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及案例分析
工程施工条件变更案例(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某城市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交通状况,决定对一条主要道路进行拓宽改造。
项目总投资为2亿元,合同工期为2年。
合同签订后,由于种种原因,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多次施工条件变更。
二、变更原因1. 地质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水位较高,且存在大量软土地基,给道路拓宽施工带来了困难。
2. 施工环境变化:由于周边建筑物较多,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3.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际施工情况与原设计不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进行变更。
三、变更处理1. 地质条件变化处理:(1)组织专家对地质条件进行评估,确定软土地基处理方案。
(2)调整施工方案,采用先排水、后施工的方法,降低地下水位。
(3)增加施工成本,调整合同工期。
2. 施工环境变化处理:(1)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
(2)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3. 设计变更处理:(1)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研究变更方案。
(2)对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安全及投资效益。
(3)签订设计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设计要求、工期、质量、安全及投资等责任。
四、变更效果1. 成功解决了地质条件变化带来的施工难题,确保了道路拓宽施工的顺利进行。
2. 通过调整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降低了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3. 设计变更后,道路拓宽工程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
4. 合同双方对变更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了有益借鉴。
五、案例分析本案例反映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施工环境、设计等因素的变化,导致施工条件发生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处理变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地质勘察,提前了解地质条件,为施工提供依据。
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法律主体变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也日益广泛。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经营状况逐渐下滑,负债累累。
为了改善公司状况,维持员工稳定,公司决定进行法律主体变更。
二、案例概述本案中,科技公司拟通过法律主体变更的方式,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变更内容包括:1. 股东权益调整:将现有股东的出资额按照新的股份比例进行重新分配。
2. 注册资本变更: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三、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公司形式。
2. 变更程序(1)召开股东大会:科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法律主体变更的决议。
(2)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公司形式、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等内容。
(3)变更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4)公告:在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公告公司变更登记事项。
3. 变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1)股东权益分配:在变更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股东权益是一个关键问题。
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股东之间产生纠纷。
(2)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的增加可能涉及到股东出资、增资扩股等问题,需要妥善处理。
(3)公司治理结构变更:新设立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案例分析(1)股东权益分配在本次法律主体变更中,科技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 公平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权益分配。
2. 沟通协调:在变更过程中,公司积极与股东沟通,争取各方利益平衡。
近年来法律变更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变更1. 变更背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于2019年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
2. 变更内容(1)提高专利授权门槛。
修订后的《专利法》提高了专利授权门槛,要求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有利于提高专利质量。
(2)强化专利侵权赔偿。
修订后的《专利法》明确了侵权赔偿的计算标准,提高了赔偿金额,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3)加强专利执法力度。
修订后的《专利法》赋予专利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提高了执法效率,有助于打击侵权行为。
3. 变更影响(1)提高专利质量。
通过提高专利授权门槛,有利于提高我国专利的整体质量。
(2)降低侵权风险。
强化专利侵权赔偿,有助于降低企业创新风险,鼓励创新。
(3)优化创新环境。
加强专利执法力度,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我国科技创新。
二、案例二: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变更1. 变更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加强环境保护,我国于2018年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
2. 变更内容(1)完善环境保护制度。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
(2)加大处罚力度。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提高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3)强化公众参与。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 变更影响(1)提高环境质量。
通过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有助于提高我国环境质量。
(2)促进绿色发展。
强化公众参与,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3)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加强环境保护,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三、案例三:关于反垄断的法律变更1. 变更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垄断行为日益突出。
为规范市场秩序,我国于2017年对《反垄断法》进行了修订。
工程变更的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5年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其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发生了多次变更。
