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江苏标准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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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试行办法

江苏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江苏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我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开展对省本级及示范城市辖区内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促进能源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源审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能源审计的对象包括区、县以上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学校园,以及各类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能源审计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委托建筑节能专门机构,对建筑的能源活动进行的检查、诊断、审核,对建筑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第五条能源审计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活动的实施与监督管理,具体的能源审计活动可以委托建筑节能专门机构实施。

第七条建筑节能专门机构从事能源审计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固定场所和开展能源审计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三)有近两年来的建筑节能相关业绩;(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开展过与建筑节能相关课题的研究或者承担过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符合相关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消费的统计状况,结合年度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编制本地区的能源审计计划,确定能源审计对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是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

具体标准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审计的频率:根据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费量和建筑面积,能源审计的频率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

对于一些特定情况,如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或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的情况,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

2. 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等。

3. 审计结果的利用:公共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具体措施可能包括改进用能系统、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等。

总的来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旨在评估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查找节能潜力,提出改进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

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8.25
•【字号】苏建科〔2017〕409号
•【施行日期】2017.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苏建科〔2017〕4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函科﹝2017﹞39号)的要求,经过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综合审定等程序,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各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单位依据此计划,于9月30日前与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签订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任务。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有关单
位,切实提高标准和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质量。

附件: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5日附件。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随着全球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能源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由于建筑领域对能源的需求占据了全球总能源消耗的40%以上,因此建筑能源管理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为公共建筑节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什么是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是指对公共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潜在节能措施。

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建筑物业主或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建筑能源使用情况,确定节能措施并提高能源效率。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流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数据收集公共建筑的能源使用数据,包括电、水、气等能源的使用情况,以及建筑的结构、设备和用途等信息。

2.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公共建筑能源的使用情况和能源使用效率,并找出造成能源浪费的原因。

3. 制定方案制定节能措施的方案,包括改进建筑的设计、优化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

4. 实施方案根据制定的方案,对公共建筑进行改进和优化,实施节能措施。

5. 监测和评估对实施的节能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确定节能效果和改进措施。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意义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对于公共建筑节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可以帮助建筑物业主或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确定节能措施并提高能源效率。

通过审计,可以找出造成能源浪费的原因,并制定有效的节能措施。

其次,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可以节约能源消耗,降低能源成本。

通过审计,可以找出能源浪费的原因,并制定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

最后,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可以提高建筑的环保性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审计,可以找出能源浪费的原因,并制定有效的节能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的注意事项公共建筑能源审计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收集数据的准确性收集数据是能源审计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对于能源审计的结果至关重要。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是对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的一套规范和指导性文件。

该标准旨在提高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审计范围:确定需要进行能源审计的公共建筑的范围和边界。

2. 能源数据采集:收集和记录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数据,包括电力、燃气、水等能源类型的消耗量。

3. 建筑能效评估:评估公共建筑的整体能源效率,包括建筑外壳、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方面。

通过对建筑进行能效评估,可以确定潜在的能源节约措施。

4. 能源节约措施:提出适用于公共建筑的能源节约措施,包括设备更新、运行优化、节能改造等方面的建议和推荐。

5. 投资回收期评估:评估各种能源节约措施的投资回收期,帮助公共建筑业主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

6. 能源管理措施:提出建议的能源管理措施,包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加强培训和宣传等方面的建议。

7. 能源监测与评估:建议对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帮助公共建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碳排放。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标准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标准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标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标准(草案)一、总则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是为了推动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水平,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制定的评价验收标准。

二、评价内容驻气1. 具备清晰详尽的节能目标和计划,并能按照计划展开节能工作。

2. 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节能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

3.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和行为习惯。

4. 将节能作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指标,加大对节能投入的力度。

用能1. 建立能源计量和监测系统,对用能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2. 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之能够适应公共机构的特点和要求。

3. 进行能源审计,找出能源浪费和潜在节能措施,并进行改进和实施。

4.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如优化设备运行参数、改善建筑节能性能等。

节水1. 建立水量计量和监测系统,对用水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2. 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科学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措施。

3. 进行水资源审计,找出用水浪费和潜在节水措施,并进行改进和实施。

4.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用水量,如优化设备使用、改善灌溉方式等。

环境1. 实施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废弃物的产生。

2. 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3. 合理利用并开发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

4. 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评价标准评价验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定量指标包括用能指标、节能指标、水资源利用率、环境排放浓度等,根据公共机构的不同用途和规模进行细化。

定性指标包括节能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员工节能意识的培养、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等。

四、评价方法评价采用现场查看、数据分析、评估问卷、专家评审等方式,综合评价公共机构节能效果和管理水平。

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是为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范。

该导则涵盖了公共建筑的能源管理、数据收集及分析、技术应用和评估等方面,旨在帮助公共建筑机构进行全面、有效的能源审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一、导则的背景我国公共建筑的能源管理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许多机构对能源的使用不够重视,导致能源消耗明显偏高。

