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

第二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侧重检验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二章考核类型与形式

第四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加口试等形式;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口试、论文、创作、设计等形式。课程考核类型必须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

第五条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进行改革。课程考核改革方案须经系和二级学院研究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试卷(题)库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各专业系应依据教学大纲制订考核命题计划和评分标准。命题范围和考核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量、难易度和覆盖面应适当,具有区分度和一定的难度。试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数据和资料应准确,文字应简练。

第七条考试课程应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建立试题库。

第八条试卷(题)库由课程归口的二级学院负责管理。试

卷(题)库管理人员由二级学院指定。

第九条存放课程试卷(题)库的计算机要设定安全密码,试卷(题)库管理人员须对试卷(题)库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条期末考试、补考和重修考试原则上应从试卷(题)库抽卷或组卷。抽卷时应采取随机抽卷,不得指定抽取试卷。

第十一条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印、取回和密封。试卷必须在校内文印中心印刷。文印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试卷收发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试卷属学校机密材料,二级学院和文印中心必须对试卷送印、印刷、运输、封存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和员工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试卷(库)或试卷失密,必须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对于失密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考试组织

第十四条教务处负责统筹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汇总报教务处。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和监考教师。各门课程的考试必须在预先安排好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动。

第十七条统考课程按照下述方式安排监考教师:各考场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指定一名专业教师担任主监考,由班级所在二

级学院指定一名教师担任辅助监考。

第十八条考试期间,学校和二级学院应分别成立巡视组,对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进行督察,当天上报或处理发现的违纪行为,并做好巡考记录。

第五章监考教师职责

第十九条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必须服从二级学院或教务处的安排,按时参加监考,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监考教师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应至少提前一天向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第二十一条监考教师考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考前30分钟到规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二)对考场进行整理,清除课桌内及周围的书籍、讲义、笔记本、纸张等物品。

(三)按考试要求排好座位,安排学生在指定座位就座,将考生携带的书包、通讯器材(手机、智能终端)、电子词典等集中存放。

(四)检查考生身份证件,核对考生身份,清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

(五)宣布考场纪律。

(六)考试前5分钟将密封的试卷拆封,并进行清点。发现遗漏应立即报告,正式开考时发卷。

第二十二条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不允许向学生示意答案。学生对试题字迹不清的地方提出询问时,可给予说明。

(二)维护考场纪律,预防作弊。如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倾向,监考教师应立即向学生提出警告;如考生有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立即停止其考试,保存作弊证据,并在考试后及时上报。

(三)严格掌握时间,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提醒和督促学生按时交卷。

(四)做好考场的监督、巡查工作。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无故离开考场。不允许干扰学生考试,禁止在考场内吸烟。不得在监考时读书、看报、接打电话、发信息等。

第二十三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收齐、整理好试卷,确保收回的试卷与发出的试卷相符。如发现缺少试卷,务必立即追回。监考教师要填写《考场记录表》,一份交二级学院备查,一份随试卷存档。

第六章考试纪律与考场规则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遵循以下考试纪律与考场规则:

(一)学生必须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凡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以零分记。

(二)学生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同样有效)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有关证件应放在桌面以备核查,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学生进入考场后,未经许可携带的课本、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书包、手机及电子设备等,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课桌上只放置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时不允许使用电

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掌上电脑、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以及通讯工具等。

(四)学生应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中不得擅自移动座位。

(五)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六)考试过程中,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的,需经监考教师批准。同一时间内只允许一位学生离开考场。

(七)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谈、左顾右盼。未经监考教师许可,不得互相借用任何物品。

(八)如有试卷分发差错、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问题,学生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涉及试题答案的内容不得询问。

(九)答题时一般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不允许用铅笔答卷(辅助作图、填涂答题卡除外)。除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外,在试卷上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答题在草稿纸上无效。

(十)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话、说笑。考试结束铃响,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

第二十五条学生如违反考场纪律、作弊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条件,按《潍坊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第七章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成绩记载与评定

(一)考试课程成绩总评采用百分制记载,满60分者为及格,及格及以上者取得该课程学分。

(二)实践类课程总评成绩采用五级制记载,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对应百分制成绩90-100、80-89、70-79、60-69、0-59,及格及以上者取得该课程学分。

(三)为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采用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课程考核的综合评价指标。

1. 课程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记载办法计算公式为:成绩<60,绩点=0;成绩≥60,绩点=(成绩-50)/10。

五级制记载办法对应关系为:

