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农业灌溉中,每单位面积农田所需的净灌溉水量。
该定额的确定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土壤类型、作物品种、生长季节、气候条件等。
通常,净灌溉用水定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估算:
1. 作物系数法:根据作物的不同生育期和气候条件,确定作物系数(Crop Coefficient)。
作物系数反映了作物对水分的需求程度,可以根据不同的生育期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
通过将作物系数乘以参考蒸散发(Reference Evapotranspiration),可以得到净灌溉用水量。
2. 水平法:根据农田实际需水量和实际降水量之差来确定净灌溉用水量。
这种方法较为简单,但需要有长期的气象数据和农田监测资料作为依据。
3. 水量平衡法:通过综合考虑农田的降水量、蒸散发和土壤含水量变化等因素,建立水量平衡方程,从而确定净灌溉用水量。
这种方法需要较为详细的土壤水分监测和气象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净灌溉用水定额只是一个估算值,实际灌溉时还需考虑农田的特殊情况和管理要求。
因此,在灌溉设计和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土壤水分特性、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及节水措施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灌溉用水量,以达到节水高效的目的。
山东省分区各种作物P=75%保证率农业灌溉净、毛用水定额表

净灌溉定额 作物名称 灌溉方式 I区 II区 分区 III区 IV区 V区 井灌区 葡萄 地面灌 170 175 160 155 165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井灌区 地面灌 苹果 微灌 106 110 105 103 108 井灌区 地面灌 梨树 微灌 大棚蔬菜 地面灌 微灌 106 190 145 110 190 150 105 180 140 103 165 135 108 180 142 井灌区 其它 地面灌 135 140 130 128 138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35 140 125 120 130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43 148 133 128 138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灌区类型 I区 283 293 309 238 247 260 118 225 233 245 118 253 161 225 233 245 II区 292 302 318 247 255 269 122 233 241 255 122 253 167 233 241 255 毛灌溉定额 分区 III区 238 276 291 197 229 242 117 185 216 227 117 240 156 197 224 236 114 220 150 212 221 120 240 158 197 230 114 200 207 120 186 217 212 221 197 230 IV区 254 267 V区 236 275
山东省分区各种作物P=75%保证率农业灌溉净、毛用水定额表
净灌溉定额 作物名称 灌溉方式 I区 II区 分区 III区 IV区 V区 井灌区 地面灌 小麦 喷灌 111 113 105 100 107 井灌区 地面灌 玉米 喷灌 78 80 77 75 78 井灌区 水稻 地面灌 470 490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井灌区 棉花 地面灌 140 145 120 115 117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井灌区 地面灌 裸地蔬菜 喷灌 235 245 231 225 233 285 292 275 260 280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233 241 255 475 491 518 276 242 250 264 487 503 531 272 92 96 88 86 91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60 170 155 150 157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灌区类型 I区 267 276 291 139 153 159 167 98 II区 283 293 309 141 160 166 175 100 毛灌溉定额 分区 III区 231 267 282 131 132 152 160 96 754 810 855 177 207 218 400 474 500 265 274 274 431 448 400 467 180 198 167 195 845 94 98 125 140 148 134 130 152 IV区 242 259 V区 224 262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

ICS65.020.01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T1640 —2010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Irrigation norm standard of main crops in Shandong Province文稿版次选择2010-06-25发布2010-08-01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勇毅、高希星、纪亚非、杜贞栋、陈升玉、于晓蕾、刘建强、赵静、党永良、刁希全、李其光、李雪东、吕宁江、王昕、黄乾、刘开非。
引言山东省农田灌溉是用水大户,约占总用水量的70%,编制农作物灌溉定额标准,不仅是高效精准灌溉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实现粮食安全,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技术依据。
对实行计划用水,强化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合理配制水资源,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农业灌溉定额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1999年水利部水资源司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水利厅早于2001年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了灌溉定额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专门成立了定额编制工作小组,2002年在济宁市召开了定额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省定额编制的任务。
2004年8月,省水利厅以鲁水资字[2004]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下发执行。
2009年7月,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鲁质检标便字(2009)24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下达2009年第三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2009-T-03151),省水科院组织了“十一五”农业节水国家“863”项目组成员,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原有《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基础上,通过总结五年的运行情况和试验成果,编制了本标准。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为深入贯彻水利部在云南召开的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入灌区建设与管护,进一步提升灌区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
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等要求,坚持有利于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利于灌区可持续发展和良性运行、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化灌区建设、总体不增加农民种粮负担的原则,紧紧抓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个“牛鼻子”,主动融入山东省水网先导区建设,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试点先行,示范推广,通过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和投融资方式,“两手发力”建成一批“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二、试点范围和目标分别以灌区、县(市、区)为单元开展试点,通过2至3年左右时间,达到以下目标:1、试点灌区。
