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合集下载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表彰名单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表彰名单

郑吉富 临安市 国土资源局 副局 长 吴 涛 泰 顺县 国土资源局 地质 环境 科科长 傅 文伟 武义县 国土资源局 党委委员
王 杰 仙居县 国土 资源局 副局长

廖光腾 遂 昌县 国土 资源局 云峰 国土资源所所长
洪 益 萍 衢 州市地质环境监 测站衢 江分站 工程 师




锦 长 建 晓 民
舒 元 陆 金 华市国土资源局 婺城 分局 地矿科科长
吴小平 张学枝
邱朝星 王 宽定
义乌 市国土 资源局 副局 长 衢 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矿 处主任 科员
开化县 国土 资源局 副局 长 嵊泗县 国土 资源局 党委委 员
陈跃 进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矿 科科长 毛章 益 江 山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 环境 科科长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街 道办事处
文成县 玉壶镇政府
长兴县 白岘 乡三洲 山村村民委 员会
定海 区人 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 黄岩 区富 山乡李 家山村村 民委 员会
天 台县平桥镇人 民政府
龙泉市上 口镇黄渡村村 民委 员会
景宁县英川镇人 民政府
洪 大铮 ( 南县桥墩镇城建 办公 室副主任) 苍 朱光荣 ( 龙游县 大街 乡半岭村 党支部 书记 )
维普资讯
L AND&RESO URCE S

嗣 目啊 厢 蚓
杭 州市 国土 资源局 玉环县 国土 资
浙江省 国土资源厅地质 环境处
文成县 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 国土资 源局
目唧 厢 蚓

征 宁波市 国土 资源局地矿处 副处 长
庚 嵊 州市 国土 资源局地矿科科 长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黄岩 分局

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13-2030)

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13-2030)

