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制度

第一条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生产、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团结同志,有较好群众基础。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必须在自愿申请入党人中挑选。
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公布。
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公司党委备案。
任何个人都无权自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有关活动,组织他们听党课学习党规国法和党的基本知识。
交给他们一些必要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对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核写实一次。
对重点发展对象每季度考核写实一次。
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在发展前要审查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政治觉悟和现实表现。
对于直系亲属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政治运动中的表现要进行审查。
政审材料不齐全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第五条坚持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基层党支部要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注意随时把那些有入党要求,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那些不适宜继续作积极分子的人调整出去。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在生产一线的经过一年以上认真培养,后线及两级机关的经过两年以上培养并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接收入党。
调出原培养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转给调入单位继续培养。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1、凡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社区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找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填写《积极分子申请表》,要指派政治素质好,对申请人比较熟悉的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经常对其进行了解和帮助。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培养教育和考察要积极、认真地进行。
2、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听党课,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宣誓仪式,组织学习党章,还可以有目的地布置一定工作任务,以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
3、党总支、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对他们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社会关系、本人经历、工作表现,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要了解清楚,还要考察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通过考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制订出《党员发展计划》。
4、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一名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关心他们的进步,每季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建立《积极分子参加活动的考勤本》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认真做好记载,入党积极分子要每月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至少每季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对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党支部在对积极分子普遍培养教育和考察基础上,根据《党员发展计划》,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考察情况每季度填写一次,一般不得少于4次。
2、发展前,要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重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为期五至七天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使他们进一步懂得党的性质、任务、宗旨、纪律,党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
未经培训,一般不应发展入党(除特殊情况外)。
四、组织发展1、经教育培训和考察的发展对象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酝酿提出初步发展意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一步讨论后,责成一名支委与申请人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然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发展党员八项制度

发展党员八项制度一、跟踪培养、培训制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在党内指定一至两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培养帮助,并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
同时,由镇党委利用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本党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方面进行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逐步成熟,符合入党条件。
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制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
考察的方法可以通过谈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
考察结果要形成文字材料,及时载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三、发展对象考试制对于经过培养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接受短期培训后,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参加由镇党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考试成绩作为考试对象能否转正和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一项主要依据。
四、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制对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先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汇报入党动机、目的和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由入党积极分子的介绍人介绍培养发展情况;最后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向入党积极分子提问,入党积极分子当场回答。
答辩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发展对象民主测评制在公开答辩的基础上,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方法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党员发展工作基本要求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培养和考察的基本方法:1.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考察。
可以直接与他们谈话,了解其思想情况,也可以向周围群众了解他们的一贯表现。
2.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教育,如上党课、参加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其它有教育意义的党内活动,了解他们从中得到的新体会和思想认识的提高。
3.主动交给入党积极分子一定的社会工作,党支部要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并检查完成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定期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要特别注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党组织应该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找出成绩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已基本符合党员标准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要求思想汇报是申请入党的人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争取党组织的帮助教育,用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所写的书面材料。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按照党组织的要求,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思想汇报要紧紧围绕思想上的认识展开,汇报的内容可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对当前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积极分⼦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制度⼤连医科⼤学研究⽣院党员公⽰制度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作⽅针,进⼀步提⾼发展党员⼯作的透明度,严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就我校推⾏发展党员公⽰制度提出如下意见:⼀.积极分⼦公⽰制度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针,加强对⼊党积极分⼦的培养教育。
2、建⽴⼊党积极分⼦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党积极分⼦的申请书、⾃传、个⼈⼩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党积极分⼦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3、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党积极分⼦的培养联系⼈,并吸收⼊党积极分⼦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些党的活动,分配⼀定的⼯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4、⼊党积极分⼦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党积极分⼦进⾏⼀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党积极分⼦经过⼀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组、培养联系⼈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党积极分⼦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没有经过培训的⼊党积极分⼦,不得发展⼊党。
7、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积极分⼦进⾏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党。
⼆.发展党员公⽰制度1、实⾏发展党员公⽰制度。
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
公⽰期⼀般不少于7天。
2、公⽰的主要内容是:公⽰对象的姓名、性别、出⽣年⽉、⽂化程度,参加⼯作时间、⼯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党积极分⼦的时间、培养联系⼈等。
3、公⽰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作。
4、公⽰期满后,要把公⽰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关。
发展新党员制度

发展新党员制度新党员,既是党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需要。
各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既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此,党支部一定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制度。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
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
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发展新党员,准确地说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程序办。
1.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进行。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首先,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可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
其次,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小组和广大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再次,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的测评。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_规章制度_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自觉按照学生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帮助发展对象早日加入党组织,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1、党员发展对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本制度针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3、发展对象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各班级党小组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中应发挥主要作用,推进考核工作的进行。
二、考核内容(一)政治素质方面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2、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关注支部动态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3、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二)业务学习方面1、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
2、在学好本专业知识以外,积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积极考证考研。
3、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三)行为规范方面1、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不无故缺席。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3、严于律己,遵守各项,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群众基础方面1、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
2、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具有奉献精神。
3、在班级、院、校的任职情况,均纳入考核范围。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之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1、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建议。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可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民主测评。
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基本步骤:(一)准备阶段(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2)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
(二)测评程序(1)会议主持人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到会群众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会议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培养联系人补充介绍。
(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
(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会议结束。
(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
(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差”票数超过实到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3、公示。
民主测评合格后,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情况填入统一格式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公示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
4、征求拟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
党员发展对象如实填写《泉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征求意见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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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自觉按照学生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帮助发展对象早日加入党组织,特制订本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
党员发展对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
本制度针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3、
发展对象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
各班级党小组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中应发挥主要作用,推进考核工作的进行。
二、
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方面
1、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2、
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关注支部动态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3、
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二)业务学习方面
1、
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
2、
在学好本专业知识以外,积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积极考证考研。
3、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三)行为规范方面
1、
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
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不无故缺席。
2、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3、
严于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群众基础方面
1、
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
2、
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具有奉献精神。
3、
在班级、院、校的任职情况,均纳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