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精品课案例试卷及答案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
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
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
[问题] (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2.3点。
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
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
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
”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
(10分)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
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
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
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
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
(本题共10分)[问题]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
法律题库民法案例题(3篇)

第1篇1. 案例背景:甲乙两人系邻居,甲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乙有一套闲置的房产,乙表示愿意出售。
甲与乙协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甲以100万元购买乙的房产。
协议达成后,甲支付了10万元定金,但乙却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协议。
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2. 案例分析:(1)问题:甲能否要求乙履行协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甲与乙之间已达成口头协议,且甲已支付了定金,故甲有权要求乙履行协议。
乙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协议,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案例背景:丙丁两人系夫妻,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
某日,丙在与丁争吵中,一怒之下将丁打伤。
丁住院治疗期间,丙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
丁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4. 案例分析:(1)问题: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因夫妻一方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丙因家庭矛盾将丁打伤,导致丁受伤住院,侵犯了丁的人身权益。
丙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丁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戊己两人系邻居,戊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片树木,树木生长过程中影响了己的采光。
己与戊协商,要求戊砍伐树木,但戊拒绝。
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戊砍伐树木。
6. 案例分析:(1)问题:己能否要求戊砍伐树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合理的使用状态。
民法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个体工商户,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李四,男,40岁,公司职员,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二、基本事实2019年6月,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张三将其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一处房产租赁给李四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租赁期间,李四每月需支付租金人民币5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还约定,在租赁期间,如遇房屋维修,双方应协商解决,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2020年8月,由于房屋外墙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张三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了维修,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张三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维修费用应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故要求李四支付维修费用。
然而,李四认为,房屋外墙脱落是由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并非由于张三的过错,因此维修费用不应由其承担。
双方协商未果,张三遂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四支付维修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三、争议焦点1. 房屋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2. 李四是否应支付维修费用?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五、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关于房屋维修费用承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未对维修费用承担进行特别约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2. 关于房屋外墙脱落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 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
因此,甲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
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拒绝支付货款的原因,因此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发出书面催款通知,要求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货款。
如果乙公司仍未支付,甲公司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可以在乙公司违约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基础_民法案例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居民王某,因经营一家小餐馆,与邻居李某产生纠纷。
王某餐馆的厨房后门直接通往李某的住宅后院,两家的生活空间紧密相连。
近年来,王某餐馆的生意日益红火,但随之而来的是噪音和油烟问题。
