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衣扣款规定
工作服管理规定

工作服管理规定一、干部、职能部门工作服发放、收费规定1、原则(1)干部制服及配件实行买断形式,人员离职时,无需退回。
(2)制服采取公司及员工个人双方按比例分摊费用。
(3)易耗品如“领带”等,实行个人全额买断。
(4)工作服领取后,在公司尚未统一更换时,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需要更换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公司统一发放的白衬衫,若同仁有相同的款式、颜色,可以申请免于领取。
但若发现着装不规范的,视同无着工作服,按相应制度处罚。
二、自营营业员、收银员、客服人员工作服发放、回收、收费规定1、领取时间新员工上岗15天以上需要发工作服(冬、夏装各2套)。
2、费用承担符合领取工作服的营业员(含收银员、客服人员),自营经营部承担制服费用的60%,个人承担制服费用的40%,分二次在月工资中扣除。
3、制服回收(1)离岗回收:员工离岗时制服应洗涤后完好无损地退还,若发生破损或丢失,则按承担的40%费用扣取20%—90%的折旧费,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2)更新回收:一年内公司原因需更换制服时,不再重新收取制服费用,旧制服应收回。
若发生破损或丢失,则原交之制服押金中折旧20%——90%收费。
4、工作服折旧费标准三、联营专柜营业员1、原则:制服采用买断形式(夏季120元/套,冬季250元/套)。
2、费用承担:制作费用由财务从当月专柜厂商结算的货款中扣除,人员离职时制服无需退回。
3、特殊情况:因专柜营业员的入、离职(人员变动)而出现的原领用制服不合身情况,不能进行调换,需再重新购买。
四、营业临时促销人员1、营业临时促销员需租用制服时,采用押金与租金并用方式,先由总务课收取制服押金(250元/套),再按领用天数计算租金(3元/天)。
2、人员离职时,制服需应先洗涤净后完好无损地退还并结算租金。
若制服已破损或丢失,则原交押金不予以退还。
五、工务课:1、领取时间:上岗10天并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领取制服,不收取押金。
2、制服回收:工务课人员(电工)在领用制服3个月内离职的,制服应先洗净后完好无损地退还,若制服发生破损或丢失,根据制服新旧程度按原制服成本费折旧20%—90%扣款。
员工工作服扣款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服的管理,保障公司形象和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工作服作为公司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维护和更新由公司负责,员工需按规定使用、爱护并按规定归还。
第二章工作服发放与管理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员工入职时,根据岗位需求,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相应的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服的维护和保养由员工个人负责,如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服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作服的清洗、维修、更换等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员工不得私自更改工作服样式或购买个人喜好。
第三章工作服扣款规定第八条工作服的扣款情况分为以下几种:1. 工作服损坏:员工因使用不当导致工作服损坏,需按实际损坏程度进行扣款。
2. 工作服丢失:员工离职时未归还工作服,需按原价扣除一定比例的折旧费。
3. 工作服被带走:员工离职时带走工作服,需按原价扣除一定比例的赔偿费。
第九条工作服损坏、丢失或被带走的扣款标准如下:1. 工作服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扣除原价的10%-50%。
2. 工作服丢失:离职时未归还,扣除原价的50%-100%。
3. 工作服被带走:离职时带走,扣除原价的100%。
第十条工作服损坏、丢失或被带走的扣款,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员工离职时从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穿着工作服,公司应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员工对工作服的扣款有异议,可在收到扣款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员工申诉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服、工鞋、工牌领用规定

工服、工鞋、工牌扣款规定
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辞职,扣除当季所发工服总额的50%,入职满半年的员工辞职,扣除当季所发工服总额的70%,入职不满半年的员工辞职,扣除当季所发工服的总额。
冬装工服收回,春秋、夏季工装不收回。
二、入职满半年的员工辞职,扣除工鞋总额的50%;入职未满半年的员工辞职,扣除工鞋全额。
三、员工辞职将工牌交回,无损坏不扣工牌款;有损坏扣全款。
四、实习生发放工服,实习期结束扣全款。
五、两个月以上临时工发放工服2套/人,干完全部任务量,中途辞职者扣发工服全额。
六、两个月之内的临时工不发放工服。
七、本规定自XX起执行。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公司员工制服扣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制服管理,确保员工着装规范,提高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制服的发放、保管、清洗、损坏赔偿及扣款流程,确保员工制服的整洁、完好。
第二章制服发放第四条公司为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制服包括上衣、裤子、鞋子等。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制服。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将制服退回公司。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更换制服尺码,应在工作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三章制服保管与清洗第七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制服,不得擅自修改、污损或损坏。
第八条员工应定期清洗制服,保持制服整洁。
如因工作原因无法清洗,应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
第九条公司提供制服清洗服务,员工应按时将制服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清洗。
第四章制服损坏赔偿第十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制服损坏,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 普通损坏:按照制服原价的50%进行赔偿;2. 严重损坏:按照制服原价的100%进行赔偿;3. 故意损坏:员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损坏制服后,应在损坏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章制服扣款第十二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造成制服损坏或丢失,公司有权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三条扣款标准如下:1. 普通损坏:按照制服原价的50%扣除;2. 严重损坏:按照制服原价的100%扣除;3. 故意损坏:扣除制服原价及赔偿费用。
第十四条员工损坏制服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逾期未报告或未赔偿的,公司将按本制度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对扣款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扣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衣管理规定[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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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衣管理规定[共5篇]第一篇:工衣管理规定工衣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要求1、公司为全体员配置统一的工衣,即夏装和冬装。
2、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衣(包括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未按规定着装者,扣30元/人〃次,同时部门主管扣10元/人〃次。
四、发放类型1、工衣发放对象分三大类:一类是办公室人员,二类是生产部,三类是保安。
