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XX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XX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切实遵循反洗钱合规性要求,有效防范相关产品或服务被利用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维护我行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结合我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在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含保函、保理及国内信用证)等对公业务以及对公外汇账户的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组织架构与职责

总行国际结算部在总行反洗钱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对全辖国际结算产品线反洗钱工作的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国际结算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及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并积极配合本行反洗钱工作牵头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下属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第四条禁止通过虚假、伪造或变造的业务和单据办理结算和融资。

第五条对代理业务应进行严格审查,除认真审核代理合同,了解代理人情况外,还须加强对被代理人资信、背景等情况的了解。

第六条严禁以现金方式存入保证金。

第七条对涉及洗钱高风险国家、地区和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要密切关注,从严掌握。

第八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应审慎识别可疑交易,按照总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方法及时、准确地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九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在设计、开发、审批和实施新产品过程中,应建立洗钱风险论证、评估程序,并定期识别、评估和审核新产品潜在的洗钱风险,切实防范新产品开发和实施中的洗钱风险。

第十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在设计、开发和建设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相关业务电子化处理系统的过程中,应紧密结合反洗钱管理要求,将反洗钱管理要求贯穿和落实到系统流程中,提升业务系统对反洗钱管理的技术支持,减轻一线人员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的任务。

第二章主要业务反洗钱工作掌握要点

第一节对公外汇账户

第十一条为单位客户开立外汇账户时,应严格遵守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账户管理及我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全套开户资料,认真审查客户身份,不得为客户设立匿名外汇账户或明显以假名开立外汇账户。

第十二条对以下情况应特别关注并深入核查,发现涉嫌洗钱的,要立即按照总行规定的报告路线进行报告: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3、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4、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5、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6、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7、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第二节进出口跟单业务

第十三条对进口开证业务应了解基础交易情况,严禁以下做法:

1、明知无贸易背景而开立信用证;

2、为逃避监管或业务权限而故意将大额开证业务化整为零;

3、为开证申请人开立以套取银行资金为目的的信用证。

第十四条在进出口跟单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下列情况并深入核查,发现涉嫌洗钱的,要立即按照总行规定的报告路线进行报告:

1、进/出口货物价格严重偏离货物合理价值或当时市场价值;

2、单笔大额或经常性的大幅减价、无偿放单以及货款于境外结算,由境外直接支付;

3、交易异常复杂,涉及多个当事方与国家,付款线路曲折迂回,且客户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4、交易的品种、金额、方式等与客户主营业务、财务状况、惯

常的交易方式等不符;

5、客户经常于收到单据前通知开证行接受所有的不符点。

第三节汇款业务

第十五条审核汇款用途是否正当,是否在业务经营范围内。如发现用途不明或异常的交易,应要求客户说明有关业务背景,必要时要求客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客户提供的汇款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姓名、地址、账户、汇款附言。

第十六条在汇款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下列情况并深入核查,发现涉嫌洗钱的,要立即按照总行规定的报告路线进行报告: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2、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第四节光票托收业务

第十七条光票托收业务受理原则:

1、客户要求我行办理各种票据、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的托收业务,一律凭正本办理,持影印件的不予办理;

2、对陌生的、异常的大额票据,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资信有疑问的客户委托的票据应审慎或拒绝受理;

3、对于大额票据,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额外的查询及核实措施后再办理托收;

4、对有疑问的票据单独缮制委托书,并附面函提示代收行注意;

5、原则上不受理已背书转让的票据。

第十八条注意积累材料,对洗钱高风险和诈骗多发地区的票据予以特别关注,审慎处理。

第十九条办理托收的票据,寄出前必须影印或缩微,并立卷备查。

第五节保函业务

第二十条保函业务受理原则:

1、不得为客户办理无正常业务背景的保函;

2、如保函涉及当事方过多,特别是对于申请人与被担保人不同的情况,要注意审核了解客户是否为逃避某种监管规定,同时应要求

申请人提供其与被担保人办理该业务的协议或就此操作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客户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具有关保函;

3、原则上不开立可自由转让的保函;

4、若保函的申请人与受益人为关联企业,应严格审查基础交易的合理性,防止客户利用保函项下的资金赔付进行不正当的资金转移;

5、对频繁出现遭受索赔的保函申请人应予以特别关注;

6、备用信用证视同保函业务掌握。

第六节贸易融资业务

第二十一条贸易融资业务应特别关注下列情况并深入核查,发现涉嫌洗钱的,要立即按照规定的报告路线进行报告:

1、客户以大额存款作为担保申请贸易融资,但不能说明该大额存款的正当来源;

