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调查
权籍调查方案范文

权籍调查方案范文一、研究目的:权籍调查即对土地或不动产的权利状况进行调查,包括所有权情况、权属证明、用途变更等方面。
本研究的目的是对地区的权籍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为政府决策和土地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二、研究内容:1.调查区域: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片区作为调查区域,包括城市、农村等不同类型的地域。
2.调查对象:主要调查土地和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包括所有权人、权属证明、用途变更等方面。
3.调查方法:采用多种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文献研究、数据分析等。
三、调查步骤:1.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区域、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并编制详细的调查计划。
2.收集资料:收集调查区域相关的土地法规、土地规划、权属证明等资料,并进行分析。
3.实地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并与相关部门和权利人进行交流,了解实际情况并进行记录。
4.数据分析:收集和整理调查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得出相关结论。
5.编制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编写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调查方法、调查结果、问题与对策等内容。
四、预期结果:通过权籍调查,可以获得以下预期结果:1.土地权属证明的真实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虚假或不合法的权属证明。
2.土地用途的合法性和变更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用途变更。
3.对于存在问题的土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维护土地权益。
4.为土地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调查注意事项:1.法律依据:本调查需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信息保密:对于调查中获得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要进行妥善保密,防止泄露。
3.数据真实性:对于收集到的数据,要进行核实和验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团队协作:本调查需要组成权籍调查团队,团队成员要密切合作,分工明确,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5.调查结果公正公开:调查结果应当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公正公开,对社会公众透明。
六、调查评估: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总结,评估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提出可能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权籍调查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权籍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它是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确定调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权籍调查的范围,包括调查的地域范围、调查的不动产类型等。
2.收集资料,收集与调查对象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组织人员,确定调查人员,包括测量人员、资料整理人员、数据录入人员等,确保人员配备齐全。
二、实地调查。
1.测量绘图,调查人员根据前期准备的资料,对不动产进行实地测量,并绘制详细的地籍图。
2.核实权属,核实不动产的权属情况,包括查阅相关权属证明、调查周边不动产的权属情况等。
3.调查面积,对不动产的实际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动产面积的准确性。
4.调查用途,调查不动产的实际用途,包括用地性质、建筑物用途等。
5.数据录入,将实地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建立不动产档案。
三、数据整理和核对。
1.整理资料,对实地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核对数据,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3.补充调查,如发现数据不完整或有疑点,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直至数据的真实性得到确认。
四、报告编制和提交。
1.编制报告,根据实地调查和数据整理的结果,编制权籍调查报告,包括不动产的权属情况、面积情况、用途情况等。
2.报告审核,对编制的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报告提交,将审核通过的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五、后期跟踪。
1.督促整改,根据权籍调查报告的结果,督促相关部门对不动产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整改,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更新档案,将权籍调查的结果更新到不动产档案中,确保不动产档案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工作总结范文权籍调查(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断完善,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近年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我中心2023年度权籍调查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一)权籍调查工作概况2023年,我中心共开展了XX项权籍调查项目,涉及XX个地区,XX个村庄,XX个企事业单位。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申请、确权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涉及土地、房屋、构筑物等各类不动产。
(二)权籍调查工作重点1.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部署,我中心积极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申请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权籍调查工作,确保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 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对已完成权籍调查的项目,及时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确保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 不动产登记变更、转移登记:对涉及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权籍调查工作,确保登记变更、转移的合法、合规。
(三)权籍调查工作成效1. 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通过权籍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缩短了登记办理时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2. 保障了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通过权籍调查工作的开展,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降低了不动产登记纠纷的发生。
3. 促进了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权籍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工作经验(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权籍调查工作,成立了权籍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权籍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不动产权籍调查岗位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岗位职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是土地管理部门的关键任务之一,负责对不动产的权籍及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土地权属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不动产权籍调查岗位的职责及相关内容,一、调查对象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及其权属人。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租赁关系等方面的核实和调查。
二、权籍调查1. 收集资料:负责搜集相关土地权籍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证书、土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等相关文件。