2. 课程学分绩点与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对应绩点。

Σ(课程学分数×课程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

Σ课程学分数

(四)各类课程总评成绩由期末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或课内实践成绩)等分项成绩构成,各分项成绩所占比例由专业系或二级学院确定。

1. 课程的平时成绩是指对学生平时的出勤、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情况做出的综合评定。

2.实验成绩依据实验的预习、操作、报告、期末考核成绩评定。考核课程中如包含实验环节,实验部分考核及格后方可参加理论考核。

3. 凡有作业、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完成实验或实践报告,方可参加考核,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缺交量达全学期总量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考核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必须重修。

4. 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必须重修。

(五)学生未参加考试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课程成绩标记为“缺考”,总评成绩以零分计。

(六)学生作弊或违纪的课程期考成绩标记为“作弊”或“违纪”,总评成绩以零分计。

(七)课程的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记载,但按60分计算绩点。

(八)对于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考核成绩合格的,按实际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档案;考试及格但对成绩不满意可按规定申请重修,重修成绩及绩点以最高一次记载。重修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并以此计算学分绩点。

第二十七条成绩录入与存档

(一)任课教师一般应在课程考核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工作。

(二)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进行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其他合适教师按时进行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

(三)成绩录入后,任课教师须从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成绩表,签名后提交学生班级所在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存档。成

绩表不得涂改。

(四)各二级学院按有关规定对成绩表分类存档。

第二十八条成绩复查与更正

(一)学生如对课程成绩有疑问,可在该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至下一学期开学二周内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负责复查,并及时告知学生核查结果。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二)由于试卷批改或录入导致的成绩错误,一经核实,必须予以更正。成绩更改须填写《成绩更正审批单》,说明更正原因,经任课教师、开课系(部)主任、开课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主任)确认签名,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成绩公布、查询与成绩证明的出具

(一)学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供学生课程成绩查询,不再另行公布。学生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

(二)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查询本学院班级成绩,并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课程补考或重修准备。

(三)在校学生因出国、就业等原因,需要学校出具成绩证明的,可在所属二级学院打印成绩单并加盖二级学院印章后,提交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印章。毕业生的成绩到学校综合档案室查询。

第三十条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等全过程负责,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所有任课教师的成绩评定、录入、归档等工作的规范性负责。

第八章缓考、补考与重修考试

第三十一条缓考

(一)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提交相关证明和“缓考申请表”,经批准后可缓考。

(二)因事缓考一般不予批准。因急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临时不能参加考核,原则上应在考核后三天内补办缓考手续,否则视为缺考。

(三)缓考与下学期开学后的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对待,但应注明“缓考”。缓考不及格者不再补考,必须重修。未按时参加缓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补考

(一)理论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如在该课程考核中无缺考、作弊等行为,可以参加补考。

(二)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三)课程的补考一般在下一学期第二周前完成。通识必修课程的补考由通识学院统一安排,学科及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补考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四)补考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参加重修考试。

第三十三条重修及重修考试

学生所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必须重修。如在课程考核中出现缺考、作弊或违纪等行为,至少六个月后方可申请重修该课程。学生对已及格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的也可申请重修该课程,已取得学分的通识选修课程或实践环节课程,不允许重修。

(一)重修方式

1.组班重修。通识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达30人及以上,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不及格人数达20人及以上,需要组班重修。通识必修课程由教务处、通识学院负责安排重修。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安排重修。

2.跟班或辅导重修。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开班的课程,学生可以选择跟班重修或辅导重修。跟班重修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将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参加该课程考核;辅导重修主要针对课程重修学期未开设该课程或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参加跟班重修的课程,采取教师辅导的方式进行,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合适的教师进行课程辅导重修,并进行考核。

(二)重修安排

1.课程重修原则上采取跨学期选课,即当学期所修课程在下一学期不得重修。每学期第3周,由各二级学院通知并指导学生重修选课。学生应关注教务处网上发布的选课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选课系统进行选课(网上报名),以获得课程重修资格。每生每学期重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

2. 开课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重修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3.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公布重修学生名单及教学安排,通知学生按要求参加重修。

4. 负责指导重修的教师应根据课程及重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教案或辅导计划。学生应按照规定听课或按照教师制订的辅导计划参加重修学习,并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参加考核。

5. 需返校重修有关课程的结业学生,应在规定的修业年限

内于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到二级学院办理重修申请手续,填写“毕(结)业生返校重修申请表”,按规定交纳重修费,由各二级学院将返校重修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返校重修由各开课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并保证重修过程,严格考核。课程成绩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录入,每生每学期返校重修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20学分内。