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13-2030)目录第1 章规划编制背景与城市绿化发展分析 (1)1.1规划编制背景 (1)1.1.1编制工作背景 (1)1.1.2新形势的要求 (1)1.1.3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1.2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1)1.3 城市绿地系统的功能 (2)1.3.1 绿地系统的生态功能 (2)1.3.2 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3)1.3.3 城市绿地的美化功能 (3)1.4 国内外城市绿化目前发展情况 (3)1.4.1 国外城市绿化目前发展情况 (3)1.4.2 国内城市绿地目前发展情况 (4)1.5 国内外城市绿化未来发展趋势 (4)1.5.1 生态化趋势 (4)1.5.2 区域一体化趋势 (4)1.5.3 与景观建设相结合 (4)1.5.4 与慢行系统相结合 (4)1.5.5 与防灾体系相结合 (5)第2 章概况及现状分析 (5)2.1 城市概况 (5)2.1.1 自然地理条件 (5)2.1.2 社会经济条件 (5)2.1.3 环境质量现状 (6)2.1.4 城市建设概况 (6)2.2 城市绿地现状 (7)2.2.1 公园绿地 (7)2.2.2 生产绿地 (7)2.2.3 防护绿地 (7)2.2.4附属绿地 (7)2.2.5 其他绿地 (8)2.3建设园林城市的必要性、优势与制约因素 (8)2.3.1 建设园林城市的必要性 (8)2.3.2 建设园林城市的优势与制约因素 (8)第3 章规划总则 (9)3.1 规划编制的意义 (9)3.2 规划依据 (9)3.2.1 法律法规依据 (9)3.2.2 相关规划依据 (9)3.3 规划范围 (9)3.3.1 市域 (10)3.3.2 中心城区 (10)3.4 规划期限 (10)3.5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0)3.5.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10)3.5.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 (10)3.5.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 (10)3.6 规划策略 (10)3.6.1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 (10)3.6.2维护和恢复乐清河道的形态 (11)3.6.3实现雨水的可持续管理 (11)3.6.4建立无机动车绿色通道 (11)3.6.5形成具有乐清特色的文化廊道 (11)3.6.6利用农业景观、绿带溶解城市 (11)第4 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11)4.1 规划目标 (11)4.1.1 2020 年目标 (11)4.1.2 2030 年目标 (12)4.2 规划指标 (12)4.2.1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12)4.2.2 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 (12)4.2.3 规划指标的确定 (13)第5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13)5.1 目的与意义 (13)5.2 总体结构 (13)5.3 分项规划内容 (14)5.4 区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14)5.5 湿地系统保护规划 (14)5.5.1湿地体系 (14)5.5.2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 (14)5.6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保护规划 (14)5.6.1 风景名胜区 (14)5.6.2 森林公园 (15)5.7 市域绿道规划 (15)5.7.1 市域绿道规划结构 (15)5.7.2 市域绿道网规划 (16)第6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 (17)6.1市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17)6.2 市区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17)第七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7)7.1 公园绿地(G1)规划 (18)7.1.1综合公园规划 (19)7.1.2 社区公园规划 (20)7.1.3 专类公园规划 (20)7.1.4带状公园绿地规划 (21)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13-2030)7.1.5 街旁绿地规划 (22)7.1.6 服务半径 (22)7.2生产绿地(G2)规划 (23)7.3防护绿地(G3)规划 (23)7.3.1规划依据 (23)7.3.2规划原则 (23)7.3.3 规划目标 (23)7.3.4 规划内容 (23)7.4附属绿地(G4)规划 (24)7.4.1单位附属绿地 (24)7.4.2居住区绿地 (24)7.4.3道路附属绿地 (24)7.5 其他绿地(G5)规划 (26)7.5.1 规划原则 (26)7.5.2 规划内容和指标 (26)第八章绿道规划 (27)8.1绿道意义与作用 (27)8.2 规划目标与原则 (27)8.2.1 规划目标 (27)8.2.2 规划原则 (27)8.3 规划布局与特色 (27)8.3.1 规划布局 (27)8.3.2 规划特色 (27)8.4 建设指引 (28)第九章城市绿线规划 (28)9.1绿线定义 (28)9.2绿线控制原则 (29)9.2.1权威性和严肃性 (29)9.2.2 可操作性 (29)9.2.3 特色性 (29)9.2.4 系统性 (29)9.3 乐清绿地布局与结构 (29)9.3.1 总体布局与结构 (29)9.3.2 公园绿地(G1)绿线划定 (29)9.3.3 生产绿地(G2)绿线划定 (31)9.3.4 防护绿地(G3)绿线划定 (31)9.3.5 附属绿地(G4)绿线划定 (31)9.3.6 其他绿地(G5)绿线划定 (31)第十章防灾避灾绿地规划 (32)10.1 防灾避灾绿地的作用 (32)10.1.1 城市绿地主要防御的灾害类型 (32)10.1.2 城市绿地在防灾避灾中的作用 (32)10.2 防灾避灾绿地规划 (32)10.2.1 防灾避灾据点规划 (32)10.2.1.1 一级避灾点 (32)10.2.1.2 二级避灾点 (32)10.2.2 避灾通道规划 (33)10.2.3 城市救灾通道规划 (33)第十一章树种规划 (33)11.1规划要求 (33)11.2规划原则 (33)11.2.1符合地带森林植被区自然规律 (33)11.2.2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经过长期考验的外来树种 (33)11.2.3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草相结合 (34)11.2.4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 (34)11.2.5树种选择具备艺术性 (34)11.3植被类型 (34)11.4树种规划 (34)11.4.1 基调树种 (35)11.4.2 骨干树种 (35)11.5市树市花 (37)第十二章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37)12.1生物多样性概述 (37)12.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及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37)12.3规划原则 (38)12.4 规划依据 (38)12.4.1乐清市的自然立地条件 (38)12.4.2 地带植被条件 (38)12.5规划内容 (39)12.5.1植物物种多样性规划 (39)12.5.2植物基因多样性规划 (39)12.5.3生态系统多样性规划 (39)12.5.4景观多样性规划 (39)12.5.5编制乐清市园林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 (39)12.6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与生态管理对策 (39)12.7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40)12.7.1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环境 (40)12.7.2合理利用与保护并重的资源利用政策 (40)12.7.3建立植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措施 (40)第十三章古树名木保护 (40)13.1古树名木概念 (40)13.2 乐清市古树名木现状 (40)13.3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41)13.4保护措施 (41)13.4.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 (41)13.4.2保护措施 (41)第十四章分期建设规划 (41)14.1分期建议 (41)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13-2030)14.2近期绿地建设目标和指标 (42)14.3近期建设项目 (42)14.3.1继续推进乐清市综合性公园的建设 (42)14.3.2逐步推进社区级公园建设 (42)14.3.3加快建设风景名胜公园 (42)14.3.4结合河道综合整治,同步建设两侧绿化 (42)14.3.5结合道路整治,同步建设两侧绿化 (42)14.3.6继续实施“绿荫工程”,增种、补种乔木 (42)14.3.7继续推进市区生态风景绿地建设 (42)14.3.8启动市域范围内的生态恢复工程 (42)第十五章实施绿化规划的具体措施 (44)15.1法规性措施 (44)15.2行政性措施 (44)15.3技术性措施 (44)15.4经济性措施 (44)15.5宣传性措施 (44)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13-2030) 1第1 章 规划编制背景与城市绿化发展分析1.1规划编制背景1.1.1编制工作背景受乐清市市政园林局的委托,浙江林学院园林设计院于2006年10月年编制完成了上一版《乐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4.01.23•【文号】自然资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地质安全事故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市地质安全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地质安全风险,坚持安全第一、标本兼治、系统管控、统筹施策的原则,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提升城市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和幸福安康的宜居环境。