2. 核实信息:对收集到的土地权属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地籍测绘:根据实地情况,进行地籍测绘工作,绘制地籍图,并将测绘结果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保地籍图的准确性。
4. 权属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变更、转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土地权属人的真实身份和权益。
5. 房产核实:对房产及其权属人的信息进行核实,包括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租赁关系等方面的调查。
6. 纠错修改:对不动产的权籍信息进行纠错和修改,确保不动产权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信息管理1. 数据录入: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进行数据录入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
2. 数据备份:定期对不动产权籍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3. 信息发布:根据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不动产权籍信息,提供准确的不动产权属查询服务。
四、问题处理1. 纠正错误:对于不动产权籍中出现的错误信息,及时予以纠正,并对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提供改善措施。
2. 纠纷调处:对于土地及房产相关纠纷,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协作合作1. 配合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2. 信息共享:与其他地区和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加强不动产权籍信息的交流与合作。
六、法律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第1篇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现就本项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定如下技术方案。
二、调查目标1. 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信息。
2. 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
三、调查范围本次不动产权籍调查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木所有权、水域使用权等不动产单元。
四、调查内容1. 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包括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有情况等。
2. 界址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界址位置,明确界址点、界址线等。
3. 面积调查:测算不动产单元的面积,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
4. 用途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用途,包括土地用途、建筑用途等。
5. 他项权利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他项权利状况,包括抵押权、地役权等。
五、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方法,对不动产单元进行实地测量,获取界址点、界址线等信息。
2. 文献调查:收集与不动产单元相关的权属证书、图纸、档案等资料,进行查阅、整理、分析。
3. 询问调查:对不动产单元的权利人、相邻权属人等进行询问,了解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等情况。
4. 数据整合:将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数据。
六、调查程序1. 准备阶段:成立调查组,明确调查任务、范围、内容、方法等,制定调查计划,准备调查工具和资料。
2. 实施阶段:按照调查计划,开展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等工作,收集、整理、分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信息。
3. 成果整理阶段: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
4. 验收阶段: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权籍调查情况汇报

权籍调查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权籍调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现将相关情况如实报告如下:一、调查范围。
本次权籍调查范围涵盖了我市A区、B区和C区的部分乡镇和村庄,共计涉及XX个村(社区)。
二、调查对象。
我们主要对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宅基地上房屋等权籍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关注了农户的土地流转、承包、入股等情况。
三、调查方法。
我们采取了走访调查和档案查阅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与村民交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全面了解了权籍情况。
四、调查结果。
1.土地流转情况。
在调查范围内,土地流转情况较为普遍,部分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他人或者与他人合作种植,但也存在一些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未经登记备案的情况。
2.宅基地使用情况。
大部分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情况良好,符合政策规定,但也有少数农户存在违规建房、超面积建房等情况。
3.宅基地上房屋权籍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户的宅基地上房屋权籍不清晰,存在无证建房、无权居住等问题,需要及时整治。
五、存在问题。
1.权籍档案不完善。
部分村庄的权籍档案整理不够完善,存在遗漏、错漏等情况,需要进一步整理完善。
2.权籍管理不规范。
部分村庄在权籍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及时更新等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力度。
六、整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权籍管理的认识,引导他们依法合规进行土地流转、建房等活动。
2.加强档案整理。
加强对权籍档案的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为权籍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权籍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权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七、结语。
通过本次权籍调查,我们全面了解了农村土地、宅基地、宅基地上房屋的权籍情况,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希望上级部门能够重视并支持我们的整改工作,共同努力,推动农村权籍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此为权籍调查情况的汇报,请上级领导审阅。
特此汇报。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权籍调查是指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
其目的在于查清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为土地管理、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等提供准确的权属证明。
下面,我们将介绍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一、立项准备阶段。
在进行权籍调查工作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立项准备。
包括确定调查范围、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人员和技术设备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为后续的调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实地调查阶段。
实地调查是权籍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调查人员需要携带相关的调查设备和工具,对目标不动产进行详细的实地勘测和测量。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不动产的历史、权属等情况,获取必要的调查信息。
三、资料整理阶段。
在实地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需要对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包括绘制不动产图件、整理调查记录、整合相关资料等工作。
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数据核实阶段。
数据核实是权籍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
