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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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解决我国增值税存在问题的研究对策

完善解决我国增值税存在问题的研究对策

要 重 视 一 般 纳税 人 同 时不 可 忽 略小规 .
模纳税 人 增值税 对于 一 般 纳税 人 的认 。
定 直接关 系到税务执法环境等一 系列 ,
后 续 问题 是十分重要 的一 环


2 1 殷纳税人认 定标准万面 应 该 有条件地 放 宽一 般 纳税 人 的认
定标准 只要 能够建 帐建证 能正 确计算
个流 通 环 节的增值额课 征 。 而 现 行增值
税 还 没有真正 体 现 出普 遍 征 收 的原 则 . 因
而 我 国增值税 的征收范 围有待 进 一 步 .
扩大 随着经 济的不 断发展和综合 国力的 ,
不 断加 强 渐 进 地 将营业 税 的范 围全 部 ,
扩大 到增值税
的征 收范 围 ,
实现 从
收一 体 化 发 展 的客观 必 然 。 3 3 增 值 税 丰专型 过 秤 巾 府 江 意 的
问 蛀虫 我国增值税 转型不 能一 次全 部转
型 必须 经 历 分步实施 的过程 增值税


转型 不 能一 步登 天 需要 分 步实施 即使


是 经 济 比较 发 达 的欧 盟 各 国大 多也 需 要
现 阶段 我 国完善增值税 制 , 必须 保 持税 制的绝 对 法 律地 位 , 必 须 保持税 法 的相 对 稳 定 , 需 要 及 时更 新 观 念 , 不 断 改 进税 收管理 体制和手段 。
1 扩大增值税 的征税范 围 、 按国际 惯例 , 增值税 应 对 一 切 商品
及 劳务从 初始直 到包括 最 终 销 售前 的各

生产




向 消费型
转换过渡 。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合并定价方法 的 , 必须 换算 为不 含税 销售 额计 算增 值 税 收 征 管 的难 度 。 () 3 两类纳税人划分标准过高 , 导致数量 巨大的纳 税 销 项税 额 。
() 2 实行 简化 了的多档 税率 和征 收率 。现行 增值 税人被划分 为小 规模 纳税 人 。一 方 面 , 量 巨大 的小 数 税税 率对 一般纳 税人 实行 两档税 率 , 即一档 基 本税 率 规模纳税人无 法进 入抵 扣链 条 、 行凭 发票 注 明税 款 实
没有像 国外规范 的增 值税 制度 那样 , 将与 货 物交 易相 关的交 通运输业 、 建筑 安装业 、 邮电通讯业 以及其 他劳 务服务业 等行业 纳入增 值税 的征 税 范 围, 而是 另行 征 收营业税 。征税范 围过 窄导致增值 税货 物销售 与营业
的价税分离 , 普通发票上 的销售额 仍然是 价税合一 , 没 有注 明消费者承担 的增值 税税款 。即使实行 了价税 分 离, 也只是形式上 的价税 分开 , 只不 过是将 一定 的销 售 额人为地换算 为价 款 和税款 而 已 ; 二是 物价 部 门核 定
系和 我 国 增值 税 税 制 。
[ 关键词】 增值税 ; 计模 式 ; 会 财税分流 ; 价税合一
d i1 . 9 9 j i n 1 7 0 9 . 0 9 1 . 1 o:0 3 6 / .s . 6 3— 1 4 2 0 . 2 O s l
[ 中图分类号] 24 4 F 3 .
20 0 9年 6月 第 1 2卷第 1 2期
中 国 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J n ,0 9 u .2 0
Vo . 2, . 2 1 1 No 1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不但影响了增值税会计本身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增值税会计信息的质量。

本文采用了对比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增值税的基本理论和财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办法,以完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和我国增值税税制。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模式;财税分流;价税合一一、现行增值税税制本身的问题1、征收范围过窄,破坏了增值税”链条”式管理完整性。

