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评价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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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评价规章制度

素质教育评价规章制度

素质教育评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素质教育是指在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素质教育评价是指对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四条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建立完善的评价制度和机制。

第五条素质教育评价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成长为宗旨,注重个体差异,全面考量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六条素质教育评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第七条素质教育评价涉及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多方利益,应当尊重各方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公开透明的评价机制。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推动素质教育发展。

第二章素质教育评价目标第九条素质教育评价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素质教育评价应当突出主要看重学生的核心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学业水准、身心健康、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素质教育评价应当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素质教育评价应当兼顾学生的智育、体育和美育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素质教育评价应当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兴趣特长的培养,鼓励学生多样化发展,实现个性化教育。

第三章素质教育评价内容第十四条素质教育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第十五条学生的思想品德评价应当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人格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规章制度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规章制度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评价内容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水平、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三章评价主体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主体包括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四个方面。

第四章评价标准1. 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的学习成绩,还要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2. 思想品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品德表现、学习纪律、集体荣誉感等方面的评价。

3. 身心健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评价。

4. 审美情趣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艺术修养、音乐、美术、舞蹈、手工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5. 社会实践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章评价方法1. 定期考核:学校每学期组织定期考核,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 成绩单:学校每学期出具成绩单,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生成绩和评价情况。

3. 考试考核:学校举行期中、期末考试,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

4. 课堂表现:教师通过课堂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

5. 专项评价: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成绩评比、思想品德表彰、体质测试等专项评价。

第六章评价效果1. 学生: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学习态度和方法,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 家长:家长可以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表现,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发展。

3. 教师: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教师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素质状况,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

第七章评价纪律1.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参加各项素质评价活动,不得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素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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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素质教育规章制度引言概述: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为了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素质教育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课程设置规定1.1 综合素质课程:规定学校必须设置综合素质课程,包括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艺术与体育等方面的教育内容。

1.2 选修课程:规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如音乐、美术、科技等,以促进个性发展。

1.3 实践活动:规定学校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价体系建设2.1 综合评价:规定学校要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实践能力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综合考核学生的素质发展。

2.2 个性评价:规定评价体系要注重对学生个性特点的评价,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特长和潜能。

2.3 家长参与:规定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家长的意见和参与,建立家校合作的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三、师资队伍建设3.1 培训计划:规定教师要参加素质教育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教育理念的认识。

3.2 专业发展:规定学校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3.3 奖励机制:规定学校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优秀教师在素质教育方面的突出贡献,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校园文化建设4.1 校风建设:规定学校要树立良好的校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自律和团队合作能力。

4.2 环境建设:规定学校要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设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4.3 文化活动:规定学校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艺术节、科技展、读书分享会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综合素质。

五、家校合作机制5.1 家庭教育指导:规定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孩子的成长。

素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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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素质教育规章制度一、引言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理念,旨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

为了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制定本规章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素质教育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责任1. 学校应制定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计划,确保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

2.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素质教育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教育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学校应配备专职素质教育教师,并提供相关培训,确保教师具备开展素质教育的能力。

4.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和反馈。

三、教师责任1. 教师应积极参预素质教育的实施,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

2.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计适合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4. 教师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素质教育问题,形成家校合力。

四、学生责任1. 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责任感,努力发展自己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

2. 学生应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如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4. 学生应主动参预学习,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素质水平。

五、家长责任1. 家长应关注学生的素质教育问题,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共同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

2. 家长应与学校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发展,共同解决教育问题。

3. 家长应赋予孩子充分的关爱和支持,鼓励孩子积极参预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培养其兴趣和特长。

4. 家长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评价与奖惩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和反馈。

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制度

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制度

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制度一、引言素质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

小学阶段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为了有效评价学生的素质教育,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二、认识素质教育评价的重要性1. 素质教育评价的意义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智慧、身心健康等多个方面,而传统的知识评价方式难以全面衡量学生的发展。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标准,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2. 素质教育评价的目标通过素质教育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准确把握他们的实际水平,为个性化教学提供依据。

评价结果还可用于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层面的决策与引导。

三、小学素质教育评价的原则1. 全面性原则小学素质教育评价应全面覆盖品德、智慧、身心健康等方面,避免偏重某一方面评价,要注重学生素质的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

2. 科学性原则小学素质教育评价应基于科学的评价理论与方法,采用科学的评价工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可靠。

