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教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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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对老师的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对老师的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对老师的规章制度第一条老师的基本准入条件1.1老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2老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1.3老师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二条老师的教学管理要求2.1老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合理安排课程内容,组织学生学习并进行有效的教学评估。

2.2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计划和安排,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3老师应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学材料,确保上课内容科学合理,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

第三条老师的师德师风要求3.1老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言行一致。

3.2老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走进学生内心世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3老师应与同事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互帮互助,共同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老师的职业发展要求4.1老师应持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参加相关学术交流和培训。

4.2老师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自身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

4.3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与同事共同探讨教学问题,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条老师的奖惩管理办法5.1对于表现优异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扬优秀品质,激励其继续努力。

5.2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老师,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停职等处罚,严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处分。

5.3学校将定期对老师进行考核评估,对于不符合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学要求的老师,学校将采取限期整改、辅导督促等措施。

第六条其他规定6.1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

6.2老师应保护学校财产和学生隐私,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参与不正当交易。

6.3老师应保持敬业爱岗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规章制度自教育机构施行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教育机构所有。

一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一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一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中教师的行为,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一中教师管理工作,包括全体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助教等人员。

第三条一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学校纪律,积极履行教学任务,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一中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五条一中教师应当主动关心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发展,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品质。

第六条一中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不歧视、不辱骂学生,不打骂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第七条一中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校领导和同事,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

第八条一中教师应当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学生的隐私,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暴力信息。

第二章教师日常管理第九条一中教师应当按时上课,认真备课,准备教学内容,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条一中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时间和课程安排参加教学活动,不得私自调课、缺课或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一中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二条一中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认真负责的评价,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业水平,及时向学生和家长传达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一中教师应当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和学科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一中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与同事交流教学心得,相互促进,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一中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二、教育教学第四条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职业道德第九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公正无私,关爱学生。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十一条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逾期未完成者将按照规定处理。

五、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教师应接受学校进行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价,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教师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日常行为,提高教职工管理效能,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等。

3.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形象。

二、教职工入职管理4. 教职工入职需经过学校的招聘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

5. 教职工在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进行资格审核。

6. 教职工的入职前培训是必须完成的,以了解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等。

三、教职工行为约束7.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计划履行岗位职责。

8.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如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等。

9. 教职工应保护学校的财物,严禁盗窃、挪用、浪费学校财产。

10. 教职工应保护学生隐私,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11. 教职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恶意诽谤、造谣和人身攻击等行为。

四、教职工奖惩制度12. 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奖励。

13. 教职工有以下不端行为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工作失职、贪污腐败等。

14. 教职工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甚至开除。

五、教职工培训与评估15. 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16.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17. 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评估,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

六、教职工福利待遇18. 教职工将享受合法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19.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提高工作效率。

20. 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学校将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七、附则21. 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需要进行处理。

2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宣讲和培训。

学校章程课堂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课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课堂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包括教师授课、学生听课、课堂纪律、课堂秩序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课堂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2. 坚持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相结合,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3.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课堂纪律第四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具体包括:1. 课前认真预习,准备好学习用品;2. 准时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3. 上课时专心听讲,不得交头接耳、睡觉、玩手机等;4. 举手发言,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5. 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6. 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具体包括:1. 按时到岗,提前备课,保证教学质量;2. 认真授课,关注学生,积极引导学生;3. 严谨治学,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4. 不得随意批评、侮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5. 不得利用课堂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课堂秩序第六条课堂秩序是保证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具体包括:1. 教室布置整洁,教学设备齐全,环境舒适;2. 学生入座后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3. 教师进入教室后,学生应起立向老师问好;4. 课堂活动有序进行,不得擅自离开座位;5. 课堂活动结束后,学生应保持教室整洁,离开教室。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学校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考核,具体包括:1. 出勤情况;2. 课堂纪律;3. 课堂参与度;4. 作业完成情况。

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本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品质、良好素养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由校长召集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校长提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九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教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劳动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研究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以人为本,以学为基”为办学理念,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管理第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意志、审美、劳动等方面的素质,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第七条:学校加强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教师管理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和职业道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制度。

五、安全与后勤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后勤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加强师生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学校章程 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章程是由本校制定并遵守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和运营活动,确保师生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而制定的。

第三条学校章程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等各类教学教育活动。

第四条学校章程内容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一条职责和权利1.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育和培养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2.教师有权依法享有教育教学、科研科研、学术交流等各项权利。