2、客户提前偿还贸易融资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的;或突然偿还了长期逾期的贸易融资款,且对还款来源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3、客户以第三者资产或保证作为担保申请贸易融资,但不能合理解释其与该第三者之间的关系及该第三者为其提供担保的正当理

由。

第七节结、售汇业务

第二十二条对国际结算结、售汇业务中下列情况要进行核查,如发现涉嫌洗钱,必须及时报告:

1、企业频繁使用大量人民币现钞购汇;

2、企业结、售汇单证不全,结、售汇金额突然增大,结、售汇频率加快或者结、售汇金额明显超过其正常经营水平的;

3、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入账手续时,没有或拒绝提供有效商业单据却频繁领取结汇水单(核销专用联)。

第三章后期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应积极配合本行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对辖内机构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完善对各项业务的反洗钱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应积极开展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操作岗位人员的反洗钱培训,以持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及反洗钱工作能力,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二十五条各一级分行国际结算部应定期向总行国际结算部报送本行国际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报告,报送报告频率为半年一次。

反洗钱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情况、对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指导、监督情况等,其中应特别就发生的大额、可疑交易事件进行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一级分行的国际结算部应根据本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部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报备总行国际结算部。

第二十七条本指引由总行公司国际结算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

1.投资银行概述 1.1.定义 投资银行定义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狭义的的投资银行,指的是严格限于证券承销和在一级市场上筹措资金,以及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证券交易(经纪人/交易商功能)。广义的投资银行,包括所有资本市场的活动,从证券承销、证券交易、重组并购、结构化融资到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 1.2.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对比 1.3.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意义 1.3.1.企业需求不断升级,需要银行提供投行等综合金融 服务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业务同质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商业银行陷入规模扩张和低水平同质竞争的泥潭。随着市场环境和客户金融意识的逐步成熟,越来越多的客户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银行提供的存贷汇结算等传统服务,而要求银行提供包括股权、债权直接融资、重组并购、投资理财等投行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尽快适应客户需求变化,加快发展知识密集、高附加值的投行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摆脱低水平同质竞争、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以投资银行等业务为代表的高附加值新兴业务,在创造直接效益的同时也将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体现与商业银行业务的关联效益,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1.3. 2.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与国际银行渗透,要求加快发 展投行业务 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金融脱媒”加速,资本约束加大,将导致大规模信贷投放的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化;利率市场化提速将导致存贷利差缩窄,信贷业务收益将出现下降;中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兴起、区域经济梯度发展将为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优化信贷结构、发展非信贷业务提供更多机遇;人民币加速国际化,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为银行经营转型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金融危机虽使国际投行受损,但随着高盛、摩根斯坦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美国银行、摩根大通分别收购美林和贝尔斯登之后进一步强化其投行功能,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混业经营局面更为明显。他们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为高端客户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将进一步挤占了国内银行的业务和利润空间。 我国金融市场已经按照WTO协定全面向外资开放,且我国投行市场收入潜力巨大。据波士顿咨询公司预计,到2017年投行收入市场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可能成为世界第二大投行市场。 1.4.现有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可发展的投行业务 在我国,独立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但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收入结构单一、过分依赖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和居民收入的需要。商业银行也开始主动转型,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诸多业务领域进行创新,通过开展投行类业务拓展综合化经营的空间。在分

XX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XX银行XX分行投行业务准入标准实施细则》和《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组成。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范的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 (一)理财类:以我行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方式。 (二)代理信托类:指我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提供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资金收缴、资金退付、信托期满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投融通类:指我行通过对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结构化设计,充分利用表外资金,提供多元化投融资选择,并利用融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结构化增信措施,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四)其他:其他利用我行网络渠道和客户资源,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可能对我行声誉造成影响的,均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各级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等相关规定开展投行业务,切实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积极保障客户和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中发起原则。投行业务由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由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集中发起管理,各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辖内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投行业务。 第五条科学与集体决策原则。投行业务决策采取集体审议方式,确保独立运作、专业化和客观公正。 第六条流程化管理原则。投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第三章准入标准 第七条理财类准入标准 开展理财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第三方合作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等。 第八条代理信托类准入标准 开展代理信托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信托公司准入标准。 第九条投融通类准入标准 开展投融通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融资方、出资方准入等;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课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任课老师:周斌 班级:10营销1班 学号:101206120 姓名:周萍 2013年6月20日

