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如何制定,下面是示范,本项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1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的各类人员根据双方签署劳务或实习协议另行规定。
3考勤规定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统一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公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长____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对于研发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其上班时间08:30-09:00,下班时间:17:30-18:00)。
3、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人力资源部审批为准;4、公司以每月____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5、公司在办公地点安装了考勤打卡装置,所有正式员工(公司领导除外)一律要求通过考勤机执行考勤。
6、驻外人员接受当地考勤安排;7、销售人员在公司办公同样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过《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8、员工上班后忘记带考勤卡,须到人资部填写《忘记带卡登记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记,同时必须由公司前台作为证明人签字。
9、员工次月____日之前应及时处理上月所有考勤异常信息,经直接主管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10、正常考勤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后____分钟内到岗为迟到(弹性工作制9:____点以后到公司算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迟到与早退均按“次”为计算单位。
迟到或早退超过____分钟者应提前取得上级主管批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的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迟到早退的处理:(1)员工每月有____次(含)以内善意迟到或早退机会,超过____次后每次扣除当月绩效____元;(2)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____次(含____次善意迟到或早退),或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____次(含),公司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作效率、健康状况和情绪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时间:公司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7:00结束,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
这个时间段是全体员工必须在办公室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
2.灵活工作时间:公司鼓励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内灵活安排工作,根据工作需求和个人情况自主决定工作时间。
例如,员工可以选择早上8:30开始工作,提前一个小时结束工作,或者选择每天晚上加班一小时来弥补早退的时间等。
这种灵活工作时间的安排可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3.加班时间:公司尊重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强制要求员工加班。
当工作需要时,员工可以自愿加班,并按工时计算进行加班补贴。
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的需要提前向上级经理汇报,并获得批准。
二、休息制度:1.周末休息:公司保障员工正常的周末休息时间,即周六和周日。
员工在工作日完成了工作任务后,周末可以自由支配,享受休息时间。
2.法定节假日:公司切实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政策,员工享有按法定假期标准进行放假的权利。
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节假日,公司会提前公布放假安排及假期补贴政策。
3.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的权益。
年假根据员工工作年限进行梯度规定,具体天数与入职时间有关。
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年假,并在获得上级批准后享受年假待遇。
4.病假与事假:公司允许员工在合理范围内请病假和事假。
员工在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上级经理请示,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病假和事假天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总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5.婚假与产假:员工结婚或生育,享有婚假和产假的权益。
婚假和产假天数根据国家法律标准进行安排,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津贴。
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

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一、行政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2、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
3、职工违反本制度的要求,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用工时间管理1、正常工作时间:(1)排班制度:公司实行排班制度,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弹性工作时间:公司根据工作性质的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模式为弹性工作时间。
2、加班管理:(1)加班情况:在工作需要时,公司可以安排职工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并且需要提前报备。
(2)加班补助:职工加班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3)超时加班:公司禁止职工进行超时加班,职工如有超时加班的情况,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休假管理1、年假:(1)年假计算:职工的年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累计年假时间在3-10天之间不等。
(2)年假使用:职工在享受年假需要提前报备,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事假:(1)事假原因:职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直接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事假时间:职工的事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3、病假:(1)病假申请:职工生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病假时间:职工的病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4、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的管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的安排1、带薪休假:(1)公休日:每周六日为公司的公休日。
职工享受带薪休假制度。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制度。
2、特殊假期: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如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假期。
3、公休日的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公休日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职工。
五、作息时间管理1、午休时间:公司规定每天中午12点至13点为午休时间,职工在此期间可以休息,但需保持电话畅通。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一、每日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通常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然而,实际情况中,部分企业由于生产需要,可能会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二、休息时间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应保证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每周应至少休息一天。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避免过度劳累。
如果企业因特殊原因需要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也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且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三、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有休息的权利,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部分节日如春节和国庆节,法律规定连续放假。
四、加班限制
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尽可能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来避免加班。
如果因生产需要必须进行加班,应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并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加班费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通常为正常工资的150%,双休日为200%,法定节假日为300%。
五、年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假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员工可以自行申请年假的时间,企
业应尽量满足员工的申请。
如果企业因生产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应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工时休息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工时休息休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公司特制定本《工时休息休假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三条工作时间安排应当合理,充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保证员工能够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的工作时间记录和管理制度,监督员工的工作时间,严禁超时加班。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休息休假制度,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时间,确保员工享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第二章工时管理第六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规定员工的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
