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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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1、各项目金属试验室在收到γ源后,必须由专人负责配合公司项目管理部进行到货验收。

验收时,金属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三人中必须有一人在场。

2、射线探伤任务由班组长签发和对探伤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在《射线探伤流程卡》中的射线探伤任务栏处签字。

3、《射线探伤流程卡》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探伤日期、使用的仪器名称及编号(γ射线机应注明射线源的活度)、所执行的工艺卡编号、焊口编号、检验号、胶片的规格及数量、γ射线的曝光时间、安全区域划定以及《射线机使用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

4、探伤人员在接受射线探伤任务后,必须对射线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射线机的成套性能完好。

检查时(有必要时)可由安全员、班组长或专职人员陪同。

γ射线机出库时的检查内容包括:——核对γ射线机编号;——配套设施是否齐全;——用警报器测量γ源是否在射线机内;——钥匙是否配套;——安全自动开关是否完好;——各接头端盖是否齐全;——各接口是否完好,有无压扁现象;——金属球头缩颈处有无损伤、划伤等。

上述检查内容如发现异常,探伤人员必须在《射线探伤流程卡》的“异常情况说明”中说明。

5、探伤人员接受探伤任务后,应认真做好探伤准备工作,仔细填写《射线机使用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中的“射线机使用前的准备工作”栏并签名后,将《射线探伤流程卡》返回班组长处,由班组长加盖“γ机准用章”且签名后方可从事射线探伤工作。

6、工作完毕后,当班探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射线机使用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字迹应清晰,书写要工整,不得有漏项,同时在相应的栏目签名。

《射线机使用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中必须注明射线机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应详细说明异常现象和原因。

7、班组长必须在第二天认真查阅《射线机使用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并责令有关人员对射线机进行再检查。

8、《射线机使用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应作为对探伤人员考核的依据。

审批申请表-上海环保局

审批申请表-上海环保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事务办理事项网上办事宣传手册(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上海市环保局二O一四年三月目录一、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2)二、网上申请表 (5)三、流程图 (7)四、网上申请相关文书 (8)网上申请通知单 (8)❖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您好,欢迎您在上海市环保局网站上申请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

请您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本告知单及相关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范围转移放射性同位素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10日前,活动结束后20日内。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需要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应当于活动实施前10日内持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相关运输检测文件与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五份)向双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顺序为先使用地再称出地),并接受使用地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活动结束后20日内到双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外地放射性同位素转移至本市使用的须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1)《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一式五份及所附资料;(2)作业现场所属区县环保局意见;(3)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异地移动作业活动的申请报告(包括本次作业基本情况、作业计划、工作现场环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等);(5)放射源贮存场所落实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工作人员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证明;(7)异地移动作业协议书或合同;(8)辐射工作单位运输、现场作业活动的安保方案;(9)执行《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和《关于加强放射源移动探伤作业与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环保局,沪环保辐【2010】53号)中有关要求的辐射安全责任承诺书;(10)委托作业单位的现场安保方案;(11)事故应急措施(预案);(12)辐射监测仪器名录及现场辐射安全防护用品清单;(13)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1.21•【文号】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正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进口、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行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批。

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

本办法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根据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第四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个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只需要申请一个许可证。

辐射工作单位需要同时分别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的,其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12.24•【文号】环办辐射〔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201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直属海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将极低风险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纳入豁免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领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并与海关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的有关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办理方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以下简称《基本标准》),核技术利用领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应按如下方式办理:(一)符合《基本标准》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者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单位(以下简称进口总代理单位)及其使用单位可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豁免备案表》),报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二)《基本标准》中未列出豁免水平的放射性核素,可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一般安全要求第三部分)中规定的豁免水平申报豁免备案。

(三)符合《基本标准》有条件豁免要求的含Ⅴ类放射源设备(以下简称有条件豁免含源设备),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可填写《含源设备有条件豁免备案申报表》(见附件2),向生态环境部申报备案。

经审核确认设备用途正当并符合有条件豁免要求的,生态环境部予以备案,并明确其豁免条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15•【文号】环发[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环发〔20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加强对我国γ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γ射线探伤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现予发布执行。

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γ射线探伤装置单位的监管,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加大对使用γ射线探伤装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2007年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γ射线探伤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

