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制度
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除市直管区域外的所有乡、镇、村的规划和建设活动。
第二条区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村规划和重大项目规划编制(修编)的审批,对规划的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区建设局是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二)负责乡镇规划监督管理,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编制(修编);(三)依法审批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和乡、村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手续;(四)负责对其审批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五)对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六)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二)编制(修编)乡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对其审批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四)负责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五)负责镇规划区外村民自住房建设的审批和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制止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六)负责乡、村居民自住房建设的审批,对乡、村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
第五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履行区建设局赋予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乡镇总体规划近期5至10年,远期20年。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乡镇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的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

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一、前言乡镇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乡镇工程项目建设是乡镇发展的重要方面。
为了有效推动乡镇工程项目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介绍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的基本内容,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乡镇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二、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概述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是指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规模,选取适当的发包模式,通过招标、竞争等方式,将工程项目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承包,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质量、工期等要求进行施工。
该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建设工程实现定点、定质、定价、定时、定责。
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包主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以由乡镇政府自行组织发包,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咨询公司进行发包,确保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发包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确定合适的发包模式,如总承包、分包、包干等,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3.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施工能力强的承包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4.合同约定:明确工程项目的总价、质量、工期等要求,并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规定进行。
5.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质量评估: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乡镇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在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发包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发包程序不规范、发包主体权责不清、发包标准不统一等,为了进一步完善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具体如下:1.加强发包程序管理:规范发包程序,严格执行招标要求,确保发包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提高发包质量和效果。
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大坪子新农村建设项目、物资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工作程序,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农村建设经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款专用,具体由乡党委、政府安排财务人员负责管理。
二、成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工作队、村两委、村小组组成。
三、乡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发包,工程款由承包方先垫支建设,再按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划账,对群众的自建项目补助款由工作队按施工建设需要,以物抵资的形式进行补助。
四、经费使用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计划使用。
凡金额支出超过1000元的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五、严格审批报销制度,确保使用真实安全,手续合法,符合财经要求。
六、资金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办理登记,平时做好项目的结算、清兑工作。
七、财务人员要每季度向群众公示一次,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
八、集体使用的物资统一由集体管理。
九、物资的购买、运输由工作队负责组织协调,村小组负责清点、验收发放。
十、以物抵资的物资发放实行登记签名。
十一、物资的堆放要规范,不得影响集体和他人正常施工和环境卫生。
十二、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实行责任追究。
大坪子新农村工作队2012年6月.。
乡镇项目管理制度

乡镇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乡镇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规划建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规划建设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1.项目管理应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2.项目管理应坚持全面协调、科学规划、信息公开、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原则。
3.项目管理应适应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实际情况,发展乡镇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职责1.乡镇政府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乡镇全域项目的管理工作;2.乡镇开发建设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工作;3.乡镇各部门、各村社等配合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章项目管理的程序和要求1.项目前期调研和立项(1)乡镇政府项目管理部门应对乡镇各方面情况进行调研,确定乡镇项目的需求和发展方向;(2)项目立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规划和设计(1)项目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环境、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因素;(2)项目规划和设计应经过审批程序,取得相应的证书。
3.项目建设和运营(1)项目建设应按照规定施工标准,保证质量和安全;(2)项目运营应积极开发市场,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益。
4.项目监督和评估(1)乡镇政府项目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项目建设后应进行效益评估,对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
第五章项目管理的政策支持和保障1.政策支持(1)乡镇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乡镇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2.资金保障(1)乡镇政府应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2)对困难项目,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支持。
3.人才保障(1)乡镇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相关专业人才;(2)对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人才给予相应的激励和保障。
第六章项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1)乡镇政府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对项目中的突出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改。
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X乡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快建设、早投产,X乡设立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小组:组长:X副组长:X成员: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为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任务协调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项目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投产。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一)征地拆迁、场地平整。
及时掌握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清表、场地平整工作情况,协助企业做好地块整体利用。
(二)基础配套。
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项目用地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燃气、通迅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投产提供硬件保障。
(三)规划管理。
协调规划部门指导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
(四)环保审批。
协调环保部门指导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审批、环保验收。
(五)消防审批。
协调消防部门对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
(六)防雷审批。
协调气象部门出具项目防雷审查意见、防雷设施验收。
(七)节能审批。
协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
(八)安全评价。
负责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九)建设管理。
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以及工程监理、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十)主体建设。
督促项目方制订详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落实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十一)验收投产。
乡级镇府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乡级镇府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乡级镇府的各类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等。
第三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精细操作、高效实施"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过程顺利进行。
第四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前期规划设计、中期实施监督、后期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注重项目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实施。
第六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提倡创新思维,尝试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建设的良好合作氛围。
第八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九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加强法制意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第十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倡导勤俭节约精神,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第十一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具体执行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项目策划、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设立项目管理岗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专员等,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项目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六条乡级镇府项目管理应按照项目管理流程,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策划、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十八条项目策划阶段,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
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工作通知

