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况调查分析
食物小作坊的现状分析与监管对策

食物小作坊的现状分析与监管对策深切研究食物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增强对食物小作坊的科学监管,消除食物安全隐患,杜绝食物安全事故发生,是现阶段乃至此后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食物小作坊的现状(一)设备设施方面。
1. 设施设备简陋、陈腐。
小作坊多以家庭式生产经营模式为主,厂房(加工区)多设在民宅内,没有通过专门的布局设计,多数不合理,如做烧鸭的宰杀区与烧卤区、成品区分区不明显;部份仍是砖瓦结构,天面没有天花板;部份乃至于流动露天加工无任何防护办法;部份租用的厂房利用连年不维修。
生产加工设备多数没有专门管理人员,终年不保护,存在漏油污染食物的情况;有的设备是既耗能又不环保,是淘汰过时的产品;有的烧卤、蒸煮、煎炒共用一个锅。
普遍没有降温、通风、除湿和查验检测设备。
2. 没有固定的物料仓库。
食物小作坊普遍没有专门的物料仓库,原辅料与半成品、成品混放,乃至于仓储与生产加工同室,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出物料的寄存地方。
3. 卫生状况不佳。
一是生产场地与生活居所一路混用,与畜禽饲养区或其它污染源距离较近,多数防尘、防、防鼠设施差,生产场地内常见蜘蛛网、老鼠屎、蟑螂爬、苍蝇飞和厚厚的尘埃的情况,和闻到食物的腐败味和周围禽兽圈传来的臭味;二是生产加工厂所没有洗手、更衣设施。
(二)从业人员方面。
1. 缺少专业技术人员。
食物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家庭成员,或是本地的农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缺乏专业知识,技术力量薄弱。
2. 未进行传染病健康检查。
食物小作坊从业人员普遍未每一年进行传染病健康检查,未持有健康证明就从事食物加工行业。
3. 卫生观念差。
食物小作坊业从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和专门的卫生知识培训,整体文化素质相对低下,卫生观念较差,对食物安全问题“不拘末节”。
常见有:进入关键工作区间未穿着工作服或工作服不及时清洁、未剪长指甲和洗手消毒、未卸浓妆和首饰的;工作期间裸手接触食物、汗如雨下、痰沫飞溅、吃食物的;生产前未作有效的清洁消毒,生产进程中器具随意摆放,工作结束后不作完全清场的等等。
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况调查分析

逐年提高,2006年达9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4.40%)[2];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呈下降趋势,2005〜2006年趋于稳定。
表明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岀台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各县市相继成立了卫生监督所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中心,使卫生许可证发放逐步走向规范,过去出钱就办证的不良局面得到明显好转,2006年的发证率较真实地反映岀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状。
3.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呈下降趋势2006 年分别为90.14%和88.90%,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6.81%和96.04%)巴其原因是随着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吕梁市公共场所从业单位逐步走向个体化,分散面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 导致一方面经营者卫生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愿意掏钱为不稳定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往往试用一段时间等固定后才进行体检培训,甚至一些个体理发店(旅店)出现一两人办证,多人从业,一人办证全家上阵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目前,全市共有一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60名,且身兼数职,除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外,还包括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市现有公共场所、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类供水单位5 700余户,按平均计算人均监督单位在95个以上,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监督频次不够;另外现行法规强制力不大,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无证上岗,对单位宣传教育或实施行政处罚, 由于处罚额度较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20〜200元之间,不足以引起经营者的重视。
3.3卫生监测率维持在较低水平,监测合格率逐年上升7 年来吕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年平均为51.28%,略高于2006年全国平均水平(48.91%)巴而监测合格率逐年上升,说明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逐步规范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在逐年好转。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第一篇: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非常广泛地分布在人们周围,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和美味的食品。
近年来,在政府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管理逐步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大幅降低,但是,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由于经营体量大、规模小、地方散、经营环境乱等因素,导致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仍然教委突出。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任然是困难重重。
一、我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及监管现状我区目前存在着大量的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销售的小作坊、小摊贩,大都分布在城乡结合地带、学校周边、居民聚居区及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他们大都从事的是特色的传统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或快餐类的行业,来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一)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小作坊、小摊贩主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低于 10人的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人。
小作坊、小摊贩在我区大量存在着, 目前在食药监部门主要从事豆制品、白酒、酱卤肉、面条、食用油加工,大多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其中数量最多的为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仅梁平区礼让镇从事豆筋加工的小作坊约有500多家(包括没有在食药监管部门登记的);从这些摊贩的经营形式看,主要经营早点、小吃、快餐、水果、蔬菜等。