3. 综合性原则小学素质教育评价应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手段,包括问卷调查、观察记录、测验等,确保评价结果的综合性和准确性。

4. 可操作性原则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教师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个性化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的内容1. 品德素质评价品德素质评价要关注学生的思想道德发展,包括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团结友爱等方面。

评价方法可以包括思想品德的测评、班级活动的观察记录等。

2. 学业素质评价学业素质评价要全面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方法等方面。

评价方法可以包括书面测验、小组项目研究等。

3. 身心素质评价身心素质评价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艺术与运动特长等方面。

评价方法可以包括体质测试、心理测试、艺术作品展览等。

4. 创新素质评价创新素质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创造力、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等方面。

素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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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规章规章制度素质教育规章制度一、引言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确保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确保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三、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1.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的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个性化教育: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德育为先: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

4.科学评价: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不仅注重成绩评价,还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四、素质教育的实施机制1.教学计划:根据学校教育目标和学生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2.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素质教育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素质教育教育能力。

3.课程设置:合理安排素质教育相关的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4.活动组织:组织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艺术表演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5.家校合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素质教育,形成育人合力。

五、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1.成绩评价: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堂表现,及时赋予学生反馈,匡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

2.素质评价:通过学生的日常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和参预课外活动等方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3.学生评价:鼓励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和发展进行自我评价,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4.家长评价:征求家长对学生的评价意见,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发展情况,促进家校合作。

六、素质教育的保障措施1.教育经费:学校要合理配置教育经费,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2.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教育设施和学习环境,为学生的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3.教材教辅:选择适合素质教育的教材和教辅资料,满足学生的综合学习需求。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范文(4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此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范本。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分层次、全面评价,注重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评价。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定期评价和终期评价两个层次,评价结果要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进步情况。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在教师、学生和家长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

一、学业水平评价(一)学业成绩评价1. 笔面试成绩2. 平时作业质量和完成情况3. 参与课堂讨论和表现情况4. 考试成绩(二)学习态度评价1. 课堂纪律和学习习惯2. 独立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3. 学习目标的规划和实施情况二、实践能力评价(一)体育健康素养评价1. 体育活动表现2. 健康饮食和生活习惯(二)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评价1. 社会实践参与情况2. 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能力三、创新意识评价(一)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评价1. 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2. 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二)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评价1. 科学研究和实践作品2. 科学探究和实验技能四、道德品质评价(一)诚实守信评价1. 诚实守信的行为表现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纪律3. 团队合作和友善行为(二)社会责任感评价1. 尊重他人,积极关心和帮助他人2. 参与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等活动第三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教师负责实施,学校设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进行评价结果的审核和公示。

第七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定期评价和终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如下:一、定期评价(一)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评价,包括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评价。

素质教育规章制度

素质教育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素质教育规章制度是为了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条素质教育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是: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素质教育规章制度的目标是: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规范学校教育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要求第五条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第六条学校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辅导。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要积极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学校要制定具体的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要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定期检查、评估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学校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素质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四、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素质教育制度的落实。

第十七条学校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五、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一)不实施素质教育的;(二)擅自改变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教师进行素质教育培训的;(四)其他违反素质教育规章制度的行为。

学校推行素质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推行素质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体育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劳动素质等方面。

第二条学校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发展、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循序渐进。

第三条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学生,不分学生的品行和智力水平,都应该接受素质教育。

第四条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具体任务包括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培养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学校推行素质教育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合作,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取得素质教育的良好效果。

第二章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机制第六条学校推行素质教育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来保障素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素质教育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学生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体育素质、审美素质等方面。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素质教育的跟踪机制,对学生的素质发展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素质教育的奖励机制,对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素质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素质教育的督导机制,监督各部门和教师是否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素质教育的推行。

第三章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方法第十一条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来推行素质教育,包括校园文化活动、课外活动、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通过学科实践活动、实验活动、创新大赛等形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体育素质的培养,通过体育课、田径比赛、足球比赛等形式来培养学生的体育素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审美素质的培养,通过美术课、音乐课、舞蹈课等形式来培养学生的审美素质。

第四章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措施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每周一次的素质教育活动日,安排学生参与学校举办的素质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每学期一次的素质教育评比活动,评选出在素质教育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学校素质教育评价规章制度

学校素质教育评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学校素质教育评价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业成绩、品德修养、实践能力等方面。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在学校的学业、品德、实践等方面的评价。