不符合本《要求》的单位不得换发许可证。

2007年7月1日后,不符合《要求》的γ射线探伤装置不得出厂。

在用的γ射线探伤装置应在2007年底前整改达到《要求》,2008年1月1日后,不符合《要求》的γ射线探伤装置不得继续使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应将《要求》转发辖区内各γ射线探伤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提高γ射线探伤的安全水平,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二○○七年一月十五日附件: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γ射线探伤机》(GB/T14058-93)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一、生产γ射线探伤装置用放射源单位的要求(一)γ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探伤装置)放射源的安全性能等级应满足《密封放射源一般要求和分级》(GB4075-2003)的要求。

(二)探伤装置装源(包括更换放射源)应由放射源生产单位进行操作,并承担安全责任,放射源生产单位也可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装源操作。

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

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

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豁免单位类型备案文号1武汉谱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PGS-6000型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内含铀-238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6.7Bq/g)、镭-226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1.0Bq/g)、钍-232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1.0Bq/g)、钾-40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10Bq/g);镭-226、钍-232、钾-40混合体源(比活度分别为0.3Bq/g、0.4Bq/g、2.0Bq/g)PAB-6000型低本底α/β测量仪,内含锶-90/钇-90电镀源(活度不大于40Bq)、钚-239电镀源(活度不大于40Bq)、钾-40粉末标准物质(比活度不大于20Bq/g)、镅-241粉末标准物质(活度不大于20Bq)最终用户鄂环函〔2018〕91号附件2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备案明细备案文号单位类型1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AXIS SUPRA全自动成像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管电压15kV,管电流40mA)沪环保函〔2018〕82号2上海思百吉仪器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单位312B-W-L、312B-N-L、312B-XN-L型低能量X射线传感器(管电压5kV,管电流2mA)沪环保函〔2018〕76号3Epsilon 4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3mA)沪环保函〔2018〕108号42830 ZT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管电压60kV,管电流160mA)沪环保函〔2018〕109号5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实验工厂生产单位微区XRF930镀层测厚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0.5mA)沪环保函〔2018〕157号6唐山市默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D-200型人工射线仪(管电压30kV,管电流0.2mA)和MD-200-T型铁品位快速分析仪(管电压30kV,管电流0.2mA)冀环辐函〔2018〕1336号7深圳市卓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5600、X6600、X7600型X射线检测装置(管电压90kV,管电流0.2mA)粤环函〔2018〕1688号8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D8 ADVANCE型X射线粉末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60mA)、D8 DISCOVER型X射线粉末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60mA)、D8 VENTURE型X射线单晶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50mA)和D8 QUEST型X射线单晶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1.4mA)京环辐豁〔2018〕29号9开封市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CH-12000型X射线测厚仪(管电压15kV,管电流0.3mA)豫环函〔2018〕245号10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XProLine型X射线带材厚度质量检测系统(管电压10 kV,管电流0.2mA)津环辐函〔2018〕28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正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已获得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活动或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第九批)予以公告(见附件1、2)。

经我部公告的活动或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其豁免备案证明文件在全国有效,可不再逐一办理豁免备案证明文件。