第七条普通员工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第八条对于需要加班的岗位,公司应当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用,严格控制加班时间,避免过度加班。
第九条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调休制度,对于需要连续工作的员工,应当合理安排调休时间,确保员工的休息权。
第三章休息管理第十一条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员工,有权享受30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第十二条员工每周应当享有至少1天的休息日,休息日应当和法定节假日错开,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的休息日。
第十三条对于连续工作天数超过6天的员工,公司应当安排员工合理的休息时间,确保员工能够充分休息。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统一管理员工的休息时间,避免因个别员工休息时间不同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紧急休假制度,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员工,应当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员工的休息权。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参加年休假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规定员工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员工在一定年限内应当使用完年休假。
上班时间与休假管理制度

上班时间与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上班时间和休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生活质量,依据劳动法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本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
第三条定义1.上班时间:指员工依据合同规定和企业布置在岗位进行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每天的上班时间。
3.休假:指员工在合同规定的节假日以及休息日享受休息的时间。
4.年休假:指员工在一年内获得的带薪休假。
第二章上班时间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布置1.员工的工作时间由企业依据工作需要进行布置,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包含午餐时间,具体时间依据企业的工作制度而定。
2.依据工作需求,企业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
3.员工在上班时间应依照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工作外出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迟到与早退1.员工应定时到达工作岗位,迟到超出15分钟的,将被记为一次迟到,累计记录三次迟到的,将被予以警告并扣除相应的工资。
2.员工未经事先请假,早退超出15分钟的,将被记为一次早退,累计记录三次早退的,将被予以警告并扣除相应的工资。
3.对于因特殊情况而导致迟到、早退的,员工应事先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减少不必需的麻烦。
第六条加班管理1.员工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如需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请示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加班的将不予支出工资。
2.加班工作应合理布置和掌控,避开员工长时间连续加班,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3.加班期间,员工应正确填写加班记录表,上级应及时核对和确认加班记录,并按规定支出加班工资。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七条年休假1.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每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
2.年休假需要提前2周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年休假应在员工满一年的时候开始计算,员工可依据本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累积年休假。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工时管理,保障职工的休息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工时管理1.一周工作时间: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实行标准的40小时工作制。
2.弹性工作制:公司采取弹性工作制,职工可以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自由调整上班时间,但不得超出每周工作时数的限制,并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沟通和协商确认。
3.加班管理:公司鼓舞职工合理布置工作,避开加班。
如确有工作需求需要加班,职工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需计入加班工资或休假调休进行相应弥补。
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工作时间的50%。
4.节假日布置: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布置以及业务情况,提前发布节假日工作布置。
节假日工作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置,并向职工支出加班工资或供应相应的调休机会。
二、休假管理1.年休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每位员工供应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依据员工的工龄确定,具体布置如下:•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享受15天年休假;•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20天年休假。
2.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婚假的,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3.产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具体时长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而公司将依据国家政策供应额外补贴,以确保职工的合理福利。
4.陪产假: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5天的陪产假,期间可享受带薪。
5.丧假:员工家庭成员重点事故或失去的,可享受相应的丧假,具体天数依据情况而定,需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6.病假:员工发生疾病需要请假时,须及时向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医疗证明。
病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其他特殊假:如员工需要请假处理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文件。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员工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2. 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
2.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效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下班,应向上级主管申请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包括刷脸、刷卡、输入工号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需确保考勤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30至13:00。
(3)迟到、早退的界定:超过规定签到时间30分钟内视为迟到,提前30分钟内离开视为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
(2)外出归来后,需及时向主管报告外出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天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2)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3次,将按未签到处理,扣除相应工资。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管理及考勤数据的汇总、分析。
(2)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管理规定(一)工时制度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对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我公司各工种、各岗位职工的工时制度和工时计算周期按《****的通知》的规定实行。
(二)加班、加点工时管理各单位应按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各工种、岗位的工时制度,规范职工加班、加点的工时计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加班: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非法定节假日、非公休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如在同一周内累计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工作时间(40小时)的不计加班。
(本办法中“法定节假日”指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下同)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按工时计算周期累计,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按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计作加班,不得以具体日来计算休息日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加班。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不计加班。
4、职工在非生产性外出公差、培训学习期间遇公休日视为在出差、培训学习地安排休息,不得计作加班。