目录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介绍 (1) (一)汇款 (1) (二)托收 (1) (三)信用证 (2) 二、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2) (一)信用性质 (2) (二)银行扮演的角色 (2) (三)对进出口商的影响 (2) (四)国际贸易规则及寄单方式 (3) (五)贸易融资方式 (3) (六)费用 (3) 三、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 (4)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介绍 (一)汇款 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分为: 1、电汇 电汇是通过电报办理汇兑。电汇TT,贸易术语,英语名是: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汇票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2、信汇 信汇是指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空邮寄交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3、票汇 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 是汇款人向其当地银行(汇出行)购买银行即期汇票,并直接寄给受款人,受款人收到该汇票即可凭以向指定的付款银行取款。这种银行汇票和逆汇法的商业汇票不同,银行汇票用于银行的代客拨款,故受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银行(或代理行)。 (二)托收 托收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2、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国际结算解决方案

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系统 银行国际化发展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单个银行由国内银行发展成为国际银行的过程;二是指整个银行体系的国际化,即外资银行进入和本国银行出去的全过程。这两个层次的国际化相互融合,密不可分。鉴于发展战略的长期性和全局性的特点,故可将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战略分解为机构国际化战略、业务国际化战略、股东国际化战略、管理国际化和人才国际化战略,从这五方面有计划、有序地推进,实现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和全球化发展目标。 随着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根据相关承诺,将会对达到有关资本要求的外资银行逐步开放外汇业务市场,中资银行的外汇业务首当其冲地将要受到冲击。而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的不断崛起,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纷纷把目光投向国际结算业务这一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业务品种。中国的银行业正在国际结算业务领域展开空前激烈的竞争。为适应此形势,国内银行纷纷加大在国际结算业务电子化方面投入的力度。但是,相对于人民币业务,由于受到长期的政策限制,国内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反而是相对落后的领域,尤其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更新或增加国际结算业务系统。 《凯越商业银行国际结算模拟系统》是采用了先进的设计理念,本着体现本外币一体化的管理思路和外汇业务专业化特点,在吸收国外先进银行国际结算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国内银行业务教学特点开发而成的,是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的最佳教学实训软件系统。 系统的定位 国际结算系统是集中处理国际业务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国际结算、外汇担保、贸易融资、外汇资金、代理行同业授信、外汇管理政策等国际业务的操作平台。 国际业务系统是全行国际业务的经营管理平台,应当适应国际业务未来发展需要,实现操作流程、客户服务和政策监管的统一管理,强化这三条线的有机互动;要适应国际业务市场的变化,支持新产品的快速开发。 国际业务系统是重要的信息平台,能及时提供全行国际业务按产品、网点、客户分类的业务统计信息,以及外汇监管部门要求的相关申报统计信息。 设计理念 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处理效率 采取国际结算业务中心化操作模式,对国际结算业务进行集中操作、集中处理,以达到集约化、规范化要求,并在逻辑框架上为将来向区域性、全行中心的扩展预留了接口和修改余地。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是进口国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在一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即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保证。 2.业务程序: (1)进口商向进口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进口国银行开立信用证。 (3)出口国银行通知转递或保兑信用证。 (4)出口国银行议付及索汇。 (5)进口商赎单提货。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b、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向国外进口方收取款项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托收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C、银行保证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 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投资银行业务分析

投资银行业务分析 摘要:投资银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行业。在金融领域内,投资银行业这一术语的含义十分宽泛,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包括了范围宽泛的金融业务;而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包括的业务范围则较为传统。投资银行的狭义含义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投资银行的广义含义包括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即包括公司融资、兼并收购顾问、股票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投资研究和风险投资业务。 关键词:投资市场发展证劵 (一)投资银行简述 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场劵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投资银行的界定也显得十分困难。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二种: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三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四种: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二)投资银行的业务 经过最近一百年的发展,现代投资银行已经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 (三)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 一般而言,一个投资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是与其内部的组建方式和经营思想密切相关的。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三种。1.合伙人制。2.混合公司制。3现代公司制。 (四)投资银行的起源与沿革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产生于欧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纪众多销售政府债券和贴现企业票据的金融机构演变而来的。投资银行的早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四方面因素。

贸易融资调研报告

贸易融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拓展本行国际贸易融资,提升外币存款的收益率,通过下发国际贸易融资调查问卷与走访潜在客户的形式对本行外汇客户的贸易融资需求进行了排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数据分析 (一)中行、农行等国际业务发展位居本市银行业前列的银行融资支持力度大。 据调研数据反映,外汇结算量位居本行前列的各家银行,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宁波银行,其给予客户的国际贸易融资支持力度相对较大。究其原因主要如下:一是国际知名度及先入为的因素,本市大部分外汇大户的自主汇路集中在中行、农行,故该行可在此基础上给予客户融资支持;二是中行、农行受本地外汇监管相对较少,且有上级管理部门给予政策执行上的指导及协调,在贸易融资受理过程中较为灵活。这有别与作为一级法人的本行,上无指引,事事谨慎处之,为落实银行应尽的贸易真实性审查职责,融资办理的手续相对繁锁,竞争力偏弱。 (二)融资需求对接存在一定难度 被调研客户中,有30家企业既为本行客户又为他行国际业务客户,但其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均在他行发生,且主要集中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宁波银行、杭州银行。

