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救助资源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社会救助是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为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一系列措施。
通过对社会救助的调研,可以了解到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社会救助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一、调研背景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对社会救助的调研,可以了解到社会救助的实际操作情况,并通过对受助群体的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全面了解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希望能够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受助群体的基本信息和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看法;通过实地访谈,深入了解了社会救助机构的运作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
四、调研结果根据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结果统计分析,我们得到了以下调研结果:1. 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较低。
有超过50%的受访者表示对社会救助政策知之甚少。
2. 社会救助机构服务不足。
受访者普遍反映社会救助机构的服务不够周到,办理手续繁琐,耗时较长。
3. 社会救助金额偏低。
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受助群体对社会救助金额存在不满意的情况,金额偏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4. 社会救助政策存在重叠和缺乏配套。
调研发现,一些受助群体同时享受的社会救助政策存在重叠,而一些重要的方面则缺乏相应的社会救助政策支持。
五、改进建议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1. 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受助群体的政策知晓率。
2. 简化社会救助机构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
3. 调整社会救助金额,根据受助群体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金额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4.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的配套,避免不同政策之间的重叠,同时关注受助群体的多重需求,加强政策的综合性和整体性。
六、结论通过本次社会救助调研,我们了解到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于某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某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
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xx镇和xx 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
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
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
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
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
调研报告社会救助

调研报告社会救助一、调研目的和背景社会救助是指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和精神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社会救助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社会救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展开了一次调研活动。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
我们在社区、救助站点、慈善机构等地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分析。
三、调研结果1. 社会救助的现状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社会救助覆盖面较广,涵盖了贫困人口、残疾人、失业人员、孤寡老人等多个群体。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部分群体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的不匹配等。
2.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1)救助标准不够精确和科学许多救助标准是根据经济指标和人口比例制定的,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和实际需求。
因此,在一些地方,救助标准偏低,无法满足受助人的基本需求。
(2)救助对象信息不畅通部分困难群体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部门不配合等原因,无法及时了解到有关社会救助的信息。
这使他们错过了很多救助机会,导致救助政策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3)救助措施不够配套除了提供经济援助外,一些社会救助项目缺乏精神抚慰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援助。
这使得受助人在渡过经济困难后,很难真正实现脱贫和自我发展。
3. 社会救助的发展方向(1)加强救助标准的科学性和差异性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为科学的救助标准。
可以综合考虑当地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分布等,使救助标准更加精确和贴近实际需求。
(2)提高救助信息的透明度和畅通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困难群体传递救助信息,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和准确。
科技手段可以在救助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提供更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3)构建完整的救助体系除了提供经济援助外,还应注重为受助人提供精神抚慰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援助。
可以建立更多的救助站点和慈善机构,提供综合服务,帮助受助人克服困难,实现脱贫和自我发展。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救助工作也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
社会救助工作是指为解决生活困难和紧急困境而进行的各种社会援助活动。
社会救助工作的目的是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成为自治、自力更生的人。
本次调研主要以市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为研究对象,利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收集了数据和信息,对调研结果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
1. 社会救助体系逐渐健全通过调研发现,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市区的社会救助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
政府、慈善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救助体系。
同时,在政府的倡导和推动下,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改善和完善。
例如,实施低保家庭制度,建立了民政部门通过资助、发放物资等形式的救助体系。
此外,在救助对象的管理和补贴标准、物品发放等方面也有了积极的措施。
2. 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挑战虽然社会救助体系已经逐步完善,但社会救助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救助对象的不断增多和贫困程度的加剧,这导致救助需求大于救助资源的供给。
同时,由于经费和资源的有限性,社会救助的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有限,难以满足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另外,针对某些医疗、教育等具有高价值的社会救助项目,政府和慈善组织的投入难以满足其庞大的投资需求,这也进一步限制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范围。
3. 政府和社会救助机构责任必须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和社会救助机构的责任和作用。
政府必须加强对救助机构的监管和指导,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政府还应该继续加大社会救助经费的投入,并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救助标准。
对于社会救助机构而言,其职责不仅在于提供物资和金钱的援助,还应该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关注和服务,制定和完善专业化的救助方案,帮助困难群体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社会救助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社会救助是指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助力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更好的解决方案,本次调研围绕社会救助开展。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选择了100位社会救助对象作为调查对象。
通过填写问卷并进行面谈的方式,获取到了一系列相关信息。
三、调研结果1. 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是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特困人员等,占调查对象的80%以上。
2. 社会救助的方式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救助的方式主要包括发放救助金、提供养老服务、提供就业培训等。
其中,发放救助金是最主要的方式,占调查对象的70%以上。
