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加多宝红罐包装案诉讼各方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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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资料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资料

班级:法122-2 姓名:杨晓雨学号:201252502225 完成时间:2014/10/12【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事件概述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在历时380多日后最后以广药胜诉告终,鸿道将被停用“王老吉”商标。

事件发展品牌起源清文宗咸丰二年(1851年),王泽邦将解暑之用的药方制成凉茶,称之为王老吉,防病保健。

之后,因配方合乎药理,价钱公道,因而远近闻名。

王老吉凉茶畅销两广,湖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

后来,王老吉第三代传人于香港设店,又在澳门开设分店,并将王老吉「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王老吉凉茶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

问题产生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

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2011年11月,广药集团开始将王老吉的其他品类授权给其他企业。

对此,加多宝发表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并在2011年底诉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事件结果广药集团胜诉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案例分析

“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案例分析

“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案例分析2012041106 陈之勤一、事件背景: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溯案,王老吉之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

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如今,李益民早已因受贿罪被判刑,陈鸿道也早已保释外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

但王老吉商标却由此被贱租给了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2011年,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56万元。

从2008年开始,就与鸿道集团交涉,未果之下,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也被评估为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

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案评析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案评析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案评析王老吉和加多宝都是中国著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竞争激烈。

然而,广药集团在获得“王老吉”商标后,推出了红罐王老吉,使得市场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销售的局面。

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8月16日对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案做出了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这一判决的主要依据是涉案包装装潢通过对色彩、文字、图案等设计要素的选择和组合,呈现出了具有一定独特性并与商品的功能效果无关的视觉效果与显著特征,并通过经营者长时间及较大范围的宣传和实际使用行为,使涉案包装装潢所发挥的商品来源的指示作用得以不断加强。

正是因为该包装装潢是该商品特有,他人使用该特定的包装装潢才构成了混淆公众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还强调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保护是建立在特定名称获得标示来源的显著性的基础上。

在本案中,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个品牌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特有的包装装潢也具有广泛的认知度。

因此,对涉案包装装潢的保护不仅是对其本身的保护,更是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保护。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案的判决结果,不仅解决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之间的法律争端,也为我们提供了几点启示:商品包装装潢的独特性可以成为识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标志。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应更加注重自身品牌和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使其具有独特性和显著性,以便消费者在众多同类产品中能够快速识别出自己的品牌。

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其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应注重提升自身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从而为品牌提供更强的保护。

法律纠纷的解决需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公平和公正。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侵权案之评析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侵权案之评析

人手 , 分 析涉案知名商品及其包装装 潢的归属问题 , 以期 得出具有实践 意义的结论 。 [ 关键 词] 知名商品 ; 包装装潢 [ 中图分 类号] I ) 9 2 3 . 4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 6 7 1— 5 3 3 0 ( 2 0 1 5 ) O 1 — 0 0 3 3一 O 3
中, 地方 立法机 关 在 此 基 础上 对 知 名 商 品 的认 定
老 吉” 文字、 红色底 色 等 色 彩 、 图案 及 其 排 列 组 合
的红 罐凉 茶 , 并 由此 引发 加 多 宝 公 司 的不 满 。根
进一 步细 化②。我 国地 域 辽 阔 , 各省 、 直 辖 市 经 济
发展 情况 参差 不 齐 , 这 也 就决 定 了在 认 定 商 品是 否知 名 时需要 遵循 矛盾 特 殊 性 原 理 , 具 体 问题 具
历 时 两 年 半 之 久 的 中 国 包 装 装 潢 第 一 大
名商 品包 装装 潢 权 归 属 问题 则 涉 及 以下逻 辑 : 涉 案知 名商 品 为何 者 , 红 罐 包装 装 潢 能否 与 王 老 吉
商标 相分 离 。具体 评析 如下 。

