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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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高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2篇)

炼铁厂高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2篇)

炼铁厂高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炼铁厂高炉的安全生产,规范高炉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操作员的安全意识,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适用于炼铁厂高炉的操作工作。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厂高炉的日常操作和维护工作,包括高炉的开炉、运行、关闭以及常见故障处理等。

1.3 主要责任1.3.1 高炉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1.3.2 监督人员要对高炉操作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不当的地方。

1.3.3 管理人员要制定和完善高炉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导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

1.3.4 工会代表要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向管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高炉开炉操作2.1 开炉前准备工作2.1.1 高炉设备检查:检查高炉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各部件完好无损。

2.1.2 炉体清理:清理高炉炉体内的积灰、铁渣和其它杂物。

2.1.3 送风系统检查:检查送风系统的通风情况,确保正常供氧。

2.2 开炉操作流程2.2.1 气体处理:为高炉提供足够的燃料和氧气,确保炉内正常燃烧。

2.2.2 炉渣处理:定期清理炉渣,保持高炉炉渣的正常水平。

2.2.3 加料作业:按照工艺要求,合理加入原料和燃料。

第三章高炉运行操作3.1 炉内温度控制3.1.1 炉渣剂的使用:根据高炉内温度情况,合理使用炉渣剂进行调控。

3.1.2 燃料的投放:根据高炉内温度需求,合理投放燃料进行调控。

3.2 铁水质量管理3.2.1 铁水温度控制:根据高炉内需求,控制铁水的温度。

3.2.2 铁水出铁速度:控制铁水的出铁速度,避免产生溅射和喷溅现象。

第四章高炉关闭操作4.1 关闭前准备工作4.1.1 炉渣处理:彻底清理炉渣,保持高炉内干净。

4.1.2 气体处理:停止送风系统供氧,关闭燃烧设备。

4.2 关闭操作流程4.2.1 排放剩余燃料:将剩余燃料按要求排放。

4.2.2 关闭出铁系统:停止铁水的出铁。

炼铁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炼铁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炼铁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1.1.1 危险源1.1.1.1 一级危险源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风口镜片缺损;监视出铁热辐射;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高空擦玻璃;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1.1.1.2 二级危险源取样勺未预热;与其它岗位联系不到位;未执行摘挂牌制度;跨越大小壕;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1.1.1.3 三级危险源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炉缸烧穿;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1.1.1.4 四级危险源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1.1.1.5 五级危险源(无)1.1.2 作业指导1.1.2.1 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1.1.2.2 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并二人以上同去同回。

1.1.2.3 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1.1.2.4 高炉休风(或座料)操作,必须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风机房、热风炉、干除尘、卷扬等)。

1.1.2.5 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1.1.2.6 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1.1.2.7 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1.1.2.8 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4.7应急措施执行。

1.1.2.9 长时间休风应做到1.1.2.9.1 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1.1.2.9.2 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钢铁冶炼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冶炼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冶炼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钢铁冶炼行业的安全操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钢铁冶炼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1.3 安全管理责任公司的领导和各管理层级都有安全管理责任。

领导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管理人员要积极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工作,确保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责任明确,杜绝违章操作。

第二章作业环境安全2.1 生产场所2.1.1 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面要保持干燥,杜绝积水和滑倒事故。

2.1.2 危险区域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2.1.3 作业区域应保持整洁,杜绝杂物堆放和阻碍通道的情况。

2.2 防火措施2.2.1 生产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2.2 生产设备和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杜绝火源和电源问题。

2.2.3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2.3 通风设备2.3.1 冶炼车间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有毒气体积聚。

2.3.2 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章个人防护措施3.1 护目镜和防护面罩3.1.1 在钢铁冶炼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护目镜,防护面罩。

3.1.2 护目镜和防护面罩应定期更换,确保清晰度。

3.2 防护服和手套3.2.1 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服和手套,保护身体和手部安全。

3.2.2 防护服和手套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3.3 呼吸防护3.3.1 在有毒气体环境下,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毒面具。

3.3.2 防毒面具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四章设备操作安全4.1 操作前检查4.1.1 操作前,作业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无异常情况。

4.1.2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操作。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2012.6.21终稿)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2012.6.21终稿)

