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计常用规范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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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计规范

燃气设计规范

燃气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燃气设计规范,以确保燃气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设计规范适用于住宅、商业和工业建筑物的燃气供应系统设计。

2. 系统设计2.1 燃气供应管道设计燃气供应管道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管道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保证其耐腐蚀能力和稳定性。

•管道布置应符合工程建筑布局要求,尽量缩短管道长度,减小阻力和压力损失。

•管道直径应根据系统负载进行合理选择,确保燃气供应充足。

•管道应设置检查井和阀门,便于维修和维护。

2.2 燃气设备设计燃气设备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设备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合格认证。

•设备布置应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

•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设备应有防火、防爆等安全保护措施。

3. 安全要求3.1 安全管理•燃气供应系统运行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设备与电气系统应相互独立,并且设有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3.2 安全检测与监控•燃气供应系统应配备可靠的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事故。

•燃气设备应配备可靠的火焰监测装置,防止火焰蔓延和意外燃烧。

3.3 安全演练与应急预案•针对燃气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 监测与维护4.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燃气供应管道和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检查燃气泄漏、火焰监测等安全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维护保养•定期对燃气供应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清洁管道和设备,更换老化部件。

•对燃气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润滑,确保其正常运行。

5. 文件控制5.1 文件保存•燃气设计规范、系统图纸以及相关安全文件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便于查阅和管理。

5.2 文件更新•随着燃气供应系统的改造和维护,设计规范和系统图纸应及时更新,并按时进行文档变更通知。

6. 术语及缩写•LPG: 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CNG: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LNG: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7. 参考文献[1] 国家燃气行业标准 - 燃气供应系统设计规范[2] 国家燃气行业标准 - 燃气设备选择与安装规范[3] 《建筑燃气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以上是燃气设计规范的基本内容,设计人员在设计燃气供应系统和选择燃气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燃气设计规范标准》

《燃气设计规范标准》

《燃⽓设计规范标准》⽬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燃⽓条件预留 (3)3.1 燃⽓预留范围 (3)3.2 燃⽓预留要求 (3)4 燃⽓设计操作流程 (4)燃⽓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1) (4)燃⽓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2) (4)燃⽓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3) (5)5 设计要点 (1)5.1 ⽤⽓量和⽤⽓标准 (1)5.2 燃⽓调压站(箱) (1)5.3 室外燃⽓⼲管及引⼊管 (2)5.4 室内燃⽓⼲管及燃⽓管井 (2)5.5 燃⽓⽀管及计量表 (3)5.6 安全措施 (4)燃⽓设计标准1总则1.1为保证我司项⽬中燃⽓设计符合安全经济、保证供应、合理美观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依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此设计标准。

1.2本设计标准中含有燃⽓设计操作流程,各项⽬公司应按操作流程关键点要求执⾏,设计院作相应了解并配合项⽬公司完成燃⽓设计。

1.3本标准适⽤于在建和未建的吾悦⼴场项⽬。

1.4吾悦⼴场燃⽓设计除了符合本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5本标准中燃⽓安全措施应和当地燃⽓部门的要求⼀致。

2术语2.1⼤商业含有多样化、消费享受型业态的休闲商业聚集体。

2.2“⼀拖⼆”商铺通过户内楼梯连接⾸、⼆层,且⾸、⼆层做为⼀个独⽴单元同时销售的商铺,单个商铺间⽆连通。

2.2分层销售商铺各层独⽴销售的商铺,单个商铺间通过公共⾛道和连廊连接,每层商铺均独⽴对外开门。

2.3⼀环商铺与⼤商业贴临的外铺,属于⼤商业裙房。

2.4室外步⾏街商铺⾯向室外步⾏街的所有商铺(含⼀环商铺,范围以集团流转确认总图表⽰区域为准)。

2.5底商除⼀环商铺,室外步⾏街商铺之外其余的销售商铺。

⼀环商铺图2.1 商业分类⽰意图室外步⾏街商铺底商⼤商业3燃⽓条件预留3.1燃⽓预留范围注:★表⽰需要预留,空⽩表⽰不需要预留。

3.2燃⽓预留要求注:设计暂按此要求执⾏,商铺内燃⽓⼯程界⾯可根据商务合同签署后调整。

4燃⽓设计操作流程5设计要点5.1⽤⽓量和⽤⽓标准地块内设计⽤⽓量应根据当地供⽓原则和条件确定,⼀般包括以下⼏种⽤⽓量:1.居民⽣活⽤⽓量 2.商业⽤⽓量 3.燃⽓锅炉⽤⽓量。