区分灌区水源形式(引河、水库、地下水)、取水方式(自流、提水、机井)和作物种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选择典型灌区或灌区的典型片区,设计灌区建设路径,实施不同政策供给,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新建灌区要切实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确保工程建成、机制落地。
2、试点县(市、区)。
全面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区分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和作物种植结构,形成科学精准、有利于“两手发力”的政策供给体系,建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形成政府、企业及用水户广泛参与的机制,整县推进,全面提升灌排工程建设和管护水平,实现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管理,打造典型示范灌溉片区,分类建设一批现代化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山东省农作物灌溉定额合理性和实用性研究

山东省农作物灌溉定额合理性和实用性研究山东省是中国的重要农业大省之一,农作物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巨大。
农作物的灌溉对于提高作物产量和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农作物灌溉水定额的合理性和实用性一直是农业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对山东省农作物灌溉定额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研究,力求为农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一、山东省农作物灌溉定额的概况山东省地处华北平原,气候条件适宜农作物生长,拥有丰富的农业水资源。
根据山东省水利部门统计数据,山东省灌溉农田面积达到了6000万亩以上,农作物灌溉水需求巨大。
在现实生产中,灌溉定额是指在一定气象条件下,满足作物生长需水的灌溉量。
灌溉定额的正确制定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农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作物的生长发育,因此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1.充分考虑气象和土壤条件山东省气候多样,从北到南,降水逐渐减少,且呈现明显的干旱特征。
根据气象条件和土壤类型的不同,农作物的生长需水量会有较大差异,因此在制定灌溉定额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气象和土壤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作物的生长需水量。
2.根据作物的生长期和生长阶段确定灌溉定额不同作物在不同生长期对水的需求量是不同的。
在制定灌溉定额时,必须对作物的生长期和生长阶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不同生长期的灌溉定额,以确保作物在不同生长阶段都能得到充分的灌溉水量。
3.综合考虑农田水分利用效率农田水分利用效率是衡量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制定灌溉定额时,必须充分考虑农田水分利用效率,尽量减少灌溉水的浪费,提高农田水分的利用效率,从而达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
尽管制定灌溉定额的原则是合理的,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灌溉定额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1.气象数据的不稳定性山东省气候变化较为明显,气象数据的不稳定性对农作物灌溉定额的制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气象数据的不准确会导致灌溉定额的不准确,进而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
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摘要:一、引言二、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定义与作用三、我国净灌溉用水定额的标准与规定四、净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五、我国净灌溉用水定额的现状与问题六、提高净灌溉用水定额的策略与建议七、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用水在我国水资源利用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水资源,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制定和执行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净灌溉用水定额展开讨论。
二、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定义与作用净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农作物生长所需的水量与实际可供农业用水量的差额。
它可以反映农业生产过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状况,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依据。
三、我国净灌溉用水定额的标准与规定我国对净灌溉用水定额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
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农业生产状况和水资源状况,分为若干个水资源区,每个水资源区都有对应的净灌溉用水定额标准。
四、净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净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农作物需水量和实际供水量的差额计算;另一种是基于土壤水分亏缺值计算。
五、我国净灌溉用水定额的现状与问题当前,我国净灌溉用水定额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一些地区仍存在超定额用水现象。
这主要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技术、水资源管理等因素有关。
六、提高净灌溉用水定额的策略与建议为提高净灌溉用水定额的执行效果,应采取以下策略与建议: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农业用水需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七、总结净灌溉用水定额是衡量农业生产过程中水资源供需状况的重要指标。
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细则一、总则组织编制《灌溉用水定额》是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和落实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为指导此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二、组织、分工及工作流程(一)组织机构及分工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由水利部农水司负责,水利部水资源司、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国家节水灌溉北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抽调部分专家组成“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小组”(下称水利部工作组),对各省的编制工作进行咨询和技术指导,并负责组织审查和验收工作。
