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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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审计报告(参考)

能源审计报告(参考)

xx工程职业学院Guangxx能源审计报告Energy Audit Reportxx年12月31日xx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能源审计概况...................................................................... - 1 -1.1 审计目的............................................................................. - 1 -1.2 审计依据............................................................................. - 2 -1.3 审计内容............................................................................. - 3 -1.4 审计团队............................................................................. - 4 -第二章建筑及用能系统概况 ............................................................ - 1 -2.1建筑概况 ............................................................................. - 1 -2.2用能系统情况 ....................................................................... - 1 -2.3主要用能设备清单................................................................. - 1 -2.4用电分项计量监测系统........................................................... - 2 -第三章建筑物能源管理................................................................... - 3 -3.1建筑物能源管理机构.............................................................. - 3 -3.2建筑物能源管理现状.............................................................. - 3 -第四章建筑能耗分析 ....................................................................... - 1 -4.1能耗评价指标的构成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正文_未命名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正文_未命名

1总则1.0.1为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改造,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主要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受政府或用能单位委托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同时可以为其他民用建筑能源审计提供参考,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

1.0.3通过建筑能源审计,计算得到建筑的总能耗和各分类、分项能耗,评价建筑能源利用结构合理性及能源利用效率;分析其节能潜力,对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等提出指导性建议。

1.0.4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结果,确定公示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0.5本导则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1《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5316)《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办法》(JG/T35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1.0.6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附件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方案评审、建设过程监管、项目验收、系统运行监管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杨柳忠电话:010-********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4 技术方案评审 (3)5 建设过程监管 (4)6 项目验收 (4)7 系统运行监管 (6)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指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验收、运行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凡使用国家财政拨款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行的管理工作,都适用本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除了遵守本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导则,还可以制定所辖区域的能耗监测系统管理规范和技术导则的实施细则。

1.3 本规范编制依据《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部、财政部:建科[2007]245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1.4 与本规范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本规范参照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技术导则:《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楼宇计量装置技术导则》《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数据中心建设技术导则》2 术语2.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办公建筑,包括国家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是指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之外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建筑能源审计研究细则

建筑能源审计研究细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公司**年**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大型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实施细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司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本省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本省能耗调查与能源审计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修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原则上类同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也类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但本细则针对本省的能源系统与能源管理状况及今后的发展,在能耗测试、调查方法、数理统计方法上完善与补充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增强了可操作性。

本实施细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目录1 总则 (104)2 术语 (105)3 基本规定 (106)4 审计程序 (108)5 审计内容 (111)6 审计方法 (15)7 审计报告 (18)8 附录A (121)9 附录B (144)10 附录C (150)11 附录D (151)1 总则1.1为提高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吉林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吉林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试行)Jilin Provincial Guidelines For Public Building Energy Audit(Trial)2012-03-22发布2012-04-01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在逐年提高,其中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8%,而公共建筑能耗作为建筑能耗的重要部分,有着巨大的节能潜力。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既是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意义重大。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主要包括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等部分,以能耗统计及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数据为依据,对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通过审计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定量分析,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并提出节能改造意见,在进行节能改造后达到公共建筑节能的目的。

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编制。

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解释。

本导则共分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能耗数据采集计算方法,审计报告,附录,附表等。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编制组主编:王涌慧副主编:周毅李振参编人员:李祥民徐亮韩雪华何函芪杨晓辉宋传涛张军闯王红伟关洪波吕志王航朴石林陶乐然邵子平衣建全石永桂惠群吕耀军林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2)4 审计程序 (4)5 能耗数据采集计算方法 (5)6 审计报告 (8)附录 (10)附表 (11)1 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源、降低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促进节能改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建筑能源审计基本知识

