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管理办法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对公司员工的各种假期、待遇及请销假程序做出以下规定。
第二章职工带薪年休假第二条休假范围凡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可根据不同的连续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享受年休假的规定及条件1、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社聘员工工作时间从进入本单位时间算起。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5天。
3、新进企业职工且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一次符合年休假相应条件的职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也按照此规定折算确定。
4、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脱产学习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职工,可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按本条第3项折算年休假天数。
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⑵职工1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⑶年度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职工;⑷受到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的职工。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7、项目因工程衔接、冬休,或其他放假的职工,单位应首先安排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后,再休其他假期,若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当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1.目的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5.程序和内容5.1.年休假的假期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某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某公司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适当休息,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休假种类及申请方法第四条公司员工享有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各种休假权利。
第五条员工向其直接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主管审批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年休假应提前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事假应在请假前说明事由并填写请假单,经主管批准后才可休假。
第八条病假需要提供病假证明,并在病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婚假、产假、陪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后休假。
第三章休假期限及薪酬待遇第十条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职务等级确定,具体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的休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天数。
第十二条休假期间,员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休假而影响正常工资的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否则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每年都会制定假期安排表,提前通知员工各类休假时间安排,并做好假期的调配。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的休假申请进行及时审批,并保证员工的休假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休假记录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员工休假时间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未按规定报备休假事由的,将会被视为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违规休假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降级、解雇等措施,严惩不贷。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废止以前的有关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全体员工管理及考勤,严格请休假制度,保障集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XX集团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原则第三条员工请假须填写《XX集团员工请休假审批表》,请假时间较长者,为保证工作连续性,需提前做好交接工作.第四条员工请假手续履行完毕后,须将审批表报至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办公室备案才能休假,假满销假后由办公室将审批表复印件移交人力资源部并核发相关待遇.第五条特殊情况超假期应依据请假批准权限及时报批,假满后补办有关手续并备案。
第三章请假批准权限第六条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部室员工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部室正副职由各单位董事长审批;权属企业领导班子由上一级单位董事长审批,相关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备案。
第七条1天以内事假,集团总部及二级公司部室员工由部室正职审批,三级及以下公司员工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部室正副职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第八条超过1天但在3天及以内事假,集团总部及二级公司部室员工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部室副职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部室正职由各单位董事长审批、二级公司领导副职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正职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三级及以下公司员工及部室正副职由各单位董事长审批、领导班子由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九条3天以上事假,集团总部部室员工由总经理审批、中层正副职(含二级公司领导班子)由董事长审批;二级公司部室员工由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部室正副职由二级公司董事长审批;三级及以下公司员工及部室正副职由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领导班子由二级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因工作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集团组织的重要会议或集体活动,需要履行集团临时请假审批手续,由个人填写临时请假审批表(见附件2),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市****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及合理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与集团及其权属企业(以下统称“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岗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第四条各指标责任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由员工在休假前1周办理休假审批手续。
各指标责任人及以上岗位人员拟休假时,应提前1周报集团批准。
第五条不得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安排年休假原则上每次连续不得超过5天。
第六条执行运转或轮班工作制的人员,其年休假时间以排班应在岗工作的小时数进行折算,且不得只休白班或夜班。
第七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即连续工龄)确定。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第八条新进员工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九条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一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十二条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假天数的,对员工当年的未休年休假天数,在次年1月份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200%加发工资报酬。
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休假种类及规定1. 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且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及职务等级确定。
2.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病假。