我国增值税作用的行业范围不全面,目前仅局限于农业、工业和商业领域,尚未推广到建筑、交通以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增值链条中断导致其功能发挥不够全面,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

2、扣税凭证不规范。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有3种合法扣税凭证可作为当期进项抵扣的依据,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

然而,在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法本身的不严密性,使扣税凭证对抵扣税款产生了诸多影响。

例如:目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率仅为3%,而国家对生产经营企业准予按运营的7%抵扣税款,高扣低征,已造成不同行业间的不公平竞争。

3、减免税优惠过多过乱。

既有直接免税,也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优惠。

二、完善改革增值税税制的构想改革和完善我国增值税制,无论对微观企业主体还是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增值税改革总的思路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增值税税制,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充分体现”中性”原则,尽量减少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公平税负,为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要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有利于实现对增值税的。

三、对解决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对策浅析由于现行增值税税制的不完善和现行增值税会计模式的缺陷,导致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上述诸多的问题。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增值税的征管,笔者认为应该在构建”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基础上,制定我国《增值税会计准则》,重新构建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细化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收 入 库 后 , 以 申报 抵 扣进 项 税 额 ; 货 物 出 货 币 , 进 尚 未 到 达 企 业 或 尚 未 验 收 入 库 的 , 进 项 嫁 出去 ; 销 时 未 收 到 货 币 , 须 实 际 交 纳 其 赊 就 税 额 不 得 作 为 纳 税 人 当 期进 项 税 额 予 以抵 税 款 。 二 、 财 务 风 险 的 处 理 上 不 公平 。 第 在
额计 算 税 款 , 实 现 税 款 抵 扣 制 的 一 种 流 并 转税 。 特 点 主 要 体现 在 以 下几 个 方 面 : 其 第 不 重复征税 。 值 税对增值额征 税 , 增 只 对 销 售 额 中本 企 业 新 创 造 的 未 征 过 税 的价

项 税) 科 目。 种处 理的 不公平 有二 : ” 这 第 在 税 收 的 支 付 上 不 公 平 。 购 时 不 必 付 赊
国境 内销 售 货 物 、 口货物 以 及提 供 加 工 、 进
物 的销 售 额 、 口货物 金额 、 税 劳 务 销 售 进 应
认时间相一致, 但两 者 也 有 矛 盾 之 处 , 现 体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其取 得 货 在 : 一 , 法 规 定 , 业 企 业 购 进 货 物 验 就 第 税 工
故 销 售 或 提 供应 税 劳 务 与 购 进 货 物 或 接 根 本 未 体 现 任 何原 则 。 进 项 税 额 和 销 项 受 应 税 劳 务 是 一 个 问 题 的 两 个 方 面 。 销 税 额 的 确 认 原 则不 同 , 会 计 实 际 处 理 上 在 在
售 方按 权责 发 生 制原 则确 认 收 入并 相应 确 产 生 了差 异 , 有 真 实 贯 彻 配 比 原 则 。 没

