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浅析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东方企业文化·商业文化 2010年1月144浅析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李亚丹(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都,611130)摘 要:近年来,城管执法机构在城市美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贩们之间的冲突也频频发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极不和谐的音符。
因而,认清这些冲突产生的根源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关键词:城管执法 小商贩 冲突 解决之道中图分类号:D63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0)01—0144—02 近年来,随着城管执法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城管执法机构为我们的城市环境美化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因为多种原因,城管执法目前还面临诸多问题,城管与众商贩之间的矛盾纠纷仍然层出不穷。
城管暴力执法的案例不计其数,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商贩们伤害的案例也频频见诸报端、新闻报道之中,由此可以看出,城管执法机构与广大商贩之间的冲突是频繁而剧烈的。
一、城管的起源有人说:城管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政府机构。
其实更确切的说,城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
我国的城建监察工作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市的建设事业迅猛发展,从而给城市的建设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城市人口的积聚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吐乱扔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各种毁坏、破坏公用设施,破坏城市规划的现象也屡有发生等,严重影响了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为了尽快扭转落后面貌,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也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许多地方的城市人民政府陆续组建了城建监察队伍。
尤其是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下发之后,城建监察队伍在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普遍组建。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及解决研究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及解决研究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城管作为城市管理者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主体,对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和整治是其职责所在。
由于城市发展的不平衡和流动摊贩的生存压力,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发凸显。
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实现城市管理与流动摊贩合理经营的平衡,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症结分析1. 城市管理规划不健全:由于城市管理规划的滞后和不完善,导致了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流动摊贩,给城市管理与秩序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2. 流动摊贩生存压力大:由于城市发展不平衡,部分流动摊贩无法融入正规的就业或者创业群体,只能通过占道经营维持生计,而一些城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又使得他们的生存环境更加困难。
3. 城管执法不规范:一些城管执法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甚至有的城管存在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等问题,导致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
4. 缺乏有效管理办法:目前,对于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相关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导致了冲突难以有效化解。
以上这些状况使得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严重,对于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目标与措施,努力化解这一问题。
主要包括:1. 建立健全的城市管理规划:通过健全的城市管理规划,合理划定流动摊贩的经营范围,减少乱摆摊现象,为城市管理提供更具操作性和依据的规范。
2. 保障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对于一些在城市发展中无法融入正规就业的流动摊贩,应该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融入就业与创业,减少他们的生存压力。
3.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对城管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杜绝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等不正当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开展城市管理与流动摊贩的协商磋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与流动摊贩代表进行协商磋商,了解到流动摊贩的困难和需求,共同寻求解决之道。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及解决研究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及解决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其中,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问题尤为突出。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负责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和保障市民基本权益,而流动摊贩则是为了谋生而在城市中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
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是城市管理者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城管与摊贩的矛盾来源于多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需要,导致城市形态的单一和缺乏多样性。
