条国有林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和公开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林场管理应当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实行林业可持续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国有林场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行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
第七条国有林场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决策管理事务、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第八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分工、责任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第九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第十条国有林场管理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第三章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国有林场内的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生态财富,应合理保护和利用,严格控制采伐和开发活动,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防护和灭火工作,完善防火设施,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积极开展森林种苗培育和栽植工作,不断提高林木品质和密度,推动森林保护和改良。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网络,开展科学防治措施,维护森林健康。
第四章生产经营第十六条国有林场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经营管理,开展林木采伐、运输、销售等活动。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合规开展林木采伐工作,保障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遵守相关环保和林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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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办公楼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办公楼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办公楼是林场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办公楼由场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机关的服务职能。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楼管理是:对办公楼内人员及办公楼配套设施、机关大院内所属区域的场地及其附着物和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文明办公与物品管理
第五条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男士不得穿短裤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
第六条楼内办公人员应言行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七条不准在楼道、走廊、墙壁、柱子等地方乱写、乱画、乱刻和随意张贴标识物。
第八条禁止使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未经允许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从事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整洁。
注意保持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灯、空调、电脑、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十一条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美观,不准在办公室或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办公桌面不得随意堆放文件,办公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收起并放归原处,不得随意搁置。
第十二条车辆要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不得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要停放在楼外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门卫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纠正。
门卫人员要加强巡视和定时检查,对因停车不当,造成办公楼设施损坏的,及时上报党政办做出处理,恢复原状。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综治办公室负责,切实履行整个机关大院内的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和维护秩序等安全防范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办公楼实行安全保卫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机关大院内有异常情况(含消防监控、防盗监控),及时报告处置。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须在门卫履行登记手续,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入内。
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办公楼。
第十六条办公楼大门每天由门卫7:00对外开放,21:00锁全部大门。
在下班后、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公楼者,门卫要做好登记,提醒其在21:00前结束工作,离开办公楼。
第十七条办公楼内各科室要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设防,确保机关内部安全。
第十八条非工作时间在办公楼进行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应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报告,承办科室(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
相关科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
各科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提高防火意识。
办公楼内一律不得存放汽油、液化石油气(不含食堂)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就地采取措施积极扑救(断电、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人员应按楼道、走廊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指示的方向从两边楼梯疏散。
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场干部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拉乱接的科室分管领导及科长负责。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日常检修。
党政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党政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办公楼用电情况,每年确保进行一次整体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发现、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六条全场干部职工要积极树立低碳理念,全面营造低碳办公、生活环境,注意随手关灯、关水(重点是卫生间),杜绝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卫生环境管理
第二十七条全场干部职工要树立文明意识,自觉保持办公楼内外卫生清洁。
提升个人素质,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应于每日上班(或下班)前将本办公室卫生清理完毕。
要保持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蜘网、无杂物、无痰迹;地面应拖、扫清洁,电脑、办公桌椅应保持光洁,窗台及办公桌要擦拭干净,纸篓及时清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第二十九条办公楼内会议室、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用餐一律在食堂进行。
第三十条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茶叶倒入厕所马桶内,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第三十一条办公楼及整个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专职保洁员和门卫负责,实行奖惩机制,对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予以辞退。
同时,林场还将不定期组织统一大扫除活动,各科室人员参加率不得少于科室编制的90﹪。
第三十二条因地制宜地做好绿化区域的环境美化、净化工作。
花木、草坪确定专人负责,精心培养,定期施肥、浇灌,保持
整洁。
各种悬挂标牌、地面标示要保持清晰、美观。
实行垃圾袋装化,垃圾不落地,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桶(箱)外无垃圾洒漏。
保养与修缮
第三十三条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处理。
第三十四条办公室的装饰,各使用科室应保持原样,不准擅自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不准自行改造和装潢。
会议室、健身室及浴室使用
第三十五条会议室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各部门使用会议室,要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使用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室内照明灯和门、窗。
第三十六条健身室的服务对象是场属工作人员和来场客人,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要爱护活动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
第三十七条场统一组织安排在健身室的活动,结束后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属个人行为的活动,结束后要自觉将器材归位、整理,并负责清扫卫生,违者通报批评并责令整理清扫。
第三十八条参加健身活动人员要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21:00,工作时间内严禁进入活动。
第三十九条浴室的使用对象为场属工作人员和来场客人,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要爱护洗浴公共设施和环境。
倡导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洗浴结束及时关水、断电。
不得破坏各项洗浴设施,违者通报批评并责令按原样修复;严禁乱丢洗发水、淋浴露、香皂等包装袋、瓶及其他任何杂物。
招待所和食堂管理
第四十条入住招待所前要到党政办公室预约时间,由招待所管理员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第四十一条招待所管理员须经常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
有义务提醒告知住宿人员遵守相关制度。
第四十二条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一日三餐供应、加班工作用餐及公务招待餐,严格执行《双圳林场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林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各分场办公场所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2012年元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