从经营场所看,一般在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小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闹市中心隐蔽处、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叉路口、马路边等城乡结合部,有些还沿街兜售。
从经营人员来看,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还有部分城镇下岗职工,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淡薄,经营者多抱有投机心理。
从经营时间看,多集中在上下班前后、学生放学、节假日等人流量大的时间段。
同时,小作坊、小摊贩的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很小,主要是对居民提供现时的食品服务,因此,生产经营的门面、从业人员等规模较小,但是,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分布范围及其广泛。
小作坊调研报告

小作坊调研报告小作坊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方法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小作坊的现状、经营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
调研方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
二、调研结果1. 小作坊的现状调研结果显示,小作坊大多数位于城市的老旧小区和农村地区。
小作坊的规模一般较小,经营的项目涉及食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家庭制作等多个领域。
根据调查,大部分小作坊业主都是居民自己经营,也有一些是家庭合作经营的形式。
2. 小作坊的经营模式小作坊的经营模式相对简单。
调研显示,小作坊的原料以当地市场购买为主,部分作坊也会选择自家种植或合作社采购。
生产过程一般在小作坊内进行,少部分会外包一些加工环节。
销售渠道主要包括自家门店、线上平台和市场摆摊等。
3. 存在的问题a. 小作坊规模小,产能有限。
由于生产条件有限,小作坊的产能难以扩大,制约了其发展。
b. 缺乏统一品牌。
小作坊大多为个体经营,缺乏统一的品牌形象,导致消费者在选择时缺乏信任感。
c.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小作坊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企业形象和口碑。
三、建议1. 拓展销售渠道小作坊应当积极拓展销售渠道,除了传统的门店销售外,也可以利用线上平台和市场摆摊等方式来推广产品。
线上平台可以借助电商平台的流量优势,吸引更多客户。
市场摆摊则可以直接接触消费者,提高品牌知名度。
2. 建立统一标准和规范小作坊应当建立统一的产品标准和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靠。
可以与当地相关部门合作,制定相应的标准并进行监督检验,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认可度。
3. 打造品牌形象小作坊可以通过打造品牌形象来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感。
可以采取统一的店面装修和包装设计,并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建立口碑和品牌形象,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
4. 支持政策优惠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政策,支持小作坊发展。
可以给予税收优惠、减免证照费用等措施,以降低小作坊的经营成本,鼓励创业者投身小作坊行业,推动其良性发展。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困境的分析与建议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困境的分析与建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三鹿”奶粉事件过去仅10余年,食品安全必须警钟长鸣,不可懈怠。
当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特别是小作坊,因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特点,成为现阶段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
因此,深入研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科学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是现阶段乃至今后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XX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状截止2022年11月18日,XX县持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共有239家,(5家小作坊有多个食品类别),从生产品种上看:蔬菜制品1家,糕点4家,豆制品15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家,肉制品5家,酒类145家(其中醪糟1家),食糖11家,淀粉及其制品2家,粮食加工品54家(其中挂面48家,大米5家,米粉制品1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家,蛋制品2家,薯类和膨化食品1家。
主要集中在酒类、粮食加工品(挂面)两类产品,占总数的80.75%。
从地理分布上看:仅有30家小作坊位于街道社区,其余209家均位于农村地区,占比达到87.5%。
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城乡差异巨大的特点,目前国家层面暂没有一部统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法律法规。
现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的法律法规中,《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未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作精确定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虽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为:“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生产经营者。
”但并没有给出人员“少”,规模“小”的具体判定边界,《规范》条款5.1.3中对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表述,结合上下文来看,也并不足以作为判断标准。
上述情况导致了在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通常采用“只要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就只能办小作坊”的标准,进而导致部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自降规格”,拒绝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从而降低运行成本,逃避监管压力。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文章标题: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和健康。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构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关键。
在质监部门来说,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责任主体是县级质监部门。