调查人员需要对整理好的数据进行核实和比对,确保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准确无误。
如发现数据不一致或存在疑点,需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
五、报告编制阶段。
最后,调查人员需要根据实地调查和数据核实的结果,编制权籍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报告需要经过专业审核和审定,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六、结果公布阶段。
完成权籍调查报告后,需要将调查结果进行公布。
公布的方式可以包括公告、通知书、公示栏等形式。
同时,还需要将调查结果录入相关的权籍管理系统,为后续的权属证明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以上就是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通过严格的调查程序和科学的调查方法,可以确保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土地管理和房地产交易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本文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推动权籍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权籍调查收费标准

权籍调查收费标准一、权籍调查基本收费标准。
1. 单元面积收费,按照土地调查的单元面积进行收费,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使用调查、土地收益调查等内容。
收费标准为每亩土地收取一定费用,具体金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土地类型而有所差异。
2. 项目调查收费,对于特定项目的调查,如农田水利设施、农田整治工程等,按照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收费,具体金额由土地调查机构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二、权籍调查附加收费项目。
1. 数据加工费,对于调查获取的大量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分析的工作,需要收取一定的数据加工费用,具体金额根据数据量和复杂程度而定。
2. 资料复印费,对于调查中产生的大量资料需要进行复印、归档的,需要收取一定的资料复印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复印页数和复印材料而定。
三、权籍调查优惠政策。
1.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籍调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一定比例的调查费用。
2. 对于贫困地区的土地权籍调查,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支持和鼓励土地权籍调查工作的开展。
四、权籍调查收费标准的执行与监督。
1. 土地调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违规收取费用。
2. 土地调查机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五、权籍调查收费标准的调整。
1. 根据土地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成本变化,可以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2.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权籍调查收费标准的公示。
1. 土地调查机构应当将收费标准公示于官方网站或者公告栏上,接受社会监督。
2. 对于权籍调查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综上所述,权籍调查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土地调查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土地调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权籍调查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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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百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出现的新名词。
原来分散登记时的地籍调查、房产测量等都属于目前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范畴。
不动产权籍调查一般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前者主要是获取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后者主要是获取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要查验不动产权籍调查度成果,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并在相关登记类型中将权籍调查表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作为申请版登记的必要材料。
定义(如图)
分类(如图)
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复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除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已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外,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如房产交易、继承、赠予等均须进行制权籍调查或落宗。
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情况:
①不动产产权首次登记的,
②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
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但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
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登记的。
相关政策规定
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求:
1、统一基础,做好调查工作的有效衔接
坚持地(海)籍调查作为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坚持已有地(海)籍调查成果作为调查衔接的主要依据。
2、多规程并行,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稳定
继续沿用现行的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协调一致避免现行调查标准间的技术差异。
3、规范调查,坚持调查工作便民利民
对不动产各项权籍实施一体化调查、合理确定不动产权籍调查内容、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程序。
4、严格要求,规范调查成果
规范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保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唯一与完整、认真审核确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5、强化组织管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做好工作、明确机构和人员。
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求:
1、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规范开展权籍调查
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涉及界址界限变化的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首次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组织完成权籍调查工作。
2、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得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
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继续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为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相关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
3、优化流程创新方法,提升权籍调查效率
对于已有宗地信息不完整或利用已有资料无法实现房屋落幢落宗的,为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在确认土地权属合法的基础上,依据《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利用影像图、地形图等数据资料,通过预编宗地号,并落实房屋位置,编制形成不动产单元代码,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尽快组织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并将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完善权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