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规定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站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维护博士后工作站的利益和权益。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和科研团队建设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吸引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高科研国际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行,包括管理、培养和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由站长、副站长和秘书组成,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担任。
第六条站长是博士后工作站的领导,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置科研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评审。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每年进行工作汇报,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第三章博士后招收和评审第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法依规进行博士后的招收和评审工作。
第十条博士后的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博士后的评审由科研指导委员会进行,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估,评审合格的博士后可以继续留站。
第四章博士后培养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的需求和研究方向,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和科研团队支持。
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期间,享受与公司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保、住房等。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科研工作的职责,保障科研成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机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指导和支持。
第五章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第十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
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
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
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
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协助解决科研难题。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竞争。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管理和服务,推动博士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八条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协调和管理全站工作。
第九条副站主任由站主任任命,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协助站长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专职管理人员由站主任指定,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家顾问组,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由站主任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科研方向,招收有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员。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招收、管理、评审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培训、人才评价、科研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公司工作期限为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不得超过5年。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的考核制度,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章科研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等支持,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科研合作的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奖励与待遇第十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进行奖励。
公司博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博士工作站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工作站以“创新驱动、人才为本、产学研结合”为指导思想,致力于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研发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作站主任组成。
第六条工作站主任全面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实施工作站科研项目;3. 管理工作站经费使用;4. 负责工作站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5. 协调工作站与公司各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积极参与工作站科研项目,按时完成研究任务;2. 服从工作站管理,遵守工作站规章制度;3. 主动与公司技术团队沟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4. 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科研水平。
第九条工作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条工作站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及福利;2. 科研项目经费;3. 设备购置及维护;4. 学术交流活动;5. 工作站日常运行费用。
第十一条工作站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节约、高效;2.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 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透明。
第五章合作交流第十二条工作站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开放创新”的原则,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科研人才,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二章工作站职责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招聘、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2. 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3. 促进博士后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的交流与合作;4. 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 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保障工作站的健康运行。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管理第五条博士后人员的招聘:1. 博士后人员的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人才市场等多种渠道进行;2. 招聘对象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3. 招聘程序应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六条博士后人员的培养:1. 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人员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2. 定期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其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3.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第七条博士后人员的考核:1. 公司对博士后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科研工作进展、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人员续聘、出站、奖励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支持博士后人员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博士后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五章工作站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全面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工作站管理制度;2. 审议博士后人员的招聘、考核和晋升事宜;3. 监督工作站各项工作的开展;4. 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站运行情况。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概述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创新环境、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机构。
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作,特制订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置1.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推动公司的科技发展。
2.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并获得相关经费和资源支持。
三、博士后的招聘与申请1.博士后的招聘工作应公开、平等、竞争。
3.博士后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a.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年限要求;b.具有科研成果和研究计划,与公司的科技发展方向相符;c.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操守;d.具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和实验条件保障。
四、博士后的任职1.博士后的工作期限为固定期限,通常不超过3年。
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以续聘或转正。
2.博士后的职称为“博士后研究员”,可以享受公司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博士后需签订聘用合同,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博士后的培养与指导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位博士后指定一名导师,提供科研指导和培养帮助。
2.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丰富的科研经验和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
3.导师应明确博士后的研究任务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培养计划和资源保障。
4.导师与博士后应建立密切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研究进展会议,进行研究方向和结果的讨论与指导。
六、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和报告1.博士后应按照公司的科研规划和研究任务,开展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创新项目。
并根据公司要求,撰写科研报告和论文。
2.博士后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科研报告和论文。
3.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应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七、博士后的评估与考核1.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包括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科研道德等方面。
2.考核结果将作为博士后续聘或转正的重要依据。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环境和支持的重要机构,在公司创新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明确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职责和权责,促进博士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机构由公司聘任的一名经验丰富的科研专家担任站长,负责协调和管理工作站的各项事务。
