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万科地产总经理岗位职责

万科地产总经理岗位职责
万科地产总经理是公司高级管理岗位之一,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运营工作,对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协调与监督,以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市场定位、产品策略、销售策略等,以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协调和管理,提供指导和支持,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并达到预期业绩。
3. 负责重要决策的制定:就公司发展重要事项,如并购、投资、战略合作等进行决策,并对相关决策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4. 管理公司运营: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风险管理等,确保公司运营高效、稳定。
5. 建立和维护与外界的关系:维护和发展与政府、客户、合作伙伴等各方的关系,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6. 监督公司绩效: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绩效进行全面监督和考核,确保公司整体业绩达到预期目标。
7. 培养和管理团队:负责培养和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提供领导力和指导,确保团队的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
以上岗位职责仅为常见范例,实际岗位职责可能会根据具体公司和行业的需求略有差异。
解析万科职业经理制度

解析万科职业经理制度背景介绍万科是中国房地产领域的一家知名企业,其职业经理制度是其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万科职业经理制度进行解析,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制度的背景和目的、制度的内容和流程、制度实施的效果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制度的背景和目的万科职业经理制度的制定背景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
随着公司规模的增长,迅速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职业经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职业经理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为公司提供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管理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制度的内容和流程职业经理人选拔根据万科职业经理制度,职业经理人的选拔采用全球化、专业化的人才招聘渠道。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包括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以及提拔内部员工等。
选拔流程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能力测试以及背景调查等环节,以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透明和科学。
职业经理人培养在万科,职业经理人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公司设立了专业的培训中心,为职业经理人提供多方面的培训,涵盖管理知识、领导力培养、团队合作以及行业前沿等。
培养流程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定期轮岗、导师指导等环节,以帮助职业经理人快速成长和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职业经理人管理万科职业经理制度中,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包括绩效评估、晋升和激励机制。
公司通过每年的绩效评估,对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能力和潜力进行评估,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晋升和激励。
同时,公司还建立了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和沟通机制,以促进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协作和共同进步。
制度实施的效果万科职业经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首先,公司吸引了大量优秀的管理人才,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其次,职业经理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公司内部的团队合作,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职业经理制度的灵活性和科学性,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求。
未来的发展方向尽管万科职业经理制度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改进的空间。
万科项目经理部职权界定规范

万科项目经理部职权界定规范项目经理部职权界定规范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规范目的:界定项目经理部及其总经理的职权范围,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关系。
信息管理第一条:凡是由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承担的有关该项目的工作事项,项目经理部应主动、及时、全面地跟踪掌握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等)。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各岗位人员掌握本部门内、外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工作情况的程度(包括准确性和及时性等),应作为其直接上司对其进行月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总经理跟踪掌握所有有关该项目信息的程度,应作为公司总经理对其进行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期与质量第四条:工期与质量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工程总监和工程管理部承担指导、评估和监控职责。
第五条:项目工期和质量方面的具体工作分工如下表: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工期与质量计划根据《项目经营指导书》,编制、调整、修订《工程管理指导书》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参与根据《工程管理指导书》,编制、调整、修订各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和质量计划等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参与开工前现场准备包括①现场确定红线点;②场地拆迁清理;③地形图测量;④申请施工用水用电;⑤申请施工用水排放许可;⑥临时施工路口报批;⑦临建施工报批;⑧围墙、道路及临时设施施工;⑨市政配套管线到位情况的进一步落实;等等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及监理合同《公司认可工程承包商名录》的管理(包括评估、更新、发布)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参与《公司认可监理单位名录》的管理(包括评估、更新、发布)基础施工队伍考察、招标及签约主体工程施工队伍考察、招标及签约监理单位选择及签约各专业工程施工队伍的招标及签约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招投标规范》执行其他零星工程施工队伍的招标及签约图纸及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结构方案及设备系统专家评审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参与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图纸会审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定材料设备《公司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名录》的管理(包括评估、更新、发布)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参与选样、定型按《材料设备选样定型规范》执行制订《材料设备供货计划》项目经理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询价及订货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招投标规范》执行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验收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验收基础验收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协助主体结构验收工程初/核验各专业工程验收其他公司工程技术顾问的聘请、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的组织公司工程管理规范化工作公司工程管理得失的总结、经验推广建造成本、设计成本、营销费用的控制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建造成本的控制中心,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对项目建造成本的控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审算部、财务部承担指导、评估和监控职责。
万科,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万科,管理制度篇一:万科内部控制制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手册》、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责:(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三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四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一)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的具体职责范围;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万科工程团队管理制度

