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预评价导则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导则1. 简介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是我国重大的水利工程,其建设是为了解决中国北方地区日益紧缺的水资源。
该工程规模庞大、跨度广泛,自建设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为了确保该工程的安全运行,需要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2. 评价目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发现工程存在的潜在风险,以评估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评价的重点包括工程结构的安全性、施工质量、设备运营和维护管理等方面。
3. 评价范围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的范围应包括以下方面:(1)工程建设的安全性评估,包括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2)设备运营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各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等方面;(3)周边环境的评估,包括对工程周围的水文、地质等环境的评估。
4. 评价内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工程结构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基础、固结、渗透等方面的评估;(2)施工质量的安全性评价,包括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方面的评估;(3)设备运营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各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评估;(4)周边环境的评估,包括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评估。
5. 评价方法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的方法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采用现代化的测量技术和监测手段来监测工程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的动态情况;(2)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据实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事故隐患提前做好充分准备;(4)定期做好对工程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状态。
6. 评价结果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评价的结果包括以下方面:(1)评价结论,包括该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评估结果、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其危害性评估结果等;(2)评价建议,针对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应的改善和控制措施建议。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成为我国许多地区重要的基础设施。
然而,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特别是对于水库大坝,由于其安全风险较高,对于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读。
二、评价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水库大坝的安全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水库大坝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其进行安全评价,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
同时,对于应对灾害和紧急情况,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评价内容1. 总体情况评价对水库大坝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其建设过程、工程特点、背景地质、设计标准等方面的评价。
2. 安全隐患评估对水库大坝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包括工程结构设计上的缺陷以及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等。
3. 灾害风险评估对水库大坝在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进行风险评估,并综合评估其在紧急情况下可能对周边环境和人口的影响程度。
4. 经济效益评估对水库大坝的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经济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其对交通、水利、电力等方面的贡献以及可能出现的社会负面影响等。
四、评价标准1. 国家水利建设标准和规定2. 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3. 国际工程建设经验和成果五、评价方法1. 资料收集法2. 实地调研法3. 问卷调查法4. 专家评审法六、评价报告根据以上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编写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需包括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结果的详细描述,并进一步提出改进建议。
七、注释1. 安全隐患:指在水库大坝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包括结构缺陷、自然灾害风险、人为破坏等。
2. 紧急情况:指水库大坝面临的各种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事故等。
3. 经济效益:指水库大坝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经济的影响,包括水利、电力、交通等方面的贡献以及可能出现的社会负面影响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水利法》:全面规定我国水利活动的法规。
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安全评估导则 围岩稳定

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安全评估导则围岩稳
定
水电水利地下工程的施工安全评估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的必要步骤。
其中,围岩稳定性是评估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围岩稳定性评估包括岩体分类、岩体结构分析、岩体力学参数测定等步骤。
通过采集岩石样本并进行实验分析,确定工程区域内岩层的强度、固结性、压缩性等岩体特性,并对支护措施的选用和方案进行科学规划,从而保证围岩的稳定。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围岩的变形和裂隙情况进行及时监测和评估,以便进行有效的支护和控制措施。
同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岩体爆破作业和坑道施工,以保证施工安全。
总之,围岩稳定性评估是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安全评估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一)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河流、湖泊上新建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大型水利枢纽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其他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逐步推广实行。
第三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有关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并可根据需要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第四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对象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有关工程安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项目。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安全预评价第六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推荐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督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承担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机构应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根据危险发生频率、危害程度、已提出的防范措施,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实践,确定危险等级和排序,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安全篇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完成。
安全预评价报告是初步设计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