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工作通知一、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一)双周督查通报。
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每两周要通过实地督查、收集资料等形式,对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一次摸底统计,准确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报送主要领导,并通报至各有关单位。
(二)月推进例会。
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现场研究解决问题。
推进办及项目首席服务官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并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
对于例会研究确定事项,由推进办负责跟踪督办,并在下次例会上汇报落实情况。
(三)季观摩点评。
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观摩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及有关委局、乡镇参加,对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实地观摩,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四)半年检查评比。
每半年由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个项目的建设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时间任务节点进行一次考评,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五)年终考核奖惩。
结合季度观摩、半年评比情况,年终对各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于项目推进快、成效好的责任单位及乡镇、产业集聚区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对于项目进度慢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二、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及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每个重点项目实行分包制度,分别由项目分包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项目属地责任人和项目首席服务官四人组成一个工作组,对分包项目做好全程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一)项目分包领导职责。
每个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定期、不定期听取项目责任人、属地责任人、首席服务官对分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汇报,并定期到分包项目现场进行调研督查,适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通过现场协调、召开会议部署、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等方式,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首席服务官职责。
首席服务官为项目的专职协调服务人员,每周至少向项目责任人、属地责任人了解一次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向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立项1.项目申报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主导,项目申报应提供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
2.项目审核专业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3.项目立项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由乡镇政府签发项目立项书,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
三、设计阶段1.设计编制项目立项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工艺等内容,并提交给乡镇政府审批。
2.审查批准乡镇政府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设计变更设计方案需发生变更时,应提前向乡镇政府进行申请,并按程序重新审批。
四、招投标阶段1.招标公告项目完成设计后,乡镇政府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评标乡镇政府组织投标评标工作,按规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3.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能力。
五、施工阶段1.施工组织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2.质量监督乡镇政府成立项目质量监督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3.安全保障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稳定。
六、验收阶段1.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乡镇政府成立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
2.结算支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乡镇政府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项。
七、项目总结1.项目总结工程竣工后,委托专业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评价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情况。
2.档案归档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档案材料归入乡镇政府档案库,供后续查阅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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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制度
为积极贯彻“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精神,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切实解决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项目推进领导联系制度。
按照领导分工,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党政领导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协调力度,努力破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题和薄弱环节、前期推进缓慢等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
同时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逐个建立工作班子,组织项目办专门人员加强服务,着力为项目建设做好全程服务。
项目推进协调制度。
实行“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乡党政主要领导协调,主要是针对一些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进难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分管领导协调后仍未解决的问题,可提交乡主要领导协调,存在特别重大问题的项目可视情况提交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
项目分管领导协调,主要是涉及多个站所或者单位的项目及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仍难以解决问题的项目由项目分管领导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涉及一般性问题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责任人员、单位进行协调,项目协调中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
项目跟踪服务制度。
由乡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负责分管领导和项目牵头人,牵头人负责办理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有关政策咨询,协助起草有关书面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
对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协调调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重大事项协调无效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落实原因后报领导组,由领导组积极进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分管领导、项目牵头人、领导组成员各负其责,对所办理事项全程负责,保持经常联系,不定期地了解情况,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全程跟踪服务。
项目推进检查督查制度。
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全乡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开展检查、督察,主要采取跟踪督查、现场督查、信息督查等形式,围绕项目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项目进展、协调会确定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在督查中发现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对督查后仍未改正或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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