建筑能源审计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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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能源审计的分类
• (1)受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的形式 • 省政府或地方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能源消费 的状况,结合年度节能工作计划,负责编制本省(市)、 自治区或地方的能源审计年度计划,下达给有关用能 单位并委托有资质的能源审计检测部门实施。这种形 式的能源审计也可称为政府的监管能源审计。 • 这种能源审计通常是强制能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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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能源审计的基本思路
• 两个方面: • (1)要了解用能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熟悉用能单位 内部经济责任制以及责任制的具体落实情况 • 只有这样才能摸清用能单位的管理状况(如机构、人 员、职能、制度、办法、指标等)和能源流程,为下 一步的能源审计分析打下基础。 • (2)要详细了解用能单位的计量和统计状况,确定 计量仪表的准确程度和统计数据的真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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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
• 环境分析方法: • 测定环境污染物的性质、来源、含量和分布状态以 及环境背景值的方法,是在应用现代分析化学各个 领域测试技术和手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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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原理
• 分布式能源系统 • 能源总线系统 • 多能源互补系统 • 能源互联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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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能源审计的分类
• (2)受用能单位委托的形式 • 在用能单位领导部门认识能源审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或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的基础上,能源 审计单位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审计协议(或合同),确 定工作目标和内容,约定时间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或 者是用能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的需要, 主动邀请能源审计监测部门对其进行能源审计。 • 这种形式的能源审计称为用能单位委托能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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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能源审计的特点
• (3)分项计量和独立核算 • “用能单位”是指具有必需的能源计量及进行独立核 算的单位,包括能源使用经济性的独立核算。这是进 行能源审计的必要条件。 • (4)物理过程审计 • “物理过程”是指用效率、单耗、能源密度、能力等 物理量表示的能源消费指标。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16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16
本导则在实施、应用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 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建设部南配楼;邮政编码:100037;电话:010-58934948; 邮箱:ggjzjn@;传真:010-58934946),以供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本导则主要编写人员: 梁俊强、丁洪涛、殷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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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燕丽、许锦峰、吴志敏(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建荣、张蓓红、卜震(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俊跃、李雨桐(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阮应君(同济大学) 马如明、闫艳(南京天溯自动化有限公司) 沈志明、朱灿银(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于兵、张芸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审核人员: 龙惟定(同济大学) 朱能、吕石磊(天津大学) 龚延风(南京工业大学) 徐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伊生(北京交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3 号)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17166)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531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1.0.6 建筑能源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守信,对被审计建筑与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年10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导则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同济大学(主编)、清华大学、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本导则是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各地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龙惟定、白玮、马素贞(同济大学)魏庆芃、王鑫(清华大学)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4)4 审计程序 (6)5 审计内容 (9)6 审计方法 (13)7 审计报告 (16)1总则1.1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

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理为突破口,建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整体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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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代表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 对所提供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与协调; 负责安排建筑能源审计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负责提供建筑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能源费用账单、能源管理文件等各种有
关资料;
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
1.6.7 联络人职责: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 并将问题反馈给责任人。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建筑能源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并在媒体上曝光。 1.7 能源审计小组成员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
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1 总 则.....................................................................................................3 2 术 语.....................................................................................................6 3 基本规定...............................................................................................6 4 审计程序...............................................................................................8 5 审计内容............................................................................................. 11 6 审计方法.............................................................................................15 7 审计报告.............................................................................................18
奉公, 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建筑与能源审计无关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 保密义务。
2 术 语
2.1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 能源审计是指用能单位或主管部门自己或委托专业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节能 法规和标准,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 提出改进建议的活动。 2.2 建筑能源审计 building energy audit 建筑能源审计是指由专业的能源审计人员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对 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能源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 价、 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 以增强政府对建筑用能活动的监控能力和提高建筑 能源利用效率。 2.3 能源需求 energy demand 能源需求指为满足特定的工艺目的和舒适性目的, 在设计规划阶段认为所需 要消耗的能源,应按有关技术准则来进行计算。也可定义为用能负荷。 2.4 能源消耗量 energy consumption 能源消耗量是指一定时间段内(一般为一年)运行某个目标建筑物所需要的 各种能源的总量。主要包括电力、燃料油、燃气、燃煤、市政热水(或蒸汽)及 水等。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3 基本规定
3.1 建筑能源审计的内容分为三级:

