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

合集下载

劳部发〔1995〕143号--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143号--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1995年3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我部。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的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工时管理,保障职工的休息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工时管理1.一周工作时间: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实行标准的40小时工作制。

2.弹性工作制:公司采取弹性工作制,职工可以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自由调整上班时间,但不得超出每周工作时数的限制,并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沟通和协商确认。

3.加班管理:公司鼓舞职工合理布置工作,避开加班。

如确有工作需求需要加班,职工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需计入加班工资或休假调休进行相应弥补。

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工作时间的50%。

4.节假日布置: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布置以及业务情况,提前发布节假日工作布置。

节假日工作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置,并向职工支出加班工资或供应相应的调休机会。

二、休假管理1.年休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每位员工供应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依据员工的工龄确定,具体布置如下:•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享受15天年休假;•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20天年休假。

2.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婚假的,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3.产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具体时长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而公司将依据国家政策供应额外补贴,以确保职工的合理福利。

4.陪产假: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5天的陪产假,期间可享受带薪。

5.丧假:员工家庭成员重点事故或失去的,可享受相应的丧假,具体天数依据情况而定,需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6.病假:员工发生疾病需要请假时,须及时向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医疗证明。

病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其他特殊假:如员工需要请假处理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文件。

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我部。

(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者(以下统称职工)。

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第七条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职工支付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规定》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定》和本办法及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步骤,并报劳动部备案。

《劳动法》中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中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中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
一、工作时间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二、休息休假规定
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此外,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三、特殊工种和行业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规定
对于一些特殊工种和行业,如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国家对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特殊规定。

这些行业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危险性,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违反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如强制加班、超时工作等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会依法处理。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劳动者经济损失、罚款等。

上班时间规章制度标准

上班时间规章制度标准

上班时间规章制度标准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上班时间行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此上班时间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上班时间1. 工作时间: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员工应按时上班并留到下班时间。

2. 弹性工作制: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后上班时间,但须提前与直属主管沟通并获得批准。

3. 加班: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获得批准,加班时间应当得到适当的加班费或调休。

4. 迟到早退: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将受到相应处罚,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将被记入考核记录。

5. 请假: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属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请假将被视为旷工。

6. 出差:公司需要出差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提交出差计划并获得批准,出差期间需按照公司规定提交出差报告。

7. 公休假期: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安排员工节假日休息,员工应按照公司安排请假,不能擅自请假或放弃公休,否则将被扣除相应薪酬。

三、行为规范1. 着装规范:员工应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拖鞋或露脚趾鞋,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雅的服装。

2. 工作态度:员工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得懒散敷衍,不得辱骂或侮辱他人,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3. 保护公司财产:员工应爱惜公共财产,不得私自乱借乱用公司设备,材料和资料,不得私自转移公司资产。

4. 保密条款: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将公司资料带离公司。

5. 敬业精神:员工应具有职业道德,忠于公司,尽职尽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6. 禁止吸烟:公司内严禁吸烟,员工应在规定区域内吸烟,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

四、违规处理1. 违反公司规定,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将给予解雇处理。

2. 经济处罚:根据违规情况,员工将被扣除相应薪酬或奖金,或者给予警告处分。

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32号(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报我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实行一制度,应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一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保健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要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群众。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提出意见,报人事部批准。

第五条因工?性质或者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等办法。

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轮班制的办法,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下列情况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一)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第七条根据本办法第六条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给职工安排相应的补休。

第八条1995年5月1日实施《规定》有困难的事业单位,可以适当推迟,但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订)-国务院令第174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订)-国务院令第174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订)正文:----------------------------------------------------------------------------------------------------------------------------------------------------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结束——。

公司上班时间的规章制度

公司上班时间的规章制度

公司上班时间的规章制度一、工作时间安排1.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下午5:3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2.公司提倡员工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3.加班时间需提前向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加班一般不得超过每天两个小时。

4.员工应按时打卡,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二、排班制度1.公司根据部门和工作性质灵活安排排班制度,如需要轮班工作或者周末加班,需提前通知并安排合理。

2.排班表由部门领导统一制定,员工应按时查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

三、请假制度1.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

2.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事假需提供事由证明,婚假、产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3.请假时间不得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超过三天需公司经理批准。

四、迟到早退处罚1.员工若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超过三次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2.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早退,每次早退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3.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受到警告,再次发生将被扣除一个月工资。

五、加班规定1.公司提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频繁加班,若确有工作需要,需提前向领导请示并经批准。

2.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超过两小时需办理加班手续。

3.加班期间公司将提供加班餐补和加班车补。

六、用餐规定1.中午休息时间为一个小时,员工可选择在公司食堂用餐或外出就餐,但不得影响工作进度。

2.公司鼓励员工健康饮食,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喝酒抽烟等不良行为。

3.不得因用餐原因迟到或早退,否则将受到处罚。

七、休息时间规定1.公司提倡员工每天定时休息,每两小时工作需休息十分钟,不得连续工作四小时以上。

2.中午休息时间为一个小时,可自由安排用餐休息,但不得在工作区域吵闹或打扰他人工作。

3.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员工需按时下班,不得加班或留在公司休息区。

八、禁止行为规定1.公司禁止员工私自带宠物上班,禁止在工作区内喧哗或大声喧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的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
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职工支付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企业根据所在地的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规定》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定》和本办法及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步骤,并报劳动部备案。

本办法与《规定》同时实施。

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实行,但最迟应当于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在本办法施行前劳动部、人事部于1994年2月8日共同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继续有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