天津冶金集团轧三友发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目录一、职工安全总则 (1)二、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4)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四、开口机、液压泥炮安全操作规程 (13)五、炉前使用氧气安全操作规程 (14)六、炉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4)七、热风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5)八、制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6)九、喷吹岗位安全规程 (16)十、配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7)十一、槽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7)十二、渣处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十三、卷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十四、铸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十五、大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十六、机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十七、喷浆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十八、倒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2)十九、链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2)二十、钳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二十一、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二十二、起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二十三、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5)二十四、仪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6)二十五、计算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7)二十六、水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7)二十七、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8)二十八、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9)二十九、皮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2)二十九、铲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3)三十、放灰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4)三十一、司索工岗位操作规程 (34)三十二、主电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5)三十三、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36)三十四、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36)三十五、煤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7)三十六、停、送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38)三十七、煤气爆发试验操作安全规程 (38)三十八、煤气动火接点安全操作规程 (39)三十九、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0)四十、高炉休风、减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四十一、各种小型机电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42)(一)螺丝刀安全操作规程 (42)(二)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42)(三)手锯和割管器安全操作规程 (42)(四)梯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42)(五)行灯安全操作规程 (43)(六)便携式强光防爆工作灯安全操作规程 (43)(七)防爆泛光工作灯安全操作规程 (43)(八)扳手安全操作规程 (43)(九)扳牙、丝锥和绞刀安全操作规程 (44)(十)扁铲、冲子安全操作规程 (44)(十一)挫刀、刮刀安全操作规程 (44)(十二)角向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 (45)(十三)套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45)(十四)电动液压弯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46)(十五)冲击钻安全操作规程 (46)(十六)电锤安全操作规程 (47)(十七)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47)(十八)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 (47)(十九)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48)(二十)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48)(二十一)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49)(二十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49)(二十三)手提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50)(二十四)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50)(二十五)无齿锯安全操作规程 (50)(二十六)台、吊、轴流排风扇安全操作规程 (51)(二十七)空调器安全操作规程 (51)(二十八)饮水机安全操作规程 (51)(二十九)使用滚杠及撬杠的安全规程 (52)(三十)使用锤子的安全规程 (52)(三十一)使用搬子的安全规程 (52)(三十二)使用撬棍的安全规程 (52)(三十三)钳工台安全规程 (53)(三十四)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53)(三十五)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53)(三十六)洗衣机操作规程 (54)(三十七)复印机安全操作规程 (54)四十二、库工安全操作规程 (54)四十三、浴池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5)四十四、办公室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5)四十五、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6)(一)粉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6)(二)噪声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6)(三)高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7)(四)煤气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8)一、职工安全总则为使全体职工明确并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相互监督,自觉执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职工安全健康,望全体职工共同遵守。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一)炼铁厂安全技术总则1、凡一切工作人员在进厂工作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在经受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厂工作。

2 、炼铁厂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工作前要保证自己的充分休息和足够的睡眠的时间,以便精力充沛的进行工作。

3 、工作前必须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用具。

4 、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好本工种岗位上使用工具和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毛病立即修理或更换,不得带病运转或勉强使用。

5 、工作现场必须保持平整清洁,物料和工具堆放有序,物料之间有安全距离。

6、不准在铁道中间行走,也不准在车厢下乘凉休息,更不准从铁路停留的车厢上跨越或由车底穿过。

7、不准在检修、出铁、出渣及各种起重物件等危险场所逗留,行走要严加注意,并应绕道通行。

8、凡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准靠近高炉、布袋、喷吹、烧结、竖炉等地区或重要设备附近,更不准与正在操作的人谈话,不准私自领亲友入厂参观。

9、在车间内要按规定从安全通道上行走,不许在天车运行或操作繁忙的场所逗留,更不许任意乱串。

在行走或工作中,要注意危险标志,倾听机车笛声、汽车喇叭和天车铃声,尤其是阴雨、下雾天及夜间,更要特别注意。

10、未经领导批准或有关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攀登天车、梁柱、房顶等高处行走或工作,更不准在车辆行驶时抓车或未停稳时下车。

11、非因工作需要不准擅自开闭各种电气开关和水门、汽门、风门等,需要时应找有关人员来进行这项工作。

12、操纵机械设备时,必须熟悉该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及操作方法,对穿戴的防护衣袖和裤腿要扎紧,女工的发辨要盘于帽内。

13、机械设备在开动前,必须和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做到“三确认” ,即确认设备无故障,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确认相关人员在安全区域。