附件:1.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2.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生态环境部2021年3月4日附件1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豁免单位类型备案文号1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的型号为L2-472的Cs-137放射源(活度为9.435E+3Bq)和型号为L2-990的Cs-137放射源(活度为9.916E+3Bq)最终用户津辐豁备[2020]0004号2武汉德锶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的C-14放射源(活度9.25E+5Bq)最终用户鄂辐豁备[2020]5065号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FM-2000系列相分率检测仪中含有一枚型号为XBa3.06的Ba-133放射源(活度为9.25E+5Bq)最终用户甘豁辐备[2021]001号4赛默飞世尔(上海)仪器有限公司销售单位Thermo Scientific 5014i系列β射线颗粒物连续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 Model 5028i连续颗粒物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 5030i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SHARP)、DM5018室外颗粒物连续监测仪各含有一枚C-14放射源(活度为3.7E+6Bq)最终用户沪辐豁备[2020]8号5南京愚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环保型密度计的型号为DPRO-66的Na-22放射源(活度9.25E+5Bq)最终用户苏辐豁备[2020]0014号6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底层密度仪计数器校准的型号为H6-09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K1-26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5号7成都原子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仪器校准的1g的Ba-13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固态,总活度为4E+5Bq,活度浓度4E+5Bq/g)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7号8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47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3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9号9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35号10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4-07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0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39号11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4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0号12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7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3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3号13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1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6号14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1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2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7号15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9号16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2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3-72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2号17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6号18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4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7号19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3-89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9号20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4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0号21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5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1号22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4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2号23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3号24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6号25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大气颗粒物在线分析仪生产线的C-14放射源(活度为3.7E+6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73号附件2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备案文号1厦门市未来亚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WLAT-MXR02001型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100kV,最大管电流5mA)闽环辐豁[2020]0020号2通化耀程光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GF-T3030-G型高速成像分拣系统(最大管电压60kV,最大管电流0.5mA)、XGF-T2005-P型高速成像分拣系统(最大管电压30kV,最大管电流0.3mA)吉辐豁备[2020]002号3广州思肯德电子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TiLe型X射线测厚装置(最大管电压5kV,最大管电流0.5mA)粤辐豁备[2020]0042号4深圳市西凡谨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F-A3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82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96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99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F-A5/A5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F-A6/XF-A6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7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8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T6/XRF-T6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T9V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M70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9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1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粤辐豁备[2020]0051号5深圳市禾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E8-P型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2mA)、E8-S型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2mA)粤辐豁备[2020]0063号6深圳市智诚精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70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S7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S9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30kV,最大管电流0.3mA)、DS30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DS3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粤辐豁备[2020]0072号7深圳市善时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iEDX-150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W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μ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μW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DX-1200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粤辐豁备[2020]0087号8伟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Quik II型X射线点料机(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mA)苏辐豁备[2020]0002号9南京德茂赛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PHI 5000VersaProbe3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QuanteraII型X 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X-tool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Quantes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苏辐豁备[2020]0006号10江苏一六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AU型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0.8mA)、XTD型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0.8mA)苏辐豁备[2020]0026号11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XF-N3 Plus型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00mA)苏辐豁备[2020]0016号12日立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EA8000A型X射线异物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35mA)、FT160型X射线荧光镀层厚度测量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1mA)沪辐豁备[2020]6号13奥林巴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BTXIII型X射线衍射仪(最大管电压30kV,最大管电流0.33mA)沪辐豁备[2020]7号上海精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EDX-68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ELITE6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WISDOM-98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沪辐豁备[2020]11号15上海核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YD17040A型X荧光油品硫分析仪(最大管电压10kV,最大管电流0.5mA)、HY2300型X荧光多元素分析仪(最大管电压10kV,最大管电流0.5mA)沪辐豁备[2020]12号16杭州千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ZCD-XSXJC型X射线液位检测装置(最大管电压23kV,最大管电流0.02mA)浙环辐备[2020]1003号17宁波岛津真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MX-800型岛津微焦X射线透射装置(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66μA)浙环辐备[2020]1005号18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S8 TIGER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60kV,最大管电流170mA)京辐豁备[2021]2号——结束——。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附件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填报日期:年月日备案文号:辐豁备[ ]号基本情况备案单位名称(公章)注册地址邮编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有□无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至许可的种类和范围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其他______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____________备案单位类别□使用单位对本单位使用本表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活动予以豁免管理□生产单位□进口总代理单位对本表中本单位生产/代理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销售、使用活动(持有或转让大批量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除外)予以豁免管理附件□ 1. 符合豁免水平的证明材料□ 2. 使用和销售情况说明□ 3. 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其他有效证件)正、副本复印件□ 4. 生产厂家/进口总代理证明文件及产品说明书样本□ 5. 其他备案内容放射源序号核素名称生产单位型号活度(Bq) 数量(枚) 用途进/出口12—5—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号核素名称生产单位型号总活度(Bq)活度浓度(Bq/g,Bq/ml)数量(g,ml)物理形态用途进/出口123射线装置序号装置名称生产单位型号最大能量(keV)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剂量当量率(μSv/h)数量(台)用途123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进出口信息序号核素名称型号活度(Bq) 数量进/出口进/出口海关名称海关商品编号备注123拟申报的进出口有效期:□ 1年□长期有效承诺:本表内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案回执:本表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已经完成备案。

备案部门:(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予以备案的进出口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长期有效注:本备案表一式四份(含附件一式四份),备案单位、备案单位所在地省级和设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各执一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生态环境部一份;涉及进出口的,本备案表增加一份报货物进出口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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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
受理编号:备案编号:环辐备[ ] 号
说明:
1.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于转移活动实施前10日内,分别向使用地和移出地省级环保部门备案;辐射工作单位于转移活动完成后10日内,报使用地环保部门检查确认,并接受使用地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20日内,分别向使用地和移出地省级环保部门注销备案。

3.本备案表一式5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后,将本表各1份送使用地、移出地省级环保部门,自存3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注销后,再将本表各1份送使用地、移出地省级环保部门。

4.申请文号由申请单位填写,备案编号由使用地省级环保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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