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目标:1保证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2减少货币收付过程中的差错.关键控制点:1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2对货币资金业务应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3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4对货币资金票据应设登记本登记,以防票据丢失;5定期盘点库存现金,保证帐实相符.控制措施:1、岗位分工:1.1财务部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1.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处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1.3出纳员除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不得担任稽核和会计档案工作,不得填制记帐凭证.1.4银行存款账户应由主办会计负责核对,出纳人员不得办理银行存款账的对账及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1.5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银行印鉴与支付票据也应分别由不同人员管理印鉴由财务经理保管,支付票据由出纳保管,且不得存放于一个保险柜.2、授权批准制度:2.1 货币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经办人员应持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审批特殊情况或金额超过50000元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并经主办会计审核特殊情况或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须经财务经理审核的单据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财务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全或越权审批的单据有权拒绝办理.2.2 审批人外出时可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审批,但应将被委托人书面通知财务部.2.3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3、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程序:3.1 支付申请.经办人员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附件.3.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3.3支付审核.主办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3.4支付复核.对情况特殊或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支付申请应由财务经理复核,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3.5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适当的支付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对不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经批准签发支票时,必须准确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大小写金额,收款单位、发票单位和发票印签必须相符,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与发票单位不符的支票,并要求经办人员在支付申请单、登记簿和支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收款.4、票据使用:4.1财务部应设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和注销,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 4.2支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支票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作废支票应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5、现金盘点:5.1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做到日清月结,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5.2主办会计应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于每月10号会同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出现的现金长款或现金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6、日常操作要求:6.1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收入货币资金的途径,一是通过银行,二是直接收取现金.由于通过银行收款的业务,受到了银行的直接监督,起到了外部控制的作用,客观上能够有效地减少和堵塞货币资金收入业务中的漏洞,是保护货币资金安全的一个有力措施,因此,应尽量与客户约定通过银行转帐收取款项.对于必须收取现金的收入,应主要从以下方面控制:6.1.1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主要采用填制“销售出库单”的方式.顾客购货时,由销售部门开具一式五联的销售出库单五联依次为存根联、客户联、记帐联、结算联、统计联,注明所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顾客持销售出库单向财会部门交付现金,出纳应仔细核对出库单应收金额后收妥款项,同时在销售出库单上盖“收讫”章并签名确认,留下财务联后将其余联次交顾客向保管员提货.6.1.2回收欠款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出纳员直接向交款人收取现金时,必须由出纳员开具事先印有连续编号的“现金收据”如公司内部员工代交款项时,应填制内部交款单,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张.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章后,将其中一张给交款人作为交款凭证,一张送交会计部门作为记账依据,一张留作存根.为保证现金收据的规范使用,应重点检查其编号是否连续,如有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即使是作废的收据,也应将三张收据加盖“作废”字样后一并送交会计部门检查后归档保管. 6.2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货币资金支出途径也是两条,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和由出纳人员直接支付现金.6.2.1银行转帐支付控制:通过银行支出货币资金时,重点应放在结算凭证的管理上.基本要求是:建立严密完善的结算凭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尤其是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严把各种凭证的使用关,出纳员开具支票时,财务经理应当审查批准,而不能让其独自办理;对已用和未用凭证应当由非保管人员定期检查;严格限制签发空白支票;随时与开户银行对账等.6.2.2现金支出业务具体控制方式:6.2.2.1采购物品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采购材料、商品应尽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对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应事先应财务经理同意,同时在付出现金之前,先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如支付货款须应根据经有效审核的付款通知单并附销货单位发票,如为预付货款的,应在付款通知单上注明是预付款并经财务经理签字审核后方可付款.6.2.2.2借款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发生出差借款和其他公务性借款业务需要支付现金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⑴ 借款人需要预支现金时,首先应填制“借款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财务经理审核,出纳员据以支付出现金;⑵ 会计应当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同时督促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五天内到财务部办理冲帐,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对无特殊理由又不及时冲帐的,财务人员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在其工资中扣除. ⑶ 严格禁止非公务性借款行为,不得以便条作为借款手续,更不能搞口头承诺.。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现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现金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现金收付管理制度:规定企业现金的收付流程、收付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现金的保管和存储等。
2.现金盘点制度:规定企业现金的盘点周期、盘点程序、盘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
3.现金报表制度:规定企业现金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程序,确保现金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银行存款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定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程序,确保银行账户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定企业银行存款的存取程序、存取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银行存款的保管和存储等。
3.银行对账制度:规定企业银行对账的周期、对账程序、对账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