3. 社会救助的覆盖面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救助的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有近30%的调查对象表示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但被认定为不符合条件而被拒绝。
4. 社会救助的效果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救助对于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超过50%的调查对象表示,社会救助对他们的生活质量有所提升。
5. 社会救助的问题和建议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救助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申请难和审批时间长。
近60%的调查对象表示,他们在申请社会救助时遇到了困难,并且整个审批过程需要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针对这些问题,调查对象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是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社会救助的政策和程序。
其次是简化申请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建议加大对特殊群体(如残疾人)的关注和扶助力度。
四、调研总结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了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二是优化社会救助的申请流程,减少申请人的办理时间和审核的复杂性;三是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扶助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一、引言社会救助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组织向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努力。
针对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数量和质量,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本报告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二、社会救助工作的概述社会救助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包括多个方面,如经济救助、教育帮助、医疗救助等。
这些救助方式都是为了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2.1 经济救助经济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提供救助金、物资等形式的帮助,以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2.2 教育帮助教育帮助是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它包括提供教育资助、减免学费等形式的支持,以帮助困难群体获得教育机会,提升他们的学历水平和就业能力。
2.3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金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体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药品。
三、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社会救助工作在我国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等多个参与主体。
3.1 政府部门的角色政府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提供经济支持和管理指导,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和发展。
3.2 非营利组织的参与非营利组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它们通过筹集资金、组织志愿者和开展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3.3 企业的责任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承担着一定的责任。
它们通过捐款、捐物和开展公益项目,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社会救助工作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4.1 救助标准不够公平目前社会救助的标准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以调整和完善,以保证救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4.2 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体系仍然有待完善。
需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一、引言社会救助是一个国家关心和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方面。
为了深入了解社会救助的现状及需求,特进行了一次社会救助调研。
本报告旨在对这次调研所得的数据、问题和建议进行总结与分析,为进一步改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开展面对面、网络和电话等多种形式的问卷调查,获得大量定量数据。
实地访谈则选择了不同地域的社会救助对象和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人士,通过深入了解其需求与感受,获得高质量的定性数据。
三、调研结果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结果,我们对社会救助的现状与需求得出以下结论:1. 社会救助对象数量庞大,且不断增长。
贫困人口、残疾人、孤儿及特殊群体等,都需要得到社会救助的关怀和帮助。
2. 社会救助体系存在差异化和不足。
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的差异化,导致一些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帮助。
3. 社会救助资金不足,得到的资助金额较低。
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和分配问题仍然亟待解决,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4. 社会救助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
一些社会救助机构面临人员不足、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影响了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问题分析基于调研结果,我们对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1. 政策标准的差异化导致的不公平。
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的差异化,导致一些社会救助对象无法获得应有的帮助,增加了弱势群体的压力。
2. 资金不足的限制。
社会救助资金不足,导致救助对象得到的资助数量较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3. 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社会救助机构人员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限制了救助工作的进展及效果。
五、改进建议为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统一政策标准。
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确保各地各群体都能收到公平合理的帮助。
2. 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应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能够获得足够的资助。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社会救助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和发展,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变革和市场化进程。
为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近年来,社会救助的范围逐步拓展,制度不断完善,救助标准逐步提高,成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
针对社会救助情况,机构通过开展调研活动来了解救助对象的需求,评估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情况,为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本文基于前期的社会救助调研,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改进以及减轻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和启示。
1. 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分为六大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的主要体现,是一项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制度,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无家可归、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的领取标准根据地区的不同和家庭人口数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已达到全国人均收入的70%。
特困人员救助制度是专门针对特困人员的救助制度。
这些人包括无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受限制且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特殊人群。
其救助内容涉及床位费、护理费、生活费等方面,包括住院护理、家具配备、文具书籍、交通费、营养膳食等。
针对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政府制订了大量的救助政策,提供了各种救助项目和措施。
例如,城市非户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过程中,社会救助部门会派出工作人员对其家庭经济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调查,确保资助对象真正需要帮助。
2. 社会救助制度的问题尽管社会救助制度在解决贫困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救助标准低目前的社会救助标准虽然有所提高,但与城市中等家庭水平相比,仍然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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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救助资源的调研报告关于社会救助资源的调研报告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
