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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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二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二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二级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公共区域管理: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良好环境,如道路、绿化、停车场等的清洁和维护;定期进行公共设施修缮和更新。

2.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巡逻和监控措施,确保小区的安全和居民的人身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报告相关部门。

3.保安服务:提供24小时保安巡逻和门禁管理服务,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

4.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小区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扫、垃圾分类和处理等;加强对垃圾桶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5.社区活动组织: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提高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满意度。

6.绿化养护:定期修剪和管理小区内的植物,保证绿化带的美观和有序;及时对有病害或枯萎的植物进行处理。

7.设备设施维护:对小区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如电梯、水管、电源等。

二、物业评估和监督1.物业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物业评估,由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效率、居民满意度等。

2.监督机制:建立物业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履职情况。

3.投诉处理:建立物业投诉处理机制,对居民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居委会参与:鼓励居民通过居委会参与物业管理,居委会可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其他要求2.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物业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向居民发布通知、公告等重要信息,并接受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所述为北京市二级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过对公共区域管理、安全管理、保安服务、卫生管理、社区活动组织、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提升和改进,旨在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10〕61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8]73号)的要求,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等单位主编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T 751-2010,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的通知》(京建物[2007]1209号)、《关于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的通知》(京建物[2008]29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根据该规程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

全体业主确定住宅物业项目物业管理方式时,可以根据该规程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附件: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注:该文档为pdf格式,请使用相关软件浏览)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五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五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五级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分别是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和四星级。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和提高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满足居民对于住宅环境的需求,提升城市的居住品质。

第一级别是基本级,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基本岗位培训证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护住户合法财产、定期开展基本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要求。

这一级别主要是对物业服务的基础要求,确保物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二级别是一星级,要求在基本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服务内容和要求,例如建立定期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居民满意度调查、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等。

这一级别主要是提高服务的细节和质量,增加了对居民需求的主动响应和服务的细致化管理。

第四级别是三星级,是在二星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标准,强调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例如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绿色环保机制、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等。

这一级别主要是为居民提供更加个性化和贴心的服务,倡导和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第五级别是四星级,是在三星级的基础上提升为高端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住宅物业管理与服务,包括建立健全的智能化管理系统、提供定制化的生活服务、实行差异化的运营模式等。

这一级别主要是为高端用户提供私人定制化服务,实现高品质的生活体验和管理科技化。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五级是为了提高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提升城市的居住品质,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安全、便利、文明的生活环境。

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推动城市社区的发展和建设。

第二篇示例: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五级,是指在北京市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中,根据标准的划分,将物业服务水平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

这五个等级从最低级的一级开始,逐级提升至最高级的五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要求,物业公司需要根据这些标准来提供相应的服务,以确保小区内的居民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 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

6 公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8 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管理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9 每年1次对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制定维修和管理计划,上报委托方并组织实施。

10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随时保证预案的实施。

11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益性宣传。

12冬季、雨季以及重大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

(二)房屋管理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非因小修不及时进行修缮而发生的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委托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 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 DB11T 751-2010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 DB11T 751-2010

北京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编号:DB11/T 751-2010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0 年10 月1 日2010 北京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基本规定 (3)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4.1 基本要求 (4)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4.3 消防安全防范 (11)4.4 绿化养护 (14)4.5 环境卫生 (15)4.6 公共秩序维护 (16)4.7 装饰装修管理 (17)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5.1 基本要求 (19)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5.3 消防安全防范 (26)5.4 绿化养护 (29)5.5 环境卫生 (30)5.6 公共秩序维护 (32)5.7 装饰装修管理 (32)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6.1 基本要求 (34)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36)6.3 消防安全防范 (42)6.4 绿化养护 (44)6.5 环境卫生 (46)6.6 公共秩序维护 (48)6.7 装饰装修管理 (49)7 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50)7.1 基本要求 (50)7.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52)7.3 消防安全防范 (58)7.4 绿化养护 (61)7.5 环境卫生 (62)7.6 公共秩序维护 (65)7.7 装饰装修管理 (65)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67)8.1 基本要求 (67)8.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9)8.3 消防安全防范 (75)8.4 绿化养护 (78)8.5 环境卫生 (79)8.6 公共秩序维护 (82)8.7 装饰装修管理 (82)引用标准名录 (84)条文说明 (86)1 总则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1. 引言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为小区的居民提供各种管理和维护服务的行业。