我国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国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 )增值 税 征 税 范 围 不‘ 二 完整
现 行增 值 税征 税 范 围 的不完 整 ,主 要 表现 在其 纳税 主 体基 本 上是 工 业 和 商业 企 业 ,而 与工 商业 关 系密 切 的交 通 运输 业 、建 筑 安装 业 、房 地 产业 、邮
[ 摘
要 ] 实行 消 费型 增值 税 ,合理扩 大征收 范围 ,科 学界 定纳税 主体 ,强化 发票 管理 ,建立符 合 WT O规则 的
税 收 管理 制 度 , 以 充 分 体 现 税 收 公 平 和 经 济 效 率 的 原 则 ,发 挥 其 消 除 重 复 征 税 、 促 进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和 产 业 结 构 的 现 代 化 、 有 利 于 刺 激 投 资 和 新 技 术发 展 的 作 用 , 是 我 国增 值 税 制 度 进 行 调 整 、 完 善 的 重要 内容 。 、
的流失 。 ( )增 值 税 发 票 管理 的 漏洞 四
计 征 办法 ,企业 购 入 的无 形高科 技 产业 会普 遍 存
在着实际增值税税负较重的情况。如果科技含量越 高 、技术 越 先 进 的企 业 所 承 担 的增 值 税 税 负越 重 , 它就 从 客观 上 会 限制 高 新 技 术企业 的发展 。
电通 讯 业 及 其他 劳 务服 务 等行 业 企业 一 般不 涉 及增 值税 ,只计 征 营业 税 。增 值税 的征税 范 围过 窄 ,会 造 成 对 不 同行业 流 转额 实 行两 套 平行 税 制 ,行 业之 间税 负 失 衡 。 ( ) 小规 模 纳税 人 的界 定不科 学 三 我 国现 行增 值 税税 制 是 以定 性 的标 准— —会 计 核算 是 否健 全 、定 量标 准— — 销 售 额大 小做 为小规 模 纳税 人 界 定标 准 。实 际上 企业 销 售额 的影 响 因素 是 很 多 的 ,它不 仅 受 市场 的影响 也 受投 入 资本 的影 响 ;会 计 核 算 是 否健 全是 一个 定 性 标 准 , 由各 地 税 务 机 关来 核定 ,各地 在一 般 纳税 人 和小 规 模 纳税人 的划分 认 定 标 准上 掌 握 的尺 度不 一 ,有 的地方 标 准 放 得 太 宽太 松 ,很多 不符 合 条件 的小 规模 纳税 人 也 转 换 成 了一 般 纳税 人 。 由于 界定 不 科 学 ,经 过转 换 的小 型一 般 纳 税人 往 往 是 增 值 税 管 理 的簿 弱 环 节 , 他 们 利 用增 值 发 票进 行偷 逃 骗税 活 动 以及 进行 增 值 税 零 负 申报 的 比率 比较 高 ,税款 流 失相 当严重 ,给 增 值 税 的 发票 管 理带 来 很大 冲击 。 同时小 规模 纳 税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现在执⾏的增值税法规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的内容来看,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是“财税合⼀”的。

这种模式⽆论对企业投资者还是税务机关,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1.对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不合理。

税法规定,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既不允许抵扣,也不退税。

这种规定实际上虚增了税基,不太合理。

因为,企业赊销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不但包括应收的货款及价外费⽤,⽽且还包括应由购货⽅负担,由销货⽅代缴的增值税款(销项税额)。

由于种种原因,应收账款难免发⽣不能⾜额收回或完全不能收回的情况,从⽽造成了企业的坏账损失。

这样,企业不但货款有去⽆回,⽽且还要赔上⼀笔不应由⾃⼰负担的增值税款。

在企业普遍感到资⾦紧缺和债务负担过重的形势下,这⼀制度的规定对企业⽆疑起到雪上加霜的作⽤。

2.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致性。

税法规定,确定销项税额的原则与财务会计上确认销售收⼊的原则相⼀致,采取的是权责发⽣制。

但作为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其确认采取的却是收付实现制。

这使得同⼀计税基础实⾏两种不同的原则,同⼀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配⽐,使得⼈们难以从销售收⼊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从⽽使会计信息的可⽐性和有⽤性⼤⼤降低。

另外,其对企业现⾦流量的影响也已受到有关⽅⾯的关注。

3.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时间缺乏统⼀性。

税法规定,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是:⼯业企业为购进货物⼊库后;商业企业则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包括采⽤分期付款⽅式的,也应以所有款项⽀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

从资⾦时间价值⾓度分析,这表现出税负不公。

诚然,这样做可以避免商业企业采⽤“虚拟业务”的⽅法逃避纳税,但这也可能会给商业企业造成资⾦周转上的困难。

当企业分期付款时,实际上就已经⽀付了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何⾮要等到所有款项⽀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呢?按理⽽论,不管什么企业,只要⽀付了税款,就完成了纳税义务,就拥有了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