为了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笔者对**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感到自明确规定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以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工作,但他们对目前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否有效感到担忧。
这些问题长此下去,必将形成县级质监部门靠自身努力不可愈越的监管障碍,应引起各个方面的重视。
**县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和作坊720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0家,有工商、卫生“两证”的335家,无证375家。
其中:茶场类加工46家,粮油加工461家,调味品6家、酒坊酒厂98家、豆制品加工86家、纯净水4家、其它19家。
从调查中得知,**县食品生产企业现状令人担忧。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生产企业,除10家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条件符合市场准入外,其它均未能达到市场准入条件。
二是有工商、卫生“两证”的335家,无证375家小企业和作坊仍在无证生产和销售产品,其产品出厂未经检验仍在流入市场。
三是这些小企业和作坊中仅有154家进行了标准注册登记,尚有566家属无标生产。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纵观这些制度,对国家和省发证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而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确显得无力,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已成为质监部门监管软肋。
就**情况来看,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是农村农、牧、渔、特产品加工的主要去处,尽管它们远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由于它有方便群众、消化当地农副产品、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决定了它们存在的基础,其具有工艺简单、经营灵活、成本低,使作坊遍地开花。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是我国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当地经济发展、就业创业和食品供应等方面都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由于规模小、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监管力量不足等原因,这些小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调研对象本次调研对象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共有10家,涵盖了面食、豆制品、肉制品、糕点等不同类型的食品加工企业。
这些企业的规模较小,员工数量在10人至50人之间,经营范围主要是销售当地市场。
二、调研内容1.企业规模和生产设备:调研了每家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设备状况。
发现大部分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设备简陋,部分设备已经过时,对生产效率产生了一定影响。
2.原料采购和质量管理:了解企业原料采购的情况以及质量管理措施。
发现较多企业采购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且在质量把控方面存在不足。
3.工艺流程和生产环境:调研了每家企业的工艺流程和生产环境。
发现一些企业的工艺流程不规范,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卫生的环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4.食品检测和质量认证:了解企业的食品检测措施和是否获得质量认证。
发现绝大部分企业没有专业的食品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也没有获得相关质量认证。
5.监管力量和制度建设:调研了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和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发现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这些小企业和小作坊。
三、调研结果1.存在的问题: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存在生产设备落后、原料质量控制不严、工艺流程不规范、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
2.建议措施:(1)优化监管力量: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高监管效能。
(2)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小企业和小作坊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加监管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浅议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现状及建议

浅议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现状及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消费需求也呈现多样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多以传统工艺为主,又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传承,其生产加工过程易于调整,又能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
但其蓬勃发展的背后,食品安全问题也在不断涌现,不容小觑,根据习总书记三个必须指示和中央、市委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立足行业监管职责不松懈,举一反三,慎终如始从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织牢安全防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至关重要。
一、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现状XX区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222家,生产食品类别231种,其中粮食加工品类别75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别57家,调味品类别2家,肉制品类别15家,速冻食品类别1家,薯类和膨化食品类别1家,酒类类别42家,蔬菜制品类别7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别1家,淀粉及淀粉制品类别3家,糕点类别3家,豆制品类别18,蜂产品类别1家,其他产品类别2家。
XX局对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严格执法与纾困扶助相结合,取得较好成效,有力规范了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市场秩序。
然而在监管和抽检中也发现小作坊主体具有数量大、分布广、隐蔽性强等特征,一些还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卫生环境条件差和管理不规范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具体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生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小作坊大多以家庭式经营为主,相较于生产企业,缺乏标准过程控制和完备管理制度,防护和安全设施缺失,存在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手套等基本生产卫生防护要求,缺乏专业知识和系统培训。