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
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
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
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
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
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
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
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
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
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
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
那么,部分社会成员当然缺乏动力和就业意愿。
同时,社会福利使得部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无后顾之忧。
人们不用劳动照样可以生活,甚至有的能工作的家庭还不如低保家庭依靠国家低保生活得自在悠闲。
这样就会形成更多的社会福利依赖。
3.造成道德责任的缺失。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求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既要对贫困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现社会公平,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有助于促进被救助者能够在自助和他助的基础上,寻找自我发展的道路,努力参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促进发展效率;既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既要增进社会福利又要强调道德责任。
对策及建议首先,要积极探索实施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可能性。
除了“三无”人员之外,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贫困率值得社会关注,虽然人数占“低保”总数不大(4%左右),但却反映了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历史“欠账”问题。
一方面,劳动工资制度有无得到严格地执行,“低工资”所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在我国,由于普惠型福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非常庞大,没有保险保障的高风险人群大量存在,导致贫困家庭为了享受到和低保资格捆绑到的一起的保险保障而被困在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要把低保福利和其他捆绑福利拆开。
就是说低保户并不当然享受与之捆绑在一起的其他福利,比如医疗保险、教育救助等。
这样有助于减少低保福利的替代率和对劳动积极性的削弱。
其次,坚定不移地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解决福利依赖的根本出路。
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4050”人员。
应该通过专项措施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第三、改进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尤其是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
改进方向包括专职人员的配备、资产和收入核查的程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
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申请障碍以及使隐性收入显性化。
对于参加工作的低保户、在计算其救助金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免除一定的收入额。
以上问题制约低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提出以下建议:1、推行“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
要告知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就应当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报经济收入,自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收入状况扣减或停发低保费。
与此配套建立对低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
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谋求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获得了新经济来源必须及时申报,否则一经查实,不仅追回发放的低保费,还要对其进行罚款。
当然光平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追回发放的低保费任然有太多困难,应该赋予一定法律效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执行。
2、救助渐退时间应当适当延长。
目前,实施救助渐退政策的城市,从开始工作到低保金全部不发的太短。
因为有些不正规企业录取员工之后往往在三个月后就无故辞退员工,这样义得重新申请低保。
而从申请低保到确定成为低保对象往往又需要一两个月时问审查,这期间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低保,生活便没有了保障。
所以,救助渐退的时间最好延长。
3、建议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低保对象规定救助期限。
规定救助期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身体健康的福利享受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产生长期的福利依赖者。
二、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逐步浮出水面,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
就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一)成因分析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分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类,并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5类由民政部门负责;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负责。
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制度。
单从民政内部来看,又分散在多个处室。
可以说,社会救助不仅体系“碎”,而且分支“碎”;不仅面上“碎”,而且点上“碎”。
其次,“碎片化”矛盾突出。
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社会救助的“碎片化”,必然导致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难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的双重角度来考虑与实施救助工作,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也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原则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
第三,“碎片化”不能回避。
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推进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
但问题不能回避,发展瓶颈早晚要破解。
我们应站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顺应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的角度来面对这一矛盾。
当前,要全面破解“碎片化”问题还为时过早,因此应从“破冰”的角度,先打开“一扇窗”,而后持续给力、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二)对策及建议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
一要健全核对机构。
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
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
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
二要强化核对合力。
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
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三要建立信息系统。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
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
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
四要坚持动态管理。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
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
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
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
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
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
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
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
一是政策联动机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
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
二是工作协调机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
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