2.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常运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2) 协调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3) 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4) 聘请优秀的导师团队,并定期组织导师评价和培训;(5) 监督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确保项目的进展和完成;(6) 维护博士后权益,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入选和管理流程1. 入选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2) 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品质,无不良学术记录;(3) 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公司的科研需求。
2. 入选流程(1) 招聘公告发布:公司通过网站、学术期刊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2) 材料审核:对申请人的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进行严格审核;(3) 组织面试: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4) 入选结果公示:将入选人员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进行入站手续办理;(5) 签订合同:入选人员与公司签订博士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工作站管理(1) 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工作站例会,讨论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 每年进行博士后工作站年度评估,评选优秀工作站和导师团队;(3) 工作站要及时向管理机构汇报工作进展、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4) 工作站要定期组织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引进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指导。
四、博士后待遇和福利1. 薪酬待遇:博士后工资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并具有一定的浮动空间;2. 保险福利:博士后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3. 科研经费支持:公司为博士后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用于科研项目的开展;4. 学术交流和培训:公司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课程,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公司申请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院士或高级专家领衔、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规模、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应当与公司的科研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站主任、各学科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顶层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学科发展规划、人员培养计划和博士后项目管理。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科组织,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并提供学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团队,包括站长、副站长、科研秘书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人员招聘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四章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第十六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科研创新需求,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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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GS-YXFA-001
版本编号:YXFA -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知丁
日期:年月日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进和培养经济、科技发展所需的高层科研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经国家人事部批准(2002年6月16日人发[2002]97号《关于批准北京市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10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和深圳市人事局的批复批准,成立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二条建立工作站旨在促进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快xx的快速发展。
第三条工作站将与国内各有关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广泛合作,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比克从事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第四条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要求,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1]136号)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博管发[1997]5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进站及在站管理
第五条凡已获得博士学位(含正在博士后流动站从事
研究的博士后),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者均可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
对于属于深圳市重点引进的人才、企业急需的优秀人才,或留学回国人员经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可放宽到四十五周岁。
第六条博士后进站采用以下方式:符合招收条件的博
士希望从事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在保证研究项目适合和本人能胜任的前提下,向工作站提出申请;或由设立流动站的单位向工作站联系推荐博士后进站。
第七条目前招收博士后的专业是:
1、电化学
2、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3、企业管理
第八条比克工作站会同流动站设站单位对拟招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水平审查,确定博士后进站人员,经审批后办理进站手续,并报深圳市人事局备案。
第九条被批准进入工作站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六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一式六份。
3、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4、留学回国博士要有一名国外导师和我国驻外领
使馆的推荐信。
5、学术机构对申请者的审查意见。
6、《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一式三份。
7、《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一式三份。
第十条博士后经调研,在项目小组的协助下,完成科研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经专家评审确认后,由企业分站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科研合同。
第十一条博士后进站后,比克选派相关专业博士后教师作为学术指导人,并选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研究指导人,共同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
同时成立科研项目小组,配备年轻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第十二条博士后在工作站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
由于研究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要求延长在站时间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业务指导小组确认,报人事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业务指导小组,除对博士后的研究给予日常指导外,还要每半年对其工作进行一次阶段工作考核,博士后在站期满,要对其研究成果予以评价。
第十四条因病连续请假或其他原因离站半年以上者,应终止其
在站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出国参加与所研究课题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需经工作站有关领导批准,其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回国后要向业务小组汇报出国收获。
第十六条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成果,其成果归公司所有。
第三章出站及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博士后在工作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向工作站提交《博士后研究报告》、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
总站与流动站组织业务指导小组,结合其签定的协议对其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经济效益、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进行考评,并提出今后的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
第十八条根据博士后本人的申请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业务指导小组可以对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提交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予以评审。
第十九条博士后在站期满,先由工作站先办理部分出站手续,然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最终出站手续。
第二十条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的工作安排根据双向选择原则,鼓励留在企业,同时工作站也积极协助推荐工作岗位。
第四章经费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经费分为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由企业负责解决。
第二十二条日常经费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
主要用于博士后本人的生活费用和其配偶安置费用、以及流动站有关管理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博士后在站期满出站,即终止日常经费的划拨。
若提前出站或因故中途终止博士后工作,日常经费从出站或终止工作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划拨日常经费。
因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按原标准和实际延长时间划拨相应的延长期日常经费。
第二十四条科研经费依据所选定的课题的实际需要,由博士后提出使用计划,经其业务指导小组审核批准,从企业科研经费中支出。
第五章工作、生活、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比克工作站为进站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
聚合物锂电、液态锂电、企业管理、材料研究等其他电化学领域的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以及其他条件已经具备。
个别检测如不能满足需求,选用清华大学、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厦门大学、深圳大学的相关仪器,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
第二十六条博士后在站期间,除日常经费外,享受企业正式员工的其它全部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比克为进站的博士后提供不低于二居室住房。
第二十八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
相关手续由工作站办理。
第六章工作站目前科研项目
第二十九条工作站目前的科研项目如下:
按照比克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现已具备的基础条件,我公司确定在聚合物锂电、液态锂电、企业管理3个领域为比克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一期课题。
1、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①研发SiO2纳米级超细均匀分散方法,解决聚合物浆液中多相体的不稳定问题。
②对原材料配方进行重大调整,更多以国产材料替代进口材料。
③研发电芯正负极活性物质材料的特殊处理方法,提高聚合物电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2、液态锂离子电池
①研发提高电池容量的负极材料
②研发低成本的新型正极材料
③研发用于提高电池性能的制造电解液新材料
④研发工业锂离子电池
⑤研发锂离子电池的防爆性能
⑥研发其他新能源电池
⑦研发电池生产的新设备
⑧研发世界生产锂离子电池的新工艺
3、企业管理
主要研究工作是:
①企业量化管理。
②市场营销模式研究
③金融风险研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如与全国博管办或省、市人事厅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负责解释。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