6. 未取得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完成相关课程的返校重修,程序同上。

(三)重修考试

1.无论参加何种方式重修,学生均应遵守《潍坊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组班重修考试:通识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通识学院负责统一安排;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安排。

3.跟班重修考试:参加所跟班级的课程考核。

4.辅导重修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的第16周前,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章免修与免修考试

第三十四条学生对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且已修读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可申请免修某些必修课程。

(一)申请免修的学生需填写“课程免修考试申请表”,同时提供自学书目、自学笔记、习题等足以证明已经自学的材料,由课程所在系(部)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审查同意,经二级学院教

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准予免修,并报教务处备案,给予这门课程应得的学分和绩点,记入成绩档案。若免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要参加该课程的正常学习。

(二)免修课程中的实验、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须通过实验、实践环节后,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和绩点。

(三)免修考试的试卷须从试卷(题)库抽卷或组题。无试卷(题)库的由系(部)主任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课程免修考试申请、考试安排及成绩评定等工作必须在每学期学生选课之前完成。

第三十五条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不得申请任何形式的免修。

第三十六条学生因病或生理缺陷等原因确实不能上公共体育课者,须由本人申请,校医务室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和通识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可上保健体育课,其考核成绩作为体育成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1. 总则 1.1绩效管理的核心是保证企业目标和使命的实现,发展组织,发展员工。 1.2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1.3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1.4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压力传递、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工作反馈、工作改进、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 1.5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总部垂直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的第一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试用期员工在未转正前不实行此考核管理办法(详见相关细则)。 2.考核内容 2.1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履行职责,完成当期特定工作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情况,旨在通过客观和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员工业绩。 2.2综合素质:通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表现的行为,考核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执行及服从能力、创新能力及企业文化理念的理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3 考核框架 人员类型 考核内容 比例考核者 考核周期 业绩指标 70% 半年 经理级 综合素质 30% 直接上级 年度 业绩指标 40% 半年 一般员工 综合素质 60% 经理级 年度 特别说明:关于总部垂直管理的部门,其所在子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总部直属部门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岗位目标协议书》、《岗位职责说明书》。 2.4考核时限 年考核于每年7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一周;年终考核于次年1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两周。

本科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检验课程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达成的重 要手段。为推进理论课程考核改革、规范课程考核管理、提升课程考核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理论课程均应进行考 核。课程考核方式应多元化,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生应用所 注重对学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测 评。课程考核分为试卷考核和非试卷考核两种形式。 第三条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业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在 总评成绩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应不低于30%,且平时成绩记载不得 少于三次。4 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应当有期中考试成绩。 第四条课程考核应加强学生学习效果的过程考核,平时成绩应由课前预习、课堂讨论、实验操作、课后作业、随堂测验、阶段测验、期中考试等组成,强化课程平时考核,防止课程结业

一考定成绩”的考核弊端。 斥氏—-、—PL 、卜 第二章试卷考试 第一节命题与审核 第五条命题与试卷审核是课程考试工作的核心环节,由课程负责人或系(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的试卷由开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既要注重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又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应给学生发挥创造性留有空间,以鼓励、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 (一)命题应力求题型优化、结构合理,试题用词用语要力求规范、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闭卷试题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一套试卷的题型应当多样 化。主观题所占分值原则上应不低于50 分,并合理设置单题分值。 开卷试题应以综合分析题、综合应用题为主,且不能在学生携带的参考资料中找到完整的考题答案。 (二)命题应当题量恰当、难度适中,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应使大部分学生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考试不得出现考试 时间未过半而完成答卷的学生已过半的情况。学生卷面成绩应基本呈正 态分布。 (三)试卷满分均为100 分;考试试题与最近三年考试试题内容重复 试卷