燃气设计常用规范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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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计常用规范与表格————————————————————————————————作者: ————————————————————————————————日期:4.1.4 当燃气管道穿越管沟、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管道必须敷设于套管中,且宜与套管同轴;2 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得设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接头(不含纵向或螺旋焊缝及经无损检测合格的焊接接头);3 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应用防水材料填实。

.1.5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所设套管的管径不宜小于表4.1.5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其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1.6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表4.1.5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燃气管DN10DN15 DN20 DN25DN32DN40 DN50DN65DN80DN100DN150套管DN25 DN32 DN40 DN50DN65DN65 DN80DN100DN125DN150DN200表4.3.2 室内燃气管道敷设方式管道材料明设管道暗设管道暗封形式暗埋形式热镀锌钢管应可—无缝钢管应可—铜管应可可薄壁不锈钢管应可可不锈钢波纹软管可可可燃气用铝塑复合管可可可4.3.3 室内燃气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表4.3.20室内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管子公称尺寸<DN25DN25~DN40 DN50>DN50与墙净距(mm) ≥30≥50≥70≥90.3.24 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严密,安装应牢固;2 当软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3 当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4 当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用气设备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口不应超过2个;5 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6 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板、顶棚、门和窗;7 非金属软管不得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燃气设计规范

燃气设计规范

燃气设计规范
燃气设计规范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燃气工程的设计要求和设计内容的规范。

燃气设计规范是燃气工程设计的基础,是燃气工程设计的依据,
是燃气工程设计的标准。

燃气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燃气工程
设计的基本要求、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内容、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方法、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程序、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计算、燃气工程
设计的基本设备、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材料、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施工、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检验、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管理等。

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经济、节能、环保、可靠、可行等原则。

燃气工程设计的
基本要求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中,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质量、设计效果、设计结果、设计费用、设计时间等要求。

燃气工程设计的
基本内容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中,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包括燃气工程
的设计范围、燃气工程的设计内容、燃气工程的设计方案、燃气工程
的设计图纸、燃气工程的设计计算书等内容。

燃气工程设计的基本方法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中,应采用的基本方法,包括计算方法、设计方法、检验方法、施工方法等。

燃气工程设计的
基本程序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中,应按照的基本程序,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设计审查、设计审核等程序。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1燃气质量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2.2.1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2.3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无臭味或臭味不足的燃气应加臭。燃气中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2穿越或跨越重要河流的燃气管道,在河流两岸均应设置阀门。
5.3.13在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
应设置阀门。
5.3.15室外架空的燃气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或支柱敷设。当采用支柱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底至人行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2m;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5m;管
燃气管埋深小于2m
2.3.3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2.3.3的规定。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表2.3.3
名称
净距(m)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上方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下方
给水管
燃气管

0.15
0.15
排水管

0.15
0.20加套管
电缆
直埋
0.50
0.50
在导管内
“二级”。
5.5.8门站建筑物室内电气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1区”设计的规定,站区内防雷等级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第二类”设计的规定。
5.6.2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箱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4MPa;
(2)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1.0的燃气调压装置不得设于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

燃气工程设计规范(原版)

燃气工程设计规范(原版)
压器 按结构:截止式、轴流式 按被调参数:后压调压器、前压调压器 按进出口压力:……
13
c. 调压装置
2.调压器选型 体积换算 (1)实际气体的状态方程
2 当燃气管道随桥梁敷设或采用管桥跨越河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
3 燃气管道随桥梁敷设,宜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1)敷设于桥梁上的燃气管道应采用加厚的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尽 量减少焊缝,对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
……
上述敷设在桥梁上通过河流的方式实践表明有着较大的优点,但与 《城市桥梁设计准则》原规定燃气管道不得敷设于桥梁上有矛盾。 2001年,经过专家讨论达成共识:当条件许可,允许利用道路桥梁 跨越河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限定燃气管道输送压力不 应大于0.4MPa”。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07 ……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8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
3
二、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相关规范的简介
1、城镇燃气管道压力级制
名称
高压燃气管道
2、常规燃气工程
城镇居民、商业、工业燃气管道工程及市政中 压燃气管道工程
重点: a.计算流量 b.管道布置与敷设 c.调压装置 d.计量装置 e.安全及监控
5
2、一般燃气工程
a.计算流量
(GB50028,10.2.9)
1 居民生活用燃气计算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Qh kNQn
实际负荷与总的额定负荷
Qh kNQn 0.250100.81.6 6.0m3 h
二、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相关规范的简介
b.管道布置和敷设

