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工作通知
建设实施方案 通知

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制定了以下建设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背景。
公司近期启动了新一轮的项目建设工作,为了实现项目目标,需要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
二、项目目标。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旨在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内容。
1. 项目范围,包括生产线改造、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内容。
2. 项目时间,预计工期为6个月,从月底开始,至次年同期结束。
3. 项目预算,根据前期调研和评估,初步预算为500万元。
四、实施方案。
1. 组建项目组,成立项目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 制定详细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项目进度可控。
3. 资源调配,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项目所需资源齐备。
4. 风险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1. 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目标。
2.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启动、项目执行、项目监控和项目收尾等阶段。
3. 开展项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培训、设备采购、场地布置等。
4.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和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5. 项目验收和总结,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六、注意事项。
1.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组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 项目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寻求支持和解决方案。
七、总结。
本次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希望各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县城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冀建办[201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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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县城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县城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冀建办〔2013〕65号)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八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县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整合厅机关处室和单位行政资源,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经厅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推进县城建设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厅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正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副组长:曲俊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冯玉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苏蕴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梁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桑卫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李贤明省城镇建设上水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毅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吴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冯长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王志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成员:徐向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李伟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孙燕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镇化处处长赵春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鲍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牛彦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于文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李建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封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王增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程才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孙冬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材料装备处处长穆英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处长徐兴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和城镇化处分工负责。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带动作用,全力以赴实现南阳转型跨越、绿色崛起,现就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
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每年年初与市政府签订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点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全过程负责。
实行重点项目清单式管理。
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逐项目建立台账,按月(季)度制定推进计划,排出时间节点任务、工程形象进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督导考核。
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台账每年2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大项目办备案。
对一季度开工和在建的重点项目,明确投资进度、每月需完成的工作量、计划新开工项目等,作为任务清单下达,月度进行考核通报。
建立重点项目分层次推进机制。
对省重点项目和全市重大战略支撑项目实行市领导联系分包,强化“三专”(专题、专班、专案)推进,逐项目成立专班,每个专班吸收专家参与,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强力推进。
对市重点项目实行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包推进,每旬深入项目工地进行一次实地巡察。
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包重点项目名单于每年3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大项目办。
县(区)和市直单位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县(区)和市直单位负责推进落实。
关于成立推进项目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成立推进项目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及《关于成立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高质量做好项目储备、开工、建设、入统等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推进项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联动全区资源力量,建立完善项目联动协调机制等相应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理念,坚持“项目为大项目为重项目为王”,始终将项目建设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主抓手、主阵地。
在做好项目研究论证的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全区上下聚焦项目建设的合力。
二、组织机构在重大项目调度机制的基础上,成立推进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区推进项目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帮助指导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他事项。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中心片区指挥部,**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重大办负责人、营商中心主任)、**(区中心片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区国控集团)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工作职责(一)研究规划。
按照贵阳贵安“一核三中心多组团城市”规划,紧盯“老城核心”定位,聚焦“一河一道一片区”和“四化”项目,指导各单位谋划储备一批带动片区发展,促进城市能级提升的大项目。
(二)研究投向。
统筹各单位深入研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各级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REITS基金及银行贷款重点支持的投向领域,精准谋划一批“成熟性高,可行性大”的优质项目。
(三)研究政策。
统筹各单位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新型城镇化政策,根据我区城镇化进程中的痛点和难点,着力在整合优势政策、吸引项目投资的同时,结合云岩实际加快各项政策落地,提高竞争力。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5•【字号】南政办〔2016〕85号•【施行日期】2016.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南政办〔2016〕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闽政〔2016〕14号)、《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南委〔2016〕35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政综〔2016〕79号)精神,进一步突出加强项目策划、招商工作,确保项目接续和落地实施,以“五个一批”项目管理为抓手,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推动发展提速进位,特制定“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成立“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及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五个一批”项目牵头管理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三产办、市重点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从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及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一批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