在北京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居民需求的增加,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北京市制定了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保障居民的权益。

2. 收费原则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原则如下:2.1 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性或不合理的差异。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按照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制定。

2.2 可行性原则收费标准应能够保障物业公司正常运营和提供优质服务的需求,同时也要照顾到居民的承受能力,避免收费过高给居民造成经济负担。

2.3 公示公告原则物业公司应将收费标准在小区公示,并向居民做出公告,保障居民对收费标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收费项目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3.1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指为小区提供的基本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维修维护、保安费用、绿化费等。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面积、居住户数、小区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综合制定。

3.2 清洁费清洁费是指为小区提供的日常保洁服务费用,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扫、垃圾清理、保洁用品的采购等。

清洁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公共区域面积和清洁频次综合制定。

3.3 绿化维护费绿化维护费是指为小区提供的绿化维护服务费用,包括花草植物的养护、绿化带的修剪等。

绿化维护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绿化面积、养护频次和植物种类综合制定。

3.4 设备维修费设备维修费是指维修小区内各种设备(如电梯、水泵、空调等)所产生的费用。

设备维修费的收费标准根据设备种类、维修频次和维修难度综合制定。

小区内某些设备的维修费用可能由业主承担,具体由小区规定确定。

3.5 特殊维护费特殊维护费是指因小区内出现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如修复受损的道路、排水系统等。

特殊维护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制定,应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承担。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物业管理行业一直备受关注。

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不同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各有不同,而北京市政府也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有一定的规定。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保洁、保安、绿化、维修、公共设施管理、水电维修等。

这些服务项目的实施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在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制定的。

一般来说,收费标准会根据小区的建筑面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共设施情况、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三、收费标准的公示与调整北京市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公示于小区的显著位置,并向所有居民公示。

如果物业公司需要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应提前通知所有居民,并按规定程序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维护居民权益作为居民,应当了解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疑问和建议。

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并保障服务质量。

五、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鼓励建立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结语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一个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只有依法合理、透明公正地制定收费标准,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良性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服务。