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法定假期: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四、休假申请及审批流程1. 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休假申请,说明休假原因、时间等,并填写休假申请表。
2. 直接上级收到申请后,应根据工作安排及员工实际情况,审批休假申请。
如同意,将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如不同意,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员工。
3.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休假申请后,负责审核并备案。
如有需要,可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五、休假期间工作安排1. 员工休假前,应将手头工作交接给指定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2.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岗位职责,待员工休假结束后恢复原职。
六、休假期间工资待遇1. 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2. 病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支付病假工资。
3. 事假: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其他假期: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执行。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需要修改,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潞安集团公司员工内部休假暂行管理办法

潞安集团公司的员工内部休假暂行管理办法目前,煤炭行业正处于历史上最艰难的时期,尤其是2022年6至8月份以来。
国际金融股票市场、原油市场均呈现出新的危机,受大环境的冲击影响,未来几年的煤炭市场仍然不会有好的改观。
因此,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困难时期在集团公司实行内部休假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一、实施范围1、集团及股份公司机关本部各处室所有在岗及离岗休养员工。
2、基层单位可以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休假假期单个年度内所有满足条件的在岗及离岗休养员工可执行内部休假1个月(或21个制度工作日)。
每年度的内部休假必须在当年一次性集中休完,如遇到特殊情况,最多可分两次休完。
三、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一)员工内部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统一执行集团公司内部制定的休假工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本企业工龄不满5年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2250元/月;2、本企业工龄5-15年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2250元/月;3、本企业工龄15年以上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3250元/月(二)执行内部休假期间,为了便于各单位工资核算,每年1月或7月份,在全集团公司范围以内统一按照内部休假工资标准执行。
(三)执行内部休假期间,集团公司年薪制的矿处级以上人员,每年的年薪标准按照11个月进行核算。
(四)对于当年应休而未休假者,其应休而未休期间的薪酬待遇按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内部休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五)内部休假员工的当月收入若不是以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费部分金额的,不足部分的金额可由开资单位先行代缴,随后在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进行补助。
(六)当年需办理离岗休养手续的员工,应在离岗休养前先行安排内部休假。
四、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集团及股份公司机关本部各处室负责人,应视工作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结合各岗位的人员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好本处室的内部轮休工作,每年年初制订总体计划并逐月实施,每月25日前把次月本处室的内部休假人员安排报集团公司劳资处审批,劳资处工资科负责考勤安排工作。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采取弹性工作制,员工可根据个人情况、工作需要和公司规定进行休假安排。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需求和公司的运营需求来制定和调整员工的休假计划。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休假类型第六条员工可享有的休假类型包括:年假、事假、病假和婚假。
第七条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带薪年假。
具体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和公司规定来确定。
第八条事假:员工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可享有事假。
经过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即可请假。
第九条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享有病假。
需提供病假条或医疗证明。
第十条婚假:员工结婚时可享有婚假。
具体休假天数由公司规定。
第三章休假流程第十一条员工在请假前需提前向上级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第十二条请假申请表需注明请假日期、请假原因以及请假天数等内容,并需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员工在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公司保持联系。
第十四条请假期满后员工需按时返岗,如需延长请假时间需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十五条请假期间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员工需及时通知公司,由公司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六条员工须准确填写请假记录,并按照公司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将设立休假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员工的休假情况和休假记录。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休假制度,对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员工在休假期间需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离岗或外出。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对员工的休假情况和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不合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休假情况,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资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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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试行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2009年5月1日发布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目录
第一章休假种类C2
第二章法定节假日C2
第三章年假C3
第四章病假C4
第五章婚假C5
第六章丧假C6
第七章产假C7
第八章事假C8
附件《请(休)假单》C9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福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休假活动的管理。
3 名词术语解释
员工—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即在编正式员工。
部门负责人—是指店长、经理、总监。
服务年限—是指在新星源工作的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满12个月为1年。
公司—是指对xxxx有限公司的统称。
4 文件执行者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办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维护与完善,并监督执行本办法。
总监/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实施过程的假期审批。
5 正文
休假种类
公司为员工提供七种休假。
具体种类如下表:
法定节假日
(1)公司全体员工均可享受法定节假日。
(2)因行业特殊情况,如员工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加班者,加班后统一安排补休,人力资源部提前7天公布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调休办法;
(3)员工每年享受法定节假日的种类、时间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3国际劳动节1天100%05月1日
4国庆节3天100%010月1-3日
5端午节1天100%0农历端午当
日
6清明节1天100%0农历清明当
日
7中秋节1天100%0农历中秋当
日
年假
(1)年休假—是指以年度为单位,公司为员工提供额定天数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
(2)休假资格