第四条学校素质教育评价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综合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第二章学业评价第五条学业评价主要包括考试、考核、作业、课堂表现等形式。

第六条学业评价应注重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第七条学业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方面。

第八条学校应按照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品德评价第九条品德评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

第十条品德评价应注重考核学生的诚信、团队精神、责任感和爱心等品质。

第十一条品德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集体活动中的作用和公益活动中的贡献等方面。

第十二条学校应通过班会、德育课等形式加强学生的品德教育,并对学生进行定期评价。

第四章实践评价第十三条实践评价主要包括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实习实践等方面。

第十四条实践评价应注重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实践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学生在项目实践中的表现、社团活动中的角色和实习实践中的成果等方面。

第十六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机会,并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评价和指导。

第五章评价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评价管理制度,明确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十八条学校应按照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并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价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学生的评价结果,实行奖惩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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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心小学素质教育
教师、学生评价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促进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师、学生素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

一、评价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十八大的教育方针为指导,逐步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制约、激励、指导和调节的作用,加强教育行政、研究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水平,确保学生在学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素质教育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评价制度:
(一)素质教育教师评价制度:
1、改革考试制度,取消学生按考试成绩排队,实行“等级”评价制度。

2、认真落实国家课程开设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美术、音乐和艺术教育。

4、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和教研活动,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激发学生兴趣、生动活泼的教学模式。

5、按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6、按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严格管理学生用书,制止课余时间、节假日补课或上新课。

7、上好活动课,广泛开展社团小组活动,做到辅导教师、内容、时间、场地、器材五落实。

8、重视发展学生特长和个人创新能力,做到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体育、艺术达标率达到标准要求。

(二)素质教育学生评价制度:
1、评价原则:在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1)、多元性原则。

学生素质发展不是孤立的,而多元性的、整体的。

根据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学习品质与能力、体育活动与健康等方面素质设计出多种因素,多层次评估体系,在单项评价的基础上实施整体性的综合评价,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反映学生的实际。

(2)、主体性原则。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是评价对象,也是评价主体。

评价整个过程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师要发动、组织、指导学生进行自评、互评,调动学生参与评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评价活动成为学生自我评价、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动力。

(3)、过程性原则。

使用中注重评价过程,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2、素质教育学生评价制度
①、思想品德素质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班集体。

(2)、遵纪守法,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

(3)、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勤俭节约。

(5)、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旷课。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②、科学文化素质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注意力集中、有钻研精神。

(2)、学习习惯良好,作业细致认真。

(3)、有毅力,能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成绩不断提高。

(4)、兴趣广泛,爱观察,爱思考感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5)、喜欢阅读课外书籍,不断丰富知识。

(6)、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实践能力。

(7)、有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心理、审美素质
(1)、团结、合作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力。

(2)、情绪乐观,主动活泼,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3)、胜不骄,败不馁,有了错误,勇于承认,勇于改正。

(4)、语言文明,热情大方,性格开朗。

(5)、对艺术有兴趣,并有一定欣赏美和表现美的能力。

④、劳动技能素质
(1)、生活自理能力,动手能力。

(2)、劳动态度、劳动习惯。

(3)、爱清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⑤、学业水平
采用A、B、C三个等级评估记载。

学生个人测试成绩只通知到学生本人,不在班级和学校公布。

“学科课程成绩”还要评估学生的“爱好特长”、“参加兴趣小组活动情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情况。

这几项不能用等级评估的,则如实填写。

⑥身体素质状况
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体育达标等情况,如实填写,不用等级评估。

四、评价步骤
1、自评。

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依据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给自己做出等级评价。

2、他评、师评。

同学及教师依据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给学生写出评价性的语言,并做出等级评价。

3、由教师汇总三方面的评价结果,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学生和家长反馈。

六、学生素质评定的组织实施
1、要充分认识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语评价目的,联系到教育观念转变、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2、在评价过程中强调质性评价,全面、深入、真实的再现学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强调参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增进了解和理解,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

强调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面向学生的“未来”,重在发展。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

评价要重视自我评价和形成性自评为主;参加评价人员一是班主任、科任教师;二是同学、家长。

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作用。

评定办法采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

力求使每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主动协调全面发展。

学生的评价结果记载入《学生素质报告册》中。

附:素质教育学生评价表
素质教育学生评价表年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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