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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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职工都应遵守。

二、责任追究原则1. 追究责任的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将依法进行追究。

2. 追究责任的程序:责任追究应遵循事实查清、责任明确、程序公正、处罚严肃的原则,确保追究责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追究责任的适用范围:责任追究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包括承包人、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依据各自的岗位职责来确认责任。

4. 追究责任的方式:责任追究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追溯赔偿、扣除绩效工资、工作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具体视情况而定。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承包人责任追究:(1) 承包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若承包人因施工不合格或不按照要求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

(2) 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或者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存在严重延期问题,将追究其延期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2. 设计责任追究:(1) 设计单位在承接工程设计任务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

若设计单位因设计不合理、设计错误或者设计滞后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

(2) 若设计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设计图纸,或者设计图纸存在严重滞后问题,将追究其滞后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3. 监理责任追究:(1)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若监理单位因监理不到位、监督不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

(2) 若监理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监理任务,或者监理过程中出现严重监理失职行为,将追究其失职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质量工程项目责任人制度

质量工程项目责任人制度

质量工程项目责任人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人制度。

二、责任人的分类1. 项目总监:对项目整体质量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监督各方面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质量管理人员:配合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发现并纠正问题。

4. 相关人员:包括设计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自负责所属领域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1. 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担任项目质量的最高监督者,负责协调和商讨质量管理计划,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实现。

项目总监应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给予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实施,制定项目的质量方案和目标,组织实施,并定期对项目的质量目标进行检查和评定,做好记录和总结。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向项目总监报告。

3. 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对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包括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相关人员:设计师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向项目总监汇报问题。

四、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1. 项目总监:负责项目的整体质量管理和决策,有权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项目总监有权要求项目经理和质量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执行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和决策,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项目经理有义务配合项目总监制定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落实各项质量目标,做好记录和报告汇总。

3.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有权对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 项目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

项目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做到真实、准确、齐全;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暗示或同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项目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暗示或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项目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2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勘察、设计业务,不得违规违法转包和分包承揽的勘察设计业务。

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能满足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对不同级别的勘察精度要求,对勘察成果质量负责。

勘察单位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勘察,或达不到规定的精度要求,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责任。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质量负完全责任,做到设计依据可靠,资料真实,成果准确。

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相关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设计单位应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设计单位应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提出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一、建设单位1.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2.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3.项目开工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依法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需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5.按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6.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7.不得随意改动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变更通知书,涉及《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7〕50号)规定的重大变更,应履行审图程序;8.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特殊建设工程还需要进行消防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监理单位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监理单位资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和到位情况应符合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监理月报》、《监理周报》、《即时监理报告》、《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的内容应详实;按要求通过监督系统上报监理周报、月报;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各建参建单位岗位责任书模板

各建参建单位岗位责任书模板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施工单位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设计单位项目(水电)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施工单位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和质量监督总站。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列表清单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列表清单
3.督促设计、勘察单位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项目参建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禁止以“优化设计”等名义变相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规定设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工程管理阶段
1.制定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总体方针和总体策略。
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3.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
2.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不得出现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等违法行为。
3.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4.应当组织投标人对项目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管线、设施、地质、气象、水文等进行调查。
5.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成本合同阶段
4.建设工程验收通过时,应当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变相拖延结算。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6.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将质量通病控制所需费用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
7.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7.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
8.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实时公示重大风险源清单。
1.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2.在地下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前,委托专业机构对周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原始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需要准备报质监站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需要准备报质监站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需要准备报质监站资料商丘古城项目各参建单位需要准备报质监站资料一、建设单位1、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电话。

2、图审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份。

3、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3份,原件。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2份。

5、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6、见证取送样人证书复印件2份。

二、勘察单位1、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2份,电话。

2、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3份,原件。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三、设计单位1、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2份,电话。

2、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3份,原件。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复印件2份,电话。

2、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专业审查人员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3份,原件。

五、监理单位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单位授权任命书2份,电话。

2、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3份,原件。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4、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各2份。

5、见证员证书复印件2份、电话。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2份。

7、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见证员证书复印件2份。

8、旁站监理方案,2份。

六、施工单位1、项目经理证书及单位授权任命书,各2份,电话。

2、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各2份。

3、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3份,原件。

4、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5、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各2份。

6、见证取样员姓名、证书编号、电话。

7、资料员姓名、证书编号,电话。

8、桩基施工单位(归德驿馆),资质证书,电话。

9、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2份。

10、五大员证书复印件,2份。

11、暖卫、电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复印件,2份。

12、质量保证措施,2份。

七、检测机构1、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电话。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份。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书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书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书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书一、背景介绍在施工工程中,质量一直是一个关乎安全和信誉的重要问题。

为了明确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制定《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书》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本质量责任书的目的在于明确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责任内容1. 质量控制1.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1.2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流程、合格证书管理等。

2. 资格要求2.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

2.2 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新员工技术知识,提高施工质量。

3. 安全保障3.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2 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四、监督检查4.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2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抽查,若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

五、责任追究5.1 若因施工单位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2 施工单位需对质量责任书中的内容进行严格执行,如违反责任书内容,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六、承诺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责任书中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七、签署施工单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以上就是《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方能够严格执行责任书中的内容,在工程建设中确保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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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见证员、证号:
企业法人代表: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取(送)样员、证号:
资料员、证号:
企业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一览表
工程名称:监督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企业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勘察单位
项目勘察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证号:
企业法人代表:
勘察单位盖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
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册建筑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
证书编号:
企业法人代表:
设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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