第二条教师招聘与管理1.教师的招聘应坚持公正招聘原则,选拔优秀的教师人才。

2.教师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评聘聘用机制,规范教师工作。

第三条教师考核与激励1.教师考核应建立定期考核机制,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教师激励应根据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条教师待遇与保障1.教师的工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制度规定发放。

2.教师享有教育、医疗、福利等各项待遇和保障。

第五条教师培训1.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

2.教师培训应加强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第六条诚信与纪律1.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师应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安排。

第七条教师奖惩制度1.教师的奖励应根据教学质量和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2.教师的处分应根据违纪违法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第八条辞退1.教师辞退应经过学校审查确认,并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2.教师辞退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障教师的权益。

第三章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一条本章程由校领导团队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条如需对章程进行修改,应由校领导团队提出并经全体师生员工代表同意后生效。

第三条未尽事宜,由校领导团队另行决定。

学校章程_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校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开设各类课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培养、考核和评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和课程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舒适。

五、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财务公开等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六、其他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学校各类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等,任何教职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二、职责与权利1. 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安排参与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 教职工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学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3. 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学校的决策和安排,不得故意拖延或阻碍工作进程。

三、工作纪律1. 教职工应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得擅自缺课、旷工或迟到早退。

2. 教职工应当爱护、维护学校的办公设备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将学校物品用于个人目的。

3. 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和假期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请假。

4. 教职工应当严守教育秘密,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教育教学机密。

四、教学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照顾学生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严禁体罚、责骂或歧视学生。

2. 教职工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要求,认真备课,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3. 教职工应当注重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培养,不得只注重灌输知识,应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4. 教职工应当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业情况,遵守学校评价制度,不得将个人喜好干扰到评价中。

五、工作作风1. 教职工应当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家长和同事,不得言语暴力、歧视他人。

2. 教职工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和安排,不得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4. 教职工应当保持工作积极向上的态度,不得出现拖延、懒散等不良工作行为。

六、违纪辞退1.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或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可以辞退该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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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教师管理
第四章教师管理
一、教师管理总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带领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树立“乐创”的育人理念,打造“土小”的精神文化和教职工的行为文化。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3.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4.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周有安排,并有记录。

5.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6.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教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主动关心教工生活,形成良好的教工集体。

二、树“师表形象”的规定
1.教师不得私自收费,必要的收费一定要通过校长室,并履行财务手续。

2.必要的开支要得到学校的同意,来往账目要向学生和家长交代清楚。

3.教师不得要学生做事或要家长代购物品等,更不得通过学生向学生家长代售物品等。

4.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任何礼品。

5.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

6.教师不得由学生代批作业。

7.教师上班时间不得为个人私利外出联系奔波。

8.教师在办公时间内应做到:
(1)遵守办公时间,履行请假制度。

(2)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坚持做广播体操。

(3)按时参加学校各项学习及活动。

(4)同志间搞好交流学习,互相尊重,关系融洽,团结友爱互助,不在背后议论同志,发生纠纷要劝阻,注意顾大局识大体,有意见和建议采取妥善的方法反映。

(5)衣着大方得体,注重师表。

(6)言谈举止文明,室内保持安静,说话轻声,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三、教师忌语禁行
为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赢得社会的更高信誉,特制定以下忌语禁行:
(一)忌语:
1 你耳朵有毛病吧?
2 神经病,哪根神经搭错了?
3 真烦人,去、去、去!
4 你真笨,实在太笨了!
5 傻不拉几的,傻呼呼的。

6 猪头三,十三点,二百五!
7 头脑少几窍。

8 滚出去,你给我滚!
9 轻骨头,没有几两重。

10 厚脸皮,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11 闭起你的臭嘴巴!
12 你说慌,你真不老实。

13 你真没用,你什么事都做不好。

14 我倒不相信,对你没办法。

15 我再也没法管你了,叫你父母来。

16 我说不好你了,我对你没信心。

17 不要理他,不要和他在一起,霉他
18 偷东西,做小贼,想吃官司
19 你不会有出息的
(二)禁行:
拎耳朵、拉头发、用书打人、站在门口、站在教室角落里、站在办公室里、站在操场上、拖出门外、书包扔出去、停止上课、把书扔掉、罚跑步
四、关于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具体现象说明
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拎耳朵、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的,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的心灵,归纳以下几种:
1.罚抄。

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

无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4.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5.敲教鞭,甩东西。

6.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五、教学常规四不准
不准带茶杯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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