培训考核的方法

培训的考核 训后考核是目前困惑企业和人力资源的大问题(我们常在协会和商会讨论或沙龙此话题),我就我们使用的办法共享与你,希望能够有用。 第一明确训后考核目的(是考核的关键) 第二明确训后考核范围(是考核对象的确立) 第三明确培训的目的(考核预期要求) 第四明确培训内容(考核项目确立的基本要素) 第五分岗位、分培训项目分析考核条件(一般采取不同岗位独立分析模式,这样容易被被考核者接受,主要是可比性差) 第六建立奖惩制度(训后结果转化,可以设置成晋级、评优或降级、处罚的条件)第七拟定可行考核管理办法,设置相应流程,鼓励自学或主动学习,主动接受考核。 注意事项:1、多与人沟通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相适应性,他/她本人目前的差距; 2、方案要结合企业文化发展内涵,不能偏激; 3、明确考核的意义,必要时公司要拿出诚意来;训后考核要及时,结果评定最好不超过1周,成立内部讲师或老师队伍,并且给以荣誉。 课堂讲授法 这种方法是学校教育的主要方式,因执行简单、针对性较强,因而在企业内部培训中也最为常用由于这种方法以教师向学生单方面讲授为主,所以师资力量对培训效果影响很大课堂讲授法的缺点是方式上整齐划一,不适应多样化的要求,所以常和其他方法结合使用。 程序化教授法 这是一种通过教科书或计算机传授工作技巧的系统培训方法。这种方法首先提出问题或陈述事实,要求接受培训者做出回答,然后立即对其回答的问题给予反馈。程序化教授法的优点主要有二:一是克服了课堂讲授法的“单向灌输”的缺点,使受训者可以通过反馈机制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这种方法困进度统一,程序化教授,可以减少培训时间。这种培训方法的缺点是制作符合企业程序化教授的教学手册和软件有时要花费很大的成本。 案例研究法 这是一种为接受培训人员提供有关一个企业问题的书面描述(即案例),然后让其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相互交流的培训方法。案例研究法具体实行起来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讨论法,即在给出案例后,采取讨论的方式,由受训

市场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市场开拓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市场开拓绩效考核评价是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对经营管理行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市场开拓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对市场人员进行薪酬分配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市场开拓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绩效考核评价组按照特定的标准、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市场开拓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市场开拓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第三条市场开拓绩效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评价和单个项目市场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单个项目市场考核评价 第四条项目完工结算后开展项目考核。 第五条项目考核包含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80%)和客户管理评价指标(权重20%)。 第六条财务绩效评价指标: 1、项目利润指标(权重50%)。项目利润<20%,基础分4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20%≤项目利润<30%,可得40分,每高于20%的百分点加0.5分;30%≤项目利润<40%小于,可得45分,每高于30%的百分点加0.5分;40%≤项目利润,可得50分。

2、项目回款率指标(权重30%)。 项目回款率得分=项目回款率(实际回款额/合同额)×30%×100 第七条客户管理绩效考核指标: 1、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权重5%)。市场相关信息收集及时和准确,得2分;所提供的意见与建议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得3分。 2、客户的合作谈判(权重5%)。客户谈判记录齐全,得2分;相关合同权利义务清楚,并按内控管理制度走完相关程序,得3分;出现合同纠纷,该考核指标0分。 3、客户关系的建立和维护(10%)。老客户关系维护良好,所开展业务无竞争介入,得3分;新客户关系维系前景良好,客户认可度高,回款及时,可得4分;客户满意度,出现一次客户投诉,该考核指标0分。 第三章项目市场考核激励 第八条项目市场考核激励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单个项目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项目利润≥20%。 项目利润=项目收入(不含税)-项目所有直接成本-承担管理费用(合同额的20%)-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费用。 2、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且按照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得分在80分以上,在年薪基础上追加单个项目绩效激励,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3、当20%≤项目利润<30%,项目绩效奖励额=项目利润×5%

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院政办[2006]94号 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绩考核的目的、范围 .考核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部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的程度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学生应当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业成绩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条 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 .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学院制定的“ ”形式进行,“ ”是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次数。针对每门课程, 不小于 且不大于 。“ ”中的“ ”是课终考试,另一个“ ”是课堂笔记。具体课程考核方法由各部(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考核方法分为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结合三种。考试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及班级大小确定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笔试口试结合的方式。考查主要是指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习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调查报告和平时测验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必要时也可采取笔试、口试或操作考核方式进行。 .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放假前两周进行,考试科目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一般以不超过四门为宜。在学期中间结束的考试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安排考试。考查一般在学期期末考试前结束。 .课程考核日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或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各部(部)自行安排。课程考核日程应于考核前两周向学生公布。 .考核日程一经公布,未经教务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 .考核前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漏试卷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安排 .考核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教学部 部 共同负责组织与实施。 .依据当年校历安排,原则上课程结束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协调,课中考核各部 部 负责组织实施;期末考试在学期的最后 — 周进行。考试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进行其它方式考核的课程由部 部 自行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期间,由院领导、院教学督察、教务处等行政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院巡考组,负责对全院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察;由部 部 领导、系部督察组成员等组成部 部 巡考组,主要巡视本单位各考场情况,加强考试督导与检查。 .考生在 人以下的考场,安排 名监考, 人的考场安排 名监考。各部