然而,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双方对变更费用的承担产生了争议,进而引发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工程变更是否合法?2. 工程变更费用如何承担?三、案例分析(一)工程变更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错误的,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予以纠正。
”在本案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发生了多次变更,这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本案中工程变更的合法性得到确认。
(二)工程变更费用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0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需要增加工程款或者延长工期的,应当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在本案中,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然而,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开发商与建筑公司未能就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与建筑公司未能就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构成违约。
针对工程变更费用的承担,法院审理认为:1. 开发商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程变更费用的承担方式,因此,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工程变更实例

工程变更实例:
某住宅小区原设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3栋楼,每栋楼30层。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希望将原设计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改为钢结构,以增加建筑的艺术感和独特性。
此变更涉及到结构形式的大修改,需要对整体结构重新设计计算,并对已施工的部分进行拆除和改造。
由于钢结构的设计和制作需要一定的周期,以及考虑到工期的压力,最终确定变更的完成时间为4个月。
经过此次变更,该住宅小区的建筑外观和结构形式都得到了优化,得到了业主的好评。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实际情况中的工程变更可能会涉及到更复杂的技术和经济问题。
工程合同项目变更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项目变更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项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合同。
项目进行到一半时,甲方提出了设计变更的需求,希望增加一栋办公楼的建设内容。
这一变更请求立即触发了合同中的变更管理流程。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了变更控制委员会(Change Control oard, CC)会议,讨论甲方的变更请求。
在会议上,技术团队分析了新增办公楼的设计图纸,评估了变更对原有工程计划的影响。
经过初步评估,团队认为新增工程将导致原计划的成本增加15%,工期延长6个月。
项目经理与甲方进行了沟通,详细解释了变更带来的成本和时间影响。
双方就如何分担额外成本进行了深入的谈判。
最终,甲方同意承担额外的成本,并对工期的延长表示理解。
随后,合同管理团队起草了变更订单,明确了新增办公楼的设计规范、施工要求、成本预算和新的工期安排。
变更订单经过双方审核无误后,正式签署生效。
在执行变更过程中,项目管理团队密切监控了成本和进度的变化。
由于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虽然项目遇到了一些技术和物流上的挑战,但最终仍然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完成了建设任务。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工程合同项目中处理变更请求的标准流程。
需要对变更请求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和时间安排等方面。
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谈判,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正式记录变更内容,并在项目团队中执行。
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项目目标得以实现。
通过这个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合理的变更管理流程对于工程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它不仅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还能够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减少因变更引起的纠纷。
因此,作为工程项目管理者,掌握变更管理的技能是不可或缺的。
法律事实变更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
两家公司因业务往来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了大量建筑材料。
2008年,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乙公司货款,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甲公司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抵偿乙公司货款。
2009年,甲公司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过户至乙公司名下。
此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法院宣告破产。
乙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偿乙公司货款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乙公司是否享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但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但不得损害抵押物的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分析1.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偿乙公司货款的行为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本案中,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偿乙公司货款,属于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之一。
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且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偿乙公司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未产生物权效力。
2.乙公司是否享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但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偿乙公司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未产生物权效力,乙公司不享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
工程变更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建筑公司被告: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三人:丙设计院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建筑公司承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投资为1亿元,工期为2年。
丙设计院为该工程的设计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期延长。
甲建筑公司遂向乙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增加工程款。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变更合同,但双方在变更后的合同金额上存在争议。
