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4个方面(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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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问题一本案例中,美臣开曼是一家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的公司,但如果其满足相关法条的判定标准,其可以被认定为注册地在他国而实际控制地在中国的中国居民企业。

那么其股东转让美臣开曼股份,中国政府有权对其转让所得征税。

因此本题我小组的分析思路是:首先进行美臣开曼的身份认定,然后再分析其股东的身份及其转让方式。

1)对美臣开曼的身份认定国税发【2009】82号文第二条列示有四条具体事项,如果一家注册地在他国的公司同时满足这四条具体事项,则可以认定为中国的居民企业。

(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三)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四)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1、对于美臣开曼而言,其集团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人事总监、销售总监、技术总监、采购总监和法务总监等高级人员。

这些管理人员或者为中国籍人士并长期居住在国内,或者为外籍人士并长期居住和工作在中国。

因此是满足第一条的。

2、美臣开曼集团的管理层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通常集团的重大决策,例如借款、放款、融资等财务决策,和新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销售决策都由管理层草拟,之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美臣开曼的董事会中,有2名独门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

而5名非独门董事中的3名董事(即董事长陈先生、销售总监李先生、集团财务总监张女士)大部分时间在中国生活和工作。

而另还有一各董事王先生,每年中有50%的时间在中国生活和工作,另外50%的时间在境外出差,其出差主要内容包括视察集团内各个子公司的日常工作,参与讨论经营决策和管理问题,因此可以认为,王先生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在中国生活和工作的时间是占多数的,加之其家人长期在中国居住,且王先生本人为中国纳税居民。

税收筹划经典案例

税收筹划经典案例

一.某集团企业2012年和2013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现提出三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2008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

第二套方案是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

第三套方案是2012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2013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

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其区别如下:分析:方案1:该企业2012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100×25%)。

方案2:该企业2012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万元(100×12%),超过12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万元[(100-100×12%)×25%]。

方案3: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12年和203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1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

2012年和2013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22.5万元[(100-10)×25%]。

二.某设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设计图纸花费时间1个月,获取报酬3万元。

该设计人员要求建筑单位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将该报酬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试分析该设计人员的税负变化。

[分析]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收入按次征税,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那么,该设计人员应交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应纳税额=20000×20%+4000×30%=5200(元)或30000×(1-20%)×30%一2000=5200(元)方案二:分月支付,每次应纳税额为:(3000-800)×20%=440(元)10个月共负担税款=440×10=4400(元)该设计人员可以少纳税:5200-4400=800(元)虽然由于分次纳税,纳税人便可以通过一次收入的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税收筹划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

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确保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收筹划的实践应用。

案例一:企业所得税筹划某制造企业 A 公司,年度营业收入为 5000 万元,营业成本为 3000 万元,期间费用为 1000 万元,税前利润为 1000 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在进行税收筹划前,A 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000×25% =250 万元。

为了降低税负,A 公司采取了以下筹划措施:1、加大研发投入:A 公司投入 500 万元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并成功申请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经过调整,A 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变为 500 万元(1000 500),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500×15% = 75 万元,相比之前节省了 175 万元。

2、合理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A 公司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提前扣除折旧费用,减少了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通过以上税收筹划措施,A 公司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案例二:个人所得税筹划_____是一位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 150 万元。

在未进行税收筹划前,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_____需要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降低税负,_____采取了以下筹划措施:1、合理分配工资与年终奖:经过计算,将一部分年薪作为年终奖发放,利用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税负。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_____积极参加公益捐赠活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_____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负,增加了实际收入。

税收筹划案例

税收筹划案例

纳税筹划案例1代购货物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代购货物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行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代购货物免征增值税。

”这一规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筹划空间,小规模纳税人据此筹划,可降低税负,扩大销售。

如:A公司欲向B公司购进一批货物,A公司购进货物价款合计90万元(适用增值税率17%),B公司销售货物价款合计110万元,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7%和3%,本文中除注明外,货物价款均为不含税价。