二、加强城市地质基础调查工作。

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主,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地质基础调查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充分利用遥感、地球物理、物联感知、地面数字化调查等技术方法,围绕城市地质安全、地下空间资源和环境地质问题,聚焦城市建设和深部资源开发需求,系统整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已有地质资料,进行标准化、数字化处理,建立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

以岩溶塌陷、采空塌陷、黄土湿陷等地质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工作精度不低于1:10000的专题调查,查明城市工程建设影响深度范围内的相关地质条件和隐患分布情况。

03-温州市城市抗震减灾专项规划(正式)说明1

03-温州市城市抗震减灾专项规划(正式)说明1

说明目录一、规划总则 (1)(一)规划编制目的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1)(四)规划目标与原则 (2)(五)规划编制模式 (2)(六)规划工作区划分 (2)二、基本概况 (3)(一)自然条件 (3)(二)行政区划 (4)(三)经济条件 (4)(四)城市建设 (4)(五)规划情况 (5)三、设防标准与总体策略 (6)(一)抗震御防目标 (6)(二)抗震设防标准 (6)(三)抗震防灾总体策略 (6)四、城市用地抗震防灾规划 (7)(一)区域地震活动情况 (7)(二)城市工程地质条件 (9)(三)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区 (10)(四)城市用地抗震防灾措施 (11)五、城区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12)(一)城市建筑抗震概况 (12)(二)主城建筑抗震分析 (12)(三)城区重要建筑及抗震薄弱区抗震分析 (14)(四)城区建筑抗震防灾措施 (14)六、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15)(一)主要地震次生灾害的类别及防御重点 (15)(二)次生灾害危险源 (15)(三)次生灾害防御措施 (19)七、避震疏散系统规划 (20)(一)避震疏散模式、场所分类及规划标准 (20)(二)避震疏散系统工作及责任分区 (21)(三)避震疏散人口核算 (23)(四)现状避震疏散资源概况 (24)(五)相关专项规划简介 (25)(六)避震疏散场所规划 (26)(七)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30)八、基础设施保障规划 (32)(一)城市基础设施抗震综述 (32)(二)供水系统抗震规划 (33)(三)供电系统抗震规划 (34)(四)道路交通系统抗震规划 (35)(五)消防系统抗震规划 (36)九、规划实施建议 (38)(一)地震监测环境保护 (38)(二)近期项目实施建议 (39)(三)抗震防灾管理建议 (41)附件一:温市规函字[2008]175号文件《关于明确温州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设计任务书的函》附件二:温市规纪要[2011]60号文件《温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会审纪要》一、规划总则(一)规划编制目的抗震防灾规划的总体任务是:加强温州市的城市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逐步提高建设的防灾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影响。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乐政办发〔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9〕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日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乐清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乐清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部门“三定”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乐清市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设立乐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下设北部地区防台前线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

2.1 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分管农口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108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108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1日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3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防灾减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治理、抢险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着力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将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防灾减灾工作。

合理部署重点防御工程和重点项目,着力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达到综合减灾的目标。

--预防为主,协同推进。

突出灾害预防,加强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等工作。

坚持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工作。

--依法实施,科学应对。

健全相关政策,依法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合理制订防灾减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和做地储备工作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和做地储备工作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和做地储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乐政办函〔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和做地储备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函〔2017〕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推动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和做地储备年度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一)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力度。