一些市民为了方便购物,会将自己的小吃摊设在城市卡口、广场等公共场所,而城市规划中却没有专门预留给他们的区域,这就导致了流动摊贩将占用城市公共空间,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
二是城市竞争的加剧,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吸引人们的目光之处就多了起来。
而市场,特别是小吃市场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地方之一,因此,流动摊贩也越来越多。
但这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因为大多数流动摊贩并没有经过任何的市场准入机制,这就会造成市场混乱和安全隐患,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的负担。
三是城市管理的不严格,当前的城市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各种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划分不够清晰,容易导致职能交叉和管理上的不当。
一些城管执法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或欠缺执法技能,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取缔流动摊贩,如使用暴力或没收财产,这样不仅导致了法制上的缺失,也引起了摊贩们的不满与反抗。
针对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并制定出以下解决办法:一是扩大市场规模,同时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政府可以在城市规划中,根据市民需求预留一定的区域作为小吃市场等场所,为了更好地推广流动摊贩经济,政府应该提高市场容量,同时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使市场更加规范、安全、有序。
只有将市场合法化,才能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公共利益,减少城管执法的难度。
二是加强城市管理的力度,补齐管理制度的短板。
城管与流动商贩矛盾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城管与流动商贩矛盾的原因与对策研究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是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研究这一问题的原因以及找出对策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城管与流动商贩矛盾的原因,以及提出一些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城市管理部门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不足。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流动商贩的数量逐渐增多,但城市管理部门没有及时跟进相应的管理措施。
这就导致了流动商贩的无序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困扰。
城市管理部门和流动商贩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
在城市管理中,城市管理部门和流动商贩之间的对话渠道较少,使得双方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的表达和回应。
这种缺乏沟通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存在不公正和不规范的问题。
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常常滥用职权,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甚至存在腐败等问题,这给流动商贩的正常经营带来了困扰,也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加大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
城市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流动商贩经营的范围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执法措施和惩罚措施,加强对流动商贩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城市的秩序和市民的利益。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城市管理部门和流动商贩之间应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可以设立专门的社区商贩管理委员会或商贩代表组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商贩的意见和诉求,解决相关问题,并将商贩的意见充分纳入到城市管理的决策中。
加强对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执法行为的规范。
市民和流动商贩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城管执法的公正和规范。
城市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纪律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是城市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加大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对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执法行为的规范。
城管与小商贩矛盾分析及解决之道

国外治理案例
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在韩国,路边卖小吃的摊子叫“包装马车”。很多“包装马车”还装有动力,有的直接从 小卡车改造而来。韩国的小摊种类繁多,而这些店又大多是装饰得很有个性的移动商店。韩国 MBC电视台甚至将小摊称之为一种“道路文化”。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 “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 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第三类是“诱导区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区分离的城市中心 外围的空地、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许 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但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也有限制。
的刀,从人群中冲出,举刀猛刺老李的脖
子。”据李志强的同事事后回忆,他们当时
都着急送李志强去 医院,但李志强也因伤势 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上6时许因公殉职。 据悉,李志强是本市城管执法组织成立8年 来首位因公 殉职的执法人员。8月16日,市 政府追认李志强为革命烈士。
城管与小贩的无奈
难道城管与商贩就不能和谐相处吗?
法国:依法管理与服务是市政管理的核心 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法国有关