三、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票据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票据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票据开具制度:规定企业票据的开具程序、开具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票据的保管和存储等。
2.票据收付管理制度:规定企业票据的收付流程、收付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票据的保管和存储等。
3.票据报表制度:规定企业票据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程序,确保票据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四、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资金的合法和有效使用。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使用计划制度:规定企业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和有效。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货币资金管理活动,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第四条货币资金管理实行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现金收支、银行存款收支、票据管理等。
第六条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支、银行存款收支等具体业务,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
第七条主办会计负责核对银行存款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不得办理银行存款账的对账及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第八条财务经理负责审批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银行印鉴与支付票据也应分别由不同人员管理。
第九条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各级审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十条现金管理包括现金收支、现金盘点等。
第十一条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完整。
第十二条出纳员应每日进行现金盘点,核对现金账实是否相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取得的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四条现金收支业务应取得合理、合法的凭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五条银行存款管理包括银行存款收支、银行对账、票据管理等。
第十六条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银行存款收支的真实、合法、完整。
第十七条出纳员应每日核对银行存款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取得合理、合法的凭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章票据管理第十九条票据管理包括支票、汇票等。
第二十条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贴现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企业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02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与 原则
控制目标
1. 保证货币资金的 安全与完整
确保货币资金的完 整性,防止因不合 理使用、浪费等造 成的资金损失。
防止贪污、挪用、 盗窃等违法行为的 发生,保障货币资 金的安全。
整改措施
对于认定的缺陷,内部审计部门应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纠 正错误、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等措施。
整改跟踪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 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06
案例分析与应用
案例一:现金管理不当导致企业损失的案例
总结词
现金管理不当
制度的实施应当公正、公平、公开,遵循法定程序和流程。
控制原则
2. 完整性原则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流入和流出的环节,确 保无遗漏、无死角。
对所有货币资金活动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控制原则
01
3. 制衡性原则
02
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当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
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 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 施,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 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现金与银行存款内部控制
现金内部控制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现金 的安全和完整。
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确保涉及货币资金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防止权力滥用
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是其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其经济活动的基础。
为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本文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构建和实施。
合法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完整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涵盖货币资金的全部业务流程,确保所有环节都有明确的控制措施。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透明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货币资金的流转过程公开透明。
审慎性原则:对于货币资金的流转和使用,应坚持谨慎态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明确货币资金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制约。
授权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防止越权审批和违规使用货币资金。
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制定现金管理办法,规范现金使用和保管;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定期进行账目核对,确保货币资金账户的唯一性和安全性。
印章与票据管理:严格管理财务印章、票据等重要物品,实行专人保管,确保印章和票据的安全使用。
内部审计与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培训与教育: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货币资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应急预案: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制定详细的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加强内部协调与沟通,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加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定期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和改进,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内控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违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货币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命运。
为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现根据《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控制制度。
(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参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注:本控制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职责分工制度。
涉及到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要求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2、收支分开制度。
公司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分由不同的财务人员进行处理,防止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内部稽核制度。
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