第三章安全验收评价第九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对该项目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前言水库大坝是水利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资源的存储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地质环境、自然灾害、材料老化等多方面原因,水库大坝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进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介绍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是为指导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实施,为相关部门、单位、个人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加强人们对水库大坝安全的重视和认识,提高水库大坝的安全性能。
基本概念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是通过对被评价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和判断,确定其满足规定安全要求的程度或标准,并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是以安全为标准,通过对水库大坝的设计、施工、运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综合的评价,确定其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的一种评价活动。
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旨在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其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失事和事故。
安全评价流程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 系统分析系统分析是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对象的整体构成及运用情况的系统分析,确定评价的重点。
具体操作步骤:1.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对象进行定义,并确定评价的对象范围;2.对水库大坝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情况进行分析,并对评价可能涉及到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3.立足于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对评价对象的整体构成及运用情况,确定评价的重点。
2. 风险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评价对量化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
对于确定的问题,采用概率分析、统计分析等方法,并建立合适的风险模型。
具体操作步骤:1.根据系统分析的结果,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2.评估并量化风险,采用概率分析、统计分析方法等。
3.建立风险模型,对风险进行描述。
3. 安全评估根据对风险的分析和评估,对水库大坝的安全进行评估,确定其满足安全要求的程度,分析并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一、导则目的及背景水库大坝是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发展稳定。
为了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对其进行全面准确的安全评价至关重要。
本导则旨在提供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方法,使相关部门能够对水库大坝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大坝的安全运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概述本导则将对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编制进行详细说明。
其中,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对水库大坝的地质地貌、土壤力学、结构稳定性、洪水调节能力、排水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评估;评价方法主要涵盖现场调查与测量、实验室试验、数据分析和数值模拟等手段;评价报告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结构、技术参数和评价结论的呈现等。
本导则还将介绍安全评价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提供相应解决办法,以便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够应对各种挑战。
三、安全评价内容1. 地质地貌评估:对水库大坝所处地区的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地震活动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地质地貌对大坝稳定性的影响。
2. 土壤力学评价:通过采集和分析大坝周围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质、抗剪强度等参数,评估土壤对大坝的支承作用。
3. 结构稳定性评估:对大坝的结构体系、基础设施等进行检查,分析结构材料的强度和稳定性,评估结构在不同荷载下的抗力和稳定性。
4. 洪水调节能力评估:根据历史洪水数据和水文预测模型,模拟大坝在不同洪水条件下的调节效果,评估大坝对洪水的防御能力。
5. 排水管理系统评估:对大坝的排泄设施进行检查,评估排泄设施对坝体渗流和泄洪过程的控制效果。
四、评价方法1. 现场调查与测量:对大坝的地质条件、土壤性质、结构状况等进行实地勘查和测量,收集基础数据。
2. 实验室试验:对采集的土壤和结构材料进行室内试验,获取其力学参数和物理性能。
3. 数据分析与处理:对现场采集和实验室测试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得到准确的评价结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办监督函〔2019〕1486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19〕1486号为科学辩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运行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各单位在实行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监督司。
联系人:石青泉、王甲联系电话:************、2048电子邮箱:**************.cn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1 总则1.1 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运行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等,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水库、水闸工程运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
1.3 水库、水闸工程运行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库、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水库、水闸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水库、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一、前言随着工业化的推进,水资源得以有效利用,水库大坝逐渐成为大型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份。
然而,其安全性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旨在指导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性,确保其能够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威胁。
三、术语和定义水库大坝:指建在河流上游的拦水堤坝,用于调节水流,蓄洪,供水等水利工程。
中亦可简称为大坝。
水位:指水库水面相对于规定基准面的高程坝顶高程:指大坝顶部相对于规定基准面的高程。
水库容积:指大坝蓄水时所容纳的水量。
安全系数:指结构承受作用力的能力与外力作用的强度之比,中简称为系数。
四、安全评价要求1. 水库大坝建设前安全评价必须独立完成,保证在建造前对水库大坝的各项性能特征、可靠性、安全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彻底评估。
2. 现有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要遵循《大坝安全评价规范》,确保其安全运行及处理可能浮现的风险。
3. 大坝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大坝的汛限水位、坝顶高程、坝体状况、开足水放水、大坝过渡段状况、大坝坝址地质状况、构筑物周边环境状况等。
4. 大坝安全评价所使用的技术方法必须与大坝工程本质相适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现场观测、检测、水情观测、诱发体观测、数值摹拟等手段进行。
5. 需要对大坝周边的土地使用情况及其环境特征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包括对工矿企业、农村居民、道路、铁路、城市建设以及地质地貌等杂乱因素的影响分析。
6. 需要将大坝运行期间的重要措施纳入安全评价内容,如大坝内部浸润、地下水位、泄洪流量、泄洪孔、开沟字、底洞等关键结构物的可视化检查。
7. 重要安全评价结论应提供相应后续建议,包括大坝加固、安全防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
五、附件1. 大坝安全评价任务书2. 大坝安全评价现场勘察表3. 大坝安全监测报告4. 大坝安全评价报告6、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的建设、操作、维护、管理以及水资源的合理开辟和利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导意见
一、总则
