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调查办理流程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权籍调查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权籍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它是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确定调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权籍调查的范围,包括调查的地域范围、调查的不动产类型等。
2.收集资料,收集与调查对象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组织人员,确定调查人员,包括测量人员、资料整理人员、数据录入人员等,确保人员配备齐全。
二、实地调查。
1.测量绘图,调查人员根据前期准备的资料,对不动产进行实地测量,并绘制详细的地籍图。
2.核实权属,核实不动产的权属情况,包括查阅相关权属证明、调查周边不动产的权属情况等。
3.调查面积,对不动产的实际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动产面积的准确性。
4.调查用途,调查不动产的实际用途,包括用地性质、建筑物用途等。
5.数据录入,将实地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建立不动产档案。
三、数据整理和核对。
1.整理资料,对实地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核对数据,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3.补充调查,如发现数据不完整或有疑点,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直至数据的真实性得到确认。
四、报告编制和提交。
1.编制报告,根据实地调查和数据整理的结果,编制权籍调查报告,包括不动产的权属情况、面积情况、用途情况等。
2.报告审核,对编制的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报告提交,将审核通过的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五、后期跟踪。
1.督促整改,根据权籍调查报告的结果,督促相关部门对不动产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整改,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更新档案,将权籍调查的结果更新到不动产档案中,确保不动产档案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指南

附件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要求和国家“十三五”有关目标任务,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按期完成,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政策和技术规,特制定本指南。
一、调查围(一)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按本指南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二)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应按本指南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尚未开展地籍调查,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按本指南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并核实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的,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按本指南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将其地上已经登记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信息落宗,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已完成登记的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不列入本次权籍调查围。
二、具体要求(一)准备工作。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总调查的模式开展。
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基层力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代表应参与权属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取专业队伍承担不动产测绘工作。
在充分做好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完成技术设计、资料收集、表册与工具器材准备、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二)预划不动产单元及预编单元代码。
可选用大比例尺(1:500~ 1:2000)的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或已有地籍图作为基础图件,参考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等资料,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代表,在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围,划分不动产单元,预编单元代码。
浅析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

浅析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是指对不动产的权属关系进行调查和测绘,以确定不动产的界址、地界、面积以及所有权等相关信息,为不动产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和保障。
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是不动产登记的前提条件,也是房地产交易、土地管理和国土资源利用的基础,对于维护国家和个人的财产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进行浅析,探讨其意义、流程和问题。
1.保障不动产权益2.规范土地管理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可以建立统一、完善的不动产权籍档案和地籍图件,为土地管理、规划建设、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对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查和测绘,可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避免土地非法占用、违法建设等问题,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是房地产交易的前提,可以准确地确认房地产的权属、面积和位置,为房地产买卖、租赁和抵押等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也可以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提供重要的支持,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流程1.准备工作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之前,需要对测绘范围进行界定,确定调查的目的、范围和工作程序。
需要收集有关不动产的基础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房产证、地籍图、权籍档案等,为后续的调查和测绘提供依据和支撑。
2.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核心环节,需要对不动产的界址、地界和面积进行仔细的勘查和测量。
实地调查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不动产,如农田、城市建设用地、森林、草原等,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制定测绘成果实地调查完成后,需要对调查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处理,制定不动产的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包括权籍调查表、不动产界址图、地籍图件等,需要经过审核和验收,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才能作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的依据。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为规范本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由土地所在地市国土局分局承担,具体工作由分局地籍科指导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办理部门)。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1—(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八)房屋性质变更的;(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十一)成套住宅、写字楼、别墅等商品房项目,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没有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2—(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权籍调查委托书范本