产品检验主要依靠眼看、鼻闻、嘴尝、手摸等感官感受,以及长期生产积累的工作经验,一旦操作或判断失误,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法治和安全意识淡薄。
在利益的驱使下,个别小作坊生产主体铤而走险,罔顾法律红线,违规违法屡见不鲜。
一方面,表现为有的从业者认为自己所用工艺为传统工艺,就盲目自信,认为祖辈工艺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则依靠山寨仿造鱼目混珠,缺少对产品加工核心环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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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提高,2006 年达9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4.40%)[2];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呈下降趋势,2005~2006 年趋于稳定。
表明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各县市相继成立了卫生监督所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中心,使卫生许可证发放逐步走向规范, 过去出钱就办证的不良局面得到明显好转,2006 年的发证率较真实地反映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状。
3.3卫生监测率维持在较低水平,监测合格率逐年上升7年来吕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年平均为51.28%,略高于2006 年全国平均水平(48.91%)[2],而监测合格率逐年上升, 说明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 卫生监督逐步规范和执法力度的加大, 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在逐年好转。
导致监测率低的原因是卫生监测仪器短缺,目前全市13 县(市、区)有5 个县无监测仪器不能开展卫生监测,工作仅停留在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上。
3.4卫生行政处罚率逐年提高,但处罚力度不大今后,应加强公共场所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卫生监督力度,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要增加监督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卫生监测方面须增加投资,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配备和完善必需的监测仪器,强化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以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快现行法规的修定工作,使其更具强制力和可操作性。
3.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呈下降趋势2006年分别为90.14%和88.90%,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6.81%和96.04%)[2],其原因是随着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吕梁市公共场所从业单位逐步走向个体化,分散面广, 从业人员流动性大, 导致一方面经营者卫生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愿意掏钱为不稳定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往往试用一段时间等固定后才进行体检培训,甚至一些个体理发店(旅店)出现一两人办证,多人从业,一人办证全家上阵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不足, 目前,全市共有一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60 名,且身兼数职,除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外,还包括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市现有公共场所、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类供水单位5 700 余户,按平均计算人均监督单位在95 个以上,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监督频次不够;另外现行法规强制力不大, 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无证上岗,对单位宣传教育或实施行政处罚, 由于处罚额度较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20~200 元之间,不足以引起经营者的重视。
参考文献[1] 阚学贵.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手册[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68- 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2007]第167 号).卫生部关于2006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N] .2007- 5- 18.收稿时间:2008- 11- 05(孟仁编校)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况调查分析董鹤群1 仇雨千1 金益明2 徐子伟3 严旭东4 胡翔5中图分类号:R155.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 9561(2009)04- 0375- 04为全面了解江苏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实情况,提出卫生监督管理对策,维护消费者健康,于2008 年4~10 月选定苏南的常州、无锡市,苏中的扬州市和苏北的淮安市作为食品加工小作坊调研地区开展了现况调查。
1 材料与方法1.1依据《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在被调查辖区内,从业人员在10 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事传统、工艺简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其产品销售区域多为本乡镇范围,产品无包装或简单包装各类食品加工的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列为调查对象。
1.2 调查方法由省卫生监督所于2008 年4 月前,制订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况调查方案;设计调查表格;组织开展培训;学习讨论方案,统一调查方法和标准。
2008 年4~10 月,参与调查的市、县(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调研要求进行现场调查。
2008 年11 月15 日前各市对辖区内县(区)上报的调查结果进行书面汇总分析并上报省所。
11 月底前省卫生监督所汇总各市调查结果,形成调研报告,提出监管意见。
1.3调查内容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的基本情况、生产加工食品的类型、原料采购索证、原料(成品)运输贮存卫生、加工制作工艺及卫生、个人卫生、内外环境卫生、销售区域范围、健康管理等。
参与调研的卫生监督人员根据现场状况如实填写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管理状况调查表,调查结束后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1.4 判断依据添加剂、色素等依据(GB2760- 2007),定型包装产品标签标识依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5 质量控制组织相应的食品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前的培训,在培训基础上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拉网式调查,每个调查组由2 名以上食品专业监督员组成;省、市级卫生监督所全程监督控制质量。