万科工程团队管理制度一、团队组织结构1.1 团队组织结构分为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项目管理部、质量安全部、采购部、成本管理部、施工部等职能部门。
1.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团队整体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团队整体战略规划。
1.3 技术部负责项目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1.4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计划、组织、执行、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1.5 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
1.6 采购部负责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管理,确保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供应。
1.7 成本管理部负责项目成本的估算、控制和管理,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8 施工部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包括人员配备、物资调配、现场施工管理等。
二、团队管理制度2.1 总体管理制度2.1.1 遵循“严格管理、细致执行”的管理原则,健全团队管理体系。
2.1.2 建立团队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到人,明确责任人的岗位职权和责任。
2.1.3 建立团队内部信任和合作的文化氛围,倡导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2.1.4 建立激励机制,对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激励和奖励。
2.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2.1 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建立健全的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
2.2.2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2.2.3 定期开展员工评议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2.3 沟通协调管理制度2.3.1 建立团队内部信息沟通平台和协作机制,保障信息的畅通和共享。
2.3.2 设立定期工作会议和项目进度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作业和信息交流。
2.3.3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制定。
2.4 资金管理制度2.4.1 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勤务利用、合理分配和严格监管。
2.4.2 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管理,做到财务收支及时记录和资金周转明晰。
万科集团内部经营责任制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内部经营责任制管理制度(MHKG-JH-ZD-004)年度经营责任制制定与考核流程(总部层面)经营责任制制定经营责任制考核流程子公司董事会E总部其他部门C子公司高层A总部经营管理部B总裁DNYNY收集/汇总,交相关部门存档将最终考核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签署经营责任制合同提供本部门所掌握的经营责任制数据参与考核审核组织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总裁办公会审核组织签订经营责任制合同收集、汇总、分析经营责任制完成数据统计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结果参与,从本职能角度提供建议年度经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流程组织研讨、确定年度业绩指标,编制经营责任制合同参与研讨/确定年度业绩指标审批N审定Y Y N每年3月15日前完成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合理分解和顺利实现,明确对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与奖励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3.定义:无。
4.职责4.1.总裁4.1.1.组织总裁办公会审核各子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内容;4.1.2.审核各子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考核结果。
4.2.子公司董事会4.2.1.审批各子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内容;4.2.2.审批各子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考核结果。
4.3.集团经营管理部4.3.1.组织研讨、确定各子公司年度绩效指标,编制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4.3.2.组织签署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4.3.3.组织年度经营责任制的考核;4.3.4.收集、汇总、分析年度经营完成数据;4.3.5.统计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结果。
4.4.子公司总经理4.4.1.参与研讨、确定子公司年度业绩指标;4.4.2.签署所属公司经营责任制合同。
4.5.集团其他部门4.5.1.从本部门角度提供内部经营责任制的建议;4.5.2.提供本部门所掌握的经营数据。
5.程序与内容5.1.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的内容5.1.1.考核内容及指标:指集团对各子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关键指标;5.1.1.1.对于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主要指标包括:项目管理指标、销售指标、成本管理指标、内部管理指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指标等;5.1.1.2.对于非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主要的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收入、税前利润、管理费用、内部管理指标等;5.1.2.考核与奖惩:指针对各项指标规定的考核标准与奖惩结果。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及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九章财务、会计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二章修改章程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1988年11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1509号”文批准,在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以募集方式设立,已按照《公司法》完成了规范手续。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深司字N24935。
第三条公司于1988年经深圳市人民银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于1991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深圳市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1993年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外币认购、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4500万股,于1993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VANKE CO、, LTD、(缩写为VANKE)。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邮政编码:518049。
万科物业管理公司全套管理制度版

万科物业管理公司全套管理制度版一、总则1.为了规范万科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保证业务的有效开展,本制度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万科物业管理公司的全体员工,遵守并执行。
3.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优质且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岗位职责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监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和达到预期目标。
-负责建立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推动项目的顺利推进。
-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公正和合规。
2.市场部经理-负责制定市场推广和销售计划,开拓新客户,维护和拓展老客户。
-组织市场调研,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负责签订项目物业管理合同,确保合同执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3.运营部经理-负责物业项目的运营管理,包括设施维护、清洁、安全、绿化等工作。
-编制运营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运作。
4.财务部经理-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
-管理公司资金,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投资。
5.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公司人员招聘、绩效考核、员工培训和福利管理。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顺利运作。
-处理员工纠纷和劳动关系,维护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服务标准1.服务态度:热情、细心、周到、礼貌。
2.服务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流程操作,确保服务质量。
3.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快速解决问题。
4.服务团队:建立高效团队,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管理制度1.目标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2.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
3.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励和惩戒机制,激励员工积极进取,追求卓越。
4.培训发展制度:提供全面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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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治理知识及实践体会,具有较强的经营治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员主动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和谐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治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知本行,把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主动开拓的迸取精神。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益,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本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本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解聘,由总经理提出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九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治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进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打算;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补偿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职职员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差不多治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公司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治理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公司职员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治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权益,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要紧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托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托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按照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应当设置人事、财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各项治理工作。
(二)按照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战略进展、企业策划、资金治理、设计工程治理、市场营销、物业治理、资产治理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治理、进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并授权办公室组织。
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按照需要也可通知有关属下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十四条日常经营治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打算。
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负责项目或投资的有关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公司项目听证会或集团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形;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由董事会决定任免。
(三)财务治理工作程序:
大额款项支出,应由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联签;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治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并按照有关授权规定由部门总经理或集团主管副总批准。
(四)贷款担保工作程序:
总经理可在董事会给董事长的授权额度内按照董事长授权决定对资信良好的属下企业和关联企业的贷款给予担保。
担保前应由财务部门就被担保方的申请进行充分评估,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同意给予担保后,总经理应与被担保方签订担保协议书,并责成财务部门在担保期内随时了解贷款人贷款的使用和经营财务状况,发觉咨询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贷款到期,总经理和财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贷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同时解除担保并将其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公司关于其它重要工作,应按照具体情形,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五章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五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爱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职员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形,资金运用情形和盈亏情形,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爱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咨询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治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治理水平;
第十六条总经理应在提升效益的基础上,加大对职员的培训和教育,为职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进展空间,培养良好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职员的主动性和制造性。
第十七条总经理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总经理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在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七)不得公款私存;
(八)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总经理实行以下回避制度:
不得与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担保等行为。
第十九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规定的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方法,逐步建立经营者鼓舞机制。
对总经理的具体考核与奖励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形,另行制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深圳市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讲明。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