市政和市场的法律条款很多,在具体的执法管理上,法国警察基本上是采取比 较灵活的办法。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就比较严格;一般情 况是将人带走,不没收财物。而更多的时候,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 不影响交通,他们也就采取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 眼。 在法国警方看来,许多人的确是因生活所迫,对于城市来说,社会安全与稳定 更重要,只要这些人数量不多,总体上不扰乱社会秩序、不影响交通也就放行 了。而如果该市场的秩序在整体上造成扰民、阻塞交通,有关部门就会修改相 关的摆摊地点和时间。
城管与摊贩矛盾关系调研报告

城管与摊贩矛盾关系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城市中的摊贩数量逐渐增多,与之形成对立的是城管执法部门,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不当甚至存在暴力执法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关系。
本文通过对城管与摊贩矛盾关系进行调研,探讨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一、矛盾产生的原因1.管理不当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存在过于严厉,不尊重摊贩合理的经营需求,执行执法时给予过于严厉的处罚,这种执法方式容易激怒摊贩,执法人员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也就自然而然形成。
2.利益冲突城管与摊贩的利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因为摊贩存在违法占道经营的问题,这可能给城市的整体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
城管存在着维持城市形象、城市管理等一系列目标,两者的目标是不一样的,如果不能明白对方的立场和角度,关系自然会越来越紧张。
3.产业竞争一些地方的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引资都会给摊贩的经营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而城管可能会采取拆迁、改造等措施整顿这样的问题,两者之间也就自然会产生矛盾。
二、矛盾解决的途径1.沟通交流在城管处罚摊贩的时候,应该采取更为人情化的执法方式,给予一定的照顾,不要采取一味的强制措施,摊贩也应该尽可能遵守规定。
同时,也要加强沟通,要让双方在执法过程中互相尊重,听取摊贩的意见,理解他们的难处,以互相谅解的方式去处理。
2.创造发展机会城市管理者应该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为摊贩提供更为合法的经营环境,给他们更多的机会展现自己的能力和奉献精神,让摊贩在城市经营当中也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城市管理者还应该以优惠政策来鼓励摊贩,从而创造出更良好的经营环境。
3.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城管执法监管力度,增强执法的温和性,有效的整顿违法占道经营、摆摊等现象,保护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但整顿应该适度,不应单方面强制摊贩不从,要尊重摊贩的合理经营。
城管应该做到符合规定,严格执法,不得以夺权斗争等方式处理摊贩问题。
三、结语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关系可以透过沟通交流、创造发展机会和加强执法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得到解决。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及解决研究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及解决研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的流动摊贩问题越来越突出。
而这一问题的存在往往会与城管部门形成矛盾冲突。
本文将探讨“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并提出一些解决研究。
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主要源于流动摊贩的出现对城市管理秩序的影响。
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往往只关注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建设,而忽略了民生问题。
流动摊贩的出现,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但同时也带来了城市管理的难题。
城管部门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往往会对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和整顿,导致双方矛盾冲突的产生。
城管在执行管理任务时的执法方式和手段也是导致矛盾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某些情况下,城管人员可能会使用过激的手段和语言对待流动摊贩,甚至使用暴力手段进行驱赶。
这样的行为不仅使矛盾升级,还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和抵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进行解决的研究。
政府应该加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为流动摊贩提供合理的经营空间和管理要求。
政府可以通过设置和保护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域,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来满足市民的需求。
政府也应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城管部门应当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在执行管理任务时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性。
城管人员应该注重与流动摊贩的沟通和协商,妥善处理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扶持和理解。
流动摊贩作为城市中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和发展是城市多元化和活力的体现。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引导和支持,帮助流动摊贩规范经营、改善服务,实现与城市管理的良性互动和共生。
解决“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需要政府、城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合理的政策和法规制定、更好的管理和执法方式,以及社会对流动摊贩的支持和理解,才能实现城市管理和流动摊贩的和谐共存。
我们也应该正视流动摊贩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逐步推进解决研究的深入,为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经验和思路。
城管与流动商贩矛盾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城管与流动商贩矛盾的原因与对策研究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城市中的流动商贩以其灵活的销售方式和便捷的服务受到许多市民的欢迎,但与之相对立的是城管部门的管理与规范。
在一些城市中,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从矛盾的原因和对策两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并寻求化解之道。
一、矛盾的原因1.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管理涉及多个方面,而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往往是模糊不清的。