职工外出从事生产性工作,确需加班加点工作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5、职工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劳动定额任务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对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其中,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并予以公布。
6、没有制定具体劳动定额的岗位的职工,在工作日安排本岗位职责的工作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因临时性安排需要及时完成的工作确需加班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7、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本单位支付劳动(劳务)报酬的工作,对其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8、对于工作时间不足法定工时的职工,单位可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其没有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不计加班。
(三)加班补休、加班工资支付管理各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和工作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替代。
2、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在当月安排补休;不能在当月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跨月累积作欠休使用。
如单位有安排职工补休,职工没有按规定及时补休,视为自动放弃补休权利,不得计作欠休或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职工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津贴之和的标准确定。
加班工资应在职工加班当月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并在工资支付清单列明加班工资项目和金额。
4、单独下达工资总额(人工成本)使用计划和实行费用承包的单位,职工的加班工资由本单位在下达的工资总额(人工成本)或费用计划额度内安排使用。
管理部室以及没有单独下达工资总额(人工成本)使用计划的单位,职工的加班工资由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在本部门(单位)人员的当月考核薪酬额度内调整安排,报人力资源部核发。
不另安排支付加班工资的费用。
(四)职工加班审批管理1、二级单位职工:(1)非领导岗位职工的生产性加班,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生产作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订审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2)非领导岗位职工的非生产性加班,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安排;(3)二级单位下属单位(部门)领导的加班,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安排。
2、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职工: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职工的加班由本部室主管领导批准安排,报备人力资源部。
3、二级单位、管理部室领导:二级单位、管理部室领导的加班由主管领导批准安排,报备人力资源部。
4、安排职工加班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其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职工调出本单位(部门)或退休,应及时结清加班补休和加班工资,不得跨单位(部门)转移。
5、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权限审批加班,凡未按管理权限批准,擅自以加班名义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对主管领导及当事人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二、职工休假管理规定1、职工休假的条件及假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职工享受的以下休假管理规定如下:(1)法定节假日休假:休假时间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
(2)带薪年休假:休假条件及休假时间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实行。
年休假由各单位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职工休假时间;职工如要自行安排休假时间,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必须在本年度安排使用完毕,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或转作欠休使用。
(3)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死亡,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丧假在职工办理丧事期间给假。
(4)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婚假在职工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给假。
职工休婚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部门)批准安排休假。
(5)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增加产假35天。
产假由单位根据职工生育时间安排休假。
(6)看护假: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在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职工的配偶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看护假1天;施行结扎手术的,看护假3天;经批准施行引产手术的,看护假5天;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看护假10天。
职工休看护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安排休假。
2、有关职工休假的几项具体规定:(1)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婚假、丧假、看护假的假期内遇法定节假日的,相应增加假期天数;产假的假期内遇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2)各种休假的假期应在规定的给假期限内使用,不得跨期限累计使用或转作欠休使用。
职工因本人未在给假期限内提出休假申请或未按单位安排、批准的休假时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休假权利,不得另行安排或要求补休假期或给予经济补偿。
(3)职工休年休假、婚假、丧假、看护假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津贴之和的标准,按日计算支付假期工资;职工休产假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津贴之和的标准以及本单位(部门)同岗位职工生产经营奖金或绩效考核奖(不包括按个人绩效考核计发的业务发展奖等专项奖金)的平均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4)二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生产作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安排,批准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的职工由本部室主管领导安排、批准休假;各级领导的休假纳入本单位职工休假计划中统筹安排。
属《公司领导干部离岗报告和请假制度》规范的人员,同时应按照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职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休假,或不具备休假条件弄虚作假骗取休假的,其休假时间以旷工论处,并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3、其它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日常管理1、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考核办法。
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日常管理工作由本部室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规范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的使用和支付管理。
各单位(部门)应统筹安排好职工加班工资使用计划,加班工资应按前置于奖金支付的顺序安排,不得将加班工资列作奖金、津贴等项目支付。
管理部室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应在当月五日前将本部室人员考核薪酬调整支付额报人力资源部;安排职工休假的,应根据职工当月休假时间核计本人假期工资及应核减奖金额,于下月五日前报人力资源部;未按规定核计及报审假期工资及应核减奖金额造成多支薪酬的,经核实按应扣减额予以补扣当事人当月薪酬,并按应扣减额考核扣罚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等额奖金。
3、各单位(部门)职工休假应纳入本单位(部门)劳动组织日常管理均衡安排,各单位(部门)应通过岗位业务互通互补,解决好职工休假与工作安排的关系,职工加班补休或休假,应在事前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不能因补休或休假影响本单位(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
4、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本单位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纳入人力资源日常工作实施管理。
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定期(每月)对本单位职工的工时和休息,休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属下单位按期清理职工加班工时和休假。
人力资源部对各二级单位以及管理部室职工工时、休假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协调、指导各单位实施本办法。
四、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职工和聘用工。
2、各单位经劳务派谴组织输入使用的劳务用工的工作时间参照本办法管理,各种法定休假按劳务派遣关系参照本单位职工休假办法管理。
女工休产假期间只按属地生育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由劳务派谴组织计发休假期间的工资,休其他带薪假期间只按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日由劳务派谴组织计发休假期间的工资。
3、各单位返聘的退休、内退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可按聘用协议的约定安排工作时间和支付劳务报酬。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在试行期间遇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经批准调整工时制度的情形时,由对本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