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正文_未命名

1总则1.0.1为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改造,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主要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受政府或用能单位委托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同时可以为其他民用建筑能源审计提供参考,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
1.0.3通过建筑能源审计,计算得到建筑的总能耗和各分类、分项能耗,评价建筑能源利用结构合理性及能源利用效率;分析其节能潜力,对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等提出指导性建议。
1.0.4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结果,确定公示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0.5本导则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1《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5316)《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办法》(JG/T35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1.0.6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建筑能源审计研究细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公司**年**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大型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实施细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司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本省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本省能耗调查与能源审计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修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原则上类同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也类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但本细则针对本省的能源系统与能源管理状况及今后的发展,在能耗测试、调查方法、数理统计方法上完善与补充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增强了可操作性。
本实施细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目录1 总则 (104)2 术语 (105)3 基本规定 (106)4 审计程序 (108)5 审计内容 (111)6 审计方法 (15)7 审计报告 (18)8 附录A (121)9 附录B (144)10 附录C (150)11 附录D (151)1 总则1.1为提高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建筑能源审计方案

建筑能源审计方案建筑能源审计是指对建筑物的能源使用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分析,以确定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建筑能源审计方案是进行建筑能源审计的具体步骤和方法的总结和规划。
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建筑能源审计方案。
首先,建筑能源审计方案需要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目标包括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等方面,范围则需要确定哪些能源使用环节需要审计,如供暖、供电、供水等。
其次,建筑能源审计方案需要确定审计的方法。
一般而言,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审计。
定量方法可以通过对建筑物能耗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如能源仪表读数、耗能设备清单等,以量化建筑物能源消耗情况。
定性方法可以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等方式,了解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能源管理情况。
第三,建筑能源审计方案需要确定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
数据收集可以通过实地勘察、能耗数据记录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收集的数据包括建筑物结构、能源消耗、设备状况等。
数据分析则可以利用统计软件进行,通过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找出能源消耗较大的设备和环节,进一步确定节能的重点和方向。
第四,建筑能源审计方案需要提出改进建议。
在确定了节能的重点和方向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改进建议可以包括设备更新、节能技术应用、使用管理策略等方面,具体措施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能源消耗情况来确定。
最后,建筑能源审计方案需要进行监督和总结。
监督是指在改进建议实施的过程中,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总结则是对审计结果和改进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为后续的能源管理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建筑能源审计方案是进行建筑能源审计的具体指导方案,它确定了审计的目标、方法、数据收集分析方法以及改进建议和监督总结。
通过建筑能源审计方案的实施,可以发现能源消耗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16

本导则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本导则主要编写人员: 梁俊强、丁洪涛、殷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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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燕丽、许锦峰、吴志敏(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建荣、张蓓红、卜震(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俊跃、李雨桐(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阮应君(同济大学) 马如明、闫艳(南京天溯自动化有限公司) 沈志明、朱灿银(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于兵、张芸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审核人员: 龙惟定(同济大学) 朱能、吕石磊(天津大学) 龚延风(南京工业大学) 徐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伊生(北京交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3 号)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17166)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531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1.0.6 建筑能源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守信,对被审计建筑与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

1.0.3节能量核定是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效果的分析判断,主要根据改造措施实施前后公共建筑能源消耗情况的检测、监测和分析结果对节能量进行核定。
1.0.4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的相关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节能量的核定应在相应工况下开展。
主编单位及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殷帅、丁洪涛、曾荻、梁俊强
参编单位及人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孙峙峰、王选、曹勇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张蓓红、卜震、张文宇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印慧、刘书荟
重庆大学丁勇、刘学
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李胜英、姜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李振全、雷亚平、马思聪
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廖深瓶、贾遵锋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彭军芝、王建飞
北京博锐尚格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鑫、窦强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江游、张红宇
青岛中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刘玲、生晓燕
主要审核人员:
朱能(天津大学)
张德明(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赵云峰、黄锦(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林波荣、魏庆芃(清华大学)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能量(率)核定的原则、节能量核定方法(账单分析法)、节能量核定方法(测量计算法)、形式检查。本导则明确了节能量核定的项目边界和主要指标,阐明了以账单分析法为主、测量计算法为辅的节能量(率)核定方法,规定了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检查要求,对科学评价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效果有良好的指导作用。
4.4.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年能耗修正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