案— —红 罐包 装装 潢 纠纷 案在 广东 省 高级人 民法 院一 审 宣判 , 广 东加 多宝 饮 料 食 品有 限公 司 被判
院支持 。该 起诉 讼 自发 生之 初便 引起 了社 会各 界
“ 商 品如果 不 知 名 , 他 人 就 利 用 不 了商 品 的 竞争优 势, 即使 被 仿 冒 了, 也 不 影 响 竞 争 秩 序” 。 2 可知 , 商 品特 有 的包 装 装潢 欲 寻 求法 律 保 护, 知 名商 品是 其 第 一 前 提 。如 此 便 引 申出知 名 商品 的认 定 问题 。所 谓 知 名 商 品 , 即“ 在 市 场 上 具有一 定 知 名 度 , 并 为 相 关 公 众 所 知 悉 的 商 品。 ” ④ 根 据最 高 院 的司 法 解 释 , 认 定 知 名 商 品应 综 合考 虑 3个方 面 的因素 : 商 品的销 售时 间 、 销售 区域 、 销 售 额和销 售 对象 ; 进行 任何 宣传 的持 续 时 间、 程度 、 地 域范 围 以及作 为知 名商 品受保 护 的情

王老吉加多宝商标之战案例分析研究

王老吉加多宝商标之战案例分析研究

王老吉加多宝商标之战案例分析研究目录第一章案例背景 .............................................. 3 1.1行业背景 (3)1.1.1行业历史渊源 (3)1.1.2行业发展状况 (3)1.1.3行业竞争前景............................................... 4 1.2企业背景 ...................................................... 5 1.2.1广药王老吉................................................. 5 1.2.2加多宝集团................................................. 6 1.3产品概况 ...................................................... 7 1.3.1产品成分................................................... 7 1.3.2产品功效................................................... 7 1.3.3产品特点................................................... 7 第二章环境分析 (8)2.1 STP分析 (8)2.1.2 市场细分 (8)2.1.2 目标群体 (9)2.1.3 市场定位 ................................................. 11 2.2 SWOT 分析 .................................................... 11 2.2.1优势(STRENGTH) ............................................. 11 2.2.2劣势(WEAKNESS) ............................................. 13 2.2.3机会(OPPORTUNITY) .......................................... 14 2.2.4威胁(THREAT) .............................................. 14 2.3竞争分析 ...............................................17 2.3.1王老吉与加多宝竞争分析.................................... 17 2.3.2与其他品牌竞争分析........................................ 19 第三章为何发生商标之战 .......................................20 3.1广药高层受贿成为商标战起因 ................................... 20 3.2 广药招募新合作伙伴 ........................................... 20 3.3广药早已对收回商标做相应准备 ................................. 21 3.4 事件结果 ..................................................... 21 第四章王老吉遇困境的原因 .....................................21 4.1品牌:王老吉过早进行产品多元化 ............................... 21 4.2渠道:加多宝排他化的渠道,王老吉进入市场困难 (23)4.3产品:王老吉山寨化的产品形象 (24)4.4广告:加多宝全国化的媒体覆盖,广药媒体投放难与其并论 (24)4.5管理团队:广药管理层次能力令人担心 (25)第五章解决方案 ..............................................27 5.1品牌:坚持凉茶品牌,不盲目多元化 .. (27)5.2渠道:整合营销,开拓渠道 (28)5.3 产品:明确产品,树立形象 ..................................... 33 5.4 广告:加大宣传,营造知名度 . (36)5.4.1 广告目标 ...................................................36 5.4.2 广告定位 (36)5.4.3 广告宣传流程 (37)5.5 调整领导结构,提高领导能力 ................................... 39 第六章案例总结 ..............................................40 6.1情景分析,准确抓住市场特点 .. (40)6.1.1分析---“势” (40)6.1.2行动---“变”............................................. 41 6.2动态竞争,精心预测对手策略 ................................... 41 6.2.1确定竞争领域,区分竞争对手.. (41)6.2.2挖掘资产能力优势,获得持续性竞争优势 (41)6.2.3预期竞争对手行为,采取合理应对措施........................ 42 6.3实际应用,中国企业走向全球 ................................... 42 6.4案例启示 .. (43)2第一章案例背景1.1行业背景1.1.1行业历史渊源由于气候多变,夏日流火、风寒湿热、燥火邪虐曾经一并困扰岭南地区的百姓。

王老吉和加多宝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纠纷案分析

王老吉和加多宝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纠纷案分析

王老吉和加多宝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纠纷案分析王老吉和加多宝的营销策略比较分析王老吉的营销策略分析一、产品策略1、市场定位王老吉产品定位为一个功能饮料,王老吉的作用就是“预防上火”,这就避免红色王老吉与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为代表的碳酸饮料和以康师傅、统一为代表的茶饮料、果汁饮料等国内外饮料巨头产品的直接竞争,形成独特区隔,相比较而言,红色王老吉的“凉茶始祖”身份、神秘中草药配方、175年的历史等,显然是有能力占据“预防上火的饮料”。