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加剧,节能减排成为国家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任务。

而能源审计作为能源管理的重要工具,能够发现能源利用的潜在问题和存在的节能措施,为机构提供科学的能源管理和决策依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导则的体系框架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包括了基础、规划、实施和结论等四部分,共分为十二个章节。

其中,基础部分主要介绍了导则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以及审计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等;规划部分包括了审计方案的编制、流程和要求等;实施部分涵盖了数据收集与分析、效益评估、技术应用等方面;结论部分主要是对审核结果的总结、分析和展示。

导则的体系框架清晰、完整,具有强大的实践指导意义,也将为公共建筑机构的能源管理工作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支持。

三、导则的主要内容本导则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是节能减排的基础,本导则明确了公共建筑机构在能源管理方面应遵守的原则,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合理利用能源、通过能源计量管理实现能效监控等等。

同时还规范了能源管理计划、能源监测、数据采集、能源问题分析和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

这些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为公共建筑机构提供能源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

2、数据收集与分析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是审核的关键部分。

本导则规范了数据采集的方式和分类,并详细介绍了数据分析的方法和流程。

通过完善数据管理体系,公共建筑机构可以获得准确的能源使用数据,了解能源使用情况和总量,以及各个应用领域的能耗结构和特点等,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 * 节约能源法》、《 *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第四条 *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推进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工作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标准制定等工作相衔接。

第六条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的;(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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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源审计的一般原则、依据、审计内容、实施的流程与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单栋建筑和建筑群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建筑能源的审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 17166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28750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51161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0095 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50400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JGJ/T 177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DGJ32/TJ 194 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DGJ32/J96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颁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能源审计 building energy audit通过对建筑进行文件审查和现场调研、测试,对被审计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

3.2建筑能耗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建筑使用过程中,为满足建筑环境人员需求(供暖、空调、制冷、照明、通风等)和使用功能(动力、炊事等)而产生的能耗,消耗能源种类包括电力、水、燃气、燃油、燃煤、市政热源(或冷源)及可再生能源等。

3.3审计周期 audit period审计所考察的时间区段,根据不同审计类别及建筑业主需求确定。

3.4能耗指标 energy consumption index建筑总能耗或分项能耗与建筑面积或建筑使用人数等参数的比值,也包括根据建筑特点或者业主需求制定的能反映能耗特点的指标。

3.5能耗对标 energy consumption benchmark用来评价被审计建筑类型相对应的建筑能耗指标,包括单位面积建筑总能耗或者分项能耗。

可采用国家、地方不同建筑类型能耗标准或者统计的能耗指标作为对标。

4 基本规定4.1建筑能源审计主要是针对建筑围护结构、室内环境质量、用能系统及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水资源利用、能源管理、建筑能耗等进行测试、诊断和评价。

4.2建筑能源审计按照审计深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2.1一级能源审计a)旨在掌握建筑和用能系统信息,了解建筑用能总体现状,并通过与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对比,判断建筑总体用能水平。

b)要求完成建筑基本信息和用能系统调查;测试评估室内基本环境品质状况;基于全年及分月用电、蒸汽、天然气、油、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等账单或能耗统计记录数据,计算建筑年总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能耗指标;通过与国家、地区或行业能耗标准对比,对建筑用能现状进行总体评价。

c)要求收集至少1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4.2.2二级能源审计a)旨在掌握建筑各分项用能规律和运营管理水平,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节能改造方向。

b)除一级审计要求外,还需分析计算建筑暖通空调、照明插座、动力、生活热水、餐饮、其他等各分项能耗指标;审阅建筑的能源管理文件,对建筑进行现场巡查,评估建筑运营与管理水平;测试评估室内空气环境的品质状况;根据需要对重要用能系统和设备进行测试;对供暖、制冷、照明等各分项供能系统做出评价,提出节能改进建议。

c)要求收集至少3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4.2.3三级能源审计a)旨在通过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测试,对建筑性能及用能系统进行详细诊断,分析问题,明确改造方案,并进行节能量和经济性分析。

b)除二级审计外,还应包括建筑及设备能效测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测评;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测试;提出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节能改造方案;基于实测数据或能耗软件核算节能量,并进行经济性分析评价。

c)要求收集至少3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4.3对于审计建筑面积小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可进行一级能源审计;对于审计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须进行二级及以上的能源审计;对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能源审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审计委托方有相应需求时可进行三级审计。

4.4 建筑能源审计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开展工作。

4.5能源审计期间内,建筑物所有权人应配合审计工作小组,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委派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在取得审计报告后,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

4.6审计小组成员应本着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建筑物的经营、财务及最终审计报告等负有保密义务。

5 审计程序5.1 审计准备阶段5.1.1 审计开始前,应由能源审计的委托单位确定审计目标建筑或建筑群及审计等级,由审计单位判断目标建筑或建筑群是否具备开展相应审计等级的条件。