关资料;
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
1.6.7 联络人职责: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 并将问题反馈给责任人。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建筑能源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并在媒体上曝光。 1.7 能源审计小组成员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
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目
录
1 总 则.....................................................................................................3 2 术 语.....................................................................................................6 3 基本规定...............................................................................................6 4 审计程序...............................................................................................8 5 审计内容............................................................................................. 11 6 审计方法.............................................................................................15 7 审计报告.............................................................................................18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公共建筑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源消耗情况直接关系到城市整体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显得尤为必要。
一、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意义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是指对公共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建筑能源消耗的主要原因和节能潜力,为制定节能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意义在于:1. 为节能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可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查明能源的主要消耗部位和消耗原因,为制定节能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促进建筑能源管理的规范化。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可以对建筑能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规范化建筑能源管理提供指导。
3. 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可以评估各种节能技术的实际效果,为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二、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内容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能源消耗情况。
对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包括建筑的用能设备和系统、能源消耗的时段和用途等。
2. 建筑节能潜力评估。
对建筑节能潜力进行评估,包括节能技术的可行性、节能措施的实施难度、节能效果的预测等。
3. 建筑能源管理评估。
对建筑的能源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能源管理机制的建立、能源管理人员的素质、能源管理工作的质量等。
4. 建筑能源管理措施。
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建筑能源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节能技术的应用、能源管理工作的改进等。
三、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流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审计目标。
明确审计的范围、目标和要求,制定审计计划。
2. 开展现场调查。
对建筑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包括建筑的用能设备和系统、能源消耗的时段和用途等。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38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consumption auditing of public building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1)3 基本规定 (1)4 审计程序 (2)5 审计内容 (4)6 审计方法 (5)7 审计报告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建筑基本信息表 (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表 (11)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建筑能耗数据信息表 (14)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环境实测记录表 (15)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建筑能源审计现查巡查表 (16)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分项能耗拆分统计表格 (19)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1)本标准用词说明 (2)条文说明 (3)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能源审计行为,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建筑能源审计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单栋建筑和建筑群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1.0.3 建筑能源审计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开展工作。
1.0.4 建筑能源的审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0.1 建筑能源审计building energy audit通过对建筑进行文件审查和现场调研、测试,对被审计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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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2008年8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能源管理水平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为普通居民住宅的5~15倍,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与此同时,广东省现有城市建筑总面积约17亿m2,位于全国之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数量较多,因此做好广东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与节能改造工作,对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以尽可能减少能源浪费,使用能水平合理化,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
本导则依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并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建筑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从而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广东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及内容、审计报告和附录等六部分组成。
本导则是广东省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广东省各地区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细则主要参编单位和起草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 (5)2 术语 (6)3 基本规定 (7)4 审计程序 (9)5 审计内容及方法 (11)6 审计报告 (15)附录A 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表格 (18)附录B 业主提供的材料清单情况表 (38)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广东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广东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所涉及的所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学校园。