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编号:DB11/T 751-2010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0年10月1日2010 北京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基本规定 (3)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4.1 基本要求 (4)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4.3 消防安全防范 (11)4.4 绿化养护 (14)4.5 环境卫生 (15)4.6 公共秩序维护 (16)4.7 装饰装修管理 (17)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5.1 基本要求 (19)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5.3 消防安全防范 (26)5.4 绿化养护 (29)5.5 环境卫生 (30)5.6 公共秩序维护 (32)5.7 装饰装修管理 (32)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6.1 基本要求 (34)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36)6.3 消防安全防范 (42)6.4 绿化养护 (44)6.5 环境卫生 (46)6.6 公共秩序维护 (48)6.7 装饰装修管理 (49)7 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50)7.1基本要求 (50)7.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52)7.3 消防安全防范 (58)7.4 绿化养护 (61)7.5 环境卫生 (62)7.6 公共秩序维护 (65)7.7 装饰装修管理 (65)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67)8.1基本要求 (67)8.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9)8.3 消防安全防范 (75)8.4 绿化养护 (78)8.5 环境卫生 (79)8.6 公共秩序维护 (82)8.7 装饰装修管理 (82)引用标准名录 (84)条文说明 (86)CONTENT1 GENERAL RULES (1)2 TERMS AND DEFINITION (2)3 BASIC STIPULATION (3)4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LEVEL ONE (4)4.1 GENERAL SERVICE (4)4.2 MAINTENANCE & MANAGEMENT OF PUBLIC AREA & EQUIPMENT (6)4.3 FIRE-CONTROL & SECURITY (11)4.4 GARDENING (14)4.5 CLEANING (15)4.6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16)4.7 RENOV ATION MANAGEMENT (17)5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LEVEL TWO (19)5.1 GENERAL SERVICE (19)5.2 MAINTENANCE & MANAGEMENT OF PUBLIC AREA & EQUIPMENT (21)5.3 FIRE-CONTROL & SECURITY (26)5.4 GARDENING (29)5.5 CLEANING (30)5.6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32)5.7 RENOV ATION MANAGEMENT (32)6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LEVEL THREE (34)6.1 GENERAL SERVICE (34)6.2 MAINTENANCE & MANAGEMENTOF PUBLIC AREA & EQUIPMENT (36)6.3 FIRE-CONTROL & SECURITY (42)6.4 GARDENING (44)6.5 CLEANING (46)6.6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48)6.7 RENOV ATION MANAGEMENT (49)7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LEVEL FOUR (50)7.1 GENERAL SERVICE (50)7.2 MAINTENANCE & MANAGEMENT OF PUBLIC AREA & EQUIPMENT (52)7.3 FIRE-CONTROL & SECURITY (58)7.4 GARDENING (61)7.5 CLEANING (62)7.6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65)7.7 RENOV ATION MANAGEMENT (65)8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LEVEL FIVE (67)8.1 GENERAL SERVICE (67)8.2 MAINTENANCE & MANAGEMENT OF PUBLIC AREA & EQUIPMENT (69)8.3 FIRE-CONTROL & SECURITY (75)8.4 GARDENING (78)8.5 CLEANING (79)8.6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82)8.7 RENOV ATION MANAGEMENT (82)QUOTED STANDARDS (84)EXPLANATION OF ARTICLES (86)1 总则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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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装修 管理 服务
房屋装饰 装修管理
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 房,接近高位水箱。
(1) 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 -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 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 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 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消防基本技能。 (4)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
散、救助人员等。
(1) 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 案;
(2) 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 合格;
(3) 维修服务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 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
(九) 电梯
养护、运 行、维护
(存车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
处)、位的 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管理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
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
消防
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管理
公共区域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 防设施的维 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 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 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 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 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1)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 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和防范措施;
(2)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 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 持车辆行驶通畅;
(3)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 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 处理。
(1) 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 理方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 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 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
(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装修 管理 服务
(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 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 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
房屋及 小区共 用部位 共用设 施设备 日常维 护
共维修基 金使用管 理办法》 中附件 -:共用 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 一般应包 括的范围 的内容为 准;不包 括另行收 费的设备 设施,如 电梯、水 泵、供暖 等设备
(1) 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 小修服务标准》;
(1)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 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 (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 行管理;
(2)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 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 物;
(3) 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 (4)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
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
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基本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 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 上岗; (8) 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
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 (9) 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 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 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
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
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
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
理。
(六)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
停车 机动车辆、 度和管理方案;
管理
非机动车辆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 在停车场 证,出门凭证放行;
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
房屋装饰装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 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
修管理
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 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 行政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 得超过三天。
二、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 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三) 小区规划红
绿化 线范围内的
中心绿地和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
房前、屋 护。
后,道路两
侧区间绿地
(四)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保洁
包括:
(1)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
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
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
(九) 电梯
养护、运 行、维护
(1) 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 -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 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 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 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 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 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 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 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 时的处置预案;
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 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 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 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 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 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 行政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 超过三天。
(2) 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 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 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三) 小区规划 绿化 红线范围
内的中心 绿地和房 前、屋 后,道路 两侧区间 绿地
(四) 保洁
小区规划 红线以 内,业主 户门以外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 护。
(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
行管理;
(3)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
小区规划红
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线以内,业 (4)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
主户门以外
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
行一周一次清扫;
(5) 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 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
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
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
到现场;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
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
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 范
工作内容及

要求
(一)
综合 管理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
小区规划红
组织实施;
线范围内,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
涉及共用财
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
产和公共事
实施;
务的管理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
(五) 公共 秩序
小区规划
维护 红线以
内,业主 户门以外
(六) 存车 管理
机动车 辆、非机 动车辆在 停车场 (存车 处)、位 的看管
(七)
消防 公共区域 管理 消防设施
的维护及 消防管理
(八) 高压 供水
养护、运 行、维修
(5)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 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 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
护及消防管 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
散、救助人员等。
(八) 高压 供水
养护、运 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 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 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 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 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 房,接近高位水箱。
项目 范 围
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 综合 管理
小区规划 红线范围 内,涉及 共用财产 和公共事 务的管理
(二) 按《北京
市住宅公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 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 实施;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 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 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 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 场;
(3) 主梯维修时,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 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 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 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 案;
(4)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 799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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