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希望王某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油烟对住宅的影响,但王某以餐馆经营需要为由,未采取有效措施。
最终,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停止噪音和油烟污染,并赔偿其因污染造成的损失。
案例事实:1. 王某经营的餐馆于2018年开业,李某居住在餐馆后门对面的住宅中。
2. 王某餐馆的厨房后门直接通往李某住宅后院,两家生活空间紧密相连。
3. 王某餐馆的生意红火,但产生的噪音和油烟对李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4. 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要求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油烟污染,但王某未采取有效措施。
5. 李某因此遭受了失眠、咳嗽等健康问题,且房屋价值下降。
6. 李某要求王某停止噪音和油烟污染,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
法律问题:1. 王某餐馆产生的噪音和油烟是否构成环境污染?2.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油烟污染?3. 如果法院认定王某餐馆的噪音和油烟构成环境污染,王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4. 李某是否可以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案例分析:1. 噪音和油烟是否构成环境污染: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现象。
噪音和油烟均属于有害物质,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王某餐馆产生的噪音和油烟可以认定为环境污染。
2.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因不动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平衡相邻关系,维护相邻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王某餐馆的噪音和油烟污染影响了李某的日常生活,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
因此,李某有权要求王某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油烟污染。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甲向乙借款B. 甲向乙赠与C. 甲向乙出售物品D. 甲向乙提供劳务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赠与、出售物品和提供劳务等。
2. 以下哪项是无效的民事行为?A.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的买卖合同B. 甲乙双方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C. 甲乙双方因欺诈签订的合同D. 甲乙双方因胁迫签订的合同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因欺诈、胁迫等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解析: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
4.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C解析: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等,其中消除危险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5.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所有上述主体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6. 以下哪项是民法中规定的代理行为?A. 甲委托乙购买物品B. 甲委托乙出售自己的房产C. 甲委托乙处理自己的债务D. 所有上述行为答案:D解析:代理行为包括委托购买物品、出售房产和处理债务等。
7.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答案:A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8. 以下哪项是民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A.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B. 合同一方违约C. 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D. 所有上述条件答案:D解析: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合同一方违约以及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
民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37.甲、乙、丙三人约定共同出资30万元设立了合伙企业,约定三人各出资三分之一,并约定由甲担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可以单独处理决定15万元以下的事项。
在合伙过程中,甲单独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份24万元金额的购买生产材料的买卖合同,尚欠对方货款24万元,而合伙组织共计仅剩有财产l2万元,无力偿还。
为此,对方起诉到法院。
请问:(1)乙和丙是否可以以甲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拒绝承担甲与第三人签订的24万元的买卖合同的后果?为什么?(2)如果甲、乙、丙三人需要承担24万元货款的责任,其三人各自应承担多少数额?说明理由。
(3)对于该笔债务,应如何清偿?38.甲有子女A、B、C三人。
其中A因为吸毒而离异,有女儿L。
B和C均未成家。
2003年甲死亡,留有遗产15万元。
C为了多得遗产,将A杀害。
问:(1)甲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其继承顺序如何?(2)C是否可以继承财产?为什么?(3)甲的15万元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参考答案:(1)不能,(2分)因为合伙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分)(2)各自应分别承担8万元,(2分)因为,合伙人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应该按应当出资比例分配。
(2分)(3)对于合伙债务,应该首先以合伙财产清偿,即首先以合伙企业剩余的12万元来清偿,对于剩下的12万元,以各合伙人合伙之外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且各合伙人之间对外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
(2分)2:参考答案:(1)A、B、C、L四人均为甲的法定继承人,(2分)其中A、B、C为第一顺序继承人,L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分)(2)C不能继承遗产,(1分),因为C为了继承遗产而杀害了其他继承人A。
(2分)(3)甲的15万元遗产,应该由A和B平均继承。
由于A后于甲死亡,其继承的遗产转归L继承。
(2分)42.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案例一,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租金每月2000元。
租赁期内,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多次催促未果,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责令甲方支付违约金。