根据避让搬迁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要求,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避让搬迁任务基础上,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力度,对2017年度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追加任务和未完成的原房拆除避让搬迁任务(详见附件1),确保11月底前完成原房腾空、12月底前完成原房拆除;对已预拨补助资金,且已完成原房拆除的,要及时申报资金结算。

(二)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进度。

当前,我市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进度总体较缓慢,个别治理项目未确定施工单位;普遍存在施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偏少,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全等问题,导致工程完工后迟迟不能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难以通过,影响工作进展。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加强施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的考勤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和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监理,规范工程技术文档的建立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2月底前完成年度治理任务(详见附件2)。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19•【字号】乐政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18〕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19日乐清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报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2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复垦,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运用工程技术,将农村各类建设用地复垦成为耕地的行为。

包括农村宅基地复垦、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废弃矿山用地复垦、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复垦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其中农村宅基地复垦指对复垦区范围内有永久性建筑物的地块进行复垦。

第三条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用地复垦的实施主体,要认真执行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审计制等制度。

根据我市年度计划任务,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按照土地整治规范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做好后期管护等工作。

第四条乐清市造地改田、土地整理与后备资源保护利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梳理汇总我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踏勘、立项、会审和验收,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根据实际组织领导小组会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序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掌握、督促全市建设用地复垦任务进度;协调表土剥离的资源调配;核查项目区地类及新增耕地认定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前言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乐清市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三种类型。

我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增长,全面推进了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进程;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副中心”的城市化总体发展框架已经形成,并提出了“2010年乐清将成为浙江东南沿海集工贸、旅游、港口于一体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的发展战略。

我市地质环境脆弱,随着城镇发展和基础建设规模的逐年扩大,地质灾害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和造成的损失也不断增大。

至2004年底,全市共查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184处。

特别是2004年8月12日,第14号台风“云娜”进入乐清市北部山区,使其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诱发了数量众多的地质灾害,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死亡42人、倒塌房屋288间,直接影响到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我市是全省较早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县(市)之一。

《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实施四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但是遭受“云娜”台风后,全市地质灾害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地质灾害点成倍增加,致使原规划难以适应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等工作的需要,修编《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切实保护地质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历次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乐清市城镇体系规划》、《乐清市中等城市总体规划》及各部门专项规划,编制《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全市范围。

《规划》期限2005~2020年,近期为2005~2010年,中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4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1.自然地理乐清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背山靠海,行政隶属温州市。

南与温州市仅一江之隔,东临乐清湾,西与永嘉县毗邻,北与台州市区接壤,东北部与温岭市交界,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7′05″~121°15′19″,北纬27°57′34″~28°32′26″。

南北长约70公里,东西宽约30公里,全市陆地面积117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70平方公里。

有岛屿14个。

乐清市地形属浙南低山区和沿海丘陵平原区,素有“六山二水二分田”之称。

地势西高东低,境内最高峰为雁荡山主峰百岗尖,海拔1056.6米。

东部和南部沿海平原地势平坦,河网交叉,海拔3~5米。

乐清湾是我省最大的海湾,市境内大荆溪、清江和淡溪,由西向东注入乐清湾。

全市海岸线129.64公里,海塘长约157公里。

乐清市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暖,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多年平均气温17.9℃,极端最高气温36.7℃,极端最低气温-5.8℃。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64mm,年最大降雨量为3648.3mm(砩头站1990年),年最小降雨量为883.0mm(乐清站1979年),24小时最大降雨量874.7mm(砩头站2004年8月12日~13日)。

多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75天,暴雨日数为4.5天。

降雨大多集中在4—9月份,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3.5%,梅雨期和台风期的暴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2.社会经济全市下辖21个镇、10个乡,有910个行政村,1911个自然村。

乐成镇是全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一个中心(乐成—柳市—北白象)、两个副中心(虹桥、大荆)”的城市化总体发展框架已经形成。

2004年底总人口116.23万人,人口密度990人/平方公里。

乐清市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一。

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252.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04亿元、第二产业151.44亿元、第三产业89.02亿元,财政总收入24.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177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4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47元。

乐清市交通发达,104国道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基本平行贯通全境,规划中的甬台温铁路也将穿境而过。