5.1.2 审计项目确立后,能源审计单位应成立审计小组,能源审计小组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建筑基本信息表(附录A)、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表(附录B)和建筑能耗数据信息表(附录C)。

5.1.3 被审计单位确定配合能源审计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络人,并将填写好的附录A、B、C提交审计单位。

5.2 审计实施阶段5.2.1 审计小组应先主持召开建筑能源审计座谈会,与被审计建筑的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代表以及能源管理代表进行沟通,确定能源审计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内容,以及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辅助条件。

5.2.2 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小组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现场工作支持。

5.2.3 审计小组的现场审计工作应包括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两个部分。

a)文件审查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建筑或建筑群的竣工图纸、能源账单、能耗监测数据、主要设备的台帐、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已采取的节能措施、能源管理等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做好记录,对必要文件进行复印、扫描或拍照。

b)调研测试主要包括建筑巡查、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室内环境测试、专项测试(三级审计)以及数据采集,并应做好现场记录和拍照,填写建筑能源审计现场巡查表(附录E)。

5.2.4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应参考图1所示工作流程实施能源审计工作。

5.3 审计报告阶段5.3.1 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应对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得到的资料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和分析。

5.3.2 审计单位撰写能源审计报告,并就审计报告结论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形成最终审计结论。

图1 审计工作流程图6 审计内容6.1 一级能源审计6.1.1 根据一级能源审计的目的和要求,建筑一级能源审计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a)检查建筑基本概况。

b)检查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

c)检查建筑能耗信息或能耗统计记录资料。

d)计算分析建筑能耗指标并对标。

e)测试评估建筑室内环境品质基本状况。

6.1.2 建筑基本概况检查应包括:审阅并记录建筑面积、建筑所属气候区、建筑结构形式、围护结构、建筑使用人数、不同功能区域建筑面积、建筑运行时间、是否采用可再生能源和再生水等建筑基本信息,记录表格见附录A。

6.1.3 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检查应包括:审阅并记录建筑内主要用能设备的基本信息,记录表格见附录B。

6.1.4 建筑能耗数据信息检查应包括:审阅并记录建筑一年以上完整的全年能源费用账单、计量数据、运行记录、分析报告、建筑自动化系统存储的记录数据等资料,记录表格见附录C。

6.1.5 当有分项能耗计量系统时,应检查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管理系统现状,以及计量器具的配置及管理制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并对能耗监管和计量现状进行评价。

6.1.6 计算、分析建筑能耗指标并对标,将各类能源实耗值统一折算为标准煤,在此基础上计算、分析建筑能耗指标,并与国家、地方能耗标准进行对比。

6.1.7 建筑室内基本环境品质状况检查,应分别对建筑不同功能的有代表性的房间或区域开展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室内基本环境品质状况测试评估。

测试评估数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a)测试评估数量:当建筑审计面积小于1万m2时,测试点数量不应少于5处;当建筑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1万m2,且小于5万m2时,测试点数量不应少于8处;当建筑使用面积大于等于5万m2时,每增加1万m2时,应增加测试数量3处。

b)测试评估内容:包括室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照度等,并评估所测试的房间或区域室内基本环境品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室内环境实测记录表格见附录D。

6.2 二级能源审计6.2.1 开展二级能源审计时,除完成一级能源审计要求外,审计单位还宜对建筑能源消费及能源管理进行分析。

二级能源审计工作应增加下列内容:a)检查建筑能源管理状况。

b)检查建筑用能设备运行状况。

c)计算、分析建筑分项能耗指标。

当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或再生水时,计算并分析其提供的比例。

d)提出合理化的节能改进建议。

6.2.2 建筑能源管理状况主要为能源管理制度,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能源管理制度,包含分项能耗计量管理制度、节能工作责任制、节能宣传与培训等;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的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

b)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c)设备产品说明书和调试记录。

d)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6.2.3 建筑用能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检查建筑内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状况。

b)对建筑现场进行逐项检查,填写建筑能源审计现场巡查表(附录E)。

6.2.4 建筑分项能耗指标计算、分析,计算方法见本标准第7章,建筑分项能耗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a)暖通系统能耗指标,包括空调通风系统能耗指标和供暖系统能耗指标。

b)照明及插座系统能耗指标。

c)动力系统能耗指标,包括电梯能耗指标、水泵能耗指标和通风机能耗指标。

d)生活热水能耗指标。

e)餐饮能耗指标。

f)其他能耗指标。

图2 建筑能耗指标体系框架图6.2.5 根据二级能源审计要求和建筑实际情况,找出建筑能源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节能改进建议,主要包括能源管理体系、用能系统、行为节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6.3 三级能源审计6.3.1 开展三级能源审计时,除完成二级能源审计要求外,审计单位还应对建筑分项能耗进行拆分统计、对建筑室内环境品质中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测试、对建筑主要用能系统性能进行针对性测试,同时还应对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及经济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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