甲建筑公司遂将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乙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变更后的工程款。
二、争议焦点1.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是否构成合同变更的法定事由?2. 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如何确定?三、法院判决1.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构成合同变更的法定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对方违约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对方违约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对方违约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对方违约的情形,构成合同变更的法定事由。
2. 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应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合同工程款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部分,按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实际发生额计算;②设计变更、工程量减少部分,按照设计变更、工程量减少的实际发生额扣除;③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减少等原因,导致合同工程款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后的合同金额计算。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合同工程款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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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业主(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 承包商必须遵照执行,但应在7天内书面向工 程师索取书面确认。如果工程师在7天内未予 书面否决,则承包商的书面要求即可作为工程 师对该工程变更的书面指令。 • (4)工程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范围, 否则,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或坚持先商定价 格后再进行变更。 • 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工程变更最为普遍,因 此,承包商研究和管理的重点一般以工程变更 为主。。
3、变更策略
3.1 对主动变更,在商务条款 苛刻时,要设法从技术方案上 取得突破
• (1)发挥专家权威,科学决策,将 投标亏损项目变为赢利项目
• 瓦屋山大坝标开工之初,项目部聘请集团 公司权威专家周厚贵、陈笑霖等人到工地考察, 向业主提出料场变更方案,从而使上坝填筑料 运距减少2公里,仅此一项节约施工费用650万 元。专家组同时向业主提出上坝填筑料运距太 远,工期保证压力大,建议运输道路由泥结路 面改为砼路面,增加工程款500万元,仅此一 项又为项目部减少运输成本500万元。以上两 项共为项目部节约成本1150万元。
云龙河土石方开挖变更索赔典型案例 某堤防工程承包商修改设计变更补偿
• 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 或尺寸; • 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 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 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 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 要注意这些变更是与招标文件对比发生的。
•
项目部将此项目作为合同外新增项目编制变 更报价,同时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并通 过第三方做业主的工作。最后业主审批的单价为 517.49元/m,比投标时308.50元/m的高压旋喷单 价还要高,达到了事先期望满意的单价。因为单 价高,项目部采取在施工中尽量多布设些置换灌 浆孔,以增加施工量。项目部仅一期工程共施工 置换灌浆2557m,结算产值为123.29万元,取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且该项目在二期工程中还将继续 发生,其工程量也不会少于一期工程施工量。
1.3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 《水利水电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 本》第39条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工程 师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商进行以下各种类 型变更。 •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 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 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取消的工作不 能转由发包方或其它承包商实施); •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案例:混凝土强度保证率提 高后变更索
Hale Waihona Puke •工程变更是由于施工现场、设计等发 生变化而对原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和 改变。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 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 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 (案例N)深溪沟厂坝枢纽工程提前发电节点获取双赢效益案例
1.2索赔与变更的关系
复习题:1、用一句话说明合同的重要 性。2、承包商合同管理的最大目的是 什么?3、签证管理的九字方针是什么? 4、防范合同风险六把关有哪些?
变更实务及案例分析
慧朴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在建工程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1、变更概述 2、变更工作流程 3、变更策略 4、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5、变更索赔的应用工具
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建工程 变更索赔管理实施细则
长顺水电站工程合同金额 4249.85 万元,合同工期 29 个 月;工程竣工结算 9469.22 万 元,占合同金额的222.81%; 其中变更 1550.24 万元,占合 同金额的36.48%,索赔 3669.13 万元,占合同金额的 86.34%。工期顺延840天。其 变更索赔比例是比较高的一个 项目,(实例)
课堂讨论题:谈谈本单位经常出现的工程 变更事项。
1、变更概述
• 1.1 变更的概念 • 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合同的 特点之一。在工程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 发生的各种相对原合同条件的变化,统 称为变更。变更分为合同条件变更和工 程变更。 • 合同条件变更是指由业主与承包商 共同协商后,对原合同文件所做的变更。 其主要表现为对原合同文件的修改或补 充的协议。 • (案例N)深溪沟厂坝枢纽工程提前发电节点获取双赢效益案例
•
E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 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 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F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 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G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H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 求追加合同额。 • (3)变更的计量与支付 • 项目部在完成工程变更的内容后,按合同的支付 约定,申请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变更项目确立后,及时 建立变更台帐,并根据进展情况,随时更新变更台帐。
二者的共同点和最主要的不同点?