凡在公司工作或服务满一年(12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员工,都可以享受全额带薪年假,全额带薪是指基本工资发放100%,绩效工资为0。
员工在公司工作或服务的年限最早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3)年休假天数。
公司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依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而定。
具体规定见下表:
序号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年假天数备注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不包括星期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下同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
3已满20年的15天
(4)年休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除非具有特殊理由,由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可在下年第一季度补假。
第一季度过后,上年全部未用年假作废。
每位员工及其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作出休假计划。
(5)年休假应一次性享用,若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性休完需多次休假者,必须得到主管领导审批,且每次申请时间不得少于1天。
(6)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计算。
年休假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年内病(伤)假与事假之和大于30天者;
一年内休产假或者其他有薪假期30天以上者;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30天或累计病假超过45天者;
如员工在年休假休完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其年假。
(8)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经批准休假者视旷工处理。
请假程序如下:
一次申请年休假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7日向部门负责人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部门负责人可以拒绝批假。
请年休假时,先填写《请(休)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
如果公司内部网络(OA 系统)可以请假时,休假前由本人通过公司内部网申请休假,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本人接到人力资源部电子邮件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病假 (1)资格
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医生证明申请病假休息。
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指派医生验证病情或伤情。
如公司指派医生的意见与员工所找医生有别,公司将尊重指派医生的意见。
(2)公司全职月薪人员病假期间工资按下表所列标准发放: 员工患病时间 (年度内) 工资发放比例
备注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3-5天以上 50% 0 3天以下的病假按事假处理,单次请病假超过15
天的按停薪留职处理
5-10天 40% 0 10-15天
30%
>15天 0 0
(3)如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患病仍不能康复,可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给予医疗期
3-12个月。
医疗期从患病之日期开始计算,医疗期满仍不能康复,则公司根据国家
有关法规办理。
(4)员工因工负伤,依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5)请假程序
员工如因患病或事故请病假,应尽快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及估计缺勤时间; 员工病休后返岗时,应补填书面《请(休)假单》或在公司内部网上补填《请(休)假单》,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复; 将正式医生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备案。
婚假 (1)资格
公司所有通过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合法结婚时,都可以享受婚假。
(2)假期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序号 员工结婚年龄 假期 工资发放比例 备注 女性 男性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1 ≤23岁 ≤25岁 3天 100% 0 假期不包括正常
休息日。
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2 >23岁
>25岁
7天 100% 0 3
再婚者
3天
100%
(3) 请假程序
由本人通过书面申请或公司内部网申请取假,并填写《请(休)假单》。
同时将经认定的结婚证书副件送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备案。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或本人接到人力资源部电子邮件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丧假 (1)资格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
(2)直系亲属类型、假期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序号 直系亲属类型 假期 工资发放比例 备注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1 父母;岳父母;公婆
5天 100% 0 假期不包括周日
2
配偶、子女
5天
100%
3 兄弟、姐妹5天100% 0
4 祖父母、外祖父母5天100% 0
(3)请假程序
由本人通过书面申请或公司内部网申请取假,并填写《请(休)假单》。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或本人接到人力资源部电子邮件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产假
(1)资格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生产(分娩)享受产假;
男员工配偶生产(分娩),可以享受对配偶的护理假;如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护理假;
女员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产假待遇,其请假作事假处理;
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产假待遇,其请假作事假处理。
(2)假期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员工类型生育类型假期
工资发放比例
备注基本工资
绩效
工资
女员工产前检查,每月天100% 0
正常生产90天100% 0 其中:
产前休假15天
假期包括周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
日。
难产105天100% 0
多胞胎,每多生育1胎+15天100% 0
晚育女员工生产105天100% 0
男员工护理假5天100% 0
(3)晚育是指女员工大于或等于24周岁生育的情形。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在其正常劳动时间内给予每天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
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有30 分钟。
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现金发放给员工。
(5)请假程序
女员工一旦怀孕,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将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副本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由本人通过书面申请或公司内部网申请取假,并填写《请(休)假单》;
须在产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或本人接到人力资源部电子邮件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事假
(1)资格
全日制员工和尚在试用期内的全日制员工经直接上级批准后,可以申请事假;
全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30 年/天,不包括星期日。
(2)假期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序号事假类型假期
工资发放比例
备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1因事必须本人办理≤15天00累计假期
2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者,取消参加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和年度晋薪资格、当年或次年年休假的资格。
3单次事假超过15天者,做停薪留职处理;
(3)请假程序
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者,需提前7日申请,否则部门负责人有权拒绝请假。
由本人通过书面申请或公司内部网申请取假,并填写《请(休)假单》。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或本人接到人力资源部电子邮件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其他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宣贯与解释。
(2)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6 文件链接
《薪酬管理办法》
《福利管理办法》
7 记录与表格
《员工请(休)假单》
8 附件
无
员工请(休)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