天车、卷扬机、上料、皮带等操作人员,要遵守信号或指挥人的手势。

14 、凡一切机电设备各部传动的部位,必须安上防护装置(罩子、栏杆、保险、信号、电铃、挡板、安全阀和接地线等) 。

钢铁冶炼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冶炼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冶炼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1. 检查冶炼设备及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2. 确保冶炼操作人员已经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了解操作规程;
3. 根据需要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目镜、
手套等;
4. 检查作业现场是否通风良好,确保没有可燃、易爆物品存放。

二、冶炼操作
1. 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
自变更程序;
2. 操作人员应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处理;
3. 操作过程中应加强沟通,确保团队协作,共同维护安全;
4. 不得在冶炼设备周围放置打火机等易燃物品,严禁吸烟;
5. 注意控制冶炼温度和压力,避免发生异常情况。

三、应急处理
1. 如发现冶炼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迅速使用灭火器等设备进行扑救,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3. 对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以确保冶炼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作业结束
1. 冶炼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清洁和整理工作;
2. 关闭冶炼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停止工作;
3. 对于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等有害物质,应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4. 汇报本次作业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为下次冶炼作业提供参考。

以上是钢铁冶炼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操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冶炼作业的安全进行。

只有安全第一,才能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谢谢!。

钢铁冶炼厂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冶炼厂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冶炼厂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钢铁冶炼厂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钢铁冶炼厂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员工、外来人员、访客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钢铁冶炼厂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装备第四条钢铁冶炼厂应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与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照明以及应急通讯设备等。

这些设施与装备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每年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备。

第五条在钢铁冶炼厂内,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能够提醒和警示人员注意安全的有关信息,比如安全出口、禁止吸烟等。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范第六条所有从事钢铁冶炼生产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资质,并确保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第七条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镜和防护鞋等。

第八条在使用机械设备、工具或开展维护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或工具。

第四章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第九条钢铁冶炼厂应对危险物品进行储存和管理,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危险物品的存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安全通道畅通,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一条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取得相关准入许可,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采取符合法律法规的安全措施,并在货物上以醒目标志标示出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五章火灾安全与应急处置第十三条钢铁冶炼厂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并通过合理使用灭火设备控制火势。

第十四条钢铁冶炼厂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确保能够及时灭火。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的选择、放置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六章安全巡视与安全检查第十六条钢铁冶炼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巡视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

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安全生产通则1、总则炼铁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

坚持做到“三不伤害”,对待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厂全体员工以及来炼铁厂参观、学习、检修、检查、调试设备的外来人员。

3、内容3.1进入岗位或工作现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女工留长发者必须将其挽入帽内;3.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

入厂新工、实习、代培或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长期休病、事、产假复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经安全教育或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3岗前4小时及岗中严禁饮酒,违反者严肃处理。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3.4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或汇报处理;3.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安全防护设施的状态,如因工作需要则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附带安全防范措施,经许可后方可作业;3.6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或操作的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设备应专人操作,未经主管负责人允许,严禁他人擅自动用。

学徒期间,不得由学徒人员单独操作设备;3.7进入煤气区域(系统)时,必须进行CO浓度监测,确认含量不超标或有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并由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区域(系统),作业完毕应迅速撤离现场,清点人数,不准滞留;3.8运转的设备及旋转部位、移动部位,应有防护隔离装置,不准站在或触及旋转部位,不准站在可能断裂飞出物件、碎屑的正前方;3.9高空(处)作业或多层立体交叉作业时,要有专人警戒或指挥联系,严禁多人指挥。

高空(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2米以上);3.10所有电气设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零)装置并保持连续性,非电修人员不准拆、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3.11各配电室、主控室、操作室、液压站、驾驶室、调度室等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3.12配电室、主控室、操作室、液压站及一切非动火场地不准私自动火,如需动火则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动火;在煤气区域动火,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应请煤气防护站人员现场监护,方可动火;3.13爆破作业或在有中毒、窒息危险可能的地方作业,必须向安全和保卫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审批后,并采取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作业;3.1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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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安全生产通则1、总则炼铁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

坚持做到“三不伤害”,对待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厂全体员工以及来炼铁厂参观、学习、检修、检查、调试设备的外来人员。

3、内容3.1进入岗位或工作现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女工留长发者必须将其挽入帽内;3.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

入厂新工、实习、代培或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长期休病、事、产假复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经安全教育或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3岗前4小时及岗中严禁饮酒,违反者严肃处理。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3.4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或汇报处理;3.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安全防护设施的状态,如因工作需要则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附带安全防范措施,经许可后方可作业;3.6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或操作的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设备应专人操作,未经主管负责人允许,严禁他人擅自动用。