A公司设计两种方案:方案一:购进后销售,含税售价为104万元。

A公司应纳增值税:104÷(1+4%)×4%=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4万元,税负总额4.4万元,税前收益104÷(1+4%)-90×(1+17%)-0.4=-5.7(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4=14.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47万元,总额16.17万元,税前收益:110-104÷(1+4%)-1.47=8.53(万元)。

方案二:代购货物,B公司支付手续费10万元。

A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5万元,税负总额0.55万元,税前收益10-0.55=9.45(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万元,税负总额3.74万元,税前收益110-90-10-0.34=9.66(万元)。

从A公司的筹划方案看,采用方案二时,A、B公司税负总额较方案一降低,A公司可实现盈利,B公司税前收益较方案一增加,因此方案二是比较理想的方案。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理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设备购置税务筹划某制造业企业计划购置一批价值 500 万元的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购买设备;二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设备。

如果直接购买设备,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可以在购置当年一次性扣除设备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 万元,设备购置可扣除 50%的价款,即 250 万元。

那么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减少为 750 万元,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将减少 250×25% = 625 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若选择融资租赁方式获取设备,租赁期为 5 年,每年支付租金 120万元。

根据税收政策,融资租赁的租金可以在支付当年全额扣除。

在租赁的前 5 年,每年企业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20 万元,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每年减少 120×25% = 30 万元。

5 年累计减少企业所得税 150万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在短期内,直接购买设备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更明显;但从长期来看,融资租赁方式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减少企业的税负。

最终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资金状况、现金流需求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务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充分利用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假设该企业当年研发费用为 3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2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一、公司概况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和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

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

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一)收入及利润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

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

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他涉税财务指标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他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

税务筹划包括哪些方面

税务筹划包括哪些方面

税务筹划包括哪些方面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是指企业或个人为有效地合理利用税收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减少税收负担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寻找降低税负和避免税务风险的合理途径和手段。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合法的税务优惠,同时合理地安排税务收入和支出,以减少税务成本。

税务筹划面向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

税务筹划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合法的税务筹划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发展。

税务筹划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将重点介绍税务筹划的几个主要方面。

1. 利润分配和资本结构优化:利润分配是指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前,按照合法的、合理的财务制度,对企业利润进行分配的过程。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将利润合理地分配给股东、工商户、员工等,实现最低税负。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合理安排债务和股权的比例,以提高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比率,降低企业负担的税收。

2. 投资与资本支出的规划:企业在进行资本支出时,应该考虑相关的税务政策,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选择根据资本化和摊销、租赁和购买等不同方式来进行投资,以实现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

3. 跨境业务和国际税务筹划:对于跨国企业和在海外开展业务的企业来说,国际税务筹划是非常重要的。

跨境业务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协定,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合理的税务安排,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双重征税和减少税务风险。

4. 合理避税:合理避税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通过利用税收法规的漏洞或规定中的潜在优惠,来减少企业或个人的税务负担。

合理避税是税务筹划的核心内容之一,但需要强调的是,避税必须是基于合法的手段和规定,而不是通过违法手段或者虚假操作来获得税收优惠。

5. 建立税务合规制度和税务风险管理:税务合规制度和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础。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制度,包括建立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合理设计税务账务处理流程、准确报送税务申报表和文件等,以确保企业在税务方面的合法、合规操作。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主题: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二、主要内容: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税收越来越重要,企业对税法的主动认识和研究,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税收工作的开展,纳税筹划在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通过对企业纳税筹划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三、结构框架:(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

1.收入的纳税筹划2.准予扣除项目的纳税筹划3。

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筹划4。

应纳税额的纳税筹划5。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四)针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完善建议.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我国目前的第二大税种,是合并原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涉及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现行税制体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一个企业是否有竞争力与这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会计管理水平密不可分。

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组合,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企业进行纳税筹后可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收入和利润,这样企业就有了持续发展的活力,提升了竞争力。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涉及众多纳税人的利益,我们需从以下几点来筹划:收入的纳税筹划、准予扣除项目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筹划、应纳税额的纳税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一、收入的纳税筹划收入的纳税筹划又包括1。

业务收入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额主要取决于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两方面。

由于纳税人的业务收入和多个税种相关,因此,利用税法在收入方面的诸多规定进行纳税筹划可取得多个不同税种的节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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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4个方面(例)本文通过大量的来自于会计实务工作的案例分别从企业组织形式、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税收优惠等方面探讨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新思路。