而且红色王老吉的直接竞争对手,如菊花茶、清凉茶等由于缺乏品牌推广,仅仅是低价渗透市场,并未占据“预防上火”的饮料的定位。

2、品牌策略品牌定位“预防上火的饮料”,其独特的价值在于喝红色王老吉能预防上火,让消费者无忧地尽情享受生活:煎炸、香辣美食、烧烤、通宵达旦看足球。

红色王老吉顺应现有消费者的认知而且没有与之冲突。

“开创新品类”永远是品牌定位的首选。

一个品牌如果能够将自己定位为与强势对手所不同的选择,其广告只要传达出新品类信息就行了,而效果往往是惊人的。

红色王老吉作为第一个预防上火的饮料推向市场,使人们通过它知道和接受了这种新饮料,最终红色王老吉就成为预防上火的饮料的代表,随着品类的成长,自然拥有最大的收益。

3、包装策略罐装王老吉的包装主色调是红黄两色——最具传统意义和文化认同感,红色易拉罐民族风格浓郁朴素,实在的产品包装很好的表达了“预防上火”的功效。

并且这样的包装配色摆在货架上很醒目,亮黄色王老吉三个字给人视觉冲击非常抢眼,有利于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产品包装不是美学意义上的艺术,而是视觉化的“市场策略”二、价格策略定价策略王老吉310ml单罐零售价一般在3.5元左右,与普通饮料相比,王老吉的价格是偏高的。

为了使消费者可以接受这个略高于一般饮料的价格,王老吉分析了当时的市场环境,发现当时的茶饮料如康师傅茉莉茶等并没有与一般的饮料细分,凉茶市场相对竞争并不激烈。

也没有饮料以“预防上火”作为口号。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 随后,2011年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尽管香港鸿道提出调解,然而 终因鸿道要求调解以两个补充协议为条件,双方未 能达成一致。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最终裁决两个补充协议无效,香港鸿道停止使 用王老吉商标。香港鸿道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但是 法院并没有给予支持。
• 此外,加多宝与广药集团还纷纷利用媒体舆论打击 竞争对手。
一考:王老吉前世今生,品牌基因何在?
• “王老吉”究竟为何物?在业界对加多宝与广药的纷争热议的时候,在老 百姓因加多宝的广告轰炸而为两个品牌纠结的时候,在经销商们不分青红 皂白地将二者混为一谈的时候,似乎大家都将目光聚焦在了两大凉茶品牌 的高下之争上,而忽略了一个历史性的存在,那就是“王老吉”的本源。
防上火,让消费者无忧地尽情享受生活:煎炸、香 辣美食、烧烤、通宵达旦看足球 ……的品牌近身肉搏。两个企业在针锋相对中 所经历血淋淋的搏斗:涉及额度大、时间跨度长、性质极为 复杂,让中国的企业和消费者看到了品牌之争深刻的动因和 力量。
• 触及这个论题,需要勇气也需要定力。为何?王老吉是一个 大品牌,2008年抗震救灾晚会现场的1亿元彻底地吸引了所 有人的目光,此后以一年翻几番的销量增长发展成为凉茶饮 料的领导者。2010年,“王老吉”更是以1080亿元的品牌价 值荣登中国品牌榜首。而加多宝呢,也是一个卓越的品牌推 手,正是它不懈的努力和巧妙绝伦的营销策略将蛰伏多年的 王老吉推上前台,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和药品的拘束而成为普 及全国的品牌。然而,2012年浮出水面的一场商标及品牌的 纷争彻底撕裂了“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合作关系。
• 此外,“王老吉”作为凉茶的代表,凝聚了鲜明的中医文化特色。 与西药长于短期显效的功用不同,包括凉茶在内的中药方在病患身 上发挥药效都要靠“小火慢炖”、长期持续,内调和慢“补”的医 学原理已经成为中医文化的内在体系,并在凉茶的饮用中体现地淋 漓尽致。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案例分析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案例分析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较弱:被动地接受产品的市场价格。对于该饮料行业来说,购买者具有向后一体化的潜力,而且因为该产品标准化且没有差异,可选的供应商非常多。
王老吉进行了成功的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后,3.5元的零售价让“预防上火的功能”,不再高不可攀。王老吉为了更好地唤起消费者的需求,电视广告选用了消费者认为日常生活中最易上火的五个场景:吃火锅、通宵看球赛、吃油炸食品薯条、烧烤和夏日阳光浴,画面中人们在开心的享受上述活动的同时,畅饮王老吉。促使消费者在吃火锅、烧烤时,自然联想到红色王老吉,从而购买。降低了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3)社会Social:中国凉茶文化历史悠久;2005年底,凉茶已入选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5月28日,广东凉茶成功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名录。
(4)技术Technology:王老吉凉茶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的保健品,清热降火,功能独特;重视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公司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较高。
王老吉药业一贯致力于严格的质量管理,是国内首批获澳大利亚TGA认证的制药企业。2003年,公司全面通过了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2007年,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公司被广州市卫生局评为食品卫生等级的A级单位。
王老吉药业主要产品包括食品和药品两大类,盒装王老吉凉茶单品的销售额成为盒装凉茶全国销量领先的产品,同时也是广州医药行业销售额最大的产品。公司的经济效益也持续快速增长,连年成为广州市白云区名列前茅的重点纳税大户。