“营改增”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营改增”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以前会计 人员对营业税和增值税 区分很 严明 ; 对原有增值税 核算 已根深蒂 固, 而“ 营 改增” 试 点方案 突破原有 营、 增 范围, 实务上 的处理会 遇到不少难题 , 给会计 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
关键 词 : “ 营改增” ; 增值税会计 ; 出 口退税
中 图分 类 号 : F 2 3 5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6 7 3 — 0 4 9 6 ( 2 0 1 4 ) 0 1 — 0 0 5 7 ~ 0 3
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一 定程度上可减轻增值税税负 。 ( 2 ) 一般纳税人标准 因行业 而异 。原 有一般 纳税人认 定 标准为工业年 应税销售 额 5 0万 以上 , 商业年 应税销售额 8 0 万以上 , 新增 的 1 +6服务的标准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 5 0 0
1 “ 营 改增 " 改革 对 增 值 税 的影 响
共8 省 市 陆续 开 展 “ 营改增 ” 试点 。 自2 0 1 3年 8月 1日起 , 营 改增 在 全 国范 围 内推 行 。
括鉴证咨询服务 、 有形 动产租赁服务 、 物流辅助 服务 、 文化创 意服务 、 信息技 术服 务 、 研 发 和技术 服务 。增 值税适 用范 围
的扩大 , 使企业 费用中部分原本营业税应税 项 目变 为增 值税 应税 项 目, 倘若收 到 的发 票符 合抵 扣规定 , 企 业会拥 有更 多
nd a t h e V T a A c c o nt u i n g wa s i n g r a i n e d .Th e p i l o t p r o g r a m o f s u c h r e f o r m b r e a k t h e o i r g i n a l s c o p e o f b o t h V T a A nd B T ,c au s i n g p r a c t i c a l a f f ir a s a l o t o f t r o u b l e nd a b i r n g i g n b i g c h a l l e n ge t o t h e a c ou c nt i n g s y s t e m. Ke y wo r d s : t h e r e f o r m o f BT t o VAT ;VAT a c c o u n t a n t s e x p o r t t a x r e f u n d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增 值税 的 。
三、 对解决增 值税税 制存在 的问题 对策 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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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同家 税收 及时 、 额地 予 以征缴 , 以揭 足 并 示增值 税 的经济 属性 和会 计 内涵为准 则 。 核算 存 在 卜 诸 多的 问题 。为 _ 高会 计 述 r 提 () 3 建立 统 _ 价税 合~ ” 值税会 的” 的增 信息 的质 , 强增值税 的征管 , 者认 为应 计核算体系。为了提高增值税会计信息的 加 笔 该在 构 建” 财税 分流 ” 的增 值税 会 计模 式基 质 量, 强 增值税 会 计信 息 的可 比性 , 遵 增 在 础 1制定 我 国《 值税会计 准则》重新构 建 循” - . , 增 , 财税 分流 ” 的思路 下, 考虑 到增 值税是 我 我国增 值税会 计核 算体 系, 细化我 国增 值税 国第 税种 的特殊 地位 , 以考虑 统 一增值 可 会计处 理, 而进 一 从 步规 范我 国增 值税 会计 税 一 般纳 税人 和小 规模 纳税 人 的增 值税会 核算。 