此30家客户未在本行办理融资业务主要源于以下三方面。一是企业为本市外汇大户,其自主汇款业务基本在中行或是农行发生,且他行给予的融资方案为综合融资方案,融资利率也为2-3%的优惠利率;二是企业自身负债较高,本行营销人员或是贷审小组认为存在一定风险,故未给予授信支持;三是部分商业银行对融资业务办理的条件较为宽松,所办融资业务无需担保或是办理手续极为简化,与本行现行的贸易真实性审查标准存在一定差距。 (三)国际贸易融资营销意识欠缺 102家被调研企业中在本行授信占比达50%以上的客户有42家,已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19家,但均在他行发生。而全额授信均在本行的有11家,仅1家企业在他行发生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此19家融资客户未在本行办理融资业务的原因,除(一)中提及的三大原因,还有较大的一个因素为本行营销人员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知晓度与重视度有所欠缺,对国际业务的营销仍停留在以汇率优惠、手续费优惠等方式赢得客户、维护客户,尚未形成国际结算、融资配套等一体化的国际业务营销意识。从全额授信均在本行的客户基本均未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即充分证明了此点。 (四)外汇大户融资需求对接受阻

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前提是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前提是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李德甫 杨南丽 (云南大学,云南昆明650091) 摘要:本文表达了如下想法:1.人民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必须首先是自由兑换货币;2.非自由兑换货币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其范围十分有限;3.有限范围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其意义不仅不大,而且承担的责任增加,因此,人民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的前提是实现自由兑换。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结算前提;非自由兑换货币;有限结算范围;代价 继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之后,今年4月8日,再次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一决定,得到了理论界和对外企业包括银行的普遍赞同、支持。对此,本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人民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必须首先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作为非自由兑换货币,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其范围十分有限;人民币在有限范围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其意义不仅不大,而且承担的责任增加;因此,人民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的前提是实现自由兑换。 一、人民币充当国际结算货币必须首先是自由兑换货币 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过去我国曾经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或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活期人民币账户,做法是,一,外国的银行或企业用他们的自由外汇向中国银行购买人民币存入活期人民币账户;二,存款人接受以人民币计价支付、结算我国进口货款;三,国外存款人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从中国进口的货款;四,当国外存款人需要时,可以再兑换成自由外汇。建立CPEA的几年以前,我国中央银行已经允许香港居民持有人民币帐户使用人民币,同时我国央行和俄罗斯、越南、尼泊尔等有关国家央行签署了本币结算的边境贸易协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贸易的持续顺差、近2万亿美金价值的国家储备等等情况,造成人民币不断升值的态势,因而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在不断上升,这种发展态势使周边国家对人民币的信任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早在2005、2006年,马来西亚、菲律宾相继将人民币作为外汇储备之一;越南、缅甸、柬埔寨、蒙古等周边国家,人民币已成为计价、支付、结算工具。最近几个月,我国中央银行和韩国、俄罗斯、阿根廷、印度、日本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额达6500亿元人民币。但是,人民币的跨国家界限的使用,包括计价、支付、结算,还不具有普遍意义。 现在有人认为,我国已初步具备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的良好条件,表现在:居民和非居民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人民币汇率和我国通胀率较为稳定;我国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并逐步开放。实际上这三条都难以作为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的条件。 就第一个条件而言,说国内外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这种“需求”到底有多大?调查过吗?计算过吗?其实很多时候仅仅是一种愿望,而非实际。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效需求取决于国外对人民币的需求,而不取决于国内居民的需求。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不是开始于今年,也非去年,而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直到现在,据估计流出的人民币仅有150亿元左右,包括港、台、澳。与其他国家的货币互换有6500亿元。货币互换是解决危机中流动性不足的临时措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结算。随着危机的平伏,货币互换的需求会减少甚至解除。 就第二个条件而言,说人民币汇率和我国通胀率较为稳定。这也不能成为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的理由。我国汇率是官定汇率,而非由市场供求决定的汇率;通胀率稳定,也不能说明人民币可以作为结算货币。比如朝鲜通胀率长期稳定。有用吗? 就第三个条件而言,说我国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并逐步开放,这一条直接靠不上边。我国金融市场不是发达而是非常落后,连香港特区的发达程度都赶不上。即使发达,也不能作为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理由。比如新加坡元。 虽然我国是全球第二大贸易国,年进出口总额超过1.2万亿美元,但我国产业竞争力低,我国企业与外国进出口商