• (1)合同依据不同(索赔按FIDIC条件51条、52条; 变更按53.1、53.5) • (2)合同范围不同(索赔按额外工程处理;变更按 附加工程处理) • (3)款额不同(变更按合同价的15%为界;索赔无 限额)
• (4)计价原则不同(变更按比照与协商确 定;索赔一般要调整单价) • (5)支付方式不同(变更由每月支付进度 款支付;索赔按专项申报支付) • (6)发起人不同(变更为甲方;索赔为乙 方) • (7)复杂程度不同(变更系合同问题;索 赔属争议问题)
将有关资料立即上报给业主和设计单位,说 明挖孔桩施工的可行性。同时我们根据实际施工 情况做了挖孔桩的单价分析,与中标钻孔桩单价 进行比较分析后一并报于业主。经业主、监理、 设计代表共同研究讨论后决定:钻孔桩中标价确 实偏低,不利于承包商施工。在能够满足桩基施 工和进度的前提下,同意采用挖孔桩施工方案, 挖孔桩单价套用钻孔桩单价。通过这一设计变更, 节约了成本,减少了损失,也满足了施工质量及 进度要求。
计量 及 支付
变更工作流程图 -
2.2变更的提出
• (1)变更的方式 • 变更的出现分两种:一种是被动变更,一种是 主动变更。 • 被动变更是指不是项目部自身需要,而由发包 人、设计、监理发出的变更; • (实例) • 主动变更是指项目部根据自身需要和现场情况, 主动提出对原设计方案与合同条件进行修改的变更。 • (实例1地质缺陷引起的超挖超填费用补偿) • (实例2某围堰工程水下填筑合理化建议的索赔
2.4变更补偿的基本要求
• (1)没有监理的指示,承包商不得擅自变 更。 • (2)关于变更指示,承包商收到监理的图 纸和文件后,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变更项目, 而监理未按规定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 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通知监 理,并提供必要的依据。监理应在收到承包商 通知后14天内答复承包商;若同意作为变更, 应按规定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应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答复。
• (2)通过优化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索赔亏损 项目
• 有些工程项目由于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严格按照投 标方案进行,不但影响工程工期,而且还增加施工成本。在 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是积极要求优化方案设计,在优化方 案获批后,再开始申请变更索赔,特别是一些新增项目,更 是成为了我们创造效益的筹码。 • 浙江宁海电厂工程围堤和灰堤的堤面开始设计为干砌石, 合同单价为68.92元/ m3,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开挖出的石料和 附近都无达到设计要求的合格石料,如外购一是路程太远无 法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二是成本太高,会出现亏损。经项目 部与设计及业主沟通,并提出如采用此地的石料做干砌石在 迎海面会受潮汐的影响无法保护堤坝的安全,建议设计修改 为迎海面为灌砌石,背海面为干砌石,设计最终接受了此建 议。 • 由于在合同中无灌砌石的单价且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所 以按照合同相关约定需重新报价。经监理及业主审核批准新 增灌砌石综合单价为443元/m3,扣除减少的干砌石工程量外, 增加变更金额500余万元。
1.4变更的处理原则
• 1)、变更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 后而造成工期延误需要延长工期的,承 包商可要求业主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 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 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 Ⅰ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 的项目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深溪沟水电站与锦屏二级电站变更条款比较
•
Ⅱ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的项
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 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 由监理与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 或合价;
•
Ⅲ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
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与业主和 承包商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实例1)普洱渡铁路转运站不利工程变更项目的变
通处理
•
(4)利用地质缺陷,将亏损项 目变更为盈利项目。
小天都首部枢纽基础处理原有高压旋喷灌浆 项目,但因首部枢纽河床地质条件复杂,渗水量 太大,漂卵石多。高压旋喷的效果不甚理想,前 期施工的孔位无一成孔,并行造成工期严重滞后。 项目部与监理、业主积极寻找问题所在,想方设 法解决施工难点。最后确定先对坝体基础进行加 密固结灌浆,然后取芯检查,对局部砂层不稳定 部位采取置换灌浆。在进行了置换灌浆实验后, 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工期也大大提前。
(3) 实地考察,优化方案,点石成金巧变 更减 少损失。
•
五公司承建山西祁临公路项目的标段内有 两座大桥桩基按图纸设计要求应采用钻孔施工, 但由于桥址位置处于山岭重丘区,部分部位桩基 位于半山腰处,不利于钻孔设备就位和转移,且 地势狭窄无多余的位置来布置泥浆池,周围也无 可直接利用的水源来调配泥浆。于是公司在桩基 的一个孔位上尝试采用人工挖孔方式进行桩基施 工。挖孔成形后,经监理对孔径、孔深、竖直度 验收后,各项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可以进行下 道工序。
因地质原因导致施工方案改变引起的变更索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