学徒期间,不得由学徒人员单独操作设备;3.7进入煤气区域(系统)时,必须进行CO浓度监测,确认含量不超标或有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并由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区域(系统),作业完毕应迅速撤离现场,清点人数,不准滞留;3.8运转的设备及旋转部位、移动部位,应有防护隔离装置,不准站在或触及旋转部位,不准站在可能断裂飞出物件、碎屑的正前方;3.9高空(处)作业或多层立体交叉作业时,要有专人警戒或指挥联系,严禁多人指挥。

高空(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2米以上);3.10所有电气设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零)装置并保持连续性,非电修人员不准拆、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3.11各配电室、主控室、操作室、液压站、驾驶室、调度室等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3.12配电室、主控室、操作室、液压站及一切非动火场地不准私自动火,如需动火则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动火;在煤气区域动火,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应请煤气防护站人员现场监护,方可动火;3.13爆破作业或在有中毒、窒息危险可能的地方作业,必须向安全和保卫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审批后,并采取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作业;3.1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其摆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无关物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占用消防通道;3.15特种设备应建立台帐,并做好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16发生事故后,岗位人员要及时抢救,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事故的类型和性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原则是:首先保证人的安全,其次是保护公司重要设备,并尽快恢复生产,避免事故扩大和蔓延;3.17所有岗位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班中所发生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并严肃向接班人员传达,严禁含糊不清,隐瞒事实;3.18穿越铁路道口,要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制度,不准在铁路两侧1.5米以内行走,严禁抢过道口,严禁在铁路上行走或逗留;3.1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全体员工都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应得的权利,有权劝阻、纠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冒险行为,并有义务认真遵守本工种的安全规程。

4、目录4.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4.2高炉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4.3高炉配管工安全操作规程4.4高炉热风炉工安全操作规程4.5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4.6煤气干法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7钳工安全操作规程4.8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4.9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4.10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11维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12自动化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4.13循环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4.14高炉粒渣处理安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15鼓风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16布袋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17清理料槽积料安全操作规程4.18槽上安全操作规程4.19喷吹、制粉工安全操作规程4.20烟气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21原煤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4.22铁路安全运输规定4.23铸铁机安全操作规程4.24TRT安全操作规程4.25煤气防护站救护安全规程4.26乙炔使用安全规定4.27使用减压器安全规定4.28抽堵盲板安全操作规程4.29使用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4.30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4.31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4.32台钻安全操作规程4.33电动手提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4.34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4.35氧气安全操作规程4.36压缩空气安全操作规程4.37氮气安全操作规程4.38煤气动火接点安全操作规程4.39送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第二章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2要熟悉掌握各岗位的安全规程。

并检查、督促所有人员认真执行。

1.3休风前(或拉风坐料前),负责对外联系,并向炉喉、重力除尘器通入蒸气(氮气),压力不小于0.4MPa。

1.4长、短期休风,放风等操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1.5风口漏水应尽快休风更换。

1.6处理炉顶设备时,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休风并炉顶点火。

炉顶点火时,由工长或车间主任进行指挥,先开下风向人孔,在上风向人孔点火,且站在人孔侧面。

在未确认点着前,风口平台及附近禁止站人,炉顶禁止工作。

无关人员严禁靠近点火孔。

1.7休风时在风口平台作业必须进行倒流,开倒流阀前先打开1/3视孔小盖,然后人员撤离。

1.8铁样勺和样模在接触铁水前必须烤干。

1.9工长负责处理当班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周密组织并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

1.10正常送氧时,氧气压力应比冷风压力大0.1MPa。

否则应通知调度并立即停止供氧。

1.11氧气阀门操作时,严禁沾油,严禁烟火。

1.12除微机检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微机参数。

1.13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各工种的安全规程。

2、高炉炉前安全操作规程2.1出铁安全规程2.1.1出铁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1.2禁止潮铁口出铁,铁沟、铁罐必须干净,无潮物。

2.1.3炉前所用工具必须烤干,严禁用铁管捅铁口和铁水。

2.1.4出铁时禁止跨越主沟、撇渣器和渣沟。

2.1.5开口前要修好泥套,开口机、泥炮要试好,并设专人操作。

2.1.6出铁时,冲渣流嘴附近禁止站人。

2.1.7如遇出铁晚点,或因铁口浅、卡焦等原因,造成累计铁量相差1个铁水罐的容量时,可降低顶压或改用常压出铁,并用较小的钻头开口,同时增配铁水罐。

2.1.8严禁使用氧气管捅铁口。

2.1.9人工开铁口需使用氧气时,氧气瓶必须离开明火10米以外,氧气瓶严禁正对铁口所用工具必须经脱脂,双脚不准站在铁沟内或正对铁口。

2.1.10铁水出完后,摆动流槽应放尽残铁,并及时检查流槽铺垫料,防止流槽烧穿跑铁。

2.1.11保持炉前,平台上下清洁,不准有积水。

2.1.12液压系统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维检人员处理,并通知高炉工长,不得随意对各类阀门、压力表进行调节。

