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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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与建档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与建档制度

06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国内典型案例介绍
要点一
北京市朝阳区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同 时,通过与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了居民就诊 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要点二
上海市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 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 康管理服务。同时,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了跨机 构的信息共享和居民就诊信息的管理。
在医疗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建 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卫生资源的合 理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目的与意义
目的
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建档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健康权益,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居民健康信息 ,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意义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建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 利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沟通,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的共享 和利用,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02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制度
建立制度
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明确档案的内容、格式和来源。
保管制度
制定健康档案的保管规定,包括档案的存储、备份和安全防范措施。
健康档案的使用与查阅制度
使用制度
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确保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获取相关档案信息。
查阅制度
制定查阅居民健康档案的规定,确保患者和家属能够及时了解个人健康信息。
05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与 建档制度的关联与互动

医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居民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健康体检记录: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四、档案建立与管理1.档案建立:居民到我院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2.档案管理:(1)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或泄露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3)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

(4)定期整理档案,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

(5)科学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档案存放与保管1.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2.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档案查阅与利用1.查阅档案需经授权,原则上仅限于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2.查阅档案时,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居民个人信息。

3.查阅档案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

七、监督与考核1.医院设立档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建立健康居民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康居民档案管理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反映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资料,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健康居民档案管理制度。

二、目的1. 保障居民隐私,确保健康档案信息安全;2.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3.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4. 增强居民健康意识,提高居民自我保健能力。

三、制度内容1. 建档原则(1)自愿原则:居民在了解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后,自愿选择是否建立档案;(2)真实性原则:居民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3)保密原则:对居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查阅、泄露。

2. 建档范围(1)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2)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

3. 建档流程(1)居民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登记;(2)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3)居民接受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根据体检结果填写相关记录;(4)医务人员定期更新居民健康档案,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 档案管理(1)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安全;(2)居民健康档案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3)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4)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5)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

5. 隐私保护(1)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查阅、泄露居民健康档案;(2)病人转诊时,只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必要时才将原始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3)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健康居民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3. 定期对健康居民档案管理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健康状况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居民的健康,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实现对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利用和保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居民健康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制度内容1. 档案建立(1)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应当以自愿为原则,由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配合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

(2)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史、疫苗接种、体检记录等重要信息。

(3)居民健康档案应根据居民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进行分类,以便于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

2. 档案管理(1)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居民健康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编目、归档和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有序性和安全性。

(3)居民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清查和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利用(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范围和权限。

(2)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情况下,申请查阅或复制其本人或亲属的居民健康档案。

(3)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4. 保密规定(1)居民健康档案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未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或泄露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制度实施1. 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人员配置: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档案管理人员,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认真宣传、贯彻《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政策与规定。

二、指导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三、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以____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四、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4部分内容认真填写。

五、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六、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____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为范围,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

七、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居民健康,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指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对居民的健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存、使用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保密的原则,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居民健康。

第五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内容和建立第六条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状况,包括个人的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健康指标。

(三)既往病史,包括个人的既往疾病、手术史、过敏史等。

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

2. 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利用率,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 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制度内容1. 档案建立与管理(1)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实行自愿原则,社区居民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办理。

(3)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2. 档案内容与格式(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习惯、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孕产妇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等内容。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居民就医记录、用药记录、健康咨询记录等。

3. 档案信息化管理(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

(2)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应具备档案查询、统计分析、打印等功能。

(3)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应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4. 档案使用与维护(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居民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居民健康档案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居民健康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机制,确保居民的健康数据得到科学、安全、有效地管理和应用,提供全面、精细、定制化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或全区(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以及相关健康机构。

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隐私权益。

第五条健康机构应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信息系统,保障居民健康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第六条健康机构应设置健康档案管理员,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持续性。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机构第七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应用和保密工作。

第八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健康档案管理机构,设置相应的岗位和人员,确保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保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学、信息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和更新健康档案管理的知识。

第十三条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隐私权益,严守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健康档案管理员应具备健康档案管理的基本技能和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确保健康档案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应以居民为中心,按照居民个性化的需求,提供全面、定制化的健康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对象:辖区常住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常住居民是指居住在本社区的本市户籍居民和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二、辖区居民建档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三、建档途径包括:1、开展入户调查,由责任医师团队负责,入户调查完成后应复核、编码后归档。

2、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同时,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结合临床诊疗(门诊,诊疗、治疗,住院)、健康体检(学生体检、村民体检等)、专项调查(如社区卫生诊断、慢性病危险因素调查、居民营养调查等)、健康教育活动(义诊、讲座等)、计划免疫、儿童保健、传染病个案调查、报病等、妇女病普查、婚前优生项目检查等。

四、建档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政策引导、居民自愿。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指定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3、规范建档、有效使用。

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医学通用规范记录医学信息,如实地记载居民的病情变化,保证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五、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流程三道岭卫生院服务对象分类确定建档对象您是在本辖区常住么?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您建立过健康档案吗?您愿意建立健康档案吗?(解释健康档案作用)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者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已经建档您的健康档案信息卡?调取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更新档案内容还不想建立建立健康档案是更新档案内容辖区重点管理人群到机构接受服务者否0~36个月儿童入户服务、疾病筛查等新生儿访视预约建档即时建档责任人员调取并携带受访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产后访视是复诊首诊尚未建档否同意建立携带相关材料做好建档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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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

,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央(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

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

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

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

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慢性病监测制度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

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乡镇(社区)考核范围。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资料管理制度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 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服务接待制度(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

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生、粗、冷、硬、推"言行;(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准则。

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准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

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四个及时"的要求,即:及时登记、及时送领导阅览、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五)严厉接待工作纪律。

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端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服务随访制度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2.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3.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4.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5.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服务随访制度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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