1.3本实施细则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技术导则》为基础,以能耗统计中所得到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来确定建筑能源审计对象。
1.4广东省内开展的建筑能源审计工作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满足国家及广东省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的要求。
1.5从事建筑能源审计的执行机构应取得省建设厅的认可。
1.6从事建筑能源审计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2术语2.1能源审计energy audit能源审计是指用能单位或主管部门自己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活动。
2.2建筑能源审计building energy audit建筑能源审计是指由专业的能源审计人员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能源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以增强政府对建筑用能活动的监控能力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2.3能源需求energy demand能源需求指为满足特定的工艺目的和舒适性目的,在设计规划阶段认为所需要消耗的能源,应按有关技术准则来进行计算。
也可定义为用能负荷。
2.4能源消耗量energy consumption能源消耗量是指一定时间段内(一般为一年)运行某个目标建筑物所需要的各种能源的总量。
主要包括电力、燃料油、燃气、燃煤、市政热水(或蒸汽)及水等。
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2.5政府机关办公建筑government agency office buildings由国家各级财政部门投资兴建,同时产权属于国家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党团等机构的办公楼。
2.6大型公共建筑large public buildings指单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基本规定3.1从事建筑能源审计的工作小组一般由建筑、空调、电气、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2建筑能源审计的工作小组对其进行的审计结果负责。
3.3根据被审计建筑具备的审计条件情况,将审计条件分为最低条件、基础条件和理想条件三类,对不具备最低条件的建筑不进行能源审计。
3.3.1最低条件1、至少有过去一年的耗电量的逐月数据及过去一年总耗水量的数据;2、详细的建筑基本信息;3、建筑不同功能区域不同耗能系统的大致运行时间表;4、有建筑、空调、照明设备系统的竣工图纸和设备清单。
3.3.2基础条件1、满足最低条件;2、至少有过去两年耗电量的逐月数据及过去一年耗水量的逐月数据;3、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应有至少一年冷热源设备的运行记录。
3.3.3理想条件1、满足基础条件;2、有完善的分项能耗计量系统,且至少有一年的完整数据;3、有至少有过去三年耗电量的逐月数据及至少有过去两年耗水量的逐月数据;4、有至少过去一年的详细室外气象参数记录。
3.4建筑能耗一般按下列原则分为两类,第一类能耗和第二类能耗。
3.4.1第一类能耗,指常规能耗和水耗,主要包括:1、建筑供暖、通风和空调能耗;2、照明能耗;3、插座(室内办公设备和家电)能耗;4、动力设备(电梯等)能耗。
3.4.2第二类能耗,指特殊能耗。
例如,24小时空调的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大型通信机房、有大型实验装置的实验室、工艺过程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等房间的能耗。
3.5建筑能源审计应按照相关的审计程序进行。
3.6建筑能源审计的内容应覆盖所有重点耗能设备及建筑的围护结构情况。
3.7建筑能源审计报告应能真实反应该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
3.8在建筑能源审计中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宜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4审计程序4.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宜按下列程序进行:筛选待审计建筑、下达审计书面通知、审计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测试、审计、撰写审计报告。
4.2待审计建筑分为一般待审计建筑和标竿待审计建筑两类,一般待审计建筑指统计结果中能耗相对较高的建筑,标竿待审计建筑指统计结果中能耗相对较低的建筑。
4.2.1 一般待审计建筑确定原则。
1、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类统计结果中单位面积能耗值较高的前30%的建筑。
2、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果中总能耗值较高的前20%的建筑。
3、能耗统计数据中能耗数值有明显异常的建筑。
4.2.2 标竿待审计建筑确定原则。
1、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类统计结果中单位面积能耗值较低的前5%的建筑。
2、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果中总能耗值较低的前5%的建筑。
3、标竿待审计建筑确定前应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4.3 审计书面通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正式发给待审计建筑的业主。
4.4审计资料收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基本信息、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资料数据、建筑能源管理文件、建筑能源技术文件等。
4.4.1 建筑基本信息的基本内容见附表A1。
4.4.2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资料、数据主要包括:1、建筑能源帐目;2、相关用能设备的原始文件;3、建筑、空调、照明设备系统的竣工图纸;4、建筑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运行记录、统计台帐、分析报告、建筑自动化系统存储的记录数据等;5、必要的现场测试项目的检测报告;6、建筑物或用能设备的维修及改造情况。
4.4.3 建筑能源管理文件指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活动的原则、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协调联系方法、原始记录要求等所作的规定。
4.4.4建筑能源技术文件指关于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活动中有关技术方面的规定和资料,其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
4.5现场勘查与测试应满足审计的需要。
4.5.1审计人员在现场勘查与测试过程中应完成附表A3及A4的填写。
4.5.2现场测试包括室内热舒适性的测试和能耗测试两部分。
1、室内热舒适性测试:从建筑内各种不同用途的房间中随机抽检10%,检测室内基本环境状况(室内热舒适性)。
至少检测两天,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晚上不使用的建筑则只需上午下午各一次)。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带数据存储功能的测试仪,在整个审计阶段对房间的温湿度连续监测并记录,填写附表A4。
2、能耗测试:对重点耗能设备的电功率等重要参数进行测试,测试对象根据审计的需要确定。
4.6现场审计应在满足审计条件下进行。
4.7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
5审计内容及方法5.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能源使用情况、建筑能源管理文件、建筑能源技术文件等。
5.2 建筑基本信息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5.2.1 查阅建筑物的建筑基本信息及竣工节能验收资料;5.2.2 查阅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5.2.3 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5.3 建筑能源使用情况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5.3.1核对电、气、煤、油、水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或从能源供应部门获取的逐月能源数据。
5.3.2 对用电量及电费、燃气消耗量及燃气费、水耗及水费、排污费、燃油耗量及费用、燃煤耗量及费用、其它为建筑所用的能源消耗量及费用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1、对每月能耗账单的计费时间统一进行时间修正,折算成实际月能耗。
实际月,指每月1日0:00~每月最末日24:00,可按以下公式来折算:能耗=(公历月的天数/当月实际计费的天数)×(在实际计费时间内的能耗值)。
2、知道每天的统计数据,则累计每天能耗数据得到每月的能耗数据。
5.3.3有分项计量装置的建筑应进行分项能耗审计,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室内设备系统、动力设备系统及特殊区域五项。
1、空调系统分项能耗:用于空调系统的常规能源消耗。
这部分能耗包括分散式空调设备和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输配系统、末端及末端再热设备、通风换气设备、热回收设备、风幕设备等消耗的能源。
提供热舒适服务的电风扇能耗也应计入空调系统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