问题分析,本案中,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
答案,乙方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判决是合法有效的。
甲方应按法院判决履行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民法案例二,侵权责任。
案情描述,小明在公共场所不慎将咖啡洒在了路人小王的衣服上,导致小王的衣服被烫伤。
小王要求小明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小明拒绝赔偿并表示此事纯属意外。
问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明在公共场所不慎将咖啡洒在他人身上,导致他人受伤,属于过错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答案,小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王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他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以上两个案例分析了民法中的合同纠纷和侵权责任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和解释,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民法的相关知识。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总论与实务》案例分析题(A卷)一、甲,现年16岁,某体工大队运动员,其食宿均由队里提供,此外,月工资八百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1999年10月1日甲在商场中见到一套高级音响,爱不释手,遂以自己的积蓄将其买下,花去16500元.1.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要求该买卖行为无效.则:对此应如何处理?2.在购买该音响时,商场售货员称该音响为荷兰制造,柜台内的标签上亦标明产地为荷兰,故甲才以高价买下,但2000年10月7日,甲上大学的表哥应邀来欣赏音乐,发现该音响有英文印尼制造的字样,甲于是以欺诈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买卖行为.请问:(1)商场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2)甲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3)甲在撤销时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二、甲、乙系同事,1999年10月甲因办出国手续向乙借款2万元,写有借条, 约定在出国前返还借款.后甲出国,并在国外生活了近3年.其间,甲虽与乙一直有联系,但对借钱一事却只字未提.2002年12月30日,甲回国,此时乙因女儿病重急需用钱,找到甲,甲当时即表示尽快还钱,并在原借条上写下:2003年1月10日前还清.2003年1月15日,乙再找到甲时,甲称其债务早已过诉讼时效,不用返还.现问:1、甲对乙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2、甲于2002年12月30日在借条上写下的:2003年1月10日前还清的行为有何效力?3、乙能否通过诉讼要回甲所欠的钱?三、张某有临街住房两间,温州人谭某准备租借其中一间开一家“欢欢发廊”,张某表示拿出一间住房开发廊可以,但他不要租金,而要从发廊盈利中分一部分。
谭某苦于租不到更好的房屋作门面,于是同意了张某的要求。
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经出一间房并负责修理、安装,适合开店之生交谭使用三年,从营业起,张、谭二人按三比开分配盈利,张不干预谭的经营,也不参加经营。
在前二年,双方依合同分利,张某每年收入约5000元左右。
一天,谭某在营业时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电线走火,酿成火灾,发廊损失5000元,邻居家庭财产损失达1万元。
邻居要求谭赔偿损失,而谭主张由两人来共同承担所有损失。
双方发生纠纷,邻居7诉至法院。
请依案情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是该发廊的合伙人?2、因为火灾所引起的损失由谁承担?3、假如火灾是因为张使用电炉做饭而引起,那么发廊的损失、张家的损失、邻居的损失应由谁承担?四、2000年,刘某的妻子急病住院急需用钱,刘某打算卖掉老家的三间平房。
刘某委托老家的张某帮忙卖房,张某同意。
高某知道后,找到张某,表示要买这三间平房,并表示要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让张某以低价卖给自己。
张某答应高某的要求,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高某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
张某把卖房的事告诉刘某,由于刘某不知道老家的房价,同意张某把房卖给高某。
高某把三间平房拆除后进行了翻新。
2001年,刘某回老家,邻居告诉刘某张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并收取好处费一事。
刘某找到张某,表示房子卖了并已经翻新,不再要回,但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张某表示自己没钱,高某有钱,要刘某找高某要钱。
刘某找到高某,高某拒绝赔偿损失,称当时刘某已经同意。
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和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1、张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刘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为什么?3、刘某能否要求高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为什么?五、甲开了一家火锅店,当地工商所所长乙经常到店里混吃混喝。
2002年12月10日一大早,乙的老婆丙突然拉来一车鸡要甲买下,甲当场拒绝,结果下午乙就上门令甲停止营业进行整顿。
晚上丙给甲打电话,说只要甲买下鸡,就不用整顿了。
甲只好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了整车鸡。
第二天一早,工商所通知甲整顿完毕,可以继续营业。
问:1、乙的行为是否属于胁迫?2、甲能否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合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一、1、甲父的请求不应支持。
限制民事行为能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活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
但是本案中甲虽未成年,但已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依法应被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甲父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2、(1)商场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本案中,商场在标签上标明产地为荷兰,售货员也说明其是荷兰产的,基于此信赖,甲出高价买下了音响,这种行为可能认定商场构成欺诈。
(2)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自行为成立时起算,超出该期间即丧失撤销权,原民事行有效。
但本案中甲得请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3)甲撤销时,应该在2000年10月1日以前行使。
二、1、甲对乙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根据民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本题中,甲于是1999年10月向乙借钱,直到2002年12月31日乙才第一次向甲要钱,时间已经过3年。