教师考核细则.doc

永正初中教师考核细则 为推动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正宁县关于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绩效工资发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1)《永正初中教职工管理办法》;(2)《永正初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3)《永正初中常规教学要求》;(4)《永正初中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一)师德师能(10分)。 1、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公正无私,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等几个方面。其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主要考察

教师遵守《教师法》等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主要考察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等情况;关爱学生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主要考察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合作等情况。 2、考核方式: (1)学生评教(30%):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等,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 (2)教师评教(20%):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评价前要让教师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要信任教师,要正确引导教师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教师讲真话、实话。 (3)领导评价(50%):学校班子成员对所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成绩评定。 (4)扣分项目。 ①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视情况扣1—10分。 ②从事有偿家教,视情况扣1—10分。 ③强制及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书籍、报刊以谋私利,视情况扣1—10分。 ④其他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扣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和本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经理办公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 3、岗位主办 二、考核程序: 1、公司副总经理考核人为公司总经理及所授命的考核领导小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考核人为公司经理办公会授命由人力资源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3、岗位主办考核人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公司经理办公会为考核成绩调整人。即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成绩,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被考核人进行相应的绩效调整。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 1、所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总评。 2、季度考核: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于每季度月末的25日),提交书面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及所属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其主管领导于30日前做出回应,并于新季度开始月的5日前做出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年度考核:被考核人将个人的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12月25日前,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上交公司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其主管领导及人资源部须在12月30日前将评判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考核人综合评判:即为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员工综合评价,其所属主管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复评打分的综合评判方式进行最终的考核。 5、考核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真实的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办公会。作为被考核人绩效分配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评价。基本要求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付期限及工作跟踪、回复情况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地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提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及方法。 3、品德考核(忠诚度考核):指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核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校的考核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制订有关规定,对考核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系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三条 各专业凡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每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时,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原则上考试的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二,考查的科目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四条 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案例分析、实验操作、技能演示、艺术创作、表演等形式。 第五条 考核形式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来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真实地检测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三章 考核资格的审查 第六条 凡正常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在籍学生(或经学校办理进修、旁听手续的人员),均可参加课程考核。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 (一)未选课者; (二)未完成规定的作业、实践环节或教师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者; (三)旷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四)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 对第(二)、(三)款的情形,教师应于考核周前两周将不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各系教学秘书。 对第(四)款情形,由各系部负责人考核前两周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第八条 对不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各系部要于上报前告知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再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第九条 学生如对取消考核资格存在异议,应于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映到相关系部。相关单位2天内认真核实后作出明确答复。 第十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需由本人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证明,经所在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重考一般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名单由相关系部于考前通知课程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在登录该生成绩时注明“缓考”字样。 第四章 笔试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试题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组织命制。 第十二条 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考虑全面系统地考核

培训考核办法

指点健康企业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提高员工的管理素质和工作效率,有序开展各项培训考核工作,使公司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指点健康商学院牵头有关用人单位、部门实施。 1.公司建立以商学院牵头各用人部门培训为主和社区门店内部培训为辅的培训体制。 2.公司根据行业趋势、公司实际需求,有计划地选择企业外部培训机构及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公司内训以外的社会培训补充机制。公司开展与外界的培训交流,积极拓展各种培训渠道,建立包含合作高校、协作单位等在内的培训工作及培训课程的合作机制。 第三条公司培训分为新进员工培训、在职员工提升培训、业务培训等三种类型 第四条新进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公司各部门人员和“岗位创业见习”人员分别进行培训。 一、公司总部人员的入职培训和考核管理: (一)新聘员工岗前培训 1.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做好新员工的培训试用和考核工作。拟定好新聘员工的培训试用计划,并填写好培训试用计划表,提交商学院一份。用人部门保管一份,培训试用考核时间为1——3个月,试用计划表应包含如下几项内容: (1)组织学习公司运营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 (2)岗位知识培训计划。 (3)跟带计划。 (4)考评计划。 (5)其它事项。 2.商学院应在新聘员工上岗后,向其介绍公司及企业、单位部门的相关情况、相关领导及与之业务相关的人员。 3.应及时提供好新聘人员办公所需的条件: (1)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的配备。 (2)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3)资料的分发。 (4)其它事项。 (二)新聘人员的约谈工作 用人单位、部门应做好新聘员工的沟通工作,每个月至少约谈一次,主要由用人部门牵头、商学院参加。相关部门应做好约谈记录,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约谈资料应整理归档,约谈应包含如下几项内容: 1.试用期的工作状况。 2.新聘员工的思想状态。 3.生活状况。 4.对公司、企业单位的建议。 5.需公司、企业单位帮助解决的工作与生活困难等。 (三)培训考核期考核管理办法 由易元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事业部、健康管理商学院对健康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职业素质、执业技能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考勤、约谈、书面考试、操作技能演示等方式进行考核。 1. 职业素养考核:主要考察员工思想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每周提交工作总结及客户服务跟进表。 2. 职业技能:主要考察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关系交往的能力等。 3.服务营销经理、健康管理顾问、专家助理、产品服务经理、产品专员等健康服务岗位人员的业绩考核: 在培训考核期还要根据指点健康个性化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进行绩效方面的考核。 (四)培训试用考核结束后,由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书”,由用人单位和商学院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内容: 1.员工个人品行方面 2.工作岗位适应情况 3.员工意愿和发展前景 4.其他方面 二、岗位创业见习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新进的岗位创业见习人员要经过三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转入岗位“培训考核期”,培训考核期为30——90个工作日: (一)岗前培训时间和内容:时间为6天 1.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发展目标、员工福利及相关规定;