4、定期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尤其是涉及货币资金管理的财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二、现金管理1、现金的使用范围:工资、津贴;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差旅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人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金额较小的例外)2、现金的收支规定:不得坐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收到的现金,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的,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他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任何款项的支付都必须有符合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等。
3、关于借款的规定。
为方便结算,采购员、汽车司机、商检员、食堂等部门或人员可采用备用金结算。
其他人员一律不预借现金,经办人员应先垫付资金,回来后凭有效单据到财务部实报实销。
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是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其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单位的财务安全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作为保障货币资金安全、完整、合规使用的重要手段,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一)保障资金安全货币资金是行政事业单位最具流动性的资产,容易受到各种风险的威胁,如盗窃、挪用、欺诈等。
完善的内控制度可以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有效的监督,降低资金被盗用、滥用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的内控制度能够对资金的收支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避免资金闲置或短缺,确保资金在关键时刻得到合理配置,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单位的业务活动。
(三)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规范的货币资金管理流程和记录,可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单位的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
同时,内控制度还可以防止财务造假和错误,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是单位依法依规管理财务的重要体现,有助于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二、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合理设置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例如,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同时,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
(二)现金管理制定现金收支的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
严格控制现金的收付,确保现金收支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及时入账。
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对于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银行存款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
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1. 引言公司货币资金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持有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等。
由于货币资金具有重要性和敏感性,为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公司需要建立良好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档将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2. 内部控制的概念和目标2.1 概念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护公司资产、促进财务信息准确可靠的制度和程序。
2.2 目标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产保护: 防止货币资金被盗窃、损坏或滥用。
- 财务信息准确性: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 合规性: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 效率和效益: 通过合理的控制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3.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3.1 分离职责原则分离职责是指将涉及货币资金操作的职责分配给不同的人员,以确保互相制约、相互监督,从而减少操纵和滥用资金的风险。
3.2 授权和审批原则货币资金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授权和审批应遵循一定的权限制度,并有相应的记录。
3.3 记账和核算原则对货币资金的记账和核算应符合会计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相关记录和报表应及时、清晰、有序地进行。
3.4 监督和审计原则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等,对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转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4.1 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制度•公司应建立明确的收款和付款程序,确保货币资金的准确记录和及时入账。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货币资金保管制度,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保管措施。
4.2 货币资金授权和审批制度•公司应设立明确的资金授权权限,并建立授权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资金操作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书面批准,且有相应的授权记录。
4.3 财务信息记录和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记录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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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一)现金收支;(二)银行存款收支;(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第三章货币资金的收支控制第六条货币资金收支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第七条货币资金收款货币资金收款分为销售资金收款和其他资金收款,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和流程办理:(一)销售资金收款1、当发生现销业务时,销售部开具《销售出库单》。
《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销售部留存根,客户持“财务记账联”、“仓库联”前往财务部和仓库办理交款及提货。
销售部开出《销售出库单》后应立即通知出纳向客户收款。
2、出纳核对客户提交的《销售出库单》“财务记账联”、“仓库联”,检查销售是否符合公司的销售及定价政策,各联次内容、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检查无误后收取款项,并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销售发票。
收款收据应载明客户名称、产品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加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印章及出纳个人印章。
收款收据连续编号,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联,客户联和财务记账联。
3、客户持收款收据“客户联”或销售发票的相应联次,以及《销售出库单》“财务记账联”、“仓库联”,前往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4、收回应收账款时,销售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收款。
出纳收取款项后,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
5、出纳将收到的现金(超出库存现额的部分)和支票于当日交存银行,财务经理每日下班前进行检查。
(二)其他资金收款其他资金收款是指销售资金收款以外的各类款项的收取,如股东出资款、对外借款等。
当发生其它资金收款时,相关部门应根据收款的业务性质,按照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向财务部说明相关情况。
出纳审核相关单据、凭证无误后办理收款,并向交款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货币资金付款各公司每月按照批准的月度《资金支出计划表》办理各项资金付款,发生《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付事项时,应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公司总裁审批。
货币资金付款的申请、审批和支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1、各部门于各期末(月末、季度末、年末)向财务部提报下期(下月、下季度、下年)资金支出计划(包括支出事项、预计金额、预计用款时间等)。
2、财务经理汇总编制各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核。
3、总经理审核各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签字后上报公司总裁审批。