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的规定,导致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缺乏依据,而流动商贩也往往可以利用这一漏洞避开管理。
2.城管执法不严格一些城市的城管部门执法不严格,对于违规行为处理不力。
这使得一些流动商贩可以逍遥法外,大肆经营,对城市管理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3.流动商贩管理困难流动商贩的数量众多,分散经营,管理难度大。
城市管理部门往往难以有效监管,导致一些流动商贩存在乱摆摊、占道经营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秩序。
4.流动商贩生存压力由于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使得一些流动商贩难以找到适合的经营场所,唯有在街头巷尾摆摊,才能谋求一点生计。
这也是一些流动商贩不愿意接受城管管理的原因之一。
5.市民需求与便利性一些市民对于流动商贩的服务有着较高的需求,他们希望在自己的居住区附近能够方便地购买日常生活用品。
而传统的市场和商超往往距离较远,这就导致了流动商贩的存在是为了服务市民的便利性。
二、对策研究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为了解决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明确流动商贩的经营范围和管理要求。
也要规范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使其有法可依,严格执法,做到公平公正。
2.发展城市内部市场通过发展城市内部市场,提供适合的经营场所,为流动商贩提供合法的经营空间。
这样可以减少流动商贩在街头乱摆摊的现象,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3.加强管理力度对于乱摆摊、占道经营等现象,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如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流动商贩的日常管理,做到有条不紊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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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课程社会调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级:金属10-1合作者: 学号:苏东好3100454107陆平忠3100454109黄甘3100454122彭杨威3100454103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近年来,城管执法机构在城市美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贩们之间的冲突也频频发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极不和谐的音符。
因而,认清这些冲突产生的根源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城管人员与小商贩之间的暴力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流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是对有关部门自身管理素质、管理水平的挑战,是对城市管理制度的挑战,也是对我国就业体系的拷问,是对城市和谐程度和法治水平的考验。
(一)小商小贩扮演的角色小商小贩,通俗地说,就是摆地摊的,推小车的,诸如此类。
有食肉者问,为什么不租赁柜台呢?——因为没有钱。
为什么不打工呢?因为没有合适的岗位。
——那么,自食其力的人们,为挑起生活的重担,只好在街头巷尾摆起了小摊。
他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农民,临时进城售卖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售完即走。
每年,我国约有1000 万农民进入城市,他们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社会保险,大都无钱办理手续费,也许卖了所有货物也不够交费,但是他们也要生存。
另外一部分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售卖零星小货、特色小吃,以求温饱,以奔小康。
从小商小贩的经营项目看,主要有三类:一是直销或贩卖土特产品,如瓜果鲜蔬等;二是经营早餐、夜霄或风味小吃;三是日用小商品,等等。
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许多城市居民的青睐。
客观地说,小商贩的经营活动满足了城市居民的需求。
正因为有了众多小摊小贩的吆喝声,有了流动商贩的送货上门,城市才变得浪漫而多彩,城市才有了更丰厚的值得回味的内涵。
由于拥有市场,所以小商贩们尽管屡遭围追堵截,却依然禁而不止,卷土重来。
有些城市的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关系,已经从“游击战”、“拉锯战”走向“军备竞赛”:有些地方(如北京)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装备,包括中心指挥车、GPS 全球定位、PDA 终端、防刺背心、头盔、防割手套等;有些地方的小贩们自发组织防卫队打探消息,还精心印刷了“防城管作战图”。
(二)深思当如此众多的事件频发,城管与小贩的矛盾不断升级之时,我们所关注的,就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是非对错,而是整个城市管理制度的对错。
试问:有哪个城管人员就愿意天天对别人发难,充当打砸抢的角色?而又有哪个小商贩不是想平安过活,而要找城管的不自在,让自己无立足之地?城管执法,无非是有规章制度,有上级命令,在其位谋其政;而小贩违法,则无非是迫于生计,以为天无绝人之路,自谋出路。
除了由于自身素质和经营特质造成一些环境不卫生之类,何罪之有?这些小小的不卫生比起违法开矿空气污染矿难频发动辄死伤数十人来讲,又算得了什么呢?与其堵而不疏动用大量城管执法,何如让他们来清理卫生帮助创建卫生城市?放开对小商小贩的过度管制,就意味着降低城市的创业和生存门槛。
改革开放初期,个体商贩的出现曾是衡量一个地方改革力度大小的标志。
太原的海子边,就曾经是一片企业家的崛起之地。
英雄不问出处。
要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个体小商贩也在其列。
谁又能说今天的小贩磨炼不成明天的大亨?而现在的城市对小商小贩如此不宽容,如此无情打击,会不会于无形之中打击了创业,铲除了企业家产生的一片沃土?何况,从出现商品交换以来,世界各地都存在小商小贩。
为什么到了我们的某些城市,就不允许他们在街头出现了呢?卖烧饼的武大到了今天,是不是将更加无路可走,他不但不能取到老婆,可能连生计都要成问题了。
那样的话,是不是也将有血性的武松,走向反叛的道路?社会的不和谐,最初的征兆,也许就是这样一些不起眼的底层人物,遭遇到社会的不公平对待,而导致冲突与对峙,引发更大的不稳定、不和谐。
为此,小商小贩与城管冲突的现象值得为政者深思,为官者反思。
那种为了自己管理方便而拒绝农民入城的做法,是不为农民利益以及城市市民利益着想的行为,是一种惰政。
事实上,只要有关职能部门少一点安逸享受的意识,多一点服务的意识;少一点罚款创收的行为,多一点深层关照,完全可以实现城市管理与农民利益、市民利益的共赢。
如果我们不明确社会的主体需求是什么,社会的主流是谁,那结果将是很可怕的。
从“无摊城市”被总理喊停,到北京城管被殴致死,这一切都在提醒我们——究竟应该站在什么立场上确定社会管理的坐标。
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
但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就业增长却比较缓慢,其中国有单位就业非但没有增长,反而逐年减少。
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逐渐减弱。