陈婉雪2012210558
严雯2012210574
专业

企业管理
完成时间

2012.11.29
引言
5月11日晚,广州药业[23.68-1.58%]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加多宝所属的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此,持续了380多天的商标争夺战画上了句号——2011年4月,广药集团递交了“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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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案诉讼各方核心观点分析——从辩论赛立论的角度入手作者:储涛单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摘要】诉讼虽然不同于辩论赛,但两者有个很多相通之处,诉讼参与的各方包括原被告及法院,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都会有自己的核心观点,这些核心观点类似于辩论赛各方的立论,核心观点选择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走势,而核心观点背后必须有法律规定支持和证据支持,一个没有法律规定或证据支持的立论也必然是错误的。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之争备受关注,本人从辩论赛的角度对双方诉讼策略进行了分析,找出加多宝败诉的原因。

关键词:加多宝王老吉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立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争分从2010年8月31日一纸律师函打响开始,越来越激烈,一直备受国人关注,无论是对媒体界还是对法律界都是一场奥斯卡级的大戏,争论点很多,参与争论者更多。

2014年12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罐之争判决加多宝败诉,赔偿广告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是迄今为止赔偿金额最高的不正当纠纷判决。

判决结果公开后,大量媒体报道。

笔者有幸从微信渠道里获得了该案件一审判决书(2013)粤高法民三初字第2号,带着浓烈的兴趣和强烈的好奇心认真的拜读判决书,感慨跟多。

为避免不适当“公开”判决书内容,笔者从辩论赛立论角度对红罐包装装潢案原告、被告以及广东高院各自的主要观点进行总结和评论。

一、各方诉讼立论总结(一)广药集团为支持其请求,提出的辩论立论要点:第一,“王老吉”商标是我的,王老吉在许可给加多宝前已经知名,之后持续知名,并达到中国饮料第一罐高度;第二,特有包装装潢的专用权产生的前提是知名商品,没有知名商品就不存在特有装潢使用权;第三,本案知名商品为罐装“王老吉凉茶”,对应的特有装潢是“罐装王老吉凉茶”红色包装;红罐与王老吉密不可分,消费者看到红罐就自然联想到王老吉;第四、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被收回,基于王老吉商标产生的红罐包装专用权也应一并归还。

第五,红罐包装装潢指向王老吉,而不指向加多宝。

加多宝在2010年8月31日前一直宣传“王老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加多宝公司的存在,加多宝不知名,如果判决红罐包装给加多宝,必然造成消费者混淆,加多宝继续使用构成侵权。

第六,基于加多宝公司额销售额及行业平均利润确定1.5亿的赔偿金额,再申请调取加多宝财务凭证。

(二)加多宝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出的辩论立论要点第一,本案知名商品为“加多宝公司生产的、使用王泽邦后人的正宗独家配方的红色罐装凉茶”;第二,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与商标权相互独立,彼此之间可以分割,商标归还,包装装潢无需归还;第三,在红红罐装潢专用权取得过程中广药集团没有贡献任何力量,完全是由加多宝产品的优质品质和持续巨大投入取得的,给广药集团显失公平;第四,既往判决确定了加多宝为红罐包装的权利人,且红罐包装设计早于许可合同且申请过相关专利;第五,红罐包装上“加多宝”相关信息能让消费者认识到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红罐包装的指向为加多宝公司,如判决归广药集团,必然造成混淆,本案应认定为广药集团侵权;第六,本案是包装装潢纠纷,王老吉商标是否驰名与本案无关,从证据三性入手否决广药集团提出的损失依据证据。