投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1)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都设立了投资银行部门或专业投行机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规模优势在投资银行业务探索上先试先行并取得显著进展,股份制中型商业银行也紧随其后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在面对金融业全面开放的挑战和机遇时,已经由传统商业银行向现代全能型银行集团转变,在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条件下,商业银行要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已成为必然选择。 一、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现状 (一) 法律框架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各个资本市场之间原本清晰的边界变得模糊,参与者数量增长使得竞争不断加剧,金融产品结构日趋复杂,金融服务需求强烈且多样化。无论是主观意愿还是客观条件上,商业银行顺理成章地发挥其资金成本、客户资源、运营网络、对外信誉等优势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相应地,监管部门也逐渐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有限度地放松了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束缚。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开办代理证券业务、衍生产品、基金托管、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在2001 年商业银行开始提供“银证通”后,基金托管、财务顾问、项目融资、个人理财等业务陆续开展。2004 年,批准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5 年确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这使商业银行通过基金公司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成为可能。同年,商业银行获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2006 年,9 家商业银行获准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国家对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的鼓励与扶持政策取向,为未来国内商业银行探索综合经营、实施业务整合,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政策环境。至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已经实现了在分业经营框架下的一定程度上的业务交叉融合。 (二) 业务经营模式选择 1. 准全能银行式的直接综合经营。德国商业银行为典型的综合经营银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商业银行通过内设部门直接开展非银行金融业务,各种金融业务融合在一个组织实体内。商业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在中间业务的范畴内开展诸如财务顾问、委托理财、代理基金发售等投资银行业务。工商银行于2002 年5 月设立投资银行部,下设重组并购处、股本融资处、债务融资处、资产管理处、投资管理处等业务部门。招商银行于2001 年成立了其投资银行部门———商人银行部,全力推进投资银行业务。2002 年招商银行又成立了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正式申领投资银行牌照。交通银行上市后旋即成立投资银行部,浦东发展银行2006 年设立投资银行部,选择事业部附属模式,公司及投资银行部下设投行业务部,主要职责包括银团与结构性融资(包括短期融资券承销) 、项目融资(房地产融资) 、资产管理、财务顾

XX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切实遵循反洗钱合规性要求,有效防范相关产品或服务被利用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维护我行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结合我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在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含保函、保理及国内信用证)等对公业务以及对公外汇账户的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组织架构与职责 总行国际结算部在总行反洗钱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对全辖国际结算产品线反洗钱工作的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国际结算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及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并积极配合本行反洗钱工作牵头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下属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第四条禁止通过虚假、伪造或变造的业务和单据办理结算和融资。 第五条对代理业务应进行严格审查,除认真审核代理合同,了解代理人情况外,还须加强对被代理人资信、背景等情况的了解。 第六条严禁以现金方式存入保证金。 第七条对涉及洗钱高风险国家、地区和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要密切关注,从严掌握。 第八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应审慎识别可疑交易,按照总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方法及时、准确地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九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在设计、开发、审批和实施新产品过程中,应建立洗钱风险论证、评估程序,并定期识别、评估和审核新产品潜在的洗钱风险,切实防范新产品开发和实施中的洗钱风险。 第十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在设计、开发和建设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相关业务电子化处理系统的过程中,应紧密结合反洗钱管理要求,将反洗钱管理要求贯穿和落实到系统流程中,提升业务系统对反洗钱管理的技术支持,减轻一线人员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的任务。 第二章主要业务反洗钱工作掌握要点