(一)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2〕112号),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明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方法、报告编制要求等,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河流、湖泊上新建的大型水利水电枢纽。
(三)安全预评价对象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有关工程安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项目,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推荐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四)安全预评价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安全预评价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划分评价单元、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六)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对评价对象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安全预评价结论。
二、资料收集及现场查勘
(一)应全面收集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审查及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专题报告及技术审查意见,安全预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以及其他类比工程资料。
(二)可收集类似工程资料及相关事故案例。
(三)安全评价机构可组织相关安全评价人员对评价项目的地形地质、工程总布置、施工环境等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
三、评价单元划分
(一)应根据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特点和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单元划分。
(二)安全预评价应从自然条件、建筑物功能和位置、道路交通、设施设备、施工布置和方案、运行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将整个工程项目分为若干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评价单元。
(三)评价单元一般可划分为工程选址、枢纽总布置、水库近坝库岸、挡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过坝建筑物、电站(泵站)厂房、开关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特种设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场内外交通、工程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单元。
四、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一)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借鉴同类工程经验,对各评价单元在施工和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二)对确定的各评价单元,应按人、物、环境、管理等因素,分别对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有害因素,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生产和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管理缺失可能导致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三)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物料进行辨识分析,明确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四)应列出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依据,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明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五、评价方法选择
(一)应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选择评价方法,以适应评价的目的、要求和评价对象的特点。
(二)可根据评价的需要以及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特征,
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并说明选定评价方法的原因。
针对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
(三)安全预评价一般采用定性评价方法,具备条件时可采用定量评价方法;对重大危险因素,应尽可能采取定量的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可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分析、故障类型及其影响分析等评价方法,定量评价可采用定量风险分析、概率风险评价、危险指数分析等评价方法。
六、定性、定量评价
(一)应根据选定的评价方法及相应的危险等级划分指标,对各评价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价,提出评价结果。
(二)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其危险等级。
(三)对重大危险因素采取定量评价方法时,应对设计数据进行复核,并提供有关计算书作为报告附件。
(四)应列表分类汇总并分析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等级。
七、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一)应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依据、原则。
(二)应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从工程选址和枢
纽布置、建筑物、设施、设备、施工、运行等方面,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建议。
安全技术措施建议应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排列、说明。
(三)应从施工期、运行期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物料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四)应从保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需要方面,提出防护对策措施建议。
(五)应提出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八、安全专项投资
(一)应定性说明已列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中的有关安全专项投资情况。
(二)应对主体工程中未包括的安全防护投资在安全预评价报告中进行增列和说明。
九、评价结论
(一)应概括安全预评价结果,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评价对象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的符合性结论。
(二)应指出评价对象需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三)应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
(四)应说明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态。
(五)对遗留问题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建议。
附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参考目录
附录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参考目录
1 编制说明
1.1 评价过程简述
1.2 评价范围
1.3 评价依据
2 可行性研究设计概况
3 评价单元划分
3.1 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
3.2 评价单元划分
4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1 工程选址
4.2 枢纽总布置
4.3 水库近坝库岸
4.4 挡水建筑物
4.5 引水建筑物
4.6 泄水建筑物
4.7 过坝建筑物
4.8 电站(泵站)厂房
4.9 开关站
4.10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
4.11 特种设备
4.12 危险化学品
4.13 安全监测
4.14 场内外交通
4.15 工程施工
4.16 生产作业环境
4.17 安全管理
5 定性、定量评价
5.1 评价方法选择
5.2 各单元评价
5.3 综合评价
6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6.1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依据和原则6.2 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建议
6.3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6.4 防护对策措施建议
6.5 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7 安全专项投资
8 安全预评价结论
8.1 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8.2 需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8.3 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预测
8.4 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态8.5 遗留问题改进方向和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