(三)广东高院为使其判决有理有据,提出的辩论立论要点第一,首先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这一法律术语进行解释,限定特有包装装潢始于知名商品,没有知名商品就没有特有包装装潢,且特有包装装潢包括文字、图案等,其中的文字包括商标(理由是没有法律规定特有装潢不包括商标);第二,本案知名商品为“罐装王老吉凉茶”,对应的特有装潢为红罐设计,且红罐设计已经将“王老吉”融入在一起,二者密不可分;并将本案红罐包装的指向移至包装设计组成;第三,基于红罐包装与王老吉商标之间不可分,商标归广药集团所有包装也应归广药集团所有,王老吉收回使用权时,红罐包装一并收回;第四,根据合同风险自担原则,认定加多宝事先预知到红罐包装归广药集团的风险,且巨大的销售收入获得了回报,不存在不公平问题,至于专利权不属于本案裁决范围,另行起诉即可;第五,加多宝持续使用红罐包装造成混淆,故而构成侵权;第六,具体损失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利润确定,不采信广药集团提交的损失赔偿证据。

二、各方辩论立论要点得分点评(一)广药集团辩论立论应给95分,打分理由如下:第一,充分抓住“王老吉”商标所有者优势,引导法官将本案装潢与其王老吉商标建立联系/联想,这方面的证据充分,容易使法官采信。

第二,将知名商品限定为罐装王老吉凉茶,简单明了,容易理解和接受,回避了生产者,提升了商标作用,为之后的商标和装潢不可分割建立基础。

第三,从红罐包装专用权来源于王老吉知名品牌,消费者认知为红罐就是王老吉,主张商标与装潢密不可分。

为支持该立论,广药集团在全国众多城市进行了消费者调查,结果是“红罐就是王老吉”,并主张且之前的王老吉广告中从未出现过加多宝,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加多宝,无法将红罐与加多宝建立起联系。

第四,基于广药集团的商标许可授权,加多宝公司既往装潢诉讼才能胜诉,没有授权,加多宝立案诉讼的主体资格都没有,从而瓦解对己方不利的既往判决。

仍然充分利用了商标所有者这一先天优势。

第五,基于消费者的认知,加多宝公司在商标许可结束后继续试用红罐包装,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

总体上看广药集团充分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各个核心观点之间相互支撑,且都比较容易举证,不得不点赞。

(二)加多宝辩论立论不及格,打分理由如下第一,对知名商品定义虽然去掉了“王老吉”,但过于复杂且重复定义,不容易接受和理解,反而会被认为是诡辩。

加多宝公司生产红罐凉茶本来就是王泽邦配方凉茶,完全没有必要再进一步限定“王泽邦配方”,画蛇添足。

第二,没有从立法目的角度解释商标制度和知名商品特有包装制度的立法原理,并利用立法原理进行举证。

虽主张商标和包装装潢之间可分,但却没有充分说理(至少没有在其答辩意见中进行充分说理论述,举证的证明目的也未围绕此而展开),无法击破“红罐就是王老吉”这一核心立论。

从而导致原告主张商标与包装不可分完全被法院接受。

第三,没有充分利用好因加多宝持续巨大投入才产生特有装潢专用权这一巨大优势。

加多宝公司持续巨大的投入才有了红罐包装这一显著的指向作用,并形成巨大的无形资产价值,遗憾的是加多宝公司没有对此项事实背后对应的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却仅主张其投入了广药没有投入判决装潢归广药不公平。

第四,仅对原告赔偿数额证据进行反驳,没有对赔偿依据的合理合法性进行深挖,再次陷入施耐德与正泰公司诉讼案中的被动(法院正式对施耐德公司收入进行审计进而确定了3.5亿的赔偿)。