全市已实现乡乡通公路,行政村通车率达97%。

乐清拥有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现有五个码头,可直达上海、大连、青岛等大城市及外海,是我国东南沿海一个重要的海上门户。

乐清市历史渊远,具有浓厚的乡土风情和民俗地方特色。

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得天独厚,雁荡山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近年先后被批准为国家和世界地质公园。

乐清市境内矿产资源贫乏,发现矿产14种,矿产地48处。

目前开采的矿产主要有建筑石料、花岗石材,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以露天开采为主,2004年开采总量300万吨。

(二)地质灾害现状与趋势1.地质灾害现状本规划所涉及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沉降。

到2004年底,全市查明各类地质灾害共184处(附表1),除天成乡地面沉降属缓变型地质灾害外,其余均属突发性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乐成镇以北的25个乡镇,尤以福溪乡、仙溪镇、龙西乡、岭底乡、大荆镇五个乡镇最为集中。

我市地质灾害总体上具有分布广、规模小、稳定性差、危害大的特点。

截至2004年底,地质灾害共造成4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尚潜在直接威胁5000余人和5050万元资产的安全。

滑坡滑坡是我市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共7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9.7%。

分布在18个乡镇,其中龙西乡、福溪乡、岭底乡、大荆镇四个乡镇分布较为集中,共34处。

滑坡规模均为小型,以浅层土质滑坡为主。

多由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

滑坡所造成的损失较大,如福溪乡西庄—岭里公路滑坡(YQS072)造成滑坡体下方3间房屋倒塌,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崩塌崩塌也是我市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共7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9.1%,崩塌分布在21个乡镇,其中龙西乡、福溪乡、大荆镇三个乡镇分布相对集中,共23处。

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一般在几十~几百立方米之间,主要为人类不规范的工程活动所遗留下来的高陡边坡,少数为自然斜坡的危岩体。

崩塌体一般为岩土体在暴雨与重力的作用下突然失稳而形成的,具有突发性,难以防范,一旦发生,造成损失较大。

泥石流泥石流是我市的重要地质灾害类型,共38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0.7%,绝大部分发生于“云娜”台风期间。

泥石流集中分布在仙溪镇、龙西乡和福溪乡三个乡镇,共28处。

泥石流堆积体方量均小于2万立方米,属小型泥石流,主要由特大暴雨诱发。

我市所有地质灾害类型中泥石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最为惨重,龙西乡上山村、仙溪镇石碧岩村、白岩山村和福溪乡凤溪村等四处泥石流灾害造成37人死亡,冲毁房屋77间,损失十分巨大。

地面沉降全市因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仅见于天成乡1处,范围约7平方公里,沉降中心区位于埠头村,初步估计沉降量约0.8~1.0米之间,目前已基本稳定,但是若继续过量开采地下水,地面沉降将进一步发展,潜在危害较大。

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我市西部的低山丘陵区是地质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带,具备地质灾害发育的必要条件,尤其是我市北部仙溪镇—龙西乡—福溪乡一带,在一定的强降雨条件下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云娜”台风后,乐清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点数量增加了一倍以上。

虽然灾害规模较小,但是数量多、分布广,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潜在危害较大,若遇台风强降雨,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未来几年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势必更趋于频繁,其强度也将不断加大,极易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乐清市现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中大部分处于不稳定或基本稳定状态,在降雨等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再次发生地质灾害。

因此,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将十分繁重。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1.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全面深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工作非常重视。

2000年8月首次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并在全省较早地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4年6月,在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提交了《乐清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云娜”台风之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力量对乐清市北部山区3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地质灾害现状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

2004年9月至12月,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核查与补充调查。

各次调查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84处,基本查明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等。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明显加强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并落实了相关职责;建立了汛期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3.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在土地预审、矿业权设置等环节严格执行部、省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各项制度,近年来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4.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初步建成了市、乡镇(国土资源所)、村三级地质灾害管理体系。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墙面标语、警示牌等手段,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卡,使地质灾害的防治真正扎根于群众,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加强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项目的资质管理,提高了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与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陆续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或搬迁避让,并付诸实施,成效明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特别是“云娜”台风后,乐清市地质灾害点数量成倍增加,监管和防治任务也成倍以上增加;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市尚需进一步完善防灾体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目标与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需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欠缺,各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群众的防灾意识需进一步提高等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