与此同时,我国未来几年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劳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人口流动的方向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
今后几年城镇需要就业人数仍将保持在2400 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下,每年只能供给1200 个岗位,年度岗位缺口1200 万个左右。
2004 年全国约有4000 万失地农民,其中“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那些失地农民,已经成为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社会群体。
就业是民生之本。
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压力,我们要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把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
要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门路,完善就业体系、营造就业环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就业水平。
在就业日益困难的今天,由于没有学历门槛,没有太多的技术要求,小商小贩自谋生路,自食其力,是增加就业渠道的一条捷径。
换句话说,宽容或允许小商小贩的存在能够为城市贫民和乡村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途径。
乌鲁木齐就是一个典型。
目前,在全国个体户数量6 年间少了810 万户的情况下,该市的个体户数量却以3 天增加1 个的速度增长。
这主要是归功于该市的70 家夜市,和无数的街边小摊。
2005 年,乌鲁木齐第三产业增值334.4 亿元,占当地生产总值的59,超过了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名列全国第一。
其中,个体商贩功不可没。
小商小贩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城市,是难以创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
正如保持生态的和谐,森林里既要有参天大树,也要有灌木小草;草原上既要有老虎绵羊,也要有昆虫小鸟。
否则,就破坏了食物链和生态平衡,将导致自然生态的重大灾难。
在经济生态中,小商贩就是一种承上启下的经济形式,他们的存在将为城市增添经济活力。
在国外,到了周六日,很多大城市的大街上,对小商贩都处于不管制状态。
这与我们许多所谓“文明”城市的不宽容与不理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创建“文明”城市,而对小商贩进行无情管制与围追堵截,本身就是一种违背人类文明自由发展精神的现象,是一种城市管理和发展理念的“大跃进”心理;也是一种不以人为本的作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意图貌合神离。
从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实践看,对小商贩的不宽容易于激发下层劳动人民与城市管理者之间的暴力冲突,并且己经在引发社会矛盾,极其不利于和谐稳定。
城市管理的主要有五大功能:导引、规范、治理、经营、服务。
而和谐,是城市管理的最高境界。
如何让小摊小贩们与城市文明和谐共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在同一个社会体系中,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哪个也不能被替代,哪个也不能被压倒,而是只能妥协与均衡。
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原则,应当是在这两个原则之间的一种兼顾。
其实,这种兼顾的原则,在世界上许多城市的管理中是通行的。
即使欧美的许多大城市,也都允许小商小贩存在。
纽约市议会曾提出“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要对一直允许的占道经营加以“有条件”限制。
结果被否决了,理由是取缔“占道经营”,将使一部分“新移民”、“小生意从业者”的生存权利受到可想而知的损害。
某些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的城市贫民窟,也是这种宽容和妥协原则的产物。
(三)解决方案目前国内普遍出现的小贩与城管之间的暴力,提出的是如何平衡底层生存和城市秩序的问题。
我们要从城市管理制度的安排设计上,用公正的秩序为底层社会提供一个可以为人们容忍和信赖的基本生存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普通人可以通过合法而正当的方式解决所遭遇的困境。
一是要树立现代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从城市规划这个源头入手,对城市各种功能分区合理规划,增加各类便民服务摊点,减免税费,降低小商贩的从业门槛。
与此同时,要对小摊贩进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把解决马路市场回潮、垃圾清运抛洒、城市街道保洁等作为工作的重点,纠正和处罚各种不文明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乱设摊点而带来的副效应。
这样一来,既能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也不影响文明城市的创建。
在一些发达国家,小摊经营证照的办理非常便捷,小摊贩还可以依据规定的渠道申请补助、贷款和减免税。
管理部门的工作,就是依据法律,不断解决被管理者所遇到的有关公共问题,如通路、通水、通电、垃圾处理、环境保护、行业技术培训等,类似做法值得借鉴。
二是要通过整合多头管理权责交叉、重复执法和行政机构膨胀的执法队伍。
组建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从城管人员的构成来看,有的是“正规军”,有的是“土八路”。
也就是说,有的是有执法证的经过正规教育培训上岗的工作人员,有的是招募而来的社会(主要是街道、社区)无业人员。
由此看来,就不免良莠不齐。
有的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自身素质所限,目的是努力完成任务,结果却适得其反。
任务是完成了,负作用却远远超过了其任务量。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选择一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管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行政执法人员?为此,必须对现有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服务功能的教育,对他们进行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市文明的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
小商小贩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是进城农民和草根市民的合法谋生手段,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减少贫富分化的一种途径,政府理应支持保护。
我们不应因为他们的经营活动影响了街道卫生、交通顺畅,以及附近居民的睡眠,就夺走他们的生产工具,把他们永远地推向城市文明的边缘。
我们相信,只要降低对小摊贩的准入门槛和管理成本,在执法中摒弃以往的简单清理、驱赶、取缔的工作方法和冷、横、硬作风,切实转变作风,优化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同时严格执法程序,提升管理水平,就能够树立起文明执法的城市卫士新形象。
同时,通过城市管理部门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教育,以及小商贩们自身素质的提高,相信能够使二者从“矛盾”走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