实现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利与弊

实现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利与弊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所谓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就是本币直接使用于国际交易。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中央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这4大城市纳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消息一出,广东企业界、金融界欢欣鼓舞,乐观看待这一消息。当然在对外贸易中用人民币结算其对中国企业的积极作用是肯定存在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凡事都有利与弊的两面,所以中央实现人民币结算这对于广东的企业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 实现人民币结算,这对广东企业的积极作用有哪些呢?以下本人就来谈一下人民币结算对于广东企业的好处。 第一,实现人民币结算,这可以使得广东企业可以规避因外币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或者说至少可以减少这一损失。长期以来,广东对外贸易都是采取美元结算,目前汇率不稳,倘若美元贬值,企业就会出现损失。对于广东省的制造业企业来说,之前采取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汇率下跌企业就可能蒙受损失,但如果实现了人民币结算,就能使得企业能减少这方面的损失。 第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广有利于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表明国家开始采取政策支持人民币国际化,也方便企业与海外客户沟通,达成一致。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刺激出口贸易。 第三,在出口数据普遍下滑,且业界持有人民币意愿较高时,使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减少交易障碍,促进外贸。 第四,节省了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企业之间的贸易大都采用美元结算,而其国内又不能进行美元流通。因此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的两次兑换。其间,银行将收取一定比例的汇兑费用。若人民币可用于国际贸易结算,则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第五,人民币国际结算将给很行带来非常多的好处。像外资金融机构,普遍在中资银行开设其账户。随着未来的发展,可能还有人民币的融资,也会对中资商业银行带来很多业务。此外,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其金融产品的种类和结算工具的类型。特别是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随着非居民开始持有人民币,开始可以投资于国内金融市场,随着人民币国际结算规模、范围的扩大,在珠海进行投资、融资以及金融咨询方面的需求会不断增加,这将对珠海建设金融强市的战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第六,实行贸易人民币结算也可以进一步活跃香港的金融工作,就是使香港的金融中心的地位得到加强。 人民币成为世界贸易结算货币,在给中国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使中国政府背负着更大的责任,并且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人民币成为世界贸易结算货币,将增加中国货币与金融政策的制定难度。由于人民币成为贸易结算货币,人民币不仅在国内流通,而且将在国外市场上流通,国外市场的流通量与国内市场的流通量随时处于变化之中,这将使中国政府的货币流通管理难度大增加。如何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国内与国外的人民币流通量,以维持物价的相对稳定将变得更加困难。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概要

中国外资 2012年7月下总第269期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杜坚 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几乎占有全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总量的大部分比例,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反应,一个是国际结算产品种类,一个是国际结算总量,另一个是国际结算手续费收入。 下表列示了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主要产品。从表中可以看到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产品主要集中在信用证、汇付托收等常规性方式,而新型的国际结算方式仅出现在少数的银行业务中。从四大国有银行的先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产品类型可以看到中国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产品种类比较丰富, 客户可选择的余地相对来说比较大,而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由于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时间滞后与其他四大银行,国际结算产品集中于传统的信用证、托收、汇付等等,其中工商银行也涉及了福费廷、国际保理等新型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表1 四大国有银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产品 数据来源:四大国有银行网站 如下分别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2009年到2011年国际结算总量的数据图表,通过图表可以看到中国银行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鉴于中国农业银行的国际业务起步较晚,农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规模要落后于其他四大国有银行。从2009到2011年的总体趋势来看,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都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率,主要受益于我国在金融危机后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的

逐渐恢复和不断增长。中国银行2011年的国际结算量是招商银行同年的结算量总额的将近4.17倍,在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际结算量差距也相对明显,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量是中国农业银行的2 倍多。 图2 2009-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国际结算总量(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年度财务报告 图3 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结算总量比重 数据来源: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年度财务报告 通过上图中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总量的比例可以看出,中国银行在整个四大国有银行中占了35%之多,其次是工商银行占了28%。从整体来看,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的国 际业务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中国银行开展国际业务较早而且一直定位于国际化的银行的发展战略。 dio:10.3969/j.issn.1004-8146.2012.7.010 (下转第28页

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分析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于2001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出台后,商业银行经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备案后可以办理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和信息咨询等投资银行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有了发展中间业务的法律依据和巨大空间。因此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应对融资格局变化和优化盈利结构的现实需要。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关键词】投资银行业务;面临问题;优化改进 一、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环境和客户金融意识的逐步增强,更多的客户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银行提供的存贷款等传统服务,而要求银行提供包括重组并购、企业理财等投行业务在内的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因此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是推进综合化经营和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我国个大商业银行的普便共识。中间业务的大力发展带来的营业收入的快速上升,也越来越引起我国各个商业银行的重视。投行业务也在逐步的调整与发展中与其他传统业务,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迎

接更好的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在投行业务快速的发展过程的情况下,随着市场需求的改变与发展和一系列的潜在或者是一些偶然或者不可 控因素的出现,在积极发展投行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和一些发展的瓶颈以至于和预计效果产生较大的出入。因此在对于这种出现的不利的结果进行分析。即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3种:1.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2.经营理念不先进,3.产品创新力度较差因此分别对于这3种原因进行简洁的解释与阐述。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 首先我国经济市场起步较晚,国民综合对市场经济的了解不够深入,也对大部分的投行业务不太熟悉从而引起对某些投行业务的一部分抵触和误解,因此对部分投行业务的发行带来不利的潜在因素。其次对于在经济市场中信息的不对称和传递的丢失性所带来滞后性的操作和对市场及时 判断也是对投行业务的发展的一个重大的不利因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依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但我们市场上垄断现象、市场分割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此外,我国也在不断的为经济市场的稳定和有序性,提供法律保障但由于起步较晚或新问题的出现,也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当市场波动性较大时,民众多以

