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中华⼈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录第⼀章总则第⼆章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第三章授予品种权的条件第四章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第五章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第六章⽂件的提交、送达和期限第七章费⽤和公报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条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棉花、油料、⿇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果除外)、观赏植物(⽊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第三条依据《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农业部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机关,依照《条例》规定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品种保护办公室),承担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等事务,负责植物新品种测试和繁殖材料保藏的组织⼯作。

第四条对危害公共利益、⽣态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不授予品种权。

第⼆章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第五条《条例》所称繁殖材料是指可繁殖植物的种植材料或植物体的其他部分,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六条申请品种权的单位或者个⼈统称为品种权申请⼈;获得品种权的单位或者个⼈统称为品种权⼈。

第七条《条例》第七条所称执⾏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是指下列情形之⼀:(⼀)在本职⼯作中完成的育种;(⼆)履⾏本单位交付的本职⼯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育种;(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作后,3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育种。

《条例》第七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仪器设备、试验场地以及单位所有的尚未允许公开的育种材料和技术资料等。

第⼋条《条例》第⼋条所称完成新品种育种的⼈是指完成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以下简称育种者)。

第九条完成新品种培育的⼈员(以下简称培育⼈)是指对新品种培育作出创造性贡献的⼈。

仅负责组织管理⼯作、为物质条件的利⽤提供⽅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作的⼈不能被视为培育⼈。

品种审定 的定义

品种审定 的定义

品种审定的定义品种审定是指对农作物、家禽、家畜、水生动植物等进行鉴定和评价,以确定其品种特征和遗传特性,进而为种子繁育、良种选育、品种推广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品种审定的目的是保护农作物、家禽、家畜、水生动植物的品种权益,加强对品种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品种审定主要包括品种鉴定和品种评价两个方面。

品种鉴定是指通过对农作物、家禽、家畜、水生动植物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遗传特性等进行综合鉴定,确定其属于何种品种,并与已知品种进行比对,确认其与已知品种的差异和相似性。

品种评价是指对品种的农艺性状、抗逆性、产量、品质等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实际生产中的适应性和优劣势。

品种审定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品种申请,即申请人提出品种审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品种的起源、传播途径、遗传特性等。

其次是初审,由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满足品种审定的基本条件。

然后是田间观察和试验,即在申请人指定的试验点进行田间观察和试验,对品种的生长发育、产量、病虫害抗性等进行观察和测定。

最后是综合评定和审定,将田间观察和试验的结果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和评价,由审定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并最终确定品种的审定结果。

品种审定是一项科学而繁琐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在品种审定过程中,需要采集和保存大量的样品和数据,进行精确的测量和分析。

同时,还需要对品种的遗传背景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其遗传特性和育种价值。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定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方法,才能确保品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品种审定对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品种审定,可以确定优质高产的新品种,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优质的种子资源。

品种审定还可以促进良种选育和品种推广,推动农作物、家禽、家畜、水生动植物的良性循环,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此外,品种审定还可以加强对品种的管理和保护,维护品种权益,防止品种的非法繁育和滥用,保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21年)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21年)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2号公告•【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18年9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作物种子质量,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保障供种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种子(以下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种子工作,其所属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依法开展种子执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发展和改革、财政、科技、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粮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作好种子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建立种子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种子违法行为。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质量兴农战略,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储备的种子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和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

江苏省种子条例(2019修订)

江苏省种子条例(2019修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6号)《江苏省种子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9日江苏省种子条例(2003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种子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9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第三章品种审定、登记与推广第四章种子生产经营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扶持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现代种业,保障供种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种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种子工作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种子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和推广、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种业发展规划,完善种业发展激励机制,协调解决种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 广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第十五章 种子生产与管理
第一节 品种审定 第二节 品种推广 第三节 种子生产

第一节 品种审定
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 果和生产试验表现,对品种进行审定, 审定通过的品种,颁发合格证书, 方可进行推广。

第二节 品种推广
品种区域化: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 品种审定意见,确定品种在相应的适宜 地区范围推广的过程。
品种更新:用提纯方法生产出纯度高、 质量好的原种种子,更新生产 上已经混杂、退化的同一品种 种子。

品种混杂:在某一作物品种群体中,混 有其它作物、杂草或同一作 物其它品种的种子或植株。
品种退化:作物品种群体经济性状衰退、 变劣的现象。


我国种子生产的三个阶段:
•原原 种
Hale Waihona Puke •原种•良种•原原种:育种单位育成的新品种最原始 的种子。(育种者种子)
原种: 由原原种直接繁殖出来的,或由 推广品种提纯更新后,达到国家 规定的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基础种子) 良种: 由原种繁殖若干代后,符合质量
标准,供应大田生产播种用的种子。