权籍调查委托书范本尊敬的XXX机构:我们,XXX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兹委托贵机构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具体情况如下:一、调查目的本次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目的在于获取我公司名下位于XX市的房地产项目的权属状况、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后续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调查范围调查范围包括我公司名下的房地产项目,具体为: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建筑物及其占用土地。
三、调查内容1. 不动产权属调查:包括权利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情况。
2. 不动产测量测绘:包括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四、调查程序1. 准备工作:贵机构应根据委托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和程序,并向委托方汇报。
2. 权属调查:贵机构应对委托方名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权属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相关文件、实地勘查、访谈等方式。
3. 不动产测量:贵机构应对委托方名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不动产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测定界址、计算面积、绘制图件等。
4. 成果审查与入库:贵机构应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成果提交至相关登记机构。
5. 成果的整理与归档:贵机构应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五、调查期限贵机构应在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六、费用支付1. 委托方应支付给贵机构的调查费用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2. 费用支付方式: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贵机构支付5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在调查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七、保密条款1. 贵机构应对在调查过程中获取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贵机构不得将调查成果向第三方披露。
八、争议解决如本委托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第1篇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现就本项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定如下技术方案。
二、调查目标1. 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信息。
2. 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
三、调查范围本次不动产权籍调查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木所有权、水域使用权等不动产单元。
四、调查内容1. 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包括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有情况等。
2. 界址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界址位置,明确界址点、界址线等。
3. 面积调查:测算不动产单元的面积,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
4. 用途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用途,包括土地用途、建筑用途等。
5. 他项权利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他项权利状况,包括抵押权、地役权等。
五、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方法,对不动产单元进行实地测量,获取界址点、界址线等信息。
2. 文献调查:收集与不动产单元相关的权属证书、图纸、档案等资料,进行查阅、整理、分析。
3. 询问调查:对不动产单元的权利人、相邻权属人等进行询问,了解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等情况。
4. 数据整合:将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数据。
六、调查程序1. 准备阶段:成立调查组,明确调查任务、范围、内容、方法等,制定调查计划,准备调查工具和资料。
2. 实施阶段:按照调查计划,开展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等工作,收集、整理、分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信息。
3. 成果整理阶段: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
4. 验收阶段: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方案解读

通常,把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形分为: (1)新设界址和界址发生变化的: ①由于征收或征用土地,改变界址的; ②由于城镇改造拆迁,灭失原有界址的; ③由于划拨、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④由于权属界址调整后,改变了的宗地或宗海,由于土 地整理,造成宗地重划的; ⑤宗地或宗海的界址因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变化等; ⑥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宗地或宗海分割和合并。
2、界址测量 1)应基于不动产类型、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切身利益、不 动产管理的需要等条件选择界址测量的精度。对同一权籍要 素,如果技术标准之间的精度要求不一致,宜以精度要求高 的规定为准。 2)依不同的界址点精度要求选择不同的界址点测量方 法。具体的测量方法和程序按照各行业现行技术标准执行。。
3、宗地图、宗海图和房产分户图的测制
(2)界址没有发生变化的: ①由于转移、抵押、继承、交换、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海
域使用权; ②由于违法不动产经处理后,发生变更的; ③由于宗地或宗海内地物地貌的改变;如,新建建筑物、
拆除建筑物、改变建筑物的用途及房屋的翻新、加层、扩建、 修缮等;
④由于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和不动产单元的面积; ⑤由于权利人名称、不动产位置名称、不动产用途等的 变更; ⑥由于不动产所属行政管理区的区划变动,即县市区、 街道、街坊、乡镇等边界和名称的变动; ⑦由于权利取得方式、权利性质或权利类型发生变化。
从图纸上测算面积的方法称图解法面积测算。它包括几 何要素与坐标测算法、膜片法、求积仪法、沙维奇法、光电 求积法以及电算法等。
其共同特点是可很快地得到图形的面积,没有复杂的计 算;但面积测算的精度比解析法低。
土地面积测算遵循“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原 则,即以图幅理论面积为基本控制,按图幅分级测算,依面 积大小比例平差的原则。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权籍调查是指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
其目的在于查清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为土地管理、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等提供准确的权属证明。
下面,我们将介绍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一、立项准备阶段。
在进行权籍调查工作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立项准备。
包括确定调查范围、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人员和技术设备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为后续的调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实地调查阶段。
实地调查是权籍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调查人员需要携带相关的调查设备和工具,对目标不动产进行详细的实地勘测和测量。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不动产的历史、权属等情况,获取必要的调查信息。
三、资料整理阶段。
在实地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需要对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包括绘制不动产图件、整理调查记录、整合相关资料等工作。
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数据核实阶段。
数据核实是权籍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
调查人员需要对整理好的数据进行核实和比对,确保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准确无误。
如发现数据不一致或存在疑点,需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
五、报告编制阶段。
最后,调查人员需要根据实地调查和数据核实的结果,编制权籍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报告需要经过专业审核和审定,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六、结果公布阶段。
完成权籍调查报告后,需要将调查结果进行公布。
公布的方式可以包括公告、通知书、公示栏等形式。
同时,还需要将调查结果录入相关的权籍管理系统,为后续的权属证明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以上就是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通过严格的调查程序和科学的调查方法,可以确保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土地管理和房地产交易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本文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推动权籍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