高盛投资银行业务

高盛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与借鉴 (2009-10-19 21:43:07) 转载▼ 分类:国际服务贸易知识 标签: 基金 财经 高盛投资银行 固定收益 纽约 杂谈 摘要: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以高盛为代表的国际大投行的业务范围已从传统的承销经纪、并购等业务扩展到信贷、直接投资、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等领域,它们通过承销、并购与融资、风险管理业务的结合,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并提高投行的综合收益。国内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时,也应借鉴国际投行的先进思路,在分业监管和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发挥融资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贷款业务与投行业务的交叉销售和互动发展,尝试采用双客户经理制加强营销,强化为企业客户的直接融资服务功能,促进投行部门和市场交易部门的分工与配合,并加强投行研究队伍建设,强化团队精神。 关键词:高盛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收益结构;综合金融服务 2006年11月,中国工商银行和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在美国纽约高盛总部举办了投资银行业务高级培训班。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城市金融研究

所、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北京、上海、浙江等分行主管领导参加了培训。培训课程涉及投行业务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及各项主要业务,包括投行业务总体介绍,投行客户营销及交叉销售,并购业务发展趋势及案例分析,直接投资业务及案例分析,承销业务,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能源业发展趋势,企业文化、媒体关系及投资者关系等。双方就行业发展趋势及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了如何在重组并购业务等投行业务中,综合利用直接投资、贷款等多种融资安排手段和风险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获取包括顾问费、融资安排费及风险管理费在内的综合收益,以投行业务带动融资业务,以融资业务促进投行业务的开展。本文将介绍本次课程培训所反映的高盛投资银行业务的经验及其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启示。 一、高盛集团简介 (一)历史沿革 高盛1869年创立于纽约,在以合伙人制度经营了 130年之后,于1999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总部设在纽约,在全球二十多个国家设有分部,并以香港、伦敦、法兰克福及东京等地作为地区总部。截至2005年底,高盛有2.24万名员工,总资产为7 068亿美元,负债6 788亿美元,股东权益为280亿美元。总资本(包括股东权益和长期债务)为1280亿美元,2005年权益回报率(ROE)达到21.8%。 (二)业务结构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 ------------------华通公司出口双保理案例分析一案例介绍: 至日即为保理合同买方应付款日。美国方面的进口保理商为美国远东国民银行(Far East National Bank万元的收购款,受让了华通公司对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所享有的RMB48,348,036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保理合同约定原告基本收购款按照应收账款债权的78.1%的比例计算。双方共同向美国方面发出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签收回执上盖章确认并承诺向原告履行付款责任。然而,2009年8月5日,中行收到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发来的争议通知,内容为此公司年初发给美国进口商托收项下的货物其中部分由于质量与要求不符问题,所以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拒绝付款总计USD 7668000.00的合同货款,并随即附上质量检验证明书。中行立即通知该公司争议内容,希望其与美国公司协商,并要求其返还已付的收购款,华通公司拒绝偿付,认为已经将发票等票据卖给了中国银行浙江分行,进口商不付款是应该由中国银行浙江分行 承担。后来由法院判定要归还,华通公司处于无奈只能与进口商协商以1/3的市场价求对方接受有质量问题的部分商品,自己损失部分。 二案例分析: 1.选择保理业务的动机分析: 在本案例中,华通公司和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并且双方一直有贸易联系,此次交易金额为USD7668000,较为巨大,华通公司虽然从自身的角度并不想接受D/A这种远期的支付方式,但由于对方坚持,并不想错失这次的合作而接受,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收款时效而选用了自己不太了解并几乎从未

使用过的出口保理,对此业务不熟悉为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许多的企业的流动资金受到了限制,所以传统的部分预付货款到货后偿付所有的方式渐渐的不被进口商所选用(除非少量的卖方市场的商品),同时出口商为了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也愿意接受D/A或是O/A,但是卖方自身的资金流压力和风险都比之前更为的不利,所以很多企业虽然之前未接触保理,福费廷,出口押汇等较复杂的支付方式,现在也一一开始尝试。 2.案例中的融资过程分析: 双保理业务基本流程: ①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与华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②华通公司向中国银行提出初步信用评估的申请,出口银行向进口地保理商传递评估 申请,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③进口地保理商将结果传回给出口地保理商,出口地保理商将结果通知出口商 ④签订保理协议,申请信用额度并反馈 ⑤出口商华通公司发货 ⑥出口商华通公司向中国银行提交债权转让单据,中国银行转发债权转让单据信息给 美国远东国民银行 ⑦中国银行向出口公司华通公司提供78.1%的融资(最高可为发票金额的80%~90%) ⑧到期付款日前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向进口商催收,进口商付款,在扣除手