2 调查结果2.1小作坊的行业分类及分布调查的6 646 户食品小作坊1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南京210008);2 无锡市卫生监督所;3淮安市卫生监督所;4 常州市卫生监督所;5 扬州市卫生监督所·376·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9 年第25 卷第4 期(总第136 期) Chin. J o f P HM.Au g. 2009 Vol. 25 No.4中,糕点加工1 169 户,占17.6%;豆制品加工945 户,占14.2%;油坊799 户,占12.1%;肉类熟食加工1 578 户,占23.7%;炒货677 户,占10.2%;饮料加工741 户,占11.20 %;乳制品加工1 户,占0.01 %;酒类加工76 户,占1.2%;其他(加工酱菜、酱油、糖果、肉皮、粉丝、肠衣、婚丧喜事馍头、粽子、冷热饮等季节性地方特色食品)共660 户,占9.9%。
城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分布在乡镇、街道城郊结合部;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分布在镇郊结合部及农民居住集中区。
2.2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在被调查的6 646 户加工户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有3 166 户,卫生许可证持有率为47.6%;从业人员18 354 人,持有效健康证明的有11 970 人,有效健康证明持有率为65.2%;每个食品加工小作坊平均拥有从业人员3 人。
2.3环境卫生在被调查的6 646 户小作坊中,环境卫生符合要求的为3 506 户,占52.7%。
其中:较好的分别为乳制品、饮料;最差的分别为酒类、豆制品、炒货、油坊、酱卤肉、酱菜等。
2.4卫生管理制度被调查的6 646 户中,制定卫生制度的有2 889 户,占43.5%;制定食品原料进货索(票)证制度的有2 837 户,占42.7%;保存购货凭据及登记的仅有848 户,占12.7%。
2.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的使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超出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有的卤菜加工生产场所食品原料、调味品混放,现场检查的裱花蛋糕加工场所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等着地存放、随意乱放现象严重。
绝大多数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对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剂量及方法了解甚少。
食品添加剂外包装无产品名称或不能辨别的情况较多,有590 家使用非食品级添加剂。
2.6布局和“三防”设施在被调查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中,防蝇、防尘、防鼠“三防”设施较完备的仅519 户,占调查总数的7.8%。
布局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基本规范要求的单位不多,不符合要求的主要问题是功能间不齐全、食品生产加工流程混乱、生熟不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无消毒设施、无证生产经营等。
更多的小作坊场所与生产者居住区不分,与生活设施如粪坑、垃圾堆、猪圈相邻。
2.7食品检验制度落实情况被调查的6 646 户小作坊,有998 户食品检验制度落实,仅为调查总数的15%。
其中:糕点类243 家,占调查总数的20.8%;豆腐类77 家,占调查总数的8.1%;油坊类49 家,占调查总数的6.1%;肉类熟食202 家,占调查总数的12.8%;炒货类24 家,占调查总数的3.5%;饮料类260 家,占调查总数的35.1%;乳制品1 家,占调查总数的100%;酒类2 家,占调查总数的2.6%;其他140 家,占调查总数的21.2%。
2.8食品检验及Q S 标志调查的6 646 户食品小作坊中,产品有QS 标志的有967 户,占14.5%;饮料、其他、糕点类较高,分别为80.8%、19.2%、10.6%。
质检部门承担日常卫生监管单位数1 376 户,占20.7%,主要集中在容易管理的饮料类、其他类的月饼、粽子等季节性强、时间相对短的特色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单位。
(表1)3存在的主要问题3.1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低城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存在于城郊结合部,人群居住环境复杂,流动性大,有的产品如卤菜等加工制作场所隐蔽强;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大多存在于偏远的地区,监管难度大,由于平时监管不到位,特别是分段管理的质检部门应当承担的日常食品生产监管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其他部门监督管理这一块也基本是盲区。
由于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太小,导致多功能布局不能合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健康意识薄弱,成为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持证率低的主要原因。
3.2环境卫生条件差城市中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人群居住环境复杂,绝大多数业主来源于埠外或下岗后自谋职业者。
由于其经济能力所限,生产地址大部分选择在房价低的贫民区、杂居人口多、且流动性大的偏僻地区,以租房为主,多为平房,面积大多20m2~60m2。
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上都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经济基础差,再加上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不到位,以至卫生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环境卫生严重不到位。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以家庭生产、传统工艺生产食品为主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其共同特点是投入少、成本低、加工工艺简单、产品销售半径小,往往在乡村周边地区,以家庭住宅或租住价格低廉房作为生产厂房,生产经营条件简陋,经营场地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经济状况差,卫生意识、卫生习惯差[1]。
3.3 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2003 年9 月,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法规性部门规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立了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工作体制,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
凡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和组织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 认证标志[2]。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提供了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的依据。
然而,QS 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至今,尚未覆盖到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形成了制度“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