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高效勤政服务广大群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下班实行考勤和工作日志管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平时因事外出、开会、办事必须向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报告。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两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两天以上向局长请销假,每周一一般干部上周工作日志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副职领导工作日志由局长签字。每名干部每月迟到2次以内不扣分,两次以上每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半天扣2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1分。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得评优及发放补贴和奖金。请假天数先冲销公休假,事假超过公休假天数者不得再享受公休假。 二、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及各项集体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和未经请假者,每人每天(次)扣1分,每月要有2000字的理论业务学习笔记,达不到标准的扣1分。鼓励每人围绕本职工作,学习公文写作、专业知识等,笔记超过300 0字的加1分。 三、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串岗、溜岗和干私活,不得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和炒股,发现一次扣0.5分。工作时间以外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每完成一件加0.5分。 四、讲究卫生。办公室要保持整洁,不得乱摆、乱堆、乱放、乱丢纸屑、烟蒂。要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干净整齐。每月由考评办公室抽查,发现办公室脏、乱、差的办公室每名工作人员扣1分。三楼走廊及楼梯卫生由监察大队负责,二楼走廊由管理股负责,一楼走廊及党员活动室由行政办负责,每周清扫两次,保持清洁,否则扣股室队长各1分。 五、爱护公物,爱惜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得故意损坏、任意践踏公物,不得据为已有或公物私用,不得随意出卖、转让公物。提倡开源节流、勤俭简朴的精神,节约用水、用电,防止各种铺张浪费的行为,下班关闭门、窗,防止偷、盗或自然损坏现象的发生。损害遗失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损害一次扣1分。遗失公文、法律文书、执法取证材料、企业报送材料等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一次性扣10分。 六、维护安定团结。家庭和睦,群众关系良好,同事之间团结合作,不挑拨是非。有意见、建议要采取正确方式通过正当渠道提出,不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如有影响单位团结的事情发生每次当事人扣1分到2分。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第四条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第五条考核形式各类考核形式有: 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第六条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第七条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第八条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衡水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八月修订) 院政发〔2006〕34号 为了优化考风、学风,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课程考核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考核的目的及作用 第一条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对学生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通过考核促使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知识,督促学生更加注意学习的质量,同时起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双重检查作用。 第二条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有导向性作用。教师通过考核内容和手段的改革以及科学的命题,可以引导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学习质量,使学生更加注重学习方法和效果。 第三条通过考核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做出鉴定,考核的结果是学生毕业和评定学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通过考核,可以获得更多的反馈信息,使教育及其管理部门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对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革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 第二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室)具体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考核的有关管理规定,统筹安排全院考核工作计划,审核协调各系(部、室)的考核安排; 2、对考前动员、命题和审题、考场管理、考试纪律、评卷、补考、成绩登统等进行督促和检查; 3、安排院级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4、提出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处理;提出因学习成绩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十.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根据新余司法警官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列入学生成绩考核管理之中,学生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和定级。 1.考试:每个专业每学期考试科目,可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并在教学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2.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由教务处协同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教研室负责,于考试前1周完成。命题的基本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 3.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度,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有适当的量。既要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要有一定难度的题目,以考核学生掌握重点、难点的程度。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现死记硬背的题目。试题应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以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学科,考试题由教务处统一抽定。尚无的学科,由任课教师拟定两套以上试题,由教务处选用。试题拟定后,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拟定的试题要经过试做。由教务处审查、选定.毕业考试由教务副校长审定。命题工作开始后,任课教师即可停止辅导,只进行答疑,不允许划复习范围、重点和出复习题。 4.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应在考试前1周对考试做出安排,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