各省水利厅应以主管处(室)为主,组织有关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等组成编制工作小组(下称省工作组),在水利厅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参与编制的县级水利部门也要成立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小组(下称县工作组),负责现场调查、汇总分析,成果整理等项工作,编制本县灌溉用水定额。
(二)工作流程本次编制灌溉用水定额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典型县调查为基础、逐级汇总平衡的办法。
水利部工作组将组织专家赴部分省及典型县检查指导编制工作,各省工作组也应组织专家赴典型县检查指导编制工作。
编制工作流程如下:1、依据本省现行或在编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等,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地形、土壤、气候条件、水资源特征及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本省的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省级分区)。
并在每个分区内选择2-3个具有代表性的县作为典型县。
2、典型县工作组根据县域自然地理、水资源特点、农业种植结构等确定是否分区(县级分区),及如何分区,确定各类调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并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全县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
3、省工作组汇总、平衡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编制全省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
鲁水资字〔2004〕31号《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

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鲁水资字〔2004〕31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局:为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促进农业灌溉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的自然条件、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厅编制了《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现予印发,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积累相关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报省水利厅,供修订时参考。
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说明1.工作开展情况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地方性较强,技术难度大的工作。
为确保此次农业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1999年水利部水资源司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水利厅2001年5月开展了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大纲》,成立了以省水科院有关技术人员为主的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小组。
2002年4月,省水利厅在济宁召开了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省用水定额编制的任务、目标,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农业用水定额测定等进行了技术培训。
各市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于2003年10月份陆续完成各市的农业用水定额报表填写工作。
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编写了灌溉用水定额编制报告。
工作小组在整理分析各市编制报告和报表工作的基础上,初步总结确定出山东省不同保证率条件下作物的灌溉定额标准。
2.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方法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小组首先对各市现状农业各作物的用水情况进行了分析,本次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主要采用50%和75%两种保证率的水平年来进行分析计算。
⑴现状50%保证率各种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的确定根据“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大纲”中农业用水定额的制定要求,各市地均填写了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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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灌溉定额 作物名称 灌溉方式 I区 II区 分区 III区 IV区 V区 井灌区 葡萄 地面灌 140 145 130 125 135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井灌区 地面灌 苹果 微灌 86 90 85 83 88 井灌区 地面灌 梨树 微灌 大棚蔬菜 地面灌 微灌 86 165 125 90 165 130 85 155 120 83 140 115 88 155 122 井灌区 其它 地面灌 105 110 100 98 108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10 115 100 95 105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15 120 105 100 110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灌区类型 I区 233 241 255 192 198 209 96 183 190 200 96 220 139 175 181 191 II区 242 250 264 200 207 218 100 192 198 209 100 220 144 183 190 200 毛灌溉定额 分区 III区 192 224 236 154 181 191 94 146 172 182 94 207 133 151 172 182 92 187 128 166 169 98 207 136 154 180 92 162 164 98 150 175 169 172 157 183 IV区 208 216 V区 193 225
山东省分区各种作物P=50%保证率农业灌溉净、毛用水定额表
净灌溉定额 作物名称 灌溉方式 I区 II区 分区 III区 IV区 V区 井灌区 地面灌 小麦 喷灌 86 88 80 75 82 井灌区 地面灌 玉米 喷灌 58 60 57 55 58 井灌区 水稻 地面灌 410 430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井灌区 棉花 地面灌 115 120 95 90 92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井灌区 地面灌 裸地蔬菜 喷灌 210 220 206 200 208 245 252 235 220 240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92 198 209 408 422 445 247 200 207 218 420 434 458 242 66 70 62 60 65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125 135 120 115 122 水库、引河(湖、泉)灌区 引黄灌区 灌区类型 I区 208 216 227 108 110 114 120 73 II区 225 233 245 110 117 121 127 75 毛灌溉定额 分区 III区 177 207 218 100 92 107 113 71 662 707 745 138 164 173 338 405 427 235 245 245 369 379 343 400 142 155 131 153 741 69 73 94 100 103 103 93 108 IV区 188 198 V区 174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