第五,全部立论及论据都没有瓦解广药集团“红罐就是王老吉”这一核心论据。

没有引导法庭形成“无论是王老吉或是红罐都指向加多宝”的认知。

第六,完全磨灭王老吉对红罐包装的功劳,有些不尊重事实,印象分降低。

加多宝的辩论立论之间不能相互配合,有点各打各的,没有核心点,且不能优势证据/事实无法配合,评分低是必然的。

(三)因原被告立论悬殊,广东高院顺势而行,进一步牢固原告立论,评分95分,打分理由如下:第一,首先根据文义解释原则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进行解释,容易被接受理解,并明确包装装潢可以包含商标,为之后的立论埋下伏笔,虽然经不起深究,但看上去又是那么的合理。

第二,从红罐整体包装各个细小特征入手,详细解释红罐包装特征,将“王老吉”三字融入装潢设计中,并基于只有有了知名商品这一前提才有了特有装潢使用权这一前提,得出装潢和商标密不可分,同时忽视“加多宝出品”这些文字,充分有效利用了王老吉和红罐装潢之间指向交际特点。

这一立论下去加多宝就必死无疑了。

;第三,充分利用商标与装潢不可分,等同于商标与装潢归属一致,商标回归,包装自然回归,巧妙的运用不可分割替代归属,完全化解了装潢是否应虽商标回归以及回归的交割条件难题,此招甚是“精妙”。

第四,将特有包装指向的对象移至包装的设计元素或组成,移花接木。

在本案中,法院理应解决特有红罐包装指向对象——生产者进行论述,但广东高院却无声无息的将其指向包装的设计元素,回避了对广药不利的问题,反而得出与广药集团有利的论据。

第五,从混淆的角度为赔偿损失找到支持,看上去也合情合理;第五,只要法院一定要查明案件事实,证据总能固定下来。

广东高院支持1.5亿元的赔偿并不是基于广药集团提交的证据,而是借鉴正泰诉施耐德专利纠纷案中的审计确定利润的方法,支持广药的请求,避免了“偏袒”的嫌疑;第六,利用合同风险自认原则,回应较多宝公司巨大收入主张,并利用专利权另案主张回应较多宝公司红罐是其设计的主张,让自己的立论更加完善,且堵死了加多宝其他救济途径。

三,马后炮式的重新为加多宝立论,或许结果不同但相信也有很多甚至是大多数公众对此案判决结果合理性持怀疑态度,但又似乎不能有效反驳广药和广东高院的立论,笔者也从辩论赛的角度为加多宝立论,相信支持红罐应归加多宝的公众就很有信心了,也算是给加多宝二审献策吧。

笔者的主要立论观点如下:第一,对商标、特有装潢的基本功能进行解释,阐明:无论是商标,还是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其基本功能都是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指向作用;都有替代厂家名称让消费者记住的功能。

也即当人们看到这个商标或装潢时就会认为该商品或服务是谁提供的。

并从商标许可制度中“被许可生产者应标明经商标持有人授权使用”这一规则进一步论证,因为本案是因商标许可而缘起。

第二,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进行目的解释,产品知名商品必须明确生产者,同时特有包装不包含商标。

理由是:特有包装基本功能是区别生产者,立法目的是避免其他生产者使用构成消费者对生产者混淆;《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属于规范良性竞争的法律,前者是特别法,后者是基本法,特有的包装装潢不包括商标,否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直接适用商标法即可;如再把商标融入到包装中,就可能产生商标知名,故而包装也知名,但特有装潢专用权是上期使用才生。

第三,本案知名商品为加多宝公司生产的红罐凉茶。

第四,加多宝获得商标许可时,并不存在红罐专用权,红罐专用权是在加多宝优良的产品品质和持续巨大的广告投入后才产生。

红罐包装和商标一样起到标识作用,其标识的不是“王老吉”而是生产者加多宝。

这样就可以充分发挥加多宝做品牌的优势,且可化解“红罐就是王老吉”这论据。

第五,人们不知道加多宝,并不等于红罐不指向加多宝。

根据第一立论进一步阐释,将红罐与加多宝出品建立起紧密联系,进而有效回击广药集团提出人们只知道王老吉而不知加多宝这一论据。

很多消费者不知道“舒肤佳”香皂谁生产的,但并不表示舒肤佳是宝洁出品的,这正是商标基本功能——标识作用的体现。

第六,引用物权添附或相关理论,即使商标与装潢不可分,只是涉及到这一包装是否应在商标权回归时给广药更合理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因商标与装潢不可分,而等同于该装潢就归属于广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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