2.2铁罐使用安全规程2.2.1铁罐内的最高铁液面,应低于罐沿0.3m,正在用于出铁的铁罐,不应移动。

出铁时专人监视铁罐。

2.2.2不应使用凝结盖孔口直径小于罐径1/2的铁罐,也不应使用轴耳开裂、内衬损坏的铁罐。

2.2.3不应向线路上乱丢杂物,及时清除挂在墙、柱和线路上的残渣,炉台下应照明良好。

2.2.4应根据出铁进度表,提前30分钟配好铁罐,做到拉走重罐后立即配空罐。

2.3撇渣器安全规程2.3.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及工作场地。

2.3.2开铁口前,检查撇渣器是否有凝盖,挡好砂坝。

2.3.3开始放下渣时,应视铁流情况分层落沙坝,不得落的过猛。

2.3.4堵铁口后,落砂坝应慢,严禁一下将砂坝推出,防止渣沟过铁。

2.3.5下渣沟流嘴应糊泥铺河沙。

2.3.6保证撇渣器的防护罩完好。

2.4开口机安全规程2.4.1使用开口机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禁止操作。

2.4.2开口机转臂时,其活动半径不准站人。

2.4.3更换开口机钻杆时,应停转操作,严禁操作开口机。

2.4.4钻头对铁口时,禁止用手触摸钻杆。

2.4.5开口机运转时,不得接触转动部位,2.5泥炮安全规程2.5.1装泥时,禁止往炮膛内打水,不准将手伸入装泥孔,不准使用冻泥、稀泥和混有杂物的炮泥。

2.5.2开动泥炮时,其活动半径内不许有人。

2.5.3带铁堵铁口时,要提前烤热炮嘴。

2.5.4开炮人必须熟悉炮性能。

设专人操作。

2.5.5出铁前应仔细检查泥炮各部位的工作是否灵活,正常。

2.5.6泥炮顶泥时炮嘴正前方严禁有人,炮嘴结焦应抠净,出泥要圆,抠炮嘴结焦硬泥时,不得正对炮泥操作。

2.6摆动溜嘴安全要求2.6.1接班时应认真检查:操作开关是否灵活,摆动机械传动部分有无异响,电机、减速机有无异响、极限是否可靠,摆动溜嘴工作层是否完好、无空洞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2.6.2出铁前半小时,应认真检查摆溜嘴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铁沟溜嘴底部与摆动溜嘴之间的铁瘤,保证摆动溜嘴正常摆动以及蔽渣器、铁沟溜嘴、摆动溜嘴溜槽畅通;出铁前10分钟,应确认铁罐对位情况、配备方式和配罐数量。

2.6.3每次出铁后,应及时将溜槽中的铁水倾倒干净,并将摆动溜嘴停放到规定的角度和位置;缓冲器内焖有铁水时,应投入保温材料,并及时用专用罩、网封盖好。

2.6.4摆动溜嘴往两边的受铁罐受铁时,摆动角度应保证铁水流入铁水罐的中心。

2.6.5最后一罐铁水,不应过满。

2.6.6在停电情况下进行摆动溜嘴作业,应首先断开操作电源,再进行手动操作。

2.6.7配罐时,撇渣器残铁沟嘴下必须有罐,以防残铁孔漏铁烧坏铁道。

2.7摆动溜嘴检修2.7.1检修作业负责人应与岗位操作工取得联系,悬挂停电牌、禁止操作牌,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2.7.2检修中不应盲目乱割、乱卸;吊装溜嘴应有专人指挥,并明确规定指挥信号;指挥人员不应站在被吊物上指挥。

2.7.3在摆动支座上作业,应佩戴安全带。

2.7.4钢丝绳受力时,应检查卸扣受力方向是否正确。

2.8烧氧气安全规程2.8.1使用氧气烧铁口、风口,要保证人员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2.8.2氧气瓶必须放到可靠位置,不得正对铁口,不得接近热源、火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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