燃气相关必记规范。个人整理,很实用

燃气相关必记规范。个人整理,很实用

室内。

DN<50.宜用镀锌钢管。

DN>50或压力大于0.01Mpa,根据规定选择管材。

钢钢管切割,机械或专用的砂轮片。

切口偏差1%<3mm。

凹凸误差1mm燃气管道焊接内壁错边量<10%,钢管小于2mm。

主管道开孔接支管:开孔边缘距对接焊缝不应小于100mm。

<100时,射线探伤。

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DN<50.宜用螺纹连接。

DN>50或压力大于0.01Mpa宜用焊接连接。

燃气管DN10 DM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套管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200地上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净距宜为100——120mm引入管保温层凹凸偏差<2mm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净距:DN<25mm…>30mm。

..20<DN<40..>50mm..。

DN=50mm..>60mm。

…DN>50mm…>90mm。

支撑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钢管支架最大间距公称直径最大间距(m) 公称直径最大间距(m)DN15 2.5 DN100 7.0DN20 3.0 DN125 8.0DN25 3.5 DN150 10.0DN32 4.0 DN200 12.0DN40 4.5 DN250 14.5DN50 5.0 DN300 16.5DN65 6.0 DN350 18.5DN80 6.5 DN400 20.5燃气管道采用的支撑形式公称尺寸砖砌墙壁混凝土制墙板石膏空心墙板木结构墙楼板DN15~DN20 管卡管卡管卡、夹壁管卡管卡吊架DN25~DN40 管卡、托架管卡、托架夹壁管卡管卡吊架DN50~DN65 管卡、托架管卡、托架夹壁托架管卡、托架吊架>DN65 托架托架不得依敷托架吊架暗埋墙内管道,沟槽宽度宜为管道外径加20mm,深度满足覆盖厚>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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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计常用规范与表格
4.1.4 当燃气管道穿越管沟、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管道必须敷设于套管中,且宜与套管同轴;
2 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得设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接头(不含纵向或螺旋焊缝及经
无损检测合格的焊接接头);
3 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应用防水材料填实。

.1.5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所设套管的管径不宜小于表4.1.5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其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1.6 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表4.1.5 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
燃气
DN10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 管
套管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200
表4.3.2 室内燃气管道敷设方式
4.3.3 室内燃气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4.3.20 室内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
管子公称尺寸<DN25 DN25~DN40 DN50 >DN50
与墙净距(mm) ≥30≥50≥70≥90
.3.24 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严密,安装应牢固;
2 当软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
3 当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
4 当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用气设备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口不应超过2个;
5 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
6 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板、顶棚、门和窗;
7 非金属软管不得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4.3.27 管道支架、托架、吊架、管卡(以下简称“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的支架应安装稳定、牢固,支架位置不得影响管道的安装、检修与维护;
2 每个楼层的立管至少应设支架1处;
表4.3.2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之间的最小净距(cm)
表4.3.27-1 钢管支架最大间距
表4.3.27-2 铜管支架最大间距
表4.3.27-3 薄壁不锈钢管支架最大间距
外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垂直敷设(m) 2.0 2.0 2.5 2.5 3.0 3.0 3.0 3.0 3.5
水平敷设(m) 1.8 2.0 2.5 2.5 3.0 3.0 3.0 3.0 3.5 表4.3.27-4 燃气用铝塑复合管支架最大间距外径(mm) 16 18 20 25
水平敷设
1.2 1.2 1.2 1.8
(m)
垂直敷设
1.5 1.5 1.5
2.5
(m)
表5.2.3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
表6.2.6 燃具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
6.1.6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7 级,并应符合表6.1.6 的要求。

表6.1.6 城镇燃气设计压力(表压)分级
6.3.3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3-1 和表6.3.3-2 的规定。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注:1、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2、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表6.3.3-1 和表6.3.3-2 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6.3.3-1 和表6.3.3-2 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应不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其中当对次高压A 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
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表6.3.3-1 和表6.3.3-2 规定除地下室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其它规定也均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执行。

4、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本规范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规定。

3、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表6.3.1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
注:1、厂区内部的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5.5m。

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 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2、电气机车铁路除外。

3 、架空电力线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垂直净距尚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

4、输送湿燃气的管道应采取排水措施,在寒冷地区还应采取保温措施。

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5、工业企业内燃气管道沿支柱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 的规定。

10.2.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表10.2.1 的规定。

表10.2.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
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10.2.36的规定。

表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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