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版兽药典《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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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管理文件

一、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操作的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所有应用干燥失重测定法检测的供试品。

三、责任者:QC检验员。

四、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附录135干燥失重测定法进行。

1 实验前准备:

1.1 仪器与用具: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真空泵。

1.2 试药与试液: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2 操作方法:

2.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各该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

2.2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2.3 称重: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3 注意事项:

3.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3.2 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

3.3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进行减压。减压干燥箱(器)开盖时,因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空气进入后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形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3.4 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量瓶,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3.5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应及时更换干燥剂,使其保持在有效状态。

4 结果与判定:

计算公式:

干燥失重%= W—W1

×100% W—W2

式中:W为瓶+供试品的重量(g);

W1为瓶+供试品恒重的重量(g);

W2为瓶恒重的重量(g)。

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和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进行修约,有效位数应与标准规定相一至,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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