国际结算结算

一、开立账户
操作一
温州齐和对外贸易公司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拥有综合性进出口经营权 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现在固定资产 1700 万元,下设进出口业 务部、总务部、财务部以及得食福食品有限公司、花生加工厂两个实体企业。主要 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 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 易和转口贸易。主要出口产品有:体育用品(足球)、刺绣、服装纺织品(内衣、 童装、衬衫、睡袍等)、板材(各种胶合板、泡桐木板、泡桐木指接材等)PP 编织 袋、茶蜡等十几个品种,远销美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智利、巴拿马等重要国 家以及南太平洋岛国。现该公司准备在杭州设立一个分公司,并选择在工商银行开 户。 1.如果你是公司经办人,第一步应做什么? 2.公司确定公司名称之后,接下来要带哪些资料去办理什么手续? 3.公司在领到这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之后到工行办理什么手续? 4.作为齐和经办人,在工商银行办理手续时,你还可以同时办理什么业务? 5.等该办理的证件都办齐了之后,接下来关键的一步就是办理印鉴留底了,作为经 办人要携带哪些材料办理印鉴留底? 6.工行业务员为你开立账户后,还必须为公司出纳办理结算证,为什么要为出纳办

理结算证呢,办理结算证要带哪些材料? 答案:
1 公司经公司章程选定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杭州齐和对外贸易公司
2
齐和经办人带《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查询单、全体股东盖章(签名)的授权书、
全体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人去市工商局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书。
3
工商银行为齐和开立验资户,齐和可同时联系会计事务所,由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证明。齐和应带
的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书,法人合法身份证明,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4
齐和经办人在工商银行填写一式三联的开户申请书,由银行信贷部门的信贷人员根据齐和企业性
质、经营范围确定存款科目号,然后持开户申请书及提供信贷部门的资料至银行会计部门领取并填写印
鉴卡,预留单位公章、财务章及人名章的印鉴。
5
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正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人
名章、单位公章、财务章●一式三份开户申请书
6
会计部门审核各类资料及印鉴卡合格后,工行为齐和开立企业基本账户。同时齐和的出纳人员办理
结算证。
7
结算证分主证和副证,出纳应出示●企业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
8
备注:关于费用——名称预核准费 40 元;企业预赋代码费 35 元;企业注册费:注册资金 1000 万
元以下(含 1000 万元)部分按 0.8‰缴纳,1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 1 亿元的按最
高额 4.4 万元缴纳,超过 1 亿元的部分不再缴纳;企业成立公告费 1250 元。

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分析

随着我国银行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以及金融业综合化经营的稳步推进,国内商业银行将面临严峻的挑战。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国内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调整优化盈利结构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在资本市场发育、政策法规以及客户认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障碍。因此,应对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研究。 一、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展投行业务是应对融资格局变化和优化盈利结构的现实需要 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市场得以较快发展,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扩大,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和资产管理计划等直接融资产品发行额不断提高,将对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商业银行应深入拓展以直接融资市场为主战场的投行业务,通过参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直接融资,发展资产证券化、直接投资等创新业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发展投行业务是推进综合化经营和应对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我国金融市场已经按照WTO协定全面向外资开放,国外大型金融集团将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为高端客户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全方位金融服务。这进一步挤占了国内银行的业务和利润空间。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主体还是贷款、清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而外资银行则能够通过其混业经营的母公司,获得综合化的业务支持、客户资源和信息,在为高端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当前,各大银行已经通过改制上市大大增强了资本实力,完善了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了风险和内控能力,在规模、网络和客户资源上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为了更好地应对外资的挑战,有必要组建能够同国外金融集团抗衡的大型综合化经营金融企业。以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收购或设立证券公司,全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是较为可行的一种综合化经营模式。 (三)发展投行业务是完善服务功能及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传统业务同质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商业银行陷入规模扩张和低水平同质竞争的泥潭。而随着市场环境和客户金融意识的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客户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银行提供的存贷款等传统服务,而要求银行提供包括重组并购、企业理财等投行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尽快适应客户需求变化,加快发展知识密集、高附加值的投行业务,健全企业服务功能,成为商业银行摆脱低水平同质竞争、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以投资银行等业务为代表的高附加值新兴业务,其发展情况主要取决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人才团队等内源性优势,通过先发战略确立市场地位后将在较长时期内形成商业银行在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在创造直接效益的同时也将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因而将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障碍 (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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