二、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五个一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及时协调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各位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分管领域内的“五个一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市项目策划生成、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2、负责制定、推进全市项目策划、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全市“五个一批” 项目推进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3、负责全市“五个一批” 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踪、汇总、分析、通报等工作,组织编发工作信息简报;实行“月通报,季公布”,每月通报各分级、分行业进展情况,并向市四套班子、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推进结果,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每季度在《闽北日报》公布项目进展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7•【字号】保政办函〔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机关工作正文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位统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稳投资促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统筹全市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建设,审议全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开展市级重大项目谋划、提出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分解落实重大项目年度推进计划;及时收集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落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研究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市级分管领导每月召开1次分管行业调度会议,分析研究本行业投资任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
对确实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事项,及时报请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并于每月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统筹调度,促进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研究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大安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年度重大项目实施清单建议,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督查指导。
二、强化重大项目统筹协调。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按照统筹项目规划、统筹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立项、统筹资金资源平衡、统筹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办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协调,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制度,重点调度可研报告及之前的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优化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平行作业,高效推进前期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做好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及以后的审批、组织建设等推进工作。
关于建立区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河北发展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淮上区区重点项目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区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涉及范围: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商贸物流、农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社会事业项目。
二、责任领导安排情况:副县级以上领导
三、主要职责:
1、强化组织,明确责任
切实加强对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
联系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每周至少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办工作一次,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高质量、快速度地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政府每月固定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调度会,要求责任领导对自己分管的项目作出工作汇报,协调各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单位负责人应积极做好领导责任人分配的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突出主攻方向,明确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认真研究制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要协调组织项目单位抓紧制定项目推进的实施方案,打破常规,实化
任务,硬化措施,量化形象,切实提高重点项目建设水平。
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对项目的进展要明确任务,排出企业建设时间表,列出每天建设进度;对项目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测,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附:领导联系推进淮上区重点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重点项目领导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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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工作通知
一、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一)双周督查通报。
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每两周要通过实地督查、收集资料等形式,对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一次摸底统计,准确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报送主要领导,并通报至各有关单位。
(二)月推进例会。
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现场研究解决问题。
推进办及项目首席服务官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并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
对于例会研究确定事项,由推进办负责跟踪督办,并在下次例会上汇报落实情况。
(三)季观摩点评。
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观摩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及有关委局、乡镇参加,对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实地观摩,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四)半年检查评比。
每半年由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个项目的建设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时间任务节点进行一次考评,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五)年终考核奖惩。
结合季度观摩、半年评比情况,年终对各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于项目推进快、成效好的责任单位及乡镇、产业集聚区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对于项目进度慢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二、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及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每个重点项目实行分包制度,分别由项目分包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项目属地责任人和项目首席服务官四人组成一个工作组,对分包项目做好全程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一)项目分包领导职责。
每个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定期、不定期听取项目责任人、属地责任人、首席服务官对分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汇报,并定期到分包项目现场进行调研督查,适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通过现场协调、召开会议部署、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等方式,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首席服务官职责。
首席服务官为项目的专职协调服务人员,每周至少向项目责任人、属地责任人了解一次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向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能协调的立即进行协调,不能协调的逐级报项目分包领导、县主要领导,通过月推进例会或专题工作协调会,由县领导进行协调。
(三)属地责任人的职责。
属地责任人为项目所在地单位负责人,要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电力、供排水、工农关系等相关问题,协助工商营业执照、立项、规划、土地、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超出职权范围的、或者解决不了的及时报项目首席服务官或分包领导协调解决。
同时,要做好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项目责任人职责。
项目责任人是代表项目投资人或股东直接负责项目前期、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进度等负责;做好与属地责任人、首席服务官和分包领导的沟通、汇报工作。
(五)项目建设责任人职责。
承担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要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项目责任单位、属地责任人沟通,推进工程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