品种更换:用新选育出的优良品种,替换 生产上表现不良的另一品种。

品种的合理布局: 在一个较大的地区范围内,选用、配置 具有不同特点的品种,确保品种高产、 稳产的做法。

品种合理搭配: 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有主次的搭配种 植具有不同特点的作物品种。

第三节 种子生产
种子生产:新品种经过审定被批准推广 后,要不断地进行种子繁殖,在繁殖过 程中,还要保持品种的优良种性,以不 断地提供数量多、质量好的种子,供大 田生产用。这种繁殖、生产良种的过程 ,称为种子生产。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22年修订)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22年修订)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2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

第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品种审定工作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品种选育、审定工作的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第二章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条农业农村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

第六条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5名。

第七条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八条品种审定委员会按作物种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9-23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对本辖区种植面积小的主要农作物,可以合并设立专业委员会。

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

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

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
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是农作物育种与保护的重要流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保证育种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下面将对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进行详细的介绍,以便广大农业工作者了解。

一、品种审定
品种审定是指由相关国家部门对新育成的农作物品种进行评估,确定其综合性状的质量和适用范围,以保证其品质安全、生产稳定和市场的竞争力。

品种审定不仅需要考虑品种的产量、品质等基本生产性状,还需要考虑品种对环境的适应性、病虫害抗性、品种特异性等因素。

品种审定的具体流程一般分为品种试验阶段和品种审定阶段。

品种试验阶段通常需要多年,其中包括对试验地点、施肥措施、灌溉措施等进行把控,以保证试验结果客观真实。

在品种审定阶段,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评估,符合品种审定标准的品种才可以获得资格。

二、品种登记
品种登记是指对已经通过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注册监管的过程,目的是保证种子的质量和品质,促进品种的推广利用。

品种登记的过程包括品种基本信息的采集、品种质量控制监管的落实,以及对品种进口和出口等方面的管理控制。

品种登记需要符合国家相关部委和机构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
品种命名、品种分类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品种登记也需要考虑到品
种的特殊性,对品种生产、推广和利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
估和监管。

综上所述,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是农作物育种和保护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农作物品种的综合评估和监管,可以保证种子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和贸易发展。

因此,广大农业工作者应该加强品种
审定和品种登记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农作物育种和保护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6年7月8日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管理,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附有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三条种子生产经营者负责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制作,对其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种子标签第五条种子标签是指印制、粘贴、固定或者附着在种子、种子包装物表面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第六条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二)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三)质量指标、净含量;(四)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五)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六)检疫证明编号;(七)信息代码。

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种子标签除标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外,应当分别加注以下内容:(一)主要农作物品种,标注品种审定编号;通过两个以上省级审定的,至少标注种子销售所在地省级品种审定编号;引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标注引种备案公告文号;(二)授权品种,标注品种权号;(三)已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标注品种登记编号;(四)进口种子,标注进口审批文号及进口商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五)药剂处理种子,标注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及人畜误食后解决方案;依据药剂毒性大小,分别注明“高毒”并附骷髅标志、“中等毒”并附十字骨标志、“低毒”字样;(六)转基因种子,标注“转基因”字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编号;第八条作物种类明确至植物分类学的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 广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1/28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第十五章 种子生产与管理
第一节 品种审定 第二节 品种推广 第三节 种子生产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第一节 品种审定
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 果和生产试验表现,对品种进行审定, 审定通过的品种,颁发合格证书, 方可进行推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品种合理搭配:
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有主次的搭配种 植具有不同特点的作物品种。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第三节 种子生产
种子生产:新品种经过审定被批准推广 后,要不断地进行种子繁殖,在繁殖过 程中,还要保持品种的优良种性,以不 断地提供数量多、质量好的种子,供大 田生产用。这种繁殖、生产良种的过程, 称为种子生产。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我国种子生产的三个阶段:
•原原 种
•原种
•良种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原原种:育种单位育成的新品种最原始
的种子。(育种者种子) 原种: 由原原种直接繁殖出来的,或由
推广品种提纯更新后,达到国家
规定的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基础种子) 良种: 由原种繁殖若干代后,符合质量
品种退化:作物品种群体经济性状衰退、 变劣的现象。PPT文档演模板第来自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1/28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第二节 品种推广
品种区域化: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 品种审定意见,确定品种在相应的适宜 地区范围推广的过程。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品种的合理布局:
在一个较大的地区范围内,选用、配置 具有不同特点的品种,确保品种高产、 稳产的做法。
PPT文档演模板
标准,供应大田生产播种用的种子。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品种更换:用新选育出的优良品种,替换 生产上表现不良的另一品种。
品种更新:用提纯方法生产出纯度高、 质量好的原种种子,更新生产 上已经混杂、退化的同一品种 种子。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品种审定和推广
品种混杂:在某一作物品种群体中,混 有其它作物、杂草或同一作 物其它品种的种子或植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