4、公司总裁审批各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同意后签批(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5、签批后的《资金支出计划表》由财务部留存,财务部据此监督本公司的资金支出情况。
(二)用款申请与审批1、各部门按照批准的《资金支出计划表》用款时,由经办人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或《用款通知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其他相关支付证明等,用款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经理审核。
2、财务经理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资金支付申请,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由总经理签批,总裁每月复核并签字;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裁签批。
子公司各部门提出的资金支付申请,由各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季度结束后由总裁指定人员对该季度所有单据进行复核并签字。
3、当发生已批准的《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出申请时,无论金额大小,由公司总裁签批。
(三)复核与付款出纳应当对批准后的《费用报销单》或《用款通知单》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付款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并签字后,办理款项支付,并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印章及出纳个人印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现金付款,出纳员应拒绝办理,并将相关单据凭证交有关人员重新办理。
对在现金结算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
第九条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应根据当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审核原始凭证并转交财务会计,会计及时按出纳提供的单据编制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证,经财务经理审核点击财务软件“审核”后,会计点击财务软件“记账”生成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编制《货币资金周报表》出纳应根据每周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编制《货币资金周报表》,经财务经理复核签字后,报送总经理。
《货币资金周报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
第四章现金管理第十一条现金开支范围及开支限额(一)备用金,通常不超过1万元。
(二)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三)2000元以内的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
不属于上述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规定(一)出纳负责现金收付结算、现金收付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以及现金保管工作,但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二)出纳必须将现金日清月结,及时审核财务会计编制的货币资金收付款凭证,并点击“出纳签字”,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库存,不得跨月处理账务。
(三)出纳必须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超出库存现额的部分)和支票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履行相关程序,不得将签发的现金支票转交他人或异地保存。
(五)出纳应认真鉴别收取的现金,防止收取假币,对发现的假币,应予以没收,上交银行,并开具没收证明。
(六)现金使用或出借必须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严禁出纳擅自挪用、借出现金。
原则上,除必要的差旅费和小额支出外,不允许向个人借出现金。
(七)财务经理应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并与现金日记账、总账核对。
对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款或短款,要认真核实,查清原因,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经批准后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自行处理。
(八)出纳因故离开工作岗位需短期性替代或工作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出纳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的,凭现金日记账清点库存现金,交接双方清点核对相符后,在清点核对表上签字。
出纳员同时移交收、付讫图章,接替人在工作时使用自己的名章。
财务经理负责安排交接人员,并监督交接双方的交接工作。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三条银行开户及账户管理(一)各公司的银行开户及账户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各公司银行账户只能用于各公司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四)使用网上银行业务的,由财务经理和出纳员共同完成操作程序,不得有一人完成网上银行业务的全过程。
1、出纳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输入操作密码并输入业务信息。
2、财务经理输入授权密码,并审核业务信息,审核无误后付款。
(五)各公司严禁开设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六)各公司应每季度对银行账户进行清查、清理,非正常使用的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销户。
撤销银行账户时,首先由出纳对该账户发生的所有账务事项进行核对清查,提交书面销户申请并注明原由,依次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银行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四条银行存款管理规定(一)出纳应按照开户银行及账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账户,以反映不同开户银行和不同存款账户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
(二)会计应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审核相关原始单据,编制相关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财务会计点击“记账”生成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准确反映各银行存款账户当日的收支及结存情况。
(三)出纳应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取得银行对账单的相关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须经财务经理复核签字,签字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保存。
(四)财务经理应认真复核出纳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财务经理应进行调查和报告,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请示处理意见,财务经理根据批示意见对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进行处理。
(五)必要时会计应编制对账调整分录,经财务经理复核签字后调账。
(六)出纳因故离开工作岗位需短期性替代或工作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出纳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的,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余额核对,交接双方清点核对相符后,在清点核对表上签字。
出纳员同时移交收、付讫图章,接替人在工作时使用自己的名章。
财务经理负责安排交接人员,并监督交接双方的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票据结算业务(一)支票结算1、支票结算是付款单位签发支票,通知开户银行从其存款账户中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
现金支票只可用于从银行提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
2、各公司收到支票时,出纳应审核支票签发是否规范,包括签发时间是否逾期,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大小写是否相符,用途是否合理,支票签发单位是否与付款单位名称相符等;对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要审查背书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无误后,应将支票及时填写送存簿,送存银行。
3、各公司签发支票时,出纳应按照以下规定签发支票:(1)签发的支票一定要记名;(2)签发的支票起点为100元,付款期限为10天,遇到法定节假要顺延,不得签发远期支票;(3)必须使用碳素墨水填写,双联式支票可以复写;(4)签发支票必须由收款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5)不得签发空头支票;(6)不得由收款单位代签支票;(7)使用支票打印机签发支票的,应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签发支票。
4、出纳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按支票编号顺序签发,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对发出的支票要及时清查,督促支票领用人及时交回逾期支票或办理销账;对作废的支票要与支票存根一起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撕毁或丢弃。
(二)电汇结算1、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电汇结算方式完成业务结算,电汇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