汁核算 体系 。 增值 税纳税 企 业可 以设置 ” 增 1 构建 ” 、 财税 分 流” 的增值 税会 计模 式 值 税 ”” 交税 费. 交增 值 税” 递延 税 、应 . 应 和” 财税 分流 模 式 的总原 则足 财务 会计 与 款 一 增值税 ” 3个账 户 分别 核算 会计 上 的增 税 务会计 相分 离, 会 计不 受税 法具体规 值税 费用 、 泫上 的应 纳增值税 额和会计 与 财务 税 定 的影响, 照其 本身 的要求 与原则 进行会 税 法差异 影 响 的纳税 额 。单独 设置 一个损 按 _ I 增值 账 该账 户核 算企业 计处婵 , 信息 使用者 提供 有用 的会 汁信 益类账 户I’ 税” 户 , 向各 息, 果财务会 计提 供 的资料 符合税 法 的 发生 的增值 税 费用 , 增值 税 是企业 的成 如 由于 要求, 再按照 税法 的规 定进 行调整 。 依据 这 本费用, 核算应遵 循会 计原则进 行, 其 借方发 总原 则 设计增值税 会 计模 式 时, 需要解 决 生额为 销售 收入所 对应 的销 项税, 方发 生 贷 以下两个 问题 一 是财 务会 汁如 何对有 关增 额 为销 售成 本所对 应 的进项税 , 一进项 但这 足 余额 值税 的经 济业 务进行 处理, 即如何 根据会 计 税 . 已销产 品对应 的进项 税, 即为本期 期末 , 该账户 的 余额转 入” 本年 本 身的 要求 与原 则对 增值 税业 务进 行恰 当 增 值税 费用; 的核 算与报 告; 是增值 税会 汁如何 通过特 利 润” 户, 二 账 结转 质余 额 为零 。继续保 留” 应 殊 的方法确 定企业 的纳 税义 务与抵 扣权利 , 交税 费~ 交增 值税 ” 应 账户 核算 有关 增值税 其实质 足 解决 如何 向通 用 的会计 信 息使用 税金 的计算 和交 纳, 户 贷方登 记按本期 该账 者及税 务 部 门这一 特殊 的信 息 使用 者 提供 税法 确认 的销项 税, 登记 本期按 税法规 借方 有 用 的会计 信息 。 定准 予抵扣 的进 项税, 额为企 业应 交或 多 余 2 增 值税 会汁模式 新 的设 计思路及 原 交 的增 值税 。 置” 延税 款・ 值税” 、 设 递 - 增 账户 则 核 算增 值税 会 计暂 时性 差异 影 响的纳税 金 () 1财务 会计应 当按 照 会计的原 则 与要 额, 该账户 借方 登记 会计 销售额 小于税 费销 贷方 求进 行 日常会 计处理 , 有 关增值税 的业 务 售额 产 生的销 售差异 影 响的纳税 金额, 对 进行 恰当 的核算 , 处理税 收与会 计 的关 登 记会 计购进 额 大 于税法 购进 额产 生 的购 正确 系。 进差 异影 响的纳 税金 额, 末余额 为企业 待 期 ( 增 值税 会计应 以税 法为 依据, 2 ) 准确 、 抵扣 的增 值税或 多交 的增 值税, 而揭示增 从 及时地 确定 企业 的纳税 义务 与抵 扣权 利, 保 值税 暂时 性差异 的形 成和 转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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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探讨
【摘要】:
制定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正确地处理增值税核算,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盈利,使得中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会计核算中许多不合理制度带来的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税务改革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概述
1.增值税简介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纳税义务人可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所论述的是一般纳税人。