第一级,基础项; 第二级,规定项; 第三级,选择项。
3.2 基础项:由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业主自己或由其委派的责任人完成。 3.2.1 3.2.2 3.2.3 提供被审计建筑的基本信息,填写附表 A1; 提供能源审计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数据; 配合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
1 总 则
1.1 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 资源,特制定本导则。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 理为突破口,建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 系,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整体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1.2 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 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 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 建筑节能的潜力。它的主要依据是,建筑能量平衡和能量梯级利用原理、 能源成本分析原理、工程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以及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 原理。 1.3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国家机关(包括人大、政协、党委)办公建筑、单体建 筑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投资管理的宾馆和列入国 家采购清单的三星级以上酒店,以及商用办公楼) ,和总建筑面积超过两万 平方米的大学校园。 1.3.1 本技术导则以《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技术导则》为基础,并使用能耗 统计中所得到的数据。 1.3.2 各省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应根据能耗统计得到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状况,筛选出两类重点审计单位:能耗较高的重点 用能单位和能效较高的标杆建筑,筛选方法见 4.2 节。 1.3.3 对筛选出的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能源审计找出其运行管理的不足,为能 效公示和实现低成本或无成本改造提供依据,并根据审计结果制定每个 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定额,并作为用能管理的依据。 1.3.4 对筛选出的典型标杆建筑(能效高的建筑) ,通过能源审计来评价其能源 需求结构(各分项能耗)和能源利用情况,并对其代表性做出判断,以 便为确立同类建筑的合理用能水平提供依据。 1.3.5 通过建筑能源审计,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审计建筑的所有权
人或业主自己或委托人配合完成。 3.3.1 与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业主指定的责任人和联络人, 以及主要运行管理人员 举行工作会议,了解大楼运营情况及建筑能耗存在的问题,逐项核实基本 信息表。 3.3.2 审阅并记录一至三年(以自然年为单位)的能源费用账单。 包括:用电量及电费、燃气消耗量及燃气费、水耗及水费、排污费、燃油耗 量及费用、燃煤耗量及费用、热网蒸汽(热水)耗量及费用、其它为 建筑所用的能源消耗量及费用。记录表格见附表 A2。 3.3.3 分析能源费用账单,计算出能源实耗值,将能耗按三类区分:
量和节能改造给予指导和协助。 1.3.6 通过能源审计计算得到建筑的分项单位能耗,来评价建筑的能源利用结 构及能源利用效率;并可通过比较重点用能建筑和标杆建筑的分项单位 能耗值,计算得到重点用能建筑的节能潜力(重点用能建筑的各分项单 位能耗值减去同类型的标杆建筑的相应分项单位能耗,该差值再乘以相 应区域的面积即可得到节能潜力) 。 1.3.7 各省市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结果,确定公 示方案,向社会公布这些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4 本导则的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5 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3 号)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建质[2007]1 号)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 (建设 部、财政部:建科[2007]245 号)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GB/T14308-2003) 国家标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GB17166-1997) 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5587-1995) 国家标准《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5316-94)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1.5 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1.6 建筑能源审计项目须建立如下的执行机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建科[2007]249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07]15 号) 、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科[2007]245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指 导各地开展针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 贯彻落实。 附件: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1.6.1 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省(市)建筑能源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建筑能源审计工作,负责建筑能源审计过程的监督与协 调,负责向公众公示审计结果。 1.6.2 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应由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能源审计 机构进行。能源审计机构指派专人成立建筑能源审计小组,负责能源审计 的全部具体工作并出具最终报告。 审计小组组长须对审计结果和最终报告 的真实可靠负责。 1.6.3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一般由建筑、暖通空调、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 1.6.4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应配备笔记本电脑、通讯对讲、激光测距仪、温度/湿 度/二氧化碳浓度/照度等测试仪器或综合测试仪器等设备。 1.6.5 被审计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审计, 但应指 定或委托专人担任审计项目的责任人和联络人。 1.6.6 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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