新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已实施2年有余,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旧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迫切要求企业寻找新的纳税筹划方法,实现最大涉税收益。

本文通过大量的来自于会计实务工作的案例分别从企业组织形式、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税收优惠等方面探讨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新思路。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我国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所得税法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法人所得税制。

也就是说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非法人企业即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此外,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

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

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

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整体税负。

再者公司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又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比较选择【案例一】李锋欲投资办一个小型微利企业,预计企业将实现年盈利20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得最大税收利益?[筹划分析]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20×20%=4(万元)个人所得税=(20-4)×20%=3.2(万元)税后收益=20-4-3.2=12.8(万元)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20×35%-0.675=6.325(万元)税后收益=20-6.325=13.675(万元)[筹划结果]应选择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2,纳税人李锋的这一举动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

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案例一】田园公司是一家拥有甲、乙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9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乙实现利润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筹划分析]将甲、乙设立为分公司,则该集团公司在2009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25%=1300(万元)。

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该集团公司在2009年度应纳税额也是1300万元。

【案例二】田园公司是一家拥有甲、乙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9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乙损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该集团公司在2009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25%=1050(万元)[筹划分析]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

假设甲、乙两家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为25%。

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700×25%=175(万元),乙公司由于2009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田园公司200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00+175=1175(万元),高出总分公司整体税收:1175-1050=125(万元)。

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

【案例三】若上例中田园公司和甲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甲、乙均为15%。

2009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甲、乙两家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

[筹划分析]则2009度: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甲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乙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蓝天公司总体税收=1000+30+45=1075(万元)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田园公司整体税收=(4000+200+300)×25%=1125(万元)[筹划结果]这样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减轻投资者税收1125-1075=50(万元)。

可见,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

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

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时,在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

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低税率税收优惠的政策。

二、销售收入的筹划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点。

我国税法规定,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既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

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三、扣除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一)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分摊期限和分摊方法都不能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

这种成本费用只能按法规所规定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期限进行分摊。

分摊期限可适当选择的成本费用。

这种成本费用一般应严格按照法规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但分摊期限可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加以选择。

如对无形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摊销期限。

分摊方法可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

这种成本费用在法规中一般规定有几种分摊方法,可供企业自主选择。

第一,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分摊方法。

其目的是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尽早发挥,推迟利润的实现,从而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例如,在盈利企业,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一次摊销法。

第二,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

在其亏损额预计不能或不能全部在未来年度里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可能地摊入亏损能全部得到税前弥补或盈利的年度,从而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第三,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应选择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

例如,在享受免税和正常纳税的交替年度,应选择能使减免税年度摊销额最小和正常纳税年度摊销最大的分摊方法。

【案例一】职工集资利息费用的筹划某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人均月工资1200元,当年度向职工集资人均10000元,年利率10%,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6%。

当年度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200000元。

因为借款利率超过可扣除标准,超支利息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0×(10%-6%)=40000(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6万元,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支出?如果将职工集资利率降为6%,将降低的利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来解决,那么,职工的个人收入不但没有减少,而且降低了利息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来说,集资利息未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获得全额扣除。

每人每月增加工资额400元,增加后人均月工资达到1600元。

将利息费用转移为工资费用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减少了10000元。

【案例二】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某工业企业2009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80万元,广告费300万元。

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为15%,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80-1000×0.5%=75(万元)广告费不得扣除额=300-1000×15%=1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50=225(万元)调增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25×25%=56.25(万元)【筹划方案】将该企业销售部门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以800万元销售给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万元对外销售。

工业企业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30万元和50万元,广告费分别为150万元和150万元。

工业企业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30-800×0.5%=26(万元)广告费不得扣除额=150—800×15%=3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30=56(万元)调增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6×25%=14(万元)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50—1000×0.5%=45(万元)广告费不得扣除额=150—1000×1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0=45(万元)调增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5×25%=11.25(万元)【筹划结果】工业企业和销售公司总共应调增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5.25(万元),比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前节约应纳所得税额56.25—25.2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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