2. 增值税会计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企业购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相应加工劳务时,应该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并开具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某一会计期间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即为本期应纳
增值税额。

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企业应该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和“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科目;同时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

对于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

3. 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的意义
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所以,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不管是对于国家还是企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财政是国家的血脉,税收是国家耐以生存的基础,而增值税又占税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所以,制定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通胀的压力及融资困难等原因,使得这些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正确地处理增值税核算,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盈利,使得中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增值税会计核算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9年开始引入增值税,随后进行了两阶段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消费性增值税,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以及税法法规与会计法规的不一致,使增值税会计核算出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一方面,对于生产同一商品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缺乏可比性。

一般纳税人购进存货时,增值税单独核算,不计入存货成本,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存货时其成本包含增值税,这就导致了企业购入同样的存货,由于购进渠道不同,存货成本项目的构成也就不同。

从而使二者之间无法进行客观的比较。

另一方面,相对于同一个企业,当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在建工程或职工福利等方面,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使得同一企业对同一经济业务因业务对象不同而采取了不同的会计处理办法,从而使企业的存货成本产生差异而缺乏可比性。

2.增值税的核算不符合重要性原则
会计相关法规规定,会计核算应符合重要性原则,应该反映重要的会计信息。

增值税抵扣、减免而产生的损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属于重要的信息,应该单独披露。

增值税实际上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最终将影响企业的财务成果。

但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并没有对这些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没有单设科目进行核算,而且损益表上也没有反映出增值税的情况,这都违反了会计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不利于企业财务分析和筹划。

3. 核算缺乏一致性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计税基础相同,核算原则却不相同。

付款扣税法体现了收付实现制,而货到扣税核算法没有体现会计上的任何原则。

这使得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一致性。

同一计税基础实行不同的原则,同一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比配,难以从销售收入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降低。

4. 核算方法不公平
由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不同,有的行业可以在货物出售之前抵扣,而有的行业在收到货款之后才能抵扣。

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可以提前抵扣的纳税主体较之滞后抵扣的纳税主体税负要轻。

5. 坏账损失中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方法不合理
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在每个会计期间都有可能会产生坏账,这部分损失需要企业自行承担,税法规定,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既不允许抵扣,也不退税。

对坏账中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未作任何处理,这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

6. 增值税科目设置不合理
现行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过多,复杂,核算混乱,税法规定期末时将本期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多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使得核算过于繁杂,不能简单明了的反映本期增值税发生情况。

7. 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核算混乱
增值税已税货物进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征税环节时,其已征增值税得不到抵扣,不应按全额课征营业税,因而重复征税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在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税率等方面各不相同,使得同处在商品流通不同环节的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不够公平。

三、应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1. 改进对于含增值税存货成本的核算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价税分离。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时,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采
用价税分离的方法核算存货成本。

对于普通发票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可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这既符合成本核算原则,又对企业起到了相应的制约,同时能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存货成本的比较。

2. 根据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中对于企业损益的重要作用,应单独设立“增值税”一级科目。

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销项税额以及由于进项税额转出等原因产生的增值税费用的增加;贷方登记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以及由于出口退税等原因产生的增值税费用的抵减;借方余额即为本期实际发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损益汇总。

3. 增值税会计核算在国外的处理原则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这种方法有利于解决货款收付与税款缴纳脱节的矛盾。

应该取消税收法规中企业“货到扣税法”的规定。

所有企业的进项税额都要在实际付款后才能抵扣,销项税额也要在收到货款以后才须交税。

使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

4. 统一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调整确认收入时间的账务处理。

可将工业企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改为货到付款后,将商业企业分期付款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改为分期付款时分期抵扣,所有企业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

另外,当发出商品,预收货款时,由于收入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时间上存在差异,可通过“递延税款-增值税”调节。

5. 关于已发生的坏账中包含的增值税的处理,不能退税,不可抵扣的处理规定使企业增加了税负负担国家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允许销货方要求退回增值税的差额,可按坏账损失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税销售额,调整计税基础。

6. 关于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应该简单明了,便于实务操作,便于管理者的检查和理解。

过多的设置明细科目反而使增值税的核算过于混乱,企业增值
税的核算可适当增减相应明细科目。

在“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待转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取消“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同时取消“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设置,减少三级科目,精简账簿,简化会计核算。

7. 增值税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应该明确细分,明确规定在不同的流通阶段商品应该承担哪种税种,避免重复征税,同时增加增值税征收的涵盖面,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 蔡报纯、杨学富:《构建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的思考》,《财务与会计导刊》(上半月·实务读本)2006.9
[2] 李新:《增值税会计模式浅探》,《财会月刊》(会计)2006.6
[3] 马战华:《改革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财会通讯》2009.10
[4] 肖杰:《继续推进国家税务改革》,《国家税务》2010. 10
[5] 百度百科:增值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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