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丙类仓库管理规定(20200427090121)

合集下载

丙类仓储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丙类仓储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丙类仓储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仓储库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丙类仓储库房,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原料、化工产品、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运输和加工作业单位。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仓储库房的基本概念、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程序、安全设施设备规定等。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确保仓储库房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五条仓储库房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仓储库房负责人应当对仓储库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仓储库房的运营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四)及时消除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推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报告。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仓储库房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仓储库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终身责任。

(一)负责起草、颁布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二)负责组织审核安全生产方案,分析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三)监督并检查仓储库房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四)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遮掩、隐瞒、谎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行为。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仓储库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仓储库房的作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关岗位培训,并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丙类仓库管理制度

丙类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丙类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丙类仓库,包括仓库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等。

二、仓库分类与储存要求1. 丙类仓库是指储存非易燃产品的仓库,包括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和可燃固体。

2.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按照国家规定,丙类仓库分为丙一类和丙二类。

3. 丙一类仓库:储存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和可燃固体的仓库。

4. 丙二类仓库:储存不燃烧物品的仓库。

5. 仓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放,不得超量储存。

三、仓库规划设计1. 仓库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消防安全。

2. 仓库应采用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3. 仓库内应设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急照明、防雷接地等设施。

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消防安全。

四、仓库使用与维护1.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仓库内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物品受潮、霉变。

4. 仓库内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消防安全管理1. 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仓库内应设置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能够顺利通行。

3. 仓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4.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5. 仓库内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路线、逃生方法和救援措施。

六、奖惩规定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丙类仓库的管理制度范文

丙类仓库的管理制度范文

丙类仓库的管理制度范文丙类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丙类仓库的管理工作,保证仓库的安全、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丙类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丙类仓库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丙类仓库应设立仓库管理部门,明确领导责任,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确保仓库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丙类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仓储管理、安全防范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丙类仓库应制定并定期更新安全生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和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章仓库设施与设备第七条丙类仓库的场地选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和防火条件。

第八条丙类仓库应有专门设置的货物存放区、物品装卸区、货物配送区等区域,明确划定并合理布局。

第九条丙类仓库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照明设备、安全通道等,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丙类仓库应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起重设备、搬运设备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和运输。

第三章仓库货物管理第十一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货物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对货物进行明确的标识和分类。

第十二条丙类仓库应按照货物的特性和数量,合理划分存储区域和货架位置,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点,确保货物存储安全。

第十三条丙类仓库应建立货物盘点制度,定期对仓库的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丙类仓库应建立货物质量检验制度,对入库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确保质量合格,以免货物在仓库内受损和造成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丙类仓库应制定并定期更新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存储的安全要求、危险货物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第十六条丙类仓库应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丙类仓库相关安全消防电气等管理要求

丙类仓库相关安全消防电气等管理要求

丙类仓库相关安全消防电气等管理要求丙类仓库是指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仓库,其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安全、消防和电气管理等方面。

以下是对丙类仓库相关管理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安全管理要求1.丙类仓库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必须具备相应的场地、建筑物和设施,并保证丙类物品的安全储存。

2.丙类仓库必须进行属地管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管理,确保仓库的安全。

3.丙类仓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熟悉丙类物品的危险特性和紧急处理措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丙类仓库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进行专项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仓库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5.丙类仓库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爆灯具、通风设备、报警器材等,确保物品的安全储存。

6.丙类仓库必须对危险物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分区管理,以防止物品混淆和交叉存放,从而造成事故。

7.丙类仓库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消防管理要求1.丙类仓库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仓库的消防安全。

2.丙类仓库应当满足相关消防要求,包括建筑物结构、耐火等级、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3.丙类仓库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以提前发现火灾并尽早进行灭火。

4.丙类仓库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5.丙类仓库应当设立明显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标识,保持通道畅通,并设置灭火器、栓帽、消防标志等。

6.丙类仓库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三、电气管理要求1.丙类仓库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采用防爆型、防火型等安全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丙类仓库应当明确电气线路的敷设规范,防止电气线路与可燃物品接触,造成火灾事故。

丙类仓库的管理制度

丙类仓库的管理制度

丙类仓库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丙类仓库的管理,保障货物安全,提高仓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丙类仓库的管理工作,包括对货物的入库、出库、存储、装卸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丙类仓库应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做到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丙类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仓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仓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六条丙类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第二章货物管理第七条丙类仓库应对入库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分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

对于有特殊存储要求的货物,应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条丙类仓库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分类、标记和编码,做到货物清晰,易于管理。

第九条丙类仓库应定期对存储的货物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存储的货物和记录的数据一致。

第十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出库管理制度,对出库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第十一条丙类仓库应建立货物包装、装卸、运输等作业流程,确保货物在整个流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丙类仓库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不合格货物进行处理,确保不合格货物不进入市场。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丙类仓库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及仓库设施的安全。

第十四条丙类仓库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健全的作业安全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丙类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仓库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丙类仓库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货物的安全存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丙类仓库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九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货物的自动识别、定位和跟踪。

第二十条丙类仓库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激励,提高工作效率。

丙类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丙类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丙类库房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储存丙类物品的库房,包括但不限于: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冷库中的鱼、肉等。

三、安全管理要求1. 库房建筑设计(1)丙类库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多层丙类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库房内的防火墙、屋顶承重构件、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2. 照明设施(1)库房内应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如日光灯等,禁止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2)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 消防设施(1)库房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类型应符合火灾类别,并定期检查、更换。

(2)库房内应设置消防水源,保证消防用水量充足。

(3)库房内应设置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辆通行。

4. 库房内部管理(1)库房内应按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物品应分开存放。

(2)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风、干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库房内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5. 人员培训(1)库房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2)库房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丙类仓库物流管理制度

丙类仓库物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丙类仓库的物流管理,确保仓库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丙类物品的储存、搬运、配送等物流活动。

第二章物品储存管理第三条物品分类储存1. 根据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将物品分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不同类别,分别存放于指定的库房。

2. 丙类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间距不小于1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第四条储存环境1. 仓库内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和湿度符合物品储存要求。

2.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确保仓库消防安全。

第五条物品标识1. 每种物品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牌,标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储存日期等信息。

2. 标识牌应放置在物品存放位置醒目处。

第三章物品搬运管理第六条搬运工具1. 搬运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如手推车、叉车等。

2. 搬运过程中,应确保物品稳固,防止倾倒、摔落。

第七条搬运人员1. 搬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搬运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 搬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

第四章物品配送管理第八条配送计划1. 根据订单需求,制定合理的配送计划,确保物品及时送达。

2. 配送计划应包含配送时间、路线、车辆等信息。

第九条配送流程1. 按照配送计划,组织车辆和人员,确保物品安全、准时送达。

2. 配送过程中,应与收货方保持沟通,确保配送准确无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条消防安全1. 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搬运、储存、配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人员安全1. 仓库工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丙类仓库的物流管理,确保仓库安全、高效运行,为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丙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丙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丙类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丙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丙类仓库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丙类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丙类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丙类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物品搬运要轻拿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通风、每周末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别是夏委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货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丙类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丙类仓库物品储存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

作为消防工程专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为甲方的租赁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二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仓库防火负责人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
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第四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五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
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六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
自救工作。

第七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八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一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
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
灭火方法。

第十二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
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十三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四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
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十五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
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十六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十七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

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十八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十九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二十一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二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二十三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

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二十四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
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二十六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
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七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二十八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二十九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三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一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二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
品和杂物。

第三十三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三十四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
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三十五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
禁堆放物品。

第三十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
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