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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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一、概述
预防接种是一种有效的、安全、经济的保健措施,具有预防、控制和
消除疾病的作用。

全球上百种严重疾病,比如小儿麻痹症、脊髓灰质炎、
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白喉等,都可以采取免疫方法进行预防。

根据
《全国免疫规划(2024-2024年)》,我国在2024年实现全民免疫的全
面覆盖,加强全国疫苗遗传物质的质量安全和体系建设,实施儿童免疫接
种管理和数据管理,推动免疫观念和卫生水平全面提高,确保儿童预防接
种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为此,本着“接种者健康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的
原则,结合本校特点,编制了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二、目的
1.为了提高就读本校儿童及儿童家庭的健康教育意识,提供有效的、科学的接种政策,使就读本校儿童具备健康免疫保护能力。

2.为了促进本校健康服务中心的集中化管理,完善接种记录,提升
接种服务质量,确保孩子的预防接种安全及有效性。

3.为保障就读本校儿童的健康,有效地防护本校学生免受疾病的侵害,编制本方案实施。

三、查验标准
1.托儿童在入托前已经接种活疫苗,经证实,应将本人接种证提交
本校健康服务中心。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提高疫苗接种率,我国实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构建群体免疫屏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查验工作效率,保障儿童入学权益。

4.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增强疫苗接种意识。

三、查验对象和时间1. 查验对象: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小学、初中)的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查验内容1. 查验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有无未完成或未按时接种的疫苗。

2. 查验疫苗接种记录: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与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记录进行比对,确保疫苗接种信息的准确性。

3. 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提供疫苗接种证明,证明儿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接种。

4. 查验疫苗接种禁忌症:查看儿童是否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如有禁忌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查验流程1. 家长准备:家长提前准备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确保疫苗接种记录完整、准确。

2. 查验环节:(1)儿童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2)查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3)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材料。

3. 汇总上报:各查验单位将查验结果汇总,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 督导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查验工作落实到位。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一、方案制定目的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同时维护幼儿园和学校的健康环境,本方案制定了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提醒家长了解和及时完成儿童相应的预防接种,有效提高接种率,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方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儿童疫苗接种指南;4. 幼儿园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方案实施内容1. 接种证查验的时间和地点在每次入托入学前,幼儿园和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时间和地点。

家长可以提前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验。

幼儿园和学校也可根据情况安排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相关手续。

2. 查验的流程和要求家长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查验过程包括以下内容:(1)查验证件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预防接种证件的真实性,确保证件的合法性。

对已过期的证件,应及时提醒家长进行更新。

(2)查验接种疫苗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核对接种证上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确认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接种。

对于未及时接种或漏种的情况,应及时提醒家长,协助其进行补种。

(3)查验儿童健康状况:工作人员可通过询问家长或进行体检等方式,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

若发现儿童有不适或患有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家长,暂缓入托入学手续。

3. 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幼儿园和学校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入托入学儿童进行档案记录。

档案内容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接种证明和相关的健康体检记录等。

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方案实施措施1. 增加宣传力度幼儿园和学校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等形式,向家长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的接种要求。

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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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数
次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11页
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为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 加强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3. 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 宣传培训(1)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家长及托幼机构、学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查验流程、疫苗补种原则及登记报表填写等。

2. 查验实施(1)入托、入学儿童家长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查验。

(2)查验人员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认真核对,填写查验记录。

(3)对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的儿童,查验人员应告知家长及时补种,并给予接种预约单。

(4)查验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3. 疫苗补种(1)接种单位根据查验结果,制定疫苗补种计划,合理安排疫苗使用。

(2)对需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应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补种服务。

(3)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应将补种信息及时更新至儿童预防接种证。

4. 工作督导(1)卫生健康部门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定期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对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查验工作质量。

四、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学校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 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计划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计划

一、工作背景为保障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以加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儿童及时接种疫苗,降低传染病风险。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3.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工作内容1. 查验范围:全校所有新入托、入学儿童及转托、借读儿童。