2、是一种重新承诺行为。
甲在2002年12月31日在原借条上写下:“2003年1 月10日前还清”表明甲愿意继续履行义务,不得反悔。
3、根据上述分析,乙要求法院判决甲还钱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是甲是已重新作出承诺,而不是时效没已届满。
三、1、张某是该发廊的合伙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张某虽未参加合伙的经营,但提供了门面并约定参与了合伙盈余的分配,应当视为合伙人。
2、火灾所引起的损失由张某、谭某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3、应当由张某承担。
合伙人只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不是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负民事责任。
四、1、张某代理刘某卖房的行为是有权代理,但张某和高某恶意串通,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无效行为。
2、刘某的损失有张某和高某承担连带责任。
3、刘某可以要求高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五、1、本题中丙的行为已构成胁迫。
丙伙同乙以整顿为要挟,迫使甲买下不想买的鸡,甲买鸡的行为与乙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丙的行为已构成胁迫。
2、甲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合同。
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总论与实务》案例分析题(B卷)一、陈某承包的镇办拉丝厂的电线,是镇供电站专门拉的一条单线,为此电站站长经常以查电为由来厂里吃饭,每次陈某都十分客气。
2004年7月,站长的弟弟吴某突然拉来一卡车西瓜,要求陈某买下。
陈某声称已经给工人发过降温费,而且也用不了这么多西瓜,当场表示拒绝。
但是当晚厂里的电就被停掉,电站站长告知陈某线路需要检修。
第二天,吴某再次将西瓜拉来,并说只要陈某买下西瓜,电就可以送上。
陈某无奈,只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全部西瓜。
当晚电也真的就来了。
事后陈某越想越生气但不知如何是好。
问:1.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胁迫?2.陈某应怎样救济自己遭到损害的合法权益?二、名流服装店将盖有服装店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交给李文仲。
介绍信上写明:“委托李文仲为服装店购买服装”。
李文仲以服装店的名义向和记服装厂订购了总价款140万元的工作服。
这批服装销售很不理想。
名流服装店认为自己委托李文仲购买的是时装而不是工作服,而且自己店面很小,一次也不可能进140万元货,李文仲的行为是越权代理行为,据此拒绝交付货款。
1、对此订购合同名流服装店是否有权拒付货款?2、李文仲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三、某县沙石长与张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承包全厂的沙石销售业务,有权使用本厂的帐号,介绍信,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年底不完成销售额,不发奖金还要扣发5个月工资,完成销售额奖励5000元.某年10月25日,张某以沙石长名义与某大学签订了沙石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派车分多次送货上门.一天,张某在随车送货途中,因发生车祸,沙石全部滚入江中,张某和司机也身亡.张某死后,某大学见沙石长未按合同约定送货,即要求沙石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沙石厂不按期履行合同给校方造成的停工损失,而沙石厂以“我厂已实行承包,张某与你方签订合同我不知道,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为由,把责任推给张某.于是某大学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沙石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请依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法人内部承包后,承包人以法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法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承包人以法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如果张某病重,私下持盖有沙石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交给李某,李某以沙石厂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一定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四、2002年8月大鹏饭店与著名画家甲签订了一份委托甲本人创作大型壁画一幅的合同。
双方约定,甲在2002年12月以前交付该壁画,大鹏饭店支付甲20万元的报酬。
2002年9月,甲因出国讲学,遂委托儿子乙代为完成了该幅壁画,大鹏饭店支付了全部报酬。
问:1、甲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2、乙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五、甲(30岁)一日带着邻居的儿子乙上街去玩,乙只有12岁,看到有卖彩票的,甲摸了几张均未中,便让乙去摸,但乙没有钱,甲给乙5元钱,“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
结果,乙摸得价值50万元大奖。
甲声称该奖是他出钱请乙摸的,应归他本人所有。
问:1、甲交给乙5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赠与行为?2、乙摸奖的行为是否独立有效?案例分析题参考B卷答案一、1、吴某的行为是属于胁迫行为。
答出胁迫行为的含义、构成要件。
2、陈某应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或撤消这一行为。
《合同法》54条规定,不能引用《民法通则》58条规定。
二、1、无权拒付货款,根据《民法通则》66条规定,本案属于授权不明的连带责任2、应由名流服装店和李文仲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1、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张某是沙石厂工作人员,该沙石厂销售合同是以沙石厂的名义签订的。
其次,经销该沙石是该沙石厂的经营范围。
应该对该厂与某大学签订的购销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失。
2、包是企业法人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影响企业法人的外部关系。
3、应当由沙石厂承担。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
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承担责任。
四、1、本题中合同约定由甲本人创作壁画一幅,而美术作品的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因此,甲无权委托他人代理其创作。
2、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例外。
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五、1、甲交与乙5元钱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
因为甲在此之前不仅没有明确表示请乙替他摸奖,并说了不用还此钱,显然甲的意思是赠与乙5元钱。
该5元钱自交付时所有权转让,乙实际上是用自己的钱在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