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管理办法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居民:
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水平,促进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我国决定于2024年开始实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政策,旨在建立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每位居民将有一份健康档案,在其中记录个人的基本信息、身体健康状况、疾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内容,以便医生和健康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个体的健康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每位居民都将有一份完整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族病史、过敏史、用药史等内容。
健康档案由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居民可以在就诊时要求查看和更新自己的健康档案。
2. 健康管理服务: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中心将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健康检查、疾病筛查、健康指导等。
这些服务将帮助居民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促进身体健康。
3. 健康信息共享:健康档案的信息将在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中心之间进行共享,以便医生和健康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协调工作,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此外,为了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健康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和支持,参与健康管理,共同创造和享受健康幸福的生活。
谢谢!。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居民的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二、范文内容1. 总则(1)居民健康档案是由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健康检查记录和医疗服务记录等组成的健康管理工具,旨在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健康服务质量。
(2)居民健康档案应全面准确地记录居民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疾病史、过敏史等内容,并定期更新维护。
(3)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居民的隐私权。
2. 档案建立和管理(1)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应由居民自愿参与,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2)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信息的采集、归档和使用流程。
(3)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应进行分类存储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4)居民有权随时查阅和更新自己的健康档案信息,同时也应对档案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 信息采集和使用(1)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采集应涵盖基本信息、家族史、生活习惯、疾病史、过敏史等内容,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录入和核实。
(2)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应用于健康评估、疾病预防、医疗服务等方面,帮助居民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3)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应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用于统计分析、科研和健康教育等目的。
4. 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1)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权。
(2)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应采取可靠的存储和传输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机密。
(3)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使用应遵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二)一、背景与目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为了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完善,为医疗机构提供有效的居民健康信息,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电子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健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主要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
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和疾病调查记录,并将其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
今后,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中还可增加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等功能,跟踪健康状况走势。
____年新标准规定的五类电子健康档案将会实行标准化,它们分别是:个人基本健康信息档案、疾病控制档案、妇幼保健档案、医疗服务档案、社区卫生档案。
此标准化的实行,使我国的个人健康档案更加统一和规范化。
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
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
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
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____,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
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居民健康,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是指对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档案。
第四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健康管理,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促进居民健康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原则是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合法、保密、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二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第六条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七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疾病史、家族病史等内容。
第八条居民健康档案应采用电子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
第九条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定期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和完善。
第十条居民健康档案应与居民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实现全程健康管理。
第三章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居民健康档案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泄露和损坏。
第十五条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得到居民的知情同意。
第四章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第十六条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范围包括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医疗保健、科学研究和公共卫生等目的。
第十八条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应符合居民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的要求,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制度和流程。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所有。
居民健康档案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居民健康档案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居民健康档案是指记录个人基本健康状况和重要医疗事件的资料,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实现健康管理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减少医疗纠纷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制定本文件。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编制与管理1. 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居民个人健康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编制工作。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健康档案管理水平。
2. 居民应当及时办理健康档案的编制、补充、修订、转移等手续。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健康档案的管理、大力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标准1. 居民健康档案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管理。
2. 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严格遵守居民隐私保护原则,做到本人知情同意并签字。
(2)健康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的《ICD-10国际疾病分类法》,统一标准,提高管理效率。
(3)健康档案的使用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偏向、歧视,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正性。
3. 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应当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目的,采用不同的阅读方式。
(1)对于药房、体检、诊所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可以直接电脑或网络查询档案信息,以便随时了解居民的身体状况,并及时提示危险性。
(2)对于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大型综合性医院,可以通过系统进行归档、分类管理,以方便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快速、准确地获取患者病史和检查结果,并及时更新。
(3)对于卫生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可以通过合理的信息分享和数据传输方式,实现跨机构共享,获取更完整的档案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实现健康档案的健康、优质、快速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体系,包括下列方面:1. 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熟悉健康档案编制规定,以及各种健康档案的管理办法。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必须满足市卫生局所规定的标准。
应设立专门的健康档案资料室,依据家庭为单位,遵循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成员和居民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档案室,按照行政村名称和编号顺序进行有序排列,专柜存放,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和规范性,并逐步推进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填写工作应由全科医师负责,责任医师需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包括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不同群体,并在档案盒中设立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应定期执行随访工作,根据疾病分期对患者进行随访,结合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对于体检和随访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应实施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措施。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确保及时登记所有已获取的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积极宣传并严格执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相关政策与规定。
二、指导并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得到妥善执行。
三、针对辖区内常住居民,特别是婴幼儿、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定人群,作为重点管理对象。
四、对居民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四个部分,进行详尽的记录填写。
五、当辖区居民前往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医务人员应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的记录。
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六、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统一编码,采用国家规定的编码制度,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为单位,以村委会为细分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的唯一编码。
同时,将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以便在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反映居民的身心健康状况。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原则:档案内容应连续记录,确保居民健康信息的连续性。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居民隐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婚姻状况、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体检信息: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肺功能等。
(三)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手术史等。
(四)健康评估:健康状况评估、慢性病管理、心理健康评估等。
(五)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史、免疫规划等。
(六)医疗服务:就诊记录、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康复记录等。
(七)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记录、健康知识普及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职责:(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单位和人员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培训。
(四)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医疗机构职责:(一)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保密性。
(四)定期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审查、更新和补充。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职责:(一)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国家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
第三条国家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分类管理:对全民健康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分类管理,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安全保密、规范使用:严格保护居民个人隐私,确保健康档案信息安全,规范使用健康档案信息。
(三)动态更新、持续改进: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不断提高健康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健康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国家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检查信息: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生理指标。
(三)疾病诊疗信息:病史、家族史、过敏史、手术史、用药史、住院史、就诊记录等。
(四)健康评估信息:健康风险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干预等。
(五)公共卫生服务信息: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存储、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健康档案的收集:(一)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获取。
(二)健康检查信息:通过健康体检、疾病筛查等方式获取。
(三)疾病诊疗信息:通过就诊记录、病历、检查报告等获取。
(四)健康评估信息:通过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干预等方式获取。
(五)公共卫生服务信息: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记录、传染病防控记录、慢性病管理记录等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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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管理办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
,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央(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
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一责任人。
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
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
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慢性病监测制度一.公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
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免费为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选人的检出率。
、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发现高血选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选人按照高血选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服务随访制度.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以上。
.对新出院患者的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乡镇(社区)考核范围。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资料管理制度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盘或本或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服务接待制度(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
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生、粗、冷、硬、推"言行;(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准则。
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准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
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四个及时"的要求,即:及时登记、及时送领导阅览、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五)严厉接待工作纪律。
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端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老保健工作制度.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对辖区内老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