2. 查验对象:(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 查验内容:(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四、工作步骤1. 宣传发动:通过校园广播、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培训指导:组织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预防接种政策、接种流程、查验方法等,提高查验工作水平。

3. 查验登记:严格按照查验内容,对入托、入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相关信息,确保查验工作全面、准确。

4. 补种提醒:对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及时提醒家长带孩子到指定接种点补种疫苗,确保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5. 结果上报:将查验结果及时上报上级卫生部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2. 严格执行查验程序,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

3.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4.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六、工作保障1. 人员保障:成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查验工作。

2. 资金保障:按照上级要求,确保查验工作所需经费。

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查验设备,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儿童的预防接种是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

为了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避免疾病的传播,我市决定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本方案将介绍该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流程和工作职责等内容,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2. 任务:(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3)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教师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4)完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范围1. 对入托入学儿童全面查验预防接种证。

2. 对儿童入托入学机构进行常态化的检查,确保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 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其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

四、工作方法1.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制定并公布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设立专门的查验岗位,配备专职查验人员。

(3)确保查验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在查验证件时,应配备有效的证件辨识设备。

(4)建立查验记录,对查验的儿童进行分类管理,并存档备查。

2. 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1)对入托入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一经发现预防接种证不全或过期等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或更新证件。

(2)严禁将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纳入入托入学名单,确保未接种疫苗或疫苗不全的儿童不能入托入学。

3. 宣传和教育工作(1)开展针对家长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接种意识和重视程度。

(2)与入托入学机构合作,组织家长培训班,加强他们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和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 完善管理系统(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查验记录和接种证明的录入、查询和统计功能。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
确保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真实有效,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程序
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前,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并将证明以图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学校管理系统。

2. 学校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专门的查验工作,核实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

查验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

3. 针对未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家长补充提供。

同时,学校将协助家长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4. 查验结果将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告知家长。

如有发现伪造或虚假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套措施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学校内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学校的健康环境。

2.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和接种率。

3. 学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四、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回访和评估,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工作。

2. 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

以上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并加强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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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中疾控《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中疾控免疫发〔2015〕17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一)查验单位全县托幼机构和小学。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查验疫苗种类根据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C群流脑结合疫苗(CMPV-AC)、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接种证查验程序(一)通知查验对象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如: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见附件2)或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打印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

(二)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或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收缴《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对无《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督促家长必须带领儿童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核对、补证、补种,否则不应给予登记注册。

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或“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附件3)中“儿童姓名”至“是否有接种证”栏目。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每年9月底前,将以班级为单位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登记表”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查验。

5.根据乡镇卫生院反馈的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6.“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三)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单位负责。

3.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表1)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

5.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1)对于完成全程免疫儿童,接种单位可在儿童接种证上盖注“经审核已完成入托/入学前疫苗接种”字样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交儿童家长。

(2)对于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对于需要补办接种证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四)疫苗补种工作1.疫苗补种工作由管理儿童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凭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补种疫苗。

3.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附件4),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在“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登记表”(附件3)进行记录。

5.在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完成后,将(附件3)反馈给所在学校。

(五)统计报告乡镇卫生院依据本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登记表”,分别汇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情况,并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11月28日前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12月20日前上报至市级疾控中心。

五、工作指标(一)接种证查验率1.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2.以入托、入学儿童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95%。

(二)儿童补证、补种率1.以县为单位,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2.以县为单位,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三)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报告完整性1.以县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2.以乡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5%。

附件:1.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免疫程序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5.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附件1附件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备注: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

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附件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说明: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从儿童姓名填写至是否有接种证栏目,每年9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精品文档附件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一、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四、未完成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五、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补充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

六、未接种卡介苗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七、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八、需要补种多种疫苗时,建议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或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确定优先补种的疫苗。

.精品文档附件5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省、市、县、乡级使用,逐级汇总上报)填报单位:(盖章)入学类型:入托()入学()填报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为通用汇总表,各级分入托、入学儿童分类进行统计报告;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托幼机构/学校报告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以托幼机构/学校为单位分别填报;3、县级以乡镇为单位、市级以县为单位、省级以市为单位,分入托、入学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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