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有两位教师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无法克服困难不能参加考试时,按规定请假。经队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5.考场规则 ①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准备,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除应试必须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存入。 ②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 ③有试题不清时,可以要求监考教师回答,不得提出其它问题。答卷应使用钢笔、圆珠笔。答卷应力求整洁、字迹清楚。学生应独立完成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传递、夹带、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除该门成绩按0分计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结合以校纪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弊者,不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处理。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正面朝下放于课桌上离开考场。 6.教考教师职责 ①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安排座次,清点学生人数,宣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时分发试卷。 ②监考教师可以更正试卷上的差错,可以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字迹不清的问题,不回答有关试题答案内容的问题。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公司管理干部的考察与任命管理,确保公司管理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外的所有管理干部。 第三条管理干部是指公司公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公司职位层级为总经理级、经理级、主管级与一般员工级,主管级(含)以上职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第四条考核任命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量才适用、用人所长、合理流动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选、择优录取原则。 第五条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诚实正直,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认同公司文化,恪守职业道德。 (二)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均良好。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相应年限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考核任命人员范围 (一)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转正考核的管理人员;

(二)已通过试用期被公司指派负责某一领域工作、尚未正式任命的管理人员; (三)内部提拔或竞聘处于试用期的管理人员; (四)内部提名或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依据任职资格审查考核对象的基本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明、工作年限等。 (二)组织考察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笔试、面试、访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有如下几种: 1.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对象的上级、同级、下属人员等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 2.专业测试:人力资源部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内容由考核对象上级或专家编写进入公司测试题库,由人力资源部随机抽选。 3.其他:人力资源部或职务所属上级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的考察内容。 (三)任职审定 人力资源部出具考察报告、提出意见,由总经办审阅批示。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经总经办审核后,须提交管委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任职审定后,由审定单位签署任命书,并委托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华为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华为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机密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 (2) 第三章考核程序 (4) 第四章季度考核 (8) 第五章年度考核 (10) 第六章申诉及其处理 (12) 第七章附则 (13) 附件一季度考核流程图 (14) 附件二考核评分表及填表说明 (14) 附件三考核指标评定表 (25) 附件四考核统计表 (33) 附件五考核申诉流程图和表格 (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管理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XXXA东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核。总经理由董事会负责考核,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 公司员工分成4个职系,即管理职系、专业技术职系、行政事务职系和营销职系。 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中层管理、专业技术、行政事务、营销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考核目的 员工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价和开发。评价的目的为了正确估价员工的行为和绩效,以便适时给予奖惩,如提薪、发奖金、晋升等。开发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素质,如更新员工知识结构与技能、激发创造力等,最终提高员工的绩效,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薪酬分配;

(二)职务升降; (三)岗位调动; (四)员工培训。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各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第七条考核职责划分 (一)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组成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作为考核工作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主要负责: 1、制定考核原则、方针和政策; 2、拟定考核制度和考核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各部门的考核工作; 4、对各部门进行各项考核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5、对各部门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既反映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又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它应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是教学质量评价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评定学生成绩和检验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课程考核方式、方法的改革力度,规范课程考核行为,严肃课程考核纪律,维护课程考核秩序,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评价、反馈等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XX〕1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教学规章制度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原有《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所有课程考核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课程考核是指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第五条本校在籍本、专科学生应当参加所修各门课程的考核,并得到相应的考核成绩,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成绩、学分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学校、院(部)两级组织与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教学单位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安排和实施。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在课程考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长负责的课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督查督导处、学生处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课程考核工作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定;负责检查各教学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考场安排情况;巡视考风考纪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等。 第八条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课程考核工作组,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加强对课程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负责归属本单位各门课程的考核组织工作。 课程考核工作组的具体职责是: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考查、考试课程和考核形式;审批各门课程的考核改革方案;指导各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命题;负责落实监考人员;落实并检查本教学单位考试组织工作;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大会进行考前培训、动员;负责巡查监考教师监考和考风考纪情况,