五、发放标准1、一类人员每年发放夏装两件。
2、二类人员每年发放夏装两件。
3、三类人员每年发放夏装两套。
4、仓库负责做好工衣登记台账,登记签字领取工衣。
5、原则上新员工入职一周后才能发放工衣,由行政部签发。
六、工衣管理1、如员工因个人原因自发放工衣当天起计未满6个月离职(发放工衣当天起计),按原价扣除服装费、工衣归个人所有。
2、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按原价扣除工衣费,工衣归个人所有。
3、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
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衣归个人所有。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衣遗失或毁损而需要添置工衣的,由其个人书面向综合部申请领发,但公司按照购买价在其个人月工资扣除。
五、其他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改,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新高雅石材有限公司第二篇:工衣管理规定(模版)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使其制度、发放、使用规范化,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服的申领和发放;3.2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工作服穿戴.4、内容:4.1工作服的统计及审批4.1.1 人事行政部定期统计库存工作服,和员工着装尺码。
公司员工制服扣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制服管理,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提高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制服作为公司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保持整洁、统一,体现公司文化。
第二章制服发放与维护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统一的工作制服,员工应按照规定穿着,不得随意更改。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工作制服,并告知相关维护和保养知识。
第六条员工工作制服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制服归还公司,如发现损坏,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第三章制服扣款管理第八条员工工作制服的扣款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制服损坏:员工因使用不当导致制服损坏,需按实际损坏程度进行扣款。
2. 制服丢失:员工遗失工作制服,需按制服原价进行赔偿。
3. 制服私自改动:员工私自改动工作制服,造成形象受损,需按原价进行赔偿。
4. 制服不按规定穿着:员工不按规定穿着工作制服,一经发现,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制服扣款流程:1. 员工发现制服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2. 人力资源部门核实情况后,向员工发出扣款通知。
3. 员工在接到扣款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扣款。
4.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扣款后,将扣款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第十条员工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扣款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员工在制服管理方面表现优秀,如自觉维护制服整洁、积极提出改进意见等,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工资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衣发放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衣发放管理制度
关于员工工衣的发放和使用,员工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数量配置:夏装工衣每人每年3件,每年发放一次。
二、已领取工衣的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衣;如有违反,每人每次扣款50元,扣款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减。
三、夏装工衣使用年限为一年;一年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衣损坏或丢失,需由员工付费购买,工衣成本价38元/件,费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减。
四、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方进行工衣的发放和领用。
五、员工离职工衣处理:
1、员工离职时,工衣不回收。
2、发放夏装工衣后(当天起计)未满三个月离职,需支付工衣成本费38元/件。
3、发放夏装工衣后(当天起计)三个月(含)以上,不足半年离职,需支付工衣成本费19元/件。
4、发放夏装工衣后(当天起计)半年(含)以上,不需支付工衣成本费。
5、工衣成本费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减。
6、以上所指“离职”,含员工主动辞职及公司辞退。
六、本制度自2018年8月15日起执行。
七、总工办保留对此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制度1 、工服由仓库统一管理,凭由办公室开具的《工服领用单》发放。
2 、原则上转正的员工才予以配给工服。
3 、员工在上班期间,须穿着公司规定(所配发)的工服。
4 、穿工服时,服装需干净、整洁、挺括、无皱褶、破损、开线、掉扣等。
5 、穿工服时,纽扣需扣好,不准卷裤脚、衣袖等。
6 、不得显露个人衣物,衣袋不得多带物品(口袋不得鼓起)。
7 、每套工服使用年限为二年,二年后归员工所有。
8 、二年内工服若有损坏、丢失等,须照价赔偿(管理人员服装每套1000元;员工每套600元)。
9 、员工工作未满二年离职时,工服须折价按月扣除工资10 、工服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丢失或损坏时需报知办公室以便重新定制。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装领用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服的制作: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二、工服的使用:1、各部门(项目)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应的工作服装,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工装;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3、工服有破损要及时修补,保持其干净、整洁;因本人责任造成工服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三、服装押金的相关规定: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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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衣领退规定
一、目的:
维护企业的形像,便于着装统一化,以员工福利为准则点,特拟此规定。
二、定义
无
三、范围
此规定只限用工衣领、退及相关扣款
四、内容:
4.1工作服的领用: 新进员工进厂一周后(五个工作天起算),由本人利用下
班时间到总务仓库领用2件工衣,领用时登记工衣的规格型号及数量;4.2工作服的归还
4.21员工离职时必须要归还工作服,不归还者,在当月工资中按购买原价扣
款;
4.22离职时将工作服归还至总务处,归还时工作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破
损,(如工作服未清洗干净,将扣款10元/件作为清洗费)。
4.23 工作服若有破损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折旧费用(以工作服原价计算):
⑴工作不满一个月离职者:工作服破损按每件工作服原价的25%在当月工
资中扣款;
⑵工作满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离职者:工作服破损按每件工作服原价
的15%在当月工资中扣款;
⑶工作满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离职者:工作服破损按每件工作服原价
的10%在当月工资中扣款;
⑷工作满半年以上的不扣除相关费用。
核准:审核: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