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干部管理工作,建立一套科学的领导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领导干部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干部(总经理助理参加基层单位考核)。 一、考核标准 公司所聘用领导干部要以“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品行端正、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员工拥护、廉洁自律”的七项标准要求为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必须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必须坚决执行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决议,执行组织决定,在思想上、认识上与上级党的组织保持一致,确保在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解放:要有能力克服思想上固有的自主性,实事求是、辩证科学地对待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必须具有创新意识,眼界宽广,立意高远,超出现在、看未来,超出局部、看整体,超出自身、看发展。 3、品行端正:思想健康,公心为上,人品端正,道德修养好;心胸坦荡,能善于理解和宽待他人,善于沟通,具有合作精神;能正确评价自我,看到不足,经得起批评和表扬。 4、业务精通:要有事业心,对事业有坚定信念和追求,把企业的发展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善于学习和钻研,善于经常性地回顾总结提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业务情况;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解决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5、作风扎实:要有上进心,敢于面对环境压力,知难而进;有责任心,能主动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负责到底;有强烈的务实、实干精神,能踏实做事。 6、员工拥护:员工公认人品正直、谦逊,尊敬上级,和睦同事,礼贤下属;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有工作业绩;公心为上,能够影响和维护企业、员工的利益。 7、廉洁自律:要勤政自律,廉洁奉公,不搞特权,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公司聘用干部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关键绩效指标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 (三)定量定性结合原则。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四)分类考核原则。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基层和机关及直属;正职及副职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确保考核科学合理。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四、考核范围及考核期限 考核范围: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机关部室及直属部门、全体公司聘用干部。 考核期限: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

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课程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的管理。凡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均要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与命题 第三条考核方式 (一)课程考核采用笔试、大型作业、撰写论文(报告)、口试、实验、设计等方式,或者几种方式相结合。考核方式由开课系(所、中心)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确定,任课教师应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 (二)考核时间一般为100分钟。 第四条试卷命题 (一)命题工作由系(所、中心)负责实施。要求考教分离,并采用试题库、试卷库命题。每门课程考核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不得有重复试题的两套试卷,一套用于期末考核,一套备用。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建立健全命题、审题制度,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系(所、中心)主任审定签字。公共基础课要求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试题内容要求覆盖面广、题型优化、题量与难度适当,具有较高的信度和良好的区分度,期望值控制适中。 (三)教师不得指定考核重点或划定考核范围,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核内容。 (四)鼓励和支持学院建设试题库和试卷库,对已建立的题库要做好维护与更新工作。 (五)教学要求相同、教学进度基本一致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核。公共基础课实行统考。 (六)补考采用备用卷,要求与期末考核相同,不得简化程序,降低标准。 第三章试卷管理 第五条试卷格式 (一)全校采用统一的试卷格式(在本科生院网页下载)。 (二)试卷文字、插图工整,标注规范,清晰准确,无差错。 第六条制卷与保密 (一)命题教师要在考前2周准备好试卷,填报《中南大学课程考核命题、审题、制卷登记表》,试卷送各校区指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2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中层干部的任职期限: 2年。 二、中层干部的任命: 由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院长任命。 三、中层干部的产生方式: (一)竞聘上岗。 (二)群众推荐。 (三)自荐。 四、中层干部的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医院的管理规定及诊疗操作规范。 (二)执行医院的决定和规章制度。 (三)以发展的观念统领全科工作,注重人才的培养,打造名医、名科,统筹协调科室内的全面发展,又注重突出特色。

(四)注重抓好科室的两个效益的增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体现在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观念持续转变、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全科同志团结干事。 (五)组织好交班会、术前讨论会、疑难病例讨论会、死亡病例讨论会及科室例会。 五、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考察: 由院务委员会进行组织,科室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每半年进行一次,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临床科室、行政后勤科室二类制订具体考核细则。在考核中应严格区别打击报复行为与不履职、职工反响大的行为,鼓励认真干事、认真管理。对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人打击报复等作风不正行为,查实一例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一例。考核力争做到公开、透明。 六、奖惩: 科室主任、护士长津贴的计算方法按科室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00元/人;10人以下的科室主任津贴为每年3000元。每半

年考核一次,就发放一半的科主任护士长津贴。考核为优秀的全额发放考核期内科主任、护士长津贴,并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考核合格的,足额发放考核期内的津贴;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考核期内的津贴,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调离现工作岗位或免去其科主任或护士长职务。 附件:1.《医院中层干部评